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仆散揆初至汴,既定河南諸盜,乃購得韓侂冑族人元靚,使行間于宋。 元靚渡淮,宋督視江、淮兵馬事丘灊奏之宋主。 是時,宋主、侂冑見兵屢敗以為憂,欲乞盟無以為請,得密奏,即命遣人護元靚北歸,因請議和。 密使其屬劉佑送元靚申和議于揆,揆曰:「稱臣割地,獻首禍之臣,然後可。 」宋主因密諭丘灊,使歸罪邊將以請焉。 及宗浩代揆,方信孺至,宗浩以方信孺輕佻不可信,移書宋人,果欲請和當遣硃致和、吳琯、李大性、李璧來。 侂冑得報大喜過望,乃召張岩于建康,罷為福建觀察使,歸罪蘇師旦,貶之嶺南。 是時,李璧已為參政,不可遣。 硃致知、吳琯已死,李大性知福州,道遠不能遽至。 乃遣左司郎中王冉來,至濠州,匡使人責以稱臣等數事,柟以宋主、侂冑情實為請,依靖康二年正月請和故事,世為伯侄國,增歲幣為三十萬兩、匹、犒軍錢三百萬貫,蘇師旦等俟和議定當函首以獻。 柟至汴,以侂冑書上元帥府,匡複詰之,柟懇請曰:「此事實出朝旨,非行人所專。 」匡察其不妄,乃具奏。 章宗詔匡移書宋人,當函侂冑首贖淮南地,改犒軍錢為銀三百萬兩。 於是,宋吏部侍郎史彌遠定計殺韓柟冑,彌遠知國政,和好自此成矣。 於是,廷議諸軍已取關隘不可與。 王柟以宋參政錢象祖書來,略曰: 竊惟昔者修好之初,蒙大金先皇帝許以畫淮為界。 今大國遵先皇帝聖意,自盱眙至唐、鄧畫界仍舊,是先皇帝惠之於始,今皇帝全之於後也。 然東南立國,吳、蜀相依,今川、陝關隘,大國若有之,則是撤蜀之門戶,不能保蜀,何以固吳?已增歲幣至三十萬,通謝為三百萬貫,以連歲師旅之餘,重以喪禍,豈易辦集。 但邊隙既開和議,區區悔艾之實,不得不黽勉遵承。 又蒙聖畫改輸銀三百萬兩,在本朝宜不敢固違,然傾國資財,竭民膏血,恐非大金皇帝棄過圖新,兼愛南北之意也。 主上仁慈寬厚,謹守信誓,豈有意于用兵。 止緣侂冑啟釁生事,迷國罔上,以至地斯。 是以奮發英斷,大正國典,朋附之輩,誅斥靡貸。 今大國欲使斬送侂冑,是未知其已死也。 侂冑實本庸愚,怙權輕信,有誤國事,而致侂冑誤國者,蘇師旦也。 師旦既貶,侂冑尚力庇之,囑方信孺妄言已死,近推究其事,師旦已行斬首。 儻大國終惠川、陝關隘,所畫銀兩悉力祗備,師旦首函亦當傳送,以謝大國。 本朝與大國通好以來,譬如一家叔侄,本自協和,不幸奴婢交鬥其間,遂成嫌間。 一旦猶子翻然改悟,斥逐奴隷,引咎謝過,則前日之嫌便可銷釋,奚必較錙銖毫末,反傷骨肉之恩乎?惟吳、蜀相為首尾,關隘系蜀安危,望敢備奏,始終主盟,使南北遂息肩之期,四方無兵革之患,不勝通國至願。 是時,陝西宣撫司請增新得關隘戍兵萬人。 王柟狀稟,如蒙歸川、陝關隘,韓侂冑首必當函送,遵上國之命。 匡奏曰:「關隘之事,臣初亦惑之,今當增戍萬人,壁壘之役,饋餫之勞,費用必廣。 祖宗所以取者,以關隘僅能自保耳,非有益於戰也。 設能入寇,縱之平地,以鐵騎蹂之,無一得脫。 彼哀祈不已者,以前日負固尚且摧覆,今遂失之,是無一日之安也。 必謂兵力得之不可還賜,則漢上諸郡皆膏腴耕桑之地,棗陽、光化歸順之民數萬戶,較之陝右輕重可知,獨在陛下決之耳。 」詔報曰:「侂冑渠魁,既請函首,宋之悔服,可謂誠矣。 」匡乃遣王柟還,覆書曰:「宋國負渝盟之罪,自陳悔艾,主上德度如天,不忍終絶,優示訓諭,許以更成,所以覆護鎮撫之恩,至深至厚。 昨奉聖訓,如能斬送韓侂冑,徐議還淮南地。 來書言韓侂冑已死,將以蘇師旦首易之,飾辭相紿如此。 至于犒軍銀兩欲俟歸關隘然後祗備,是皆有咈聖訓。 及王柟狀稟,如蒙歸還川、陝關隘,其韓侂冑首必當函送。 聖訓令斬送侂冑首者,本欲易淮南地,陝西關隘不預焉。 王柟所陳亦非元畫事理,不敢專決,具奏。 奉旨『朕以生靈為念,已貰宋罪,關隘區區豈足深較,既能函送韓侂冑首,陝西關隘可以還賜』。 今恩訓如此,其體大國寬仁矜恤曲從之意,追修誓書,賫遣通謝人使赴闕。 」 王柟之歸也,匡要以先送叛亡驅掠,然後割賜淮南、川、陝,及彼誓書草本有犯廟諱字及文義有不如體制者,諭令改之。 宋人以叛亡驅掠散在州縣,一旦拘刷,未易聚集。 今已四月,農事已晚,邊民連歲流離失所,扶攜道路,即望復業,過此農時,遂失一歲之望。 歲幣犒軍物多,非旬月可辦。 錢象祖復以書來,略曰:「竊見大金皇帝前日聖旨,如能斬送韓侂冑首,沿淮之地並依皇統、大定已畫為定。 又睹今來聖旨,既能送侂冑首,陝西關隘可並還賜。 以此仰見聖慈寬大,初無必待發遣驅掠官兵,然後退兵交界之語。 誓書草本添改處,先次錄本賫呈,並將侂冑首函送,及管押納合、道僧、李全家口一併發還。 慾望上體大金皇帝畫定聖旨,先賜行下沿邊及陝西所屬,候侂冑首至界上,即便抽回軍馬,歸還淮南及川、陝關隘地界。 所有驅掠官兵,留之何益,見已從實刷勘,發還,其使人禮物歲幣等已起發至真、揚間,伺候嘉報,迤邐前去界首,以俟取接。 」 匡得錢象祖書,即具奏,詔報曰:「朕以生靈之故,已從所請,稱臣割地,尚且闊略,區區小節,何足深較。 其侂冑、師旦首函及諸叛亡至濠州,即聽通謝人使入界,軍馬即當徹還,川、陝關隘,俟歲幣犒軍銀綱至下蔡,畫日割賜。 」匡得詔書,即以諭宋人,使如詔書從事。 泰和八年閏四月乙未,宋獻韓侂冑、蘇師旦首函至元帥府,匡遣平南撫軍上將軍紇石烈貞以,侂冑、師旦首函露布以聞。 五月丁未,遣戶部尚書高汝礪、禮部尚書張行簡奏告天地,武衛軍都指揮使徒單鏞奏告太廟,御史中丞孟鑄告社稷。 是日,上禦應天門,立黃麾仗,受宋馘。 尚書省奏露布,親王百官起居上表稱賀。 獻馘廟社,以露布頒中外。 竿侂冑、師旦首並二人畫像于通衢,百姓縱觀,然後漆其首,藏之軍器庫。 丙辰,匡朝京師,進官兩階,賜玉帶、金一百兩、銀一千五百兩,重幣三十端。 罷元帥府仍為樞密院。 六月癸酉,宋通謝使許弈、吳衡等入見。 癸未,以宋人請和詔天下。 十一月丙辰,章宗崩,匡受遺詔,立衛紹王。 其遺詔略曰:「皇叔衛王,承世宗之遺體,鐘厚慶于元妃,人望所歸,曆數斯在。 今朕上體太祖皇帝傳授至公之意,付畀寶祚,即皇帝位於柩前。 載惟禮經有嫡立嫡、無嫡立庶,今朕之內人見有娠者兩位,已詔皇帝,如其中有男當立為儲貳,如皆是男子,擇可立者立之。 」丁巳,衛紹王即位。 戊午,章宗內人范氏胎氣有損。 大安元年四月,平章政事仆散端、左丞孫即康奏:「承禦賈氏產期已出三月,有人告元妃李氏令賈氏詐稱有身。 」詔元妃李氏、承禦賈氏皆賜死。 初,章宗大漸,匡與元妃俱受遺詔立衛王,匡欲專定策功,遂構殺李氏。 數日,匡拜尚書令,封申王。 大安元年十二月,薨。 匡事顯宗,深被恩遇。 自章宗幼年,侍講讀最親幸,致位將相,怙寵自用,官以賄成。 承安中,撥賜家口地土,匡乃自占濟南、真定、代州上腴田,百姓舊業輒奪之,及限外自取。 上聞其事,不以為罪,惟用安州邊吳泊舊放圍埸地、奉聖州在官閒田易之,以向自占者悉還百姓。 宣宗嘗謂侍臣曰:「撒速往年嘗受人玉吐鶻,然後與之官,此豈宰相所為哉?」 完顏綱,本名元奴,字正甫。 明昌中,為奉禦,累官左拾遺。 詔三叉口置捺鉢。 綱上疏諫,疏中有云:「賊出沒其間」,詔尚書省詰問,所言不實,章宗以綱諫官,不之罪。 遷刑部員外郎,綱言:「諸犯死罪除名移推相去二百里,並犯徒罪連逮二十人以上者並令就問,曾經所屬按察司審讞者移推別路,官亦依上就問。 凡告移推之人皆已經本路按察審訖,即當移推別路。 按察司部分廣闊,如上京路移推臨潢路,最近亦往複二三千里,北京留守司移推西北路招討司,最近亦須數月。 乞依舊制,令移推官司追取其人歸問。 」從之。 第2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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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2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