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坦謀嘉,上京路牙塔懶猛安人。 初習策論進士,大定二十六年,選入東宮,教鄆王琮、瀛王瑰讀書。 以終場舉人試補上京提刑司書史,以廉能著稱。 承安元年,契丹陀鎖寇掠韓州、信州,提刑司問諸書史誰入奏者,皆難之,謀嘉請行。 五年,特賜同進士出身,調東京教授、湯池主簿、太學助教。 丁母憂,服闋,累除翰林修撰,兼修起居注、監察御史。 貞祐初,遷吏部員外郎、翰林待制、侍御史。 完顏宇舉謀嘉才行,志在匡國,可預軍政。 充元帥府經歷官。 中都被圍,食且盡,胥鼎奏:「京師官民能贍足貧民者,計所贍遷官,皆先給據。 」謀嘉不受據而去。 中都危急,謀嘉曰:「帥臣統數萬眾,不能出城一戰,何如自縛請降邪?」宣宗議遷都,謀嘉曰:「不可。 河南地狹土薄,他日宋、夏交侵,河北非我有矣。 當選諸王分鎮遼東,河南,中都不可去也。 」不聽。 頃之,除唐州刺史。 入為太常少卿兼左拾遺,遷鄭州防禦使。 改左諭德,轉少詹事,攝御史中丞,未幾,攝太子詹事。 興定元年,潼關失守,遷河南統軍使兼昌武軍節度使,攝簽樞密院事,行院許州,汰去冗食軍士二千餘人。 上書諫伐宋,不聽。 三年,降潁州防禦使。 有告宋人將襲潁州者,已而宋兵果至,謀嘉有備,乃引去。 有司上功,不及告者,謀嘉請而賞之。 四年,召為翰林侍講學士兼兵部侍郎,同修國史。 五年卒。 鄒谷,字應仲,密州諸城人。 中大定十三年進士第,累官沈王府文學。 尚書省奏擬大理司直,上曰:「司直爭論情法,折正疑難,谷非所長也。 」宰臣曰:「谷有吏才,陝西、河南訪察及定課皆稱職。 」上以谷為同知曹州軍州事。 召為刑部主事,轉北京、臨潢提刑判官,入為大理寺丞。 尚書省點差接送伴宋國使官,令史周昂具數員呈請。 左司都事李炳乘醉見之,怒曰:「吾口舉兩人即是,安用許為?」命左右攬昂衣欲杖之,會左司官召昂去乃已,詈諸令史為奴畜。 明日語權令史李秉鈞曰:「吾豈惟箠罵,汝進退去留,亦皆在我!」群吏將陳訴,會官劾奏,事下大理寺議,差接送伴官事當奏聞,炳謂口舉兩人,當科違制。 谷曰:「口舉兩人,一時之言,當杖贖。 攬昂衣欲加杖,當決三十。 」上曰:「李炳讀書人,何乃至是?」宰臣對曰:「李炳疾惡,眾人不能容耳。 」上曰:「炳誠過矣,告者未必是也。 」乃從谷議。 歷濟南、彰德府治中,吏部郎中,河東按察副使,沂州防禦使。 歷定海、泰寧軍節度使。 泰和六年,致仕。 貞祐初卒。 高霖,字子約,東平人。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符離主簿。 察廉,遷泗水令,再調安國軍節度判官。 以父憂還鄉裡,教授生徒,恆數百人。 服除,為絳陽軍節度判官。 用薦舉,召為國史院編修官。 建言:「黃河所以為民害者,皆以河流有曲折,適逢隘狹,故致湍決。 按《水經》當疏其厄塞,行所無事。 今若開鷄爪河以殺其勢,可免數埽之勞。 凡卷埽工物,皆取於民,大為時病。 乞並河堤廣樹榆柳,數年之後,堤岸既固,埽材亦便,民力漸省。 」朝廷從之。 遷應奉翰林文字兼前職,改監察御史。 丁母憂,起複太常博士。 改都水監丞,簽陝西路按察司事,體訪官員能否,仍赴闕待對。 時南徵調發繁急,民稍稽滯,有司皆坐失誤軍期罪。 霖言其枉,悉出之。 授都水少監。 大安初,為耀州刺史。 三年,遷河北東路按察副使,改韓王傅,兼韓林直學士。 崇慶初,改工部侍郎兼直學士。 至寧元年八月,霖奉儲偫迎宣宗至新城,敕霖南迎諸妃。 既至,賜錢千貫,遷官三階。 貞祐二年,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 霖請城宜村為衛州以護北門,上從之。 入為兵部尚書,知大興府事,俄權參知政事,與右丞相承暉行省于中都。 尋改中都留守,兼本路兵馬都總管。 平章政事抹捻盡忠棄中都南奔,霖與子義傑率其徒夜出,不能進,謂義傑曰:「汝可求生,吾死於此矣。 」霖死,義傑伏群屍中以免。 贈翰林學士承旨,令立碑鄉裡,歲時致祭,訪其子孫錄用,謚文簡。 孟奎,字元秀,遼陽人也。 大定二十一年進士,調黎陽主簿。 丁母憂,服闋,調淄州軍事判官,遷汲縣令。 察廉,改定興令。 補尚書省令史,從參知政事馬琪塞澶淵決河,改中都左警巡使。 平章政事完顏守貞禮接士大夫在其門者,號「冷岩十俊」,奎其一也。 改都轉運司支度判官、上京等路提刑判官。 初,遼東契丹判餘裡也嘗殺驛使大理司直,有契丹人同名者,有司輒系之獄,奎按囚速頻路讞而出之,既而果獲其殺司直者。 遷同知西京路轉運使事。 置行樞密院于鎮寧,充宣差規措所官給軍用。 改簽河東南北路按察司事、武州刺史。 上言三事,其一曰親民之寄,「今吏部之選頗輕,使武夫計資而得,權歸胥吏。 每縣宜參用士人,使紀綱其事。 」未幾,改曹州刺史,再調同知中都路都轉運使事。 旱,詔審錄中都路冤獄,多平反。 大安初,除博州防禦使,凡屬縣事應赴州者,不得泊于逆旅,以防吏奸,人便之。 改山東東西路安撫副使,遷北京、臨潢等路按察轉運使,以本官為行六部侍郎。 劾奏監軍完顏訛出虛造功狀,訛出坐免官。 詔以奎為宣差都提控。 貞祐初,以疾卒,謚莊肅。 烏林答與,本名合住,大名路納鄰必剌猛安人。 充奉職、奉禦、尚食局直長,兼頓舍。 除監察御史,累官武勝軍節度使、北京按察轉運使、太子詹事、武衛軍都指揮使。 貞祐二年,知東平府事,權宣撫副使。 改西安軍節度使,入為兵部尚書。 上言:「按察轉運司拘榷錢谷,糾彈非違,此平時之治法。 今四方兵動,民心未定,軍士動見刻削,乞權罷按察及勸農使。 」又曰:「東平屯兵萬餘,可運濱鹽易糧芻給之。 」又曰:「潼關及黃河津要,將校皆出卒伍,類庸懦不可用。 乞選材武者代之。 」又曰:「兗、曹、濮、浚諸郡皆可屯重兵,敕州縣官勸民力穡,至於防秋,則清野保城。 」下尚書省,竟不施行。 新制科買軍器材物稽緩者並的決,與奏:「有司必督責趣辦,民將不堪,可量罰月俸。 」從之。 坐前在陝州市物虧直,降鄭州防禦使。 尋召為拱衛直都指揮使,復為兵部尚書。 興定三年,卒。 郭俁,字伯有,澤州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長子主簿、萊州觀察判官、萊陽縣令,補尚書省令史,知管差除。 除大理司直。 丁母憂,起複太常博士、左司都事。 御史台舉俁及前應奉翰林文字張楫、吏部主事王質、刑部主事抹捻居中、通事舍人完顏合住、弘文校理把掃合、吏部架閣管勾烏古論和尚、尚書省令史溫迪罕思敬皆才幹可用。 詔各升一等,遷除俁平陽府治中、張楫國子博士、王質昭義軍節度副使、抹捻居中大理司直、完顏合住侍儀司令、把掃合同知弘文院事、烏古論和尚利涉軍節度副使、溫迪罕思敬同知定武軍節度事。 久之,俁召為同知登聞鼓院兼秘書丞,遷禮部郎中、滕州刺史、同知真定府事。 上言:「每季合注巡尉官,吏、刑兩部斟酌盜賊多寡處選注。 」詔議行之。 改中都、西京按察副使,遷國子祭酒。 泰和六年,伐宋,充宣差山東安撫副使。 七年,遷山東宣撫副使。 大安元年,遷遼東按察轉運使,改中都路都轉運使、泰定軍節度使、陝西東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三年,罷按察司,仍充本路轉運使,行六部尚書。 改河北西路轉運使,致仕。 元光二年,卒。 溫迪罕達,字子達,本名謀古魯,蓋州按春猛安人。 性惇厚,寡言笑。 初舉進士,廷試搜閲官易達藐小,謂之曰:「汝欲求作官邪?」達曰:「取人以才學,不以年貌。 」眾咸異之。 明昌五年,中第,調固安主簿。 以憂去官,服除,調信州判官。 丞相襄闢行省幕府。 改順州刺史,補尚書省令史,除南京警巡使。 居父喪,是時伐宋兵興,起複,給事行尚書省。 大安初,遷德興府判官,再遷監察御史。 宣宗遷汴,以本職護送衛士妻子。 復被詔運大名粟,由禦河抵通州,事集,遷一官,轉戶部員外郎、左司郎中。 遇繼母憂,起複太常少卿,充陝西元帥府經歷官。 第29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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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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