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十年,議決盧溝以通京師漕運,上忻然曰:「如此,則諸路之物可徑達京師,利孰大焉!」命計之,當役千里內民夫,上命免被災之地,以百官從人助役。 已而,敕宰臣曰:「山東歲饑。 工役興則妨農作,能無怨乎?開河本欲利民,而反取怨,不可!其姑罷之。 」十一年十二月,省臣奏復開之,自金口疏導至京城北入壕,而東至通州之北,入潞水,計工可八十日。 十二年三月,上令人覆按,還奏:「止可五十日。 」上召宰臣責曰:「所餘三十日徒妨農費工,卿等何為慮不及此。 」及渠成,以地勢高峻,水性渾濁。 峻則奔流漩洄,嚙岸善崩,濁則泥淖淤塞,積滓成淺,不能勝舟。 其後,上謂宰臣曰:「分盧溝為漕渠,竟未見功,若果能行,南路諸貨皆至京師,而價賤矣。 」平章政事駙馬元忠曰:「請求識河道者,按視其地。 」竟不能行而罷。 二十五年五月,盧溝決於上陽村。 先是,決顯通寨,詔發中都三百里內民夫塞之,至是複決,朝延恐枉費工物,遂令且勿治。 二十七年三月,宰臣以「孟家山金口閘下視都城,高一百四十餘尺,止以射糧軍守之,恐不足恃。 儻遇暴漲,人或為奸,其害非細。 若固塞之,則所灌稻田俱為陸地,種植禾麥亦非曠土。 不然則更立重閘,仍于岸上置埽官廨署,及埽兵之室,庶幾可以無虞也」。 上是其言,遣使塞之。 夏四月丙子,詔封盧溝水神為安平侯。 二十八年五月,詔盧溝河使旅往來之津要,令建石橋。 未行而世宗崩。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六月,復以涉者病河流湍急,詔命造舟,既而更命建石橋。 明昌三年三月成,敕命名曰廣利。 有司謂車駕之所經行,使客商旅之要路,請官建東西廊,令人居之。 上曰:「何必然,民間自應為耳。 」左丞守貞言:「但恐為豪右所占,況罔利之人多止東岸,若官築則東西兩岸俱稱,亦便于觀望也。 」遂從之。 六月,盧溝堤決,詔速遏塞之,無令泛溢為害。 右拾遺路鐸上疏言:「當從水勢分流以行,不必補修玄同口以下、丁村以上舊堤。 」上命宰臣議之,遂命工部尚書胥持國及路鐸同檢視其堤道。 ○滹沱河 大定八年六月,滹沱犯真定,命發河北西路及河間、太原、冀州民夫二萬八千,繕完其堤岸。 十年二月,滹沱河創設巡河官二員。 十七年,滹沱決白馬崗,有司以聞,詔遣使固塞,發真定五百里內民夫,以十八年二月一日興役,命同知真定尹鶻沙虎、同知河北西路轉運使徐偉監護。 漳河 大定二十年春正月,詔有司修護漳河閘,所須工物一切並從官給,毋令擾民。 明昌二年六月,漳河及盧溝堤皆決,詔命速塞之。 四年春正月癸未,有司言修漳河堤埽計三十八萬餘工,詔依盧溝河例,招被水闕食人充夫,官支錢米,不足則調礙水人戶,依上支給。 志第九 志第九 禮一 ○郊 金人之入汴也,時宋承平日久,典章禮樂粲然備具。 金人既悉收其圖籍,載其車輅、法物、儀仗而北,時方事軍旅,未遑講也。 既而,即會寧建宗社,庶事草創。 皇統間,熙宗巡幸析津,始乘金輅,導儀衛,陳鼓吹,其觀聽赫然一新,而宗社朝會之禮亦次第舉行矣。 繼以海陵狼顧,志欲併吞江南,乃命官修汴故宮,繕宗廟社稷,悉載宋故禮器以還。 外行黷武,內而縱慾,其猷既失,奚敢議禮樂哉!世宗既興,復收向所遷宋故禮器以旋,乃命官參校唐、宋故典沿革,開「詳定所」以議禮,設「詳校所」以審樂,統以宰相通學術者,于一事之宜適、一物之節文,既上聞而始匯次,至明昌初書成,凡四百餘卷,名曰《金纂修雜錄》。 凡事物名數,支分派引,珠貫棋布,井然有序,炳然如丹。 又圖吉、凶二儀:鹵簿十三節以備大葬,小鹵簿九節以備郊廟。 而命尚書左右司、春官、兵曹、太常寺各掌一本,其意至深遠也。 是時,宇內阜安,民物小康,而維持幾百年者實此乎基。 鳴呼,禮之為國也信矣夫!而況《關雎》、《麟趾》之化,其流風遺思被于後世者,為何如也。 宣宗南播,疆宇日蹙,旭日方升而爝火之燃,蔡流弗東而餘燼滅矣!圖籍散逸既莫可尋,而其宰相韓企先等之所論列,禮官張暐與其子行簡所私著《自公紀》,亦亡其傳。 故書之存,僅《集禮》若干卷,其藏史館者又殘缺弗完,姑掇其郊社宗廟諸神祀、朝覲會同等儀而為書,若夫凶禮則略焉。 蓋自熙宗、海陵、衛紹王之繼弒,雖曰「鹵簿十三節以備大葬」,其行乎否耶?蓋莫得而考也,故宣孝之喪禮存,亦不復紀。 噫!告朔餼羊雖孔子所不去,而史之缺文則亦慎之。 作《禮志》。 南北郊 金之郊祀,本於其俗有拜天之禮。 其後,太宗即位,乃告祀天地,蓋設位而祭也。 天德以後,始有南北郊之制,大定,明昌其禮浸備。 南郊壇,在豐宜門外,當闕之巳地。 圓壇三成,成十二陛,各按辰位。 濆牆三匝,四面各三門。 齋宮東北,廚庫在南。 壇、濆皆以赤土圬之。 北郊方丘,在通玄門外,當闕之亥地。 方壇三成,成為子午卯酉四正陛。 方濆三周,四面亦三門。 朝日壇曰大明,在施仁門外之東南,當闕之卯地,門濆之制皆同方丘。 夕月壇曰夜明,在彰義門外之西北,當闕之酉地,掘地污之,為壇其中。 常以冬至日合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于圜丘,夏至日祭皇地祇于方丘,春分朝日于東郊,秋分夕月于西郊。 大定十一年始郊,命宰臣議配享之禮。 左丞石琚奏曰:「按《禮記》:『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祖配上帝也。 』蓋配之者,侑神作主也。 自外至者無主不止,故推祖考配天,尊之也。 兩漢、魏、晉以來,皆配以一祖。 至唐高宗,始以高祖、太宗崇配。 垂拱初,又加以高宗,遂有三祖同配之禮。 至宋,亦嘗以三帝配,後禮院上議,以為對越天地,神無二主,由是止以太祖配。 臣謂冬至親郊宜從古禮。 」上曰:「唐、宋以私親,不合古,不足為法。 今止當以太祖配。 」又謂宰臣曰:「本國拜天之禮甚重。 今汝等言依古制築壇,亦宜。 我國家絀遼、宋主、據天下之正,郊祀之禮豈可不行?」乃以八月詔曰:「國莫大於祀,祀莫大於天,振古所行,舊章咸在。 仰惟太祖之基命,詔我本朝之燕謀,奄有萬邦,于今五紀。 因時製作,雖增飾于國容,推本奉承,猶未遑于郊見。 況天休滋至而年谷屢豐,敢不敷繹曠文、明昭大報。 取陽升之至日,將親享于圓壇,嘉與臣工,共圖熙事。 以今年十一月十七日有事于南郊,咨爾有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罔或不欽。 」乃于前一日,遍見祖宗,告以郊祀之事。 其日,備法駕鹵簿,躬詣郊壇行禮。 儀注 齋戒:用唐制。 大祀,散齋四日,臻齋三日。 中祀,散齋二日,致齋一日。 天子親祀,皆前期七日,攝太慰誓亞終獻官、親王、陪祀皇族于宮省。 皇族十五以上,官雖不至七品者亦助祭受誓。 又誓百官于尚書省。 攝太尉南向。 司徒北向,監祭御史在西,監禮博士居東,皆相向。 太常卿、光祿卿在司徒後,重行北向。 司天監、光祿丞、太廟令丞、大樂令丞、太官令丞、良醖令、廩犧令、郊社丞、司尊、太祝、奉禮郎、協律郎、諸執事官皆重行西上北向。 禮直官以誓文授攝太尉,乃誓曰:「維某年歲次某甲,某月,某日,某甲,皇帝有事于南郊,各揚其職。 其或不恭,國有常刑。 」禮直官贊曰:「七品以下官皆退。 」余皆再拜,退。 誓于宮省之儀皆同。 於是,皇帝散齋于別殿。 前致齋一日,尚舍設禦坐于大安殿,當中南向。 設東西房于禦坐之側,設禦幄于室內,施簾于楹下。 享前三日,陳設小次。 享前一日,設拜褥,及皇帝版位、皇帝飲福位,及黃道氈褥,自玉輅下至升輿所。 及致齋之日,通事舍人引文武五品以上官,陪位如式。 諸侍衛之官,各服其器服,並結佩,俱詣閣奉迎。 上水二刻,侍中版奏「外辦」。 皇帝服袞冕,結佩,乘輿出,警蹕、侍衛如常儀。 皇帝即禦座,東向坐。 通事舍人承傳,殿上下俱拜,訖,西面,贊「各祗候」。 一刻頃,侍中跪奏:「臣某言,請降就齋。 」俛伏,興,還侍位。 皇帝降座,入室,群官皆退。 諸執事官皆宿于正寢,治事如故,不吊喪問疾,不判署刑殺文字,不決罰罪人,不與穢惡事。 致齋日,惟祀事則行,余悉禁。 已齋而闕者,通攝行事。 第8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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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