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知古,薊州玉田人,善謀有識量。 太祖平薊時,知古六歲,為淳欽皇后兄欲穩所得。 後來嬪,知古從焉,未得省見。 久之,負其有,怏怏不得志,挺身逃庸保,以供資用。 其子匡嗣得親近太祖,因間言。 太祖召見與語,賢之,命叄謀議。 神冊初,遙授彰武軍節度使。 久之,信任益篤,總知漢兒司事,兼主諸國禮儀。 時儀法疏闊,知古援據故典,叄酌國俗,與漢儀雜就之,使國人易知而行。 頃之,拜左仆射,與康默記將漢軍征渤海有功,遷中書令。 天顯中卒,為佐命功臣之一。 子匡嗣。 匡嗣以善醫,直長樂宮,皇后視之猶子。 應歷十年,為太祖廟詳穩。 後宋王喜隱謀叛,辭引匡嗣,上置不問。 初,景宗在藩邸,善匡嗣。 即位,拜上京留守。 頃之,王燕,改南京留守。 保寧末,以留守攝樞密使。 時耶律虎古使宋還,言宋人必取河東,合先事以為備。 匡嗣詆之曰:「寧有是!」已而宋人果取太原,乘勝逼燕。 匡嗣與南府宰相沙、惕隱休哥侵宋,軍于滿城,方陣,宋人請降。 匡嗣欲納之,休哥曰:「彼軍氣甚鋭,疑誘我也。 可整頓士卒以禦。 」匡嗣不聽。 俄而宋軍鼓噪薄我,眾蹙踐,塵起漲天。 匡嗣倉卒諭諸將,無當其鋒。 眾既奔,遇伏兵扼要路,匡嗣棄旗鼓遁,其眾走易州山,獨休哥收所棄兵械,全軍還。 帝怒匡嗣,數之曰:「爾違眾謀,深入敵境,爾罪一也;號令不肅,行伍不整,爾罪二也;棄我師旅,挺身鼠竄,爾罪三也;偵候失機,守禦弗備,爾罪四也;捐棄旗鼓,損威辱國,爾罪五也。 」促令誅之。 皇后引諸內戚徐為開解,上重違其請。 良久,威稍霽,乃杖而免之。 既而遙授晉昌軍節度使。 乾亨三年,改西南面招討使,卒。 睿智皇后聞之,遣使臨弔,賻贈甚厚,後追贈尚書令。 五子:德源,德讓 後賜名隆運,德威,德崇,德凝。 德源、德凝附傳,餘各有傳。 德源,性愚而貪,早侍景宗邸。 及即位,列近侍。 保寧間,官崇義、興國二軍節度使,加檢校太師。 以賄名,德讓貽書諫之,終不悛。 以故論者少之。 後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遙攝保寧軍節度使。 乾亨初卒。 德凝,謙遜廉謹。 保寧中,遷護軍司徒。 開泰中,累遷護衛太保、都宮使、崇義軍節度使。 移鎮廣德,秩滿,部民請留,從之。 改西南面招討使, 項隆益答叛,平之。 遷大同軍節度使,卒於官。 子郭三,終天德軍節度使。 孫高家奴,終南院宣徽使;高十,終遼興軍節度使。 ※校勘記 一∶ 天祿五年六月河東使請行冊禮五,原誤「三」。 按紀天祿五年正月,劉崇自立於太原;六月,求封冊。 據改。 二∶ 太祖平薊時知古六歲 按下文其子匡嗣已得「親近太祖,因間言」,則六歲被掠不合,疑有漏字。 三∶ 負其有 疑應作「負其才」或「負其有才」。 四∶ 乾亨三年改西南面招討使三,原作「二」。 按紀改西南面招討使在乾亨三年三月,據改。 五∶ 五子德源德讓德威德崇德凝德崇,紀統和十二年五月作德沖。 又下文稱「德威、德凝附傳,餘各有傳」,今按德讓、德威傳見卷八二,德崇僅於其子韓製心傳中追敘,無專傳。 此處當是沿襲耶律儼或陳大任舊史之文,而德崇傳實已刪去。 六∶ 保寧間 保寧,原誤「統和」。 據上、下文改。 七∶ 開泰中累遷護衛太保都宮使崇義軍節度使 按紀統和三年四月,德凝以彰武軍節度使為崇義軍節度使。 開泰應作統和。 第七十五卷 列傳第五 耶律覿烈羽之耶律鐸臻古突呂不王鬱耶律圖魯窘 耶律覿烈,字兀裡軫,六院部蒲古只夷離 之後。 父偶思,亦為夷離 。 初,太祖為于越時,覿烈以謹願寬恕見器使。 既即位,兄曷魯典宿衛,以故覿烈入侍帷幄,與聞政事。 神冊三年,曷魯薨,命覿烈為迭剌部夷離 ,屬以南方事。 會討 項,皇太子為先鋒,覿烈副之。 軍至天德、雲內,分道併進。 覿烈率遍師渡河力戰,斬獲甚眾。 天贊初,析迭剌部為北、南院,羅夷離 。 時大元帥率師由古北口略燕地,覿烈徇山西,所至城堡皆下,太祖嘉其功,錫賚甚厚。 從伐渤海,撥扶餘城,留覿烈與寅底石守之。 天顯二年,留守南京。 十年卒,年五十六。 弟羽之。 羽之,小字兀裡,字寅底哂。 幼豪爽不群,長嗜學,通諸部語。 太祖經營之初,多預軍謀。 天顯元年,渤海平,立皇太子為東丹王,以羽之為中台省右次相。 時人心未安,左大相迭剌不 月薨,羽之蒞事勤恪,威信並行。 太宗即位,上表曰:「我大聖天皇始有東土,擇賢輔以撫斯民,不以臣愚而任之。 國家利害,敢不以聞。 渤海昔畏南朝,阻險自衛,居忽汗城。 今去上京遼邈,既不為用,又不罷戍,果何為哉?先帝因彼離心,乘釁而動,故不戰而克。 天授人與,彼一時也。 遺種浸以蕃息,今居遠境,恐為後患。 梁水之地乃其故鄉,地衍土沃,有木鐵鹽魚之利。 乘其微弱,徙還其民,萬世長策也。 彼得故鄉,又獲木鐵鹽魚之饒,必安居樂業。 然後選徒以翼吾左,突厥、項、室韋夾輔吾右,可以坐制南邦,混一天下,成聖祖未集之功,貽後世無疆之福。 」表奏,帝嘉納之。 是歲,詔徙東丹國民於梁水,時稱其善。 人皇王奔唐,羽之鎮撫國人,一切如故。 以功加守太傅,遷中台省左相。 會同初,以冊禮赴闕,加特進。 表奏左次相渤海蘇貪墨不法事,卒。 子和裡,終東京留守。 耶律鐸臻,字敵輦,六院部人。 祖蒲古只,遙輦氏時再為本部夷離 。 耶律狼德等既害玄祖,暴橫益肆。 蒲古只以計誘其黨,悉誅夷之。 鐸臻幼有志節,太祖為于越,常居左右。 後即位,梁人遣使求轅軸材,太祖難之。 鐸臻曰:「梁名求材,實覘吾輕重。 宜答曰:『材之所生,必深山窮谷,有神司之,須白鼻赤驢禱祠,然後可伐。 』如此,則其語自塞矣。 」已而果然。 天贊三年,將伐渤海,鐸臻諫曰:「陛下先事渤海,則西夏必躡吾後。 請先西討,庶無後顧憂。 」太祖從之。 及淳欽皇后稱制,惡鐸臻,囚之,誓曰:「鐵鎖朽,當釋汝!」既而召之,使者欲去鎖,鐸臻辭曰:「鐵未朽,可釋乎?」後聞,嘉嘆,趣召釋之。 天顯二年卒。 弟古、突呂不。 古,字涅剌昆,初名霞馬葛。 太祖為于越,嘗從略地山右。 會李克用於雲州,古侍,克用異之曰:「是兒骨相非常,不宜使在左右。 」以故太祖頗忌之。 時方西討,諸弟亂作,聞變,太祖問古與否,曰無。 喜曰:「吾無患矣!」趣召古議。 古陳殄滅之策,後皆如言,以故錫賚甚厚。 神冊末,南伐,以古佐右皮室詳穩老古,與唐兵戰于雲碧店。 老古中流矢,傷甚,太祖疑古陰害之。 古知上意,跪曰:「陛下疑臣恥居老古麾下耶?及今老古在,請遣使問之。 」太祖使問老古,對曰:「臣於古無可疑者。 」上意乃釋。 老古卒,遂以古為右皮室詳穩。 既卒,太祖謂左右曰:「古死,猶長松自倒,非吾伐之也。 」 突呂不,字鐸袞,幼聰敏嗜學。 事太祖見器重。 及制契丹大字,突呂不讚成為多。 未幾,為文班林牙,領國子博士、知制誥。 明年,受詔撰決獄法。 第1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遼史》
第1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