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甲寅,遣使視諸道禾稼。 辛酉,南院樞密使室為中京留守,加尚父。 丙寅,女直遣使來貢。 戊辰,觀獲。 庚午,詔契丹人犯十惡者依漢律。 己卯,以翰林承旨邢抱朴叄知政事。 八月庚辰朔,詔皇太妃領西北路烏古等部兵及永興宮分軍,撫定西邊;以蕭撻凜督其軍事。 乙酉,宋遣使求和,不許。 戊子,以國舅帳克蕭徒骨為夷離畢。 乙未,下詔戒諭中外官吏。 丁酉,錄囚,雜犯死罪以下釋之。 九月壬子,室韋、項、吐谷渾等來貢。 辛酉,宋復遣使求和,不許。 壬戌,行拜奧禮。 癸酉,阻卜等來貢。 冬十月乙酉,獵可汗州之西山。 乙巳,詔定均稅法。 丁未,大理寺置少卿及正。 十一月戊申朔,行再生禮。 鐵驪來貢。 詔諸部所俘宋人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諸道軍有勇健者,具以名聞。 庚戌,詔郡邑貢明經、茂材異等。 甲寅,詔南京決滯獄。 己未,官宋俘衛德升等六人。 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詔並奚王府奧理、墮隗、梅只三部為一,其二克各分為部,以足六部之數。 甲申,賜南京統軍司貧戶耕牛。 戊子,高麗進妓樂,卻之。 庚寅,禁游食民。 癸巳,女直以宋人浮海賂本國及兀惹叛來告。 丁未,幸南京。 是年,放進士呂德懋等二人及第。 十三年春正月壬子,幸延芳澱。 甲寅,置廣靈縣。 丁巳,增泰州、遂城等縣賦。 庚申,詔諸道勸農。 癸亥,長寧軍節度使蕭解裡秩滿,民請留,從之。 庚午,如長春宮。 二月丁丑朔,女直遣使來貢。 甲辰,高麗遣李周楨來貢。 三月癸丑,夏國遣使來貢。 戊辰,武清縣百餘人入宋境剽掠,命誅之,還其所獲人畜財物。 夏四月己卯,叄知政事邢抱朴以母憂去官,起複。 丙戌,詔諸道民戶應歷以來脅從為部曲者,仍籍州縣。 甲午,如炭山清暑。 五月壬子,高麗進鷹。 乙亥,北、南、乙室三府請括富民馬以備軍需,不許,給以官馬。 六月丙子朔,啟聖軍節度使劉繼琛秩滿,民請留,從之。 丁丑,詔減前歲括田租賦。 甲申,以宣徽使阿沒裡私城為豐州。 丙戌,詔許昌平、懷柔等縣諸人請業荒地。 秋七月乙巳朔,女直遣使來貢。 丁巳,兀惹烏昭度、」一○:渤海燕頗等侵鐵驪,遣奚王和朔奴等討之。 壬戌,詔蔚、朔等州龍衛、威勝軍更戍。 八月丙子,夏國遣使進馬。 壬辰,詔修山澤祠宇、先哲廟貌,以時祀之。 九月戊午,以南京太學生員浸多,特賜水莊一區。 丁卯,奉安景宗及皇太后石像于延芳澱。 冬十月乙亥,置義倉。 」一一:辛巳,回鶻來貢。 甲申,高麗遣李知白來貢。 戊子,兀惹歸款,詔諭之。 庚子,鼻骨德來貢。 十一月乙巳,阿薩蘭回鶻遣使來貢。 辛酉,遣使冊王治為高麗國王。 戊辰,高麗遣童子十人來學本國語。 十二月己卯,鐵驪遣使來貢鷹、馬。 辛巳,夏國以敗宋人遣使來告。 是年,放進士王用極等二人。 十四年春正月己酉,漁于潞河。 丁巳,蠲三京及諸州稅賦。 丙寅,夏國遣使來貢。 庚午,以宣徽使阿沒裡家奴閻貴為豐州刺史。 二月庚寅,回鶻遣使來貢。 三月壬寅,高麗王治表乞為婚,許以東京留守、駙馬蕭德女嫁之。 庚戌,高麗復遣童子十人來學本國語。 甲寅,韓德威奏討項捷。 甲子,詔安集朔州流民。 夏四月甲戌,東邊諸糾各置都監。 」一二:庚寅,如炭山清暑。 己亥,鑿大安山,取劉守光所藏錢。 」一三:是月,奚王和朔奴、東京留守蕭德等五人以討兀惹不克,削官。 改諸部令穩為節度使。 五月癸卯,詔叄知政事邢抱朴決南京滯獄。 庚戌,朔州威勝軍一百七人叛入宋。 六月辛未,如炭山清暑。 鐵驪來貢。 乙酉,回鶻來貢。 己丑,高麗遣使來問起居。 後至無時。 秋七月戊午,回鶻等來貢。 閏月丁丑,五院部進穴地所得金馬。 冬十月丙辰,命劉遂教南京神武軍士劍法,賜袍帶錦幣。 戊午,烏昭度乞內附。 十一月甲戌,詔諸軍官毋非時畋獵妨農。 乙酉,奉安景宗及太后石像于乾州。 是月,回鶻阿薩蘭遣使為子求婚,不許。 十二月甲寅,以南京道新定稅法太重,減之。 甲子,撻凜誘叛酋阿魯敦等六十人斬之,封蘭陵郡王。 幸南京。 是年,放進士張儉等三人。 十五年春正月庚午,幸延芳澱。 丙子,以河西項叛,詔韓德威討之。 庚辰,詔諸道勸民種樹。 癸未,兀惹長武周來降。 戊子,女直遣使來貢。 己丑,詔南京決滯囚。 乙未,免流民稅。 二月丙申朔,如長春宮。 戊戌,勸品部富民出錢以贍貧民。 庚子,徙梁門、遂城、泰州、北平民於內地。 丙午,夏國遣使來貢。 甲寅,問安皇太后。 丙辰,韓德威奏破項捷。 丁巳,詔品部曠地令民耕種。 三月乙丑朔,項來貢。 戊辰,募民耕灤州荒地,免其租賦十年。 己巳,夏國破宋兵,遣使來告。 己卯,封夏國王李繼遷為西平王。 壬午,通括宮分人戶,免南京逋稅及義倉粟。 甲申,河西項乞內附。 庚寅,兀惹烏昭度以地遠,乞歲時免進鷹、馬、貂皮,詔以生辰、正旦貢如舊,餘免。 癸巳,宋主殂,子嗣位。 甲午,皇太妃獻西邊捷。 夏四月乙未朔,罷奚五部歲貢凷。 戊戌,錄囚。 壬寅,發義倉粟振南京諸縣民。 丙午,廣德軍節度使韓德凝有善政,秩滿,其民請留,從之。 己酉,幸南京。 丁巳,致奠于太宗皇帝廟。 己未,如炭山清暑。 五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己巳,詔平州決滯獄。 是月,敵烈八部殺詳穩以叛,蕭撻凜追擊,獲部族之半。 六月丙申,鐵驪來貢。 壬子,夏國遣使來謝封冊。 秋七月戊辰,項來貢。 辛未,禁吐谷渾別部鬻馬於宋。 丙子,高麗遣韓彥敬奉幣弔越國公主之喪。 辛卯,詔南京疾決獄訟。 八月丁酉,獵于平地松林,皇太后誡曰:「前聖有言:欲不可縱。 吾兒為天下主,馳騁田獵,萬一有銜橛之變,適遺予憂。 其深戒之!」 九月丙寅,罷東邊戍卒。 庚午,幸饒州,致奠太祖廟。 戊子,蕭撻凜奏討阻卜捷。 冬十月壬辰朔,駐蹕駝山,罷奚王諸部貢物。 乙未,賜宿衛時服。 丁酉,禁諸山寺毋濫度僧尼。 戊戌,弛東京道魚濼之禁。 戊申,以上京獄訟繁冗,詰其主者。 辛酉,錄囚。 十一月壬戌朔,錄囚。 丙戌,幸顯州。 戊子,謁顯陵。 庚寅,謁乾陵。 是月,高麗王治薨,誦遣王同穎來告。 十二月乙巳,鈎魚土河。 己酉,駐蹕駝山。 壬子,夏國遣使來貢。 甲寅,遣使祭高麗王治,詔其權知國事。 丙辰,錄囚。 是年,放進士陳鼎等二人。 ※校勘記 一:分置定霸保和宣化三縣分置,原誤「置分」。 據大典五二四九改。 二:白川州置洪理至乾州置安德各一縣按地理志三洪理作弘理,地理志二乾州無安德縣。 三:省遂媯松饒寧海瑞玉鐵裡奉德等十州地理志二鐵裡作鐵利。 松即地理志三之松山州。 四:大王川川,原誤「州」。 據游幸表及大典五二四九改。 五:春正月正,原誤「三」。 據游幸表及大典五二四九改。 六:是年放進士王熙載等年,原誤「時」。 據大典五二四九改。 七:詔皇太妃至撫定西邊陳漢章遼史索隱(以下稱索隱)謂「 皇太妃」當作王太妃。 長編,「景宗後姊為齊王罨撒葛妃,王死,稱齊妃,領兵屯西鄙驢兒河,西捍達靼。 後謀奔骨歷札國,結兵以篡。 」即此人。 骨歷札即卷九二蕭奪剌傳之北阻卜耶睹刮。 八:奧理營衛志下、百官志二並作奧裡。 九:二月丁丑朔朔字,據朔考補。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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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第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