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今最重之役,無過西戍。 如無西戍,雖遇凶年,困弊不至於此。 若能徙西戍稍近,則往來不勞,民無深患。 議者謂徙之非便:一則損威名,二則召侵侮,三則棄耕牧之地。 臣謂不然。 阻卜諸部,自來有之。 曩時北至臚 河,南至邊境,人多散居,無所統壹,惟往來抄掠。 及太祖西征,至於流沙,阻卜望風悉降,西域諸國皆願入貢。 因遷種落,內置三部,以益吾國,不營城邑,不置戍兵,阻卜累世不敢為寇。 統和間,皇太妃出師西域,拓土既遠,降附亦眾。 自後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正得馭遠人之道。 及城可敦,開境數千里,西北之民,徭役日增,生業日殫。 警急既不能救,叛服亦復不恆。 空有廣地之名,而無得地之實。 若貪土不已,漸至虛耗,其患有不勝言者。 況邊情不可深信,亦不可頓絶。 得不為益,舍不為損。 國家大敵,惟在南方。 今雖連和,難保他日。 若南方有變,屯戍遼邈,卒難赴援。 我進則敵退,我還則敵來,不可不慮也。 方今太平已久,正可恩結諸部,釋罪而歸地,內徙戍兵以增堡障,外明約束以正疆界。 每部各置酋長,歲修職貢。 叛則討之,服則撫之。 諸部既安,必不生釁。 如是,則臣雖不能保其久而無變,知其必不深入侵掠也。 或雲,棄地則損威。 殊不知殫費竭財,以貪無用之地,使彼小每抗衡大國,萬一有敗,損威豈淺?或又云,沃壤不可遽棄。 臣以為土雖沃,民不能久居,一旦敵來,則不免內徙,豈可指為吾土而惜之? 夫帑廩雖隨部而有,此特周急部民一偏之惠,不能均濟天下。 如欲均濟天下,則當知民困之由,而窒其隙。 節盤遊,簡驛傳,薄賦 ,戒奢侈。 期以數年,則困者可蘇,貧者可富矣。 蓋民者國之本,兵者國之衛。 兵不調則曠軍役,調之則損國本。 且諸部皆有補役之法。 昔補役始行,居者、行者類皆富實,故累世從戍,易為更代。 近歲邊虞數起,民多匱乏,既不任役事,隨補隨缺。 苟無上戶,則中戶當之。 曠日弭年,其窮益甚,所以取代為艱也。 非惟補役如此,在邊戍兵亦然。 譬如一 之土,豈能填尋丈之壑!欲為長久之便,莫若使遠戍疲兵還於故鄉,薄其徭役,使人人給足,則補役之道可以復故也。 臣又聞,自昔有國家者,不能無盜。 比年以來,群黎凋弊,利於剽竊,良民往往化為凶暴。 甚者殺人無忌,至有亡命山澤,基亂首禍。 所謂民以困窮,皆為盜賊者,誠如聖慮。 今欲芟夷本根,願陛下輕徭省役,使民務農。 衣食既足,安習教化,而重犯法,則民趨禮義,刑罰罕用矣。 臣聞唐太宗問群臣治盜之方,皆曰:「嚴刑峻法。 」太宗笑曰:「寇盜所以滋者,由賦無度,民不聊生。 今朕內省嗜欲,外罷游幸,使海內安靜,則寇盜自止。 」由此觀之,寇盜多寡,皆由衣食豐儉。 徭役重輕耳。 今宜徙可敦城於近地,與西南副都部署烏古敵烈、隗烏古等部聲援相接。 罷黑嶺二軍,並開、保州,皆隷東京;益東北戍軍及南京總管兵。 增修壁壘,候尉相望,繕完樓櫓,浚治城隍,以為邊防。 此方今之急務也,願陛下裁之。 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國史。 仍詔諭之曰:「文章之職,國之光華,非才不用。 以卿文學,為時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職。 朕之起居,悉以實錄。 」自是日見親信,每入侍,賜坐。 遇勝日,帝與飲酒賦詩,以相酬酢,君臣相得無比。 韓家奴知無不言,雖諧謔不忘規諷。 十三年春,上疏曰:「臣聞先世遙輦可汗 之後,國祚中絶;自夷離堇雅裡立阻午,大位始定。 然上世俗樸,未有尊稱。 臣以為三皇禮文未備,正與遙輦氏同。 後世之君以禮樂治天下,而崇本追遠之義興焉。 近者唐高祖創立先廟,尊四世為帝。 昔我太祖代遙輦即位,乃制文字,修禮法,建天皇帝名號,制宮室以示威服,興利除害,混一海內。 厥後累聖相承,自夷離堇湖烈以下,大號未加,天皇帝之考夷離堇的魯猶以名呼。 臣以為宜依唐典,追崇四祖為皇帝,則陛下弘業有光,墜典復舉矣。 」疏奏,帝納之,始行追冊玄、德二祖之禮。 韓家奴每見帝獵,未嘗不諫。 會有司奏獵秋山,熊虎傷死數十人,韓家奴書於冊。 帝見,命去之。 韓家奴既出,覆書。 他日,帝見之曰:「史筆當如是。 」帝問韓家奴:「我國家創業以來,孰為賢主?」韓家奴以穆宗對。 帝怪之曰:「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視人猶草芥,卿何謂賢?」韓家奴對曰:「穆宗雖暴虐,省徭輕賦,人樂其生。 終穆之世,無罪被戮,未有過今日秋山傷死者。 臣故以穆宗為賢。 」帝默然。 詔與耶律庶成錄遙輦可汗至重熙以來事蹟,集為二十捲,進之。 十五年,復詔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禮義,正法度。 我朝之興,世有明德,雖中外向化,然禮書未作,無以示後世。 卿可與庶成酌古準今,製為禮典。 事或有疑,與北、南院同議。 」韓家奴既被詔,博考經籍,自天子達于庶人,情文制度可行於世,不繆于古者, 成三卷,進之。 又詔譯諸書,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歷、貞觀政要、五代史。 時帝以其老,不任朝謁,拜歸德軍節度使。 以善治聞。 帝遣使問勞,韓家奴表謝。 召修國史,卒,年七十二。 有六義集十二卷行于世。 李澣,初仕晉,為中書舍人。 晉亡歸遼,當太宗崩、世宗立, 沒定, 與高勛等十餘人覊留南京。 久之,從歸上京,授翰林學士。 穆宗即位,累遷工部侍郎。 時澣兄濤在汴為翰林學士,密遣人召澣。 澣得書,托求醫南京,易服夜出,欲遁歸汴。 至涿,為徼巡者所得,送之南京,下吏。 伺獄吏熟寢,以衣帶自經;不死,防之愈嚴。 械赴上京,自投潢河中流,為鐵索牽掣,又不死。 及抵上京,帝欲殺之。 時高勛已為樞密使,救止之。 屢言於上曰:「本非負恩,以母年八十,急於省覲致罪。 且 富於文學,方今少有倫比,若留掌詞命,可以增光國體。 」帝怒稍解,仍令禁錮于奉國寺,凡六年,艱苦萬狀。 會上欲建太宗功德碑,高勛奏曰:「非李澣無可秉筆者。 」詔從之。 文成以進,上悅,釋囚。 尋加禮部尚書,宣政殿學士,卒。 論曰:統和、重熙之間,務修文治,而韓家奴對策,落落累數百言,概可施諸行事,亦遼之晁、賈哉。 李澣雖以詞章見稱,而其進退不足論矣。 ※校勘記 一∶ 皇太妃出師西域 「皇太妃」,應作王太妃。 叄卷一三※校勘記。 二∶ 始行追冊玄德二祖之禮 按紀,追冊玄、德二祖均在重熙二十一年。 此是帶敘。 第一百○四卷 列傳第三十四 文學下 王鼎耶律昭劉輝耶律孟簡耶律谷欲 王鼎,字虛中,涿州人。 幼好學,居太寧山數年,博通經史。 時馬唐俊有文名燕、薊間,適上巳,與同志祓禊水濱,酌酒賦詩。 鼎偶造席,唐俊見鼎樸野,置下坐。 欲以詩困之,先出所作索賦,鼎援筆立成。 唐俊驚其敏妙,因與定交。 清寧五年,擢進士第。 調易州觀察判官,改淶水縣令,累遷翰林學士。 當代典章多出其手。 上書言治道十事,帝以鼎達政體,事多咨訪。 鼎正直不阿,人有過,必面詆之。 第1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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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第1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