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大初,金人陷中京,諸將莫能支。 天祚懼,奔夾山,兵勢日迫。 處溫與族弟處能、子 ,外假怨軍聲援,結都統蕭干謀立魏國王淳,召番、漢官屬詣魏王府勸進。 魏國王將出, 乃持赭袍衣之,令百官拜舞稱賀。 魏王固辭不得,遂稱天錫皇帝。 以處溫守太尉,處能直樞密院, 為少府少監,左企弓以下及親舊與其事者,賜官有差。 會魏國王病,自知不起,密授處溫番漢馬步軍都元帥,意將屬以後事。 及病亟,蕭乾等矯詔南面宰執入議,獨處溫稱疾不至,陰聚勇士為備,紿雲奉密旨防他變。 魏國王卒,蕭干擁契丹兵,宣言當立王妃蕭氏為太后,權主軍國事,眾無敢異者。 干以後命,召處溫至,時方多難,未欲即誅,但追毀元帥札子。 處能懼及禍,落髮為僧。 尋有永清人傅遵說隨郭藥師入燕,被擒,具言處溫嘗遺易州富民趙履仁書達宋將童貫,欲挾蕭後納土歸宋。 後執處溫問之,處溫曰:「臣父子於宣宗有定策功,宜世蒙宥容,可使因讒獲罪?」後曰「向使魏國王如周公,則終享親賢之名於後世。 誤王者皆汝父子,何功之有!」並數其前罪惡。 處溫無以對,乃賜死, 亦伏誅。 張琳,瀋州人。 幼有大志。 壽隆末,為秘書中允。 天祚即位,累遷戶部使。 頃之,擢南府宰相。 初,天祚之敗於女直也,意謂蕭奉先不知兵,乃召琳付以東征事。 琳以舊制,凡軍國大計,漢人不與,辭之。 上不允,琳奏曰:「前日之敗,失於輕舉。 若用漢兵二十萬分道進討,無不克者。 」上許其半,仍詔中京、上京、長春、遼西四路計戶產出軍。 時有起至二百軍者,生業蕩散,民甚苦之。 四路軍甫集,尋復遁去。 及中京陷,天祚幸雲中,留琳與李處溫佐魏國王淳守南京。 處溫父子召琳,欲立淳為帝,琳曰:「王雖帝冑,初無上命;攝政則可,即真則不可。 」處溫曰:「今日之事,天人所與,豈可易也!」琳雖有難色,亦勉從之。 淳既稱帝,諸將咸居權要,琳獨守太師,十日一朝,平章軍國大事。 陽以元老尊之,實則不使與政。 琳由是鬱悒而卒。 耶律余睹,一名余都姑,國族之近者也。 慷慨尚氣義。 保大初,歷官副都統。 其妻天祚文妃之妹;文妃生晉王,最賢,國人皆屬望。 時蕭奉先之妹亦為天祚元妃,生秦王。 奉先恐秦王不得立,深忌余睹,將潛圖之。 適耶律撻葛裡之妻會余睹之妻於軍中,奉先諷人誣余睹結駙馬蕭昱、撻葛裡,謀立晉王,尊天祚為太上皇。 事覺,殺昱及撻葛裡妻,賜文妃死。 余睹在軍中聞之,懼不能自明被誅,即引兵千餘,併骨肉軍帳叛歸女直。 會大霖雨,道途留阻。 天祚遣知奚王府蕭遐買、北宰相蕭德恭、大常袞耶律諦裡姑、歸州觀察使蕭和尚奴、四軍太師蕭干追捕甚急。 至閭山,及之。 諸將議曰:「蕭奉先恃寵,蔑害官兵。 余睹乃宗室雄才,素不肯為其下。 若擒之,則他日吾輩皆余睹矣。 不如縱之。 」還,紿雲追襲不及。 余睹既入女直,為其國前鋒,引婁室孛堇兵攻陷州郡,不測而至。 天祚聞之大驚,知不能敵,率衛兵入夾山。 余睹在女直為監軍,久不調,意不自安,乃假遊獵,遁西夏。 夏人問:「汝來有兵幾何?」余睹以二三百對,夏人不納,卒。 論曰:遼之亡也,雖孽降自天,亦柄國之臣有以誤之也。 當天慶而後,政歸後族。 奉先沮天祚防微之計,陷晉王非罪之誅,夾山之禍已見於此矣。 處溫逼魏王以僭號,結宋將以賣國,跡其奸佞,如出一軌。 嗚呼!天祚之所倚毗者若此,國欲不亡,得乎?張琳 守位,余睹及覆自困,則又何足議哉! ※校勘記 一∶ 蕭奉先 叄卷一○○※校勘記。 二∶ 乘我師未備來襲 來襲,原作「擊之」。 據宏簡錄二一三及本傳上下文義改。 三∶ 處溫與族弟處能 索隱,「族」當作從。 按傳文稱處溫「伯父儼」,耶律儼傳稱「子處能」,應作從。 第一百○三卷 列傳第三十三 文學上 蕭韓家奴 李澣 遼起松漠,太祖以兵經略方內,禮文之事固所未遑。 及太宗入汴,取晉圖書、禮器而北,然後制度漸以修舉。 至景、聖間,則科目聿興,士有由下僚擢升侍從, 崇儒之美。 但其風氣剛勁,三面鄰敵,歲時以 為務,而典章文物視古猶闕。 然二百年之業,非數君子為之綜理,則後世惡所考述哉。 作文學傳。 蕭韓家奴,字休堅,涅剌部人,中書令安摶之孫。 少好學,弱冠入南山讀書,博覽經史,通遼、漢文字。 統和十四年始仕。 家有一牛,不任驅策,其奴得善價鬻之。 韓家奴曰:「利己誤人,非吾所欲。 」乃歸直取牛。 二十八年,為右通進,典南京慄園。 重熙初,同知三司使事。 四年,遷天成軍節度使,徙彰愍宮使。 帝與語,才之,命為詩友。 嘗從容問曰:「卿居外有異聞乎?」韓家奴對曰:「臣惟知炒慄:小者熟,則大者必生;大者熟,則小者必焦。 使大小均熟,始為盡美。 不知其他。 」蓋嘗掌慄園,故托慄以諷諫。 帝大笑。 詔作四時逸樂賦,帝稱善。 時詔天下言治道之要,制問:「徭役不加于舊,征伐亦不常有,年谷既登,帑廩既實,而民重困,豈為吏者慢、為民者惰歟?今之徭役何者最重?何者尤苦?何所蠲省則為便益?補役之法何可以復?盜賊之害何可以止?」韓家奴對曰: 臣伏見比年以來,高麗未賓,阻卜猶強,戰守之備,誠不容已。 乃者,選富民防邊,自備糧糗。 道路修阻,動淹歲月;比至屯所,費已過半;只牛單轂,鮮有還者。 其無丁之家,倍直傭僦,人憚其勞,半途亡竄,故戍卒之食多不能給。 求假於人,則十倍其息,至有鬻子割田,不能償者。 或逋役不歸,在軍物故,則復補以少壯。 其鴨淥江之東,戍役大率如此。 況渤海、女直、高麗合從連衡,不時征討。 富者從軍,貧者偵候。 加之水旱,菽粟不登,民以日困。 蓋勢使之然也。 第1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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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第1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