時秉德方在告,亟召之,限十日內發行。 會海陵欲除太宗諸子,併除秉德,以秉德首謀廢立,及弒熙宗下即勸進,銜之。 烏帶因言秉德與宗本謀反有狀,曰:「昨來秉德曾于宗本家飲酒,海州刺史子忠言,秉德有福,貌類趙太祖,秉德偃仰笑受其言。 臣妻言秉德妻嘗指斥主上,語皆不順。 及秉德與宗本相別時,指斥尤甚,且謂曆數有歸。 秉德招刑部侍郎漫獨曰『已前曾說那公事,頗記憶否』。 漫獨曰,『不存性命事何可對眾便說』。 似此逆狀甚明。 」海陵遣使就行台殺秉德,並殺前行台參知政事烏林答贊謀。 贊謀妻,秉德乳母也。 初,贊謀與前行台左丞溫敦思忠同在行台,思忠黷貨無厭,贊謀薄之,由是有隙,故思忠乘是並誣贊謀及其子,殺之。 贊謀不肯跪受刑,行刑者立而縊殺之。 海陵以贊謀家財奴婢盡賜思忠。 秉德與烏帶以口語致怨,既死遂並殺其弟特裡、颭裡,及宗翰子孫,死者三十餘人,宗翰之後遂絶。 世宗即位,追復秉德官爵,贈儀同三司。 初,撒改薨,宗翰襲其猛安親管謀克。 秉德死,海陵以賞烏帶,傳其子兀答補,大定六年,世宗憫宗翰無後,詔以猛安謀克還撒改曾孫盆買,遣使改葬撒改、宗翰于山陵西南二十里,百官致奠,其家產給近親以奉祭祀。 秉德既死,其中都宅第,左副元帥杲居之。 杲死,海陵遷都,迎其嫡母徒單氏居之。 徒單遇害,世宗惡其不祥,施為佛寺。 唐括辯,本名斡骨剌。 尚熙宗女代國公主,為駙馬都尉。 累官參知政事、尚書左丞。 與右丞相秉德謀廢立,而烏帶以告海陵,海陵謂辯曰:「我輩不以匡救,旦暮且及禍。 若行大事,誰可立者?」辯曰:「無乃胙王常勝乎?」海陵問其次,辯曰:「鄧王子阿楞。 」海陵曰:「阿楞屬疏,安得立。 」辯曰:「公豈有意邪?」海陵曰:「若不得已,捨我其誰。 」於是,旦夕相與密謀。 護衛將軍特思疑之,以告悼後曰:「辯等因間每竊竊偶語,不知議何事。 」悼後以告熙宗,熙宗怒,召辯責之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我何。 」杖而遣之。 自是謀益甚。 十二月九日,代國公主為其母悼後作佛事,居寺中,故海陵、秉德等俱會于辯家。 至夜,辯等以刀藏衣下,相隨入宮,門者以辯駙馬不疑,皆內之。 至殿門,直宿護衛覺之,辯舉刀呵之使無動。 既弒熙宗,立海陵,辯為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封王,賜錢二千萬、絹千匹、馬牛各三百、羊三千、並鐵券。 進拜左丞相。 父彰德軍節度使重國,遷東平尹。 初,辯與海陵謀逆,辯嘗言其家奴多可用者,海陵固已懷之。 及行弒之夕會于辯家,待興國出宮,辯因設饌,眾皆恇懼不能食,辯獨飽食自若,海陵由此知其忮忍,畏忌之,及即位,嘗與辯觀太祖畫像,海陵指示辯曰:「此眼與爾相似。 」辯色動,海陵亦色動,由是疑辯,益忌之。 及與蕭裕謀致宗本罪,並致辯嘗與宗本謀反,即殺之。 重國坐奪官,正隆二年,起為沂州防禦使,改清州防禦使。 大定初,重國與徒單拔改俱以政跡著聞,歷安國、彰化、橫海軍節度使。 後辯子孫上書,言辯死天德間,祖重國亦坐追削。 正隆初,重國已復官職,乞追復辯官爵。 是時,海陵已降為庶人,以辯與弒逆,不許。 言本名烏帶,行台左丞相阿魯補子也。 熙宗時,累官大理卿。 熙宗晚年喜怒不常,大臣往往危懼,右丞相秉德、左丞唐括辯謀廢立,烏帶即詣海陵啟之,遂與俱弒熙宗。 海陵即位,烏帶為平章政事,封許國王,賜錢、絹、馬、牛、羊、鐵券,並如其黨。 烏帶妻唐括氏淫泆,舊與海陵通,又私其家奴閻乞兒,秉德嘗對熙宗斥其事,烏帶銜之未發也。 時海陵多忌,會有疾,少間,烏帶遂誣奏:「秉德有指斥語,曰:主上數日不視朝,若有不諱,誰當繼者?臣曰:主上有皇子。 秉德曰:嬰兒豈能勝天下大任,必也葛王乎」。 海陵以為實然,故出秉德,已而殺之,以秉德世襲猛安謀克授烏帶。 進右丞相。 烏帶與宗本有親,海陵以烏帶告秉德事,故宗本之禍烏帶獨免,遂以秉德千戶謀克及其子婦家產盡賜之。 進司空、左丞相、兼侍中。 居數月,烏帶早朝,以日陰晦將雨,意海陵不視朝,先趨出朝,百官皆隨之去。 已而海陵禦殿,知烏帶率百官出朝,惡之,遂落司空,出為崇義軍節度使。 後海陵思慕唐括容色,因其侍婢來候問起居,海陵許立為後,使殺烏帶。 海陵詐為烏帶哀傷,使其子兀答補佩金符乘驛赴喪,追封為王,仍詔有司送其靈車,賜絹三百為道途費。 納唐括于宮中,封貴妃。 兀答補襲猛安謀克。 大定六年,以猛安謀克還撒改曾孫,以阿魯補謀克授兀答補,終同知大興尹。 子瑭,本名烏也阿補,以曾祖阿魯補功,充筆硯祗候。 大興國,事熙宗為寢殿小底,權近侍局直長,最見親信,未嘗去左右。 每逮夜,熙宗就寢,興國時從主者取符鑰歸家,主者即以付之,聽其出入以為常。 皇統九年,海陵生日,熙宗使興國以宋司馬光畫像及他珍玩賜海陵,悼後亦以物附賜,熙宗不悅,杖興國一百。 海陵謀弒,意先得興國乃可伺間入宮行大事,且度興國無罪被杖必有怨望心,可乘此說之,乃因李老僧結興國。 既而,知無異心可與謀,乃召至臥內,令解衣,欲與之俱臥,意有所屬者。 興國固辭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 」海陵曰:「主上無故殺常勝,又殺皇后。 乃以常勝家產賜阿楞,既又殺阿楞,遂以賜我。 我深以為憂,奈何?」興國曰:「是固可慮也。 」海陵曰:「朝臣旦夕危懼,皆不自保。 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賜物,君遂被杖,我亦見疑。 主上嘗言會須殺君,我與君皆將不免,寧坐待死何如舉大事。 我與大臣數人謀議已定,爾以為如何?」興國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緩也。 」乃約十二月九日夜起事。 興國取符鑰開門,矯詔召海陵入。 夜二更,海陵、秉德等入。 熙宗常置佩刀于禦榻上,是夜興國先取投榻下,及亂作,熙宗求佩刀不得,遂遇弒。 海陵既立,以興國為廣寧尹,賜奴婢百口、犀玉帶各一、錢絹馬牛鐵券如其黨,進階金紫光祿大夫。 再賜興國錢千萬、黃金四百兩、銀千兩、良馬四匹、駝車一乘、橐駝三頭、真珠巾、玉鈎帶、玉珮刀、及玉校鞍轡。 天德四年,改崇義軍節度使,賜名邦基。 再授絳陽、武寧節度使,改河間尹。 世宗即位,廢于家,凡海陵所賜皆奪之。 大定中,邦基兄邦傑自京兆判官還,世宗曰:「大邦傑因其弟進,濫廁縉紳,豈可復用。 」並罷其子弟與所贈父官。 及海陵降為庶人,詔曰:「大邦基與海陵同謀弒逆,逋誅至今,為幸多矣。 」遂磔于思陵之側。 徒單阿里出虎,會寧葛馬合窟申人,徙懿州。 父拔改,太祖時有戰功,領謀克,曷速館軍帥,皇統四年為兵部侍郎,歷天德軍節度使,改興中尹,與宗干世為姻家。 皇統九年,阿里出虎與仆散忽土俱為護衛十人長。 海陵將弒熙宗,欲得二人者為內應,遂許以女妻阿里出虎子,而以逆謀告之。 阿里出虎素凶暴,聞其言喜甚,曰:「阿家此言何晚邪,廢立之事亦男子所為。 主上不能保天下,人望所屬惟在阿家,今日之謀乃我素志也。 」遂與忽土俱以十二月九日直禁中,海陵故以是夜二更入宮,至寢殿,阿里出虎先進刃,忽土次之,熙宗頓仆,海陵復刃之,血濺其面及衣。 海陵既立,以阿里出虎為右副點檢,賜錢絹馬牛羊如其黨,子術斯剌尚榮國公主合女,加昭毅大將軍駙馬都尉。 天德二年,留守東京,加儀同三司。 八月,改河間尹,世襲臨潢府路斜剌阿猛安領親管謀克。 以憂去職,起複為太原尹,封王。 阿里出虎自謂有佐立功,受鐵券,凶狠益甚,奴視僚屬,少忤其意輒箠辱無所恤。 嘗問休咎于卜者高鼎,遂以鼎所占問張王乞。 王乞以謂當有天命,阿里出虎喜,以王乞語告鼎。 鼎上變,阿里出虎伏誅,並殺其妻及王乞。 海陵使其子術斯剌焚其屍,投骨水中。 拔改自西京留守歷西南路招討使、忠順軍節度使,入為勸農使,復為河間尹,改臨洮尹,入為工部尚書,改興平軍節度使,濟南尹,卒。 第3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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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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