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侍局。 令二員,從八品。 興定五年,升作從六品。 丞二員,從九品。 興定五年,升從七品。 掌正位合門之禁,率殿位都監、同監及禦直各給其事。 局長二員,從九品,興定五年升正八品。 禦直、內直共六十四人。 明昌元年,分宮闈局正位內直置,初隷宮闈局。 東門都監、同監。 諸隨殿位承應都監,同監,掌各位承應及門禁管鑰。 昭明殿都監、同監。 大定二十九年設,各一員。 承徽殿都監、同監。 麗妃位。 隆徽殿都監、同監。 本隆和殿,系皇后位。 鸞翔殿都監、同監。 崇儀殿都監、同監。 迎暉殿都監、同監。 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罷。 蕊珠殿都監、同監。 瑞寧殿都監、同監。 回春殿都監、同監。 蕓香殿都監、同監。 瑞像殿都監、同監。 系佛殿。 以上「殿」字下無「位」字。 凝福改韶景、溫芳二位都監、同監。 瑤華、柔則二位都監、同監。 以上無「殿」字及「承應」字。 嘉福等殿位都監、同監。 四位。 廣仁殿都監、同監。 睿思殿都監、同監。 以上有「承應」字。 滋福殿都監、同監。 本以隆慶改,無「位」字。 咨正殿都監、同監。 邇英殿都監、同監。 長慶院都監、同監。 仙韶院都監、同監。 貞和門都監、同監。 應系錢帛經此門出入。 明昌四年添一員。 右昇平門都監、同監。 長樂門都監、同監。 瓊林苑都監、同監。 各二員。 廣樂園都監、同監。 順儀位提控、都監、同監。 舊寶林位。 瑞華門俗名金骨朵門都監一員,同監三員。 太師位提控、都監、同監。 寶昌門都監、同監。 會昌門都監、同監。 東京孝寧宮都監、同監。 崇妃位提控。 世宗夫人,興陵。 惠妃位提控、都監、同監。 裕陵。 溫妃位提控、都監、同監。 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 報德寺提控、都監、同監。 世宗禦容。 光泰門街。 報恩寺提控、都監、同監。 世宗禦容。 清夷門街。 明昌三年設,三。 孝嚴寺都監、同監。 在南京,安宣宗禦容,改興國感誠寺。 正大元年設,三。 以下皆在南京。 福寧殿都監、同監。 三。 純和殿都監、同監。 三。 仁安殿都監、同監。 三。 真妃位都監、同監。 三。 麗妃位都監、同監。 宣儀位都監、同監。 莊獻妃位都監、同監。 三廟都監、同監。 貞祐二年設。 西華門都監、同監。 京後園都監、同監。 內侍寄祿官。 泰和二年設,初隷宮闈局,尋直隷宣徽院。 所以升用內侍局禦直、內直有年勞者。 中常侍。 正五品。 給事中。 從五品。 內殿通直。 正六品。 先名內殿給使。 黃門郎。 從六品。 內謁者。 正七品。 內侍殿頭。 從七品。 內侍高品。 正八品。 不限員。 內侍高班。 從八品。 典衛司。 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寶林位各設。 泰和五年閏八月,以崇妃薨罷。 興定元年復設。 世宗妃、才人、寶林位各設防衛軍導從人。 令,正七品。 丞,從七品。 直長。 見《士民湏知》。 孝靖宮。 章宗五妃位。 大安元年以有監同、無總領者,故設。 令,從八品。 丞,正九品。 端妃位同監。 真妃徒單氏。 慧妃位同監。 麗妃徒單氏。 貞妃位同監。 柔妃唐括氏。 靚儀位同監。 昭儀夾谷氏。 才媛位同監。 修儀吾古論氏。 懿安家。 貞祐三年,為莊獻太子設。 令,從八品。 丞,正九品。 宮苑司。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宮庭修飭灑掃、啟閉門戶、鋪設氈席之事。 直長,正八品一員。 《泰和令》二員。 都監、同監二員。 泰和元年設。 泰和四年罷同監。 尚醖署。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進禦酒醴。 直長,正八品。 二員。 典客署。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直長,後罷。 書表十八人。 侍儀司。 舊名擎執局,大定元年改為侍儀局,大定五年升局為司。 令,從六品。 舊日局使。 掌侍奉朝儀,率捧案、擎執、奉輦各給其事。 直長,正七品。 舊設局副,品從七。 右屬宣徽院。 秘書監。 著作局、筆硯局、書畫司、司天台隷焉。 監一員,從三品。 少監一員,正五品。 丞一員,正六品。 秘書郎二員,正七品。 泰和元年定為二員。 通掌經籍圖書。 校書郎一員,從七品。 承安五年二員。 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員。 專掌校勘在監文籍。 著作局。 著作郎一員,從六品。 著作佐郎一員,正七品。 掌修日曆。 皇統六年,著作局設著作郎、佐郎各二員,編修日曆,以學士院兼領之。 筆硯局。 直長二員,正八品,掌御用筆墨硯等事。 泰和七年以女直應奉兼。 舊名筆硯令史,大定三年改為筆硯供奉,以避諱改為承奉。 書畫局。 直長一員,正八品。 掌御用書畫紙札。 都監,正九品。 二員或一員。 司天台。 提點,正五品。 監,從五品。 掌天文曆數、風雲氣色,密以奏聞。 少監,從六品。 判官,從八品。 教授,舊設二員,正大初省一員。 系籍學生七十六人,漢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試補長行。 司天管勾,從九品。 不限資考、員數,隨科十人設一員,以藝業尤精者充。 長行人五十人。 未授職事者,試補管勾。 天文科,女直、漢人各六人。 算歷科,八人。 三式科,四人。 測驗科,八人。 漏刻科,二十五人。 銅儀法物舊在法物庫,貞元二年始付本台。 右屬秘書監。 國子監。 國子學、太學隷焉。 祭酒,正四品。 司業,正五品。 掌學校。 丞二員,從六品。 明昌二年增一員,兼提控女直學。 國子學。 博士二員,正七品。 分掌教授生員、考藝業。 太學同。 明昌二年添女直一員,泰和四年減,大安二年並罷。 助教二員,正八品。 女直、漢人各一員。 教授四員,正八品。 分掌教誨諸生。 明昌二年,小學各添二員,承安五年一員不除。 國子校勘,從八品。 掌校勘文字。 國子書寫官,從八品。 掌書寫實錄。 太學。 博士四員,正七品。 大安二年減二員。 助教四員,正八品。 明昌二年不除一員,大安二年減一員。 右屬國子監。 太府監。 左右藏、支應所、太倉、酒坊、典給署、市買司隷焉。 監,正四品。 少監,從五品。 丞二員,從六品。 掌出納邦國財用錢谷之事。 左藏庫。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興定三年增一員。 掌金銀珠玉、寶貨錢幣。 本把四人。 右藏庫。 使,從六品。 副使,從七品。 興定三年添一員。 掌錦帛絲綿毛褐、諸道常課諸色雜物。 本把四人。 支應所。 又作支承所。 都監二員,正九品。 掌宮中出入、禦前支賜金銀幣帛。 大安三年省。 太倉。 使,從六品。 掌九谷廩藏、出納之事。 預除人。 副使,從七品。 酒坊。 部除。 使,從八品。 副使,正九品。 掌醖造禦酒及支用諸色酒醴。 典給署。 本鈎盾署,明昌三年更。 令,從六品。 舊曰鈎盾使。 丞,從七品。 舊曰鈎盾副使。 掌宮中所用薪炭冰燭、並管官戶。 直長一員,正八品。 市買司。 天德二年更為市買局。 使,從八品。 副使,正九品。 掌收買宮中所用果實生料諸物。 右屬太府監。 少府監。 尚方、織染、文思、裁造、文綉等署隷焉。 泰和四年,選能幹官兼儀鸞局近上官。 監,正四品。 少監,從五品。 丞二員,從六品。 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復置。 掌邦國百工營造之事。 尚方署。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造金銀器物、亭帳、車輿、床榻、簾席、鞍轡、傘扇及裝釘之事。 大定二十年,令不專除人,令人兼。 直長,正八品。 圖畫署。 明昌七年,省入祗應司。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圖畫縷金匠。 直長,正八品。 明昌三年罷。 裁造署。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造龍鳳車具、亭帳、鋪陳諸物,宮中隨位床榻、屏風、簾額、縧結等,及陵廟諸物並省台部內所用物。 《泰和令》有畫繪之事。 直長,從八品。 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針工婦人三十七人。 文綉署。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綉造御用並妃嬪等服飾、及燭籠照道花卉。 貞祐二年,止設官一員。 直長,正八品。 綉工一人,都綉頭一人,副綉頭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內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織染署。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直長,正八品。 掌織紝、色染諸供禦及宮中錦綺幣帛紗縠。 文思署。 明昌七年,省入祗應司。 令,從六品。 丞,從七品。 掌造內外局分印合,傘浮圖金銀等尚輦儀鸞局車具亭帳之物並三國生日等禮物,織染文綉兩署金綫。 直長,正八品。 明昌三年省去。 右屬少府監。 第17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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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1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