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二年,乾德卒。 贈侍中,追封南越王。 子陽煥嗣,授靜海軍節度使、特進、檢校太尉,封交郡王,賜推誠順化功臣。 八年,陽煥卒,以轉運副使朱芾充弔祭使,贈陽煥開府儀同三司,追封南平王。 子天祚嗣,授官如其父初封之制。 九年,詔廣西帥司毋受趙智之入貢。 初,乾德有側室子奔大理,變姓名為趙智之,自稱平王。 聞陽煥死,大理遣歸,與天祚爭立,求入貢,欲假兵納之,帝不許。 十七年,詔文思院制鞍韉以賜天祚。 二十一年,累加天祚崇義懷忠保信鄉德安遠承和功臣。 二十五年,詔館安南使者于懷遠驛,賜宴,以彰異數。 進封天祚南平王,賜襲衣、金帶、鞍馬。 二十六年,命右司郎中汪應辰宴安南使者于玉津園。 八月,天祚遣李國等以金珠、沉水香、翠羽、良馬、馴象來貢。 詔加天祚檢校太師,增食邑。 隆興二年,天祚遣尹子思、鄧碩儼等貢金銀、象齒、香物。 乾道六年,累加天祚歸仁協恭繼美遵度履正彰善功臣。 帝自即位,屢卻安南貢使。 九年,天祚復遣尹子思、李邦正求入貢。 帝嘉其誠,許之,詔館于懷遠驛。 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范成大言:「本司經略諸蠻,安南在撫綏之內,其陪臣豈得與中國王官亢禮?政和間,貢使入境,皆庭參,不復報謁。 宜遵舊制,于禮為得。 」朝廷從其請。 淳熙元年二月,進封天祚安南國王,加號守謙功臣。 二年,賜安南國印。 三年,賜安南國曆日。 天祚卒。 明年,子龍UW嗣位,授靜海軍節度使觀察處置等使、特進、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特封安南國王,加食邑;仍賜推誠順化功臣,制曰:「即樂國以肇封,既從世襲;極真王而錫命,何待次升?」示殊禮也。 五年,貢方物,上表稱謝。 九年,詔卻安南所貢象,以其無用而煩民,他物亦止受什一。 十六年,累加龍UW守義奉國履常懷德功臣。 光宗即位,奉表入貢稱賀。 寧宗朝,賜衣帶、器幣,累加謹度思忠濟美勤禮保節歸仁崇謙協恭功臣及食邑焉。 嘉定五年,龍UW卒。 詔以廣西運判陳孔碩充弔祭使,特贈侍中。 依前安南國王制,以其子昊{曰山}襲封其爵位,給賜如龍UW始封之制,仍賜推誠順化功臣。 其後謝表不至,遂輟加恩。 昊{曰山}卒,無子,以女昭聖主國事,遂為其婿陳日所有。 李氏有國,自公藴至昊{曰山},凡八傳,二百二十餘年而國亡。 淳祐二年,詔安南國王陳日,元賜效忠順化保節功臣增「守義」二字。 寶祐六年,詔安南情狀叵測,申飭邊備。 景定二年,貢象二。 三年,表乞世襲。 詔日授檢校太師、安南國大王,加食邑;男威晃,授靜海軍節度使、觀察處置使、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安南國王、效忠順化功臣,賜金帶、器幣、鞍馬。 咸淳五年,詔安南國王父日、國王威晃加食邑。 八年,明堂禮成,日、威晃各加食邑,賜鞍馬等物。 大理國,即唐南詔也。 熙寧九年,遣使貢金裝碧山、氈、刀劍、犀皮甲鞍轡。 自後不常來,亦不領于鴻臚。 政和五年,廣州觀察使黃奏,南詔大理國慕義懷徠,願為臣妾,欲聽其入貢。 詔置局于賓州,凡有奏請,皆俟進止。 六年,遣進奉使天駟爽彥賁李紫琮、副使坦綽李伯祥來,詔與廣東轉運副使徐惕偕詣闕,其所經行,令監司一人主之。 道出荊湖南,當由邵州新化縣至鼎州,而家潭之湘鄉,轉運判官喬方欲媚,乃排比由邵至潭,由潭至鼎一路。 御史劾其當農事之際,而觀望勞民,詔罷方。 紫琮等過鼎,聞學校文物之盛,請于押伴,求詣學瞻拜宣聖像,邵守張察許之,遂往,遍謁見諸生。 又乞觀禦書閣,舉笏扣首。 七年二月,至京師,貢馬三百八十匹及麝香、牛黃、細氈、碧山諸物。 制以其王段和譽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雲南節度使、上柱國、大理國王。 朝廷以為有功,並其子暉、昨皆遷官,少子更為閣門宣贊舍人。 已而知桂州周童劾詐冒,得罪。 自是大理復不通於中國,間一至黎州互市。 紹興三年十月,廣西奏,大理國求入貢及售馬,詔卻之,不欲以虛名勞民也。 朱勝非奏曰:「昔年大理入貢,言者深指其妄,黃由是獲罪。 」帝曰:「遐方異域,何由得實,但仇當其馬價,則馬方至,用益騎兵,不為無補也。 」六年七月,廣西經略安撫司奏,大理復遣使奉表貢象、馬,詔經略司護送行在,優禮答之。 九月,翰林學士朱震上言,乞諭廣西帥臣,凡市馬當擇謹厚者任之,毋遣好功喜事之人,以啟邊釁。 異時南北路通,則漸減廣西市馬之數,庶幾消患于未然。 詔從之。 淳熙二年十一月,知靜江府張┉申嚴保伍之禁,又以邕管戍兵不能千人,左、右江峒丁十餘萬,每恃以為藩蔽,其邕州提舉、巡檢官宜精其選,以撫峒丁。 欲制大理,當自邕管始雲。 宋史卷四百八十九 列傳第二百四十八 ◎外國五 ○占城真臘蒲甘邈黎三佛齊闍婆(南毗附)勃泥注輦丹眉流 占城國在中國之西南,東至海,西至雲南,南至真臘國,北至歡州界。 泛海南去三佛齊五日程。 陸行至賓陀羅國一月程,其國隷占城焉。 東去麻逸國二日程,蒲端國七日程。 北至廣州,便風半月程。 東北至兩浙一月程。 西北至交州兩日程,陸行半月程。 其地東西七百里,南北三千里。 南曰施備州,西曰上源州,北曰烏里州。 所統大小州三十八,不盈三萬家。 其國無城郭,有百餘村,村落戶三五百,或至七百,亦有縣鎮之名。 土地所出:箋沉香、檳榔、烏木、蘇木、白藤、黃蠟、吉貝花布、絲絞布、白UY布、藤簟、貝多葉簟、金銀鐵錠等物。 五穀無麥,有粳米、粟、豆、麻子。 官給種一斛,計租百斛。 果實有蓮、甘蔗、蕉子、椰子。 鳥獸多孔雀、犀牛。 畜產多黃牛、水牛而無驢;亦有山牛,不任耕耨,但殺以祭鬼,將殺,令巫祝之曰「阿羅和及拔」,譯雲「早教他托生」。 民獲犀、象皆輸于王。 國人多乘象或軟布兜,或于交州市馬,頗食山羊、水兕之肉。 其風俗衣服與大食國相類。 無絲蠶,以白ふ布纏其胸,垂至于足,衣衫窄袖。 撮發為髻,散垂余{髟肖}于其後。 互市無緡錢,止用金銀較量錙銖,或吉貝錦定博易之直。 樂器有胡琴、笛、鼓、大鼓,樂部亦列舞人。 其王腦後ヮ髻,散披吉貝衣,戴金花冠,七寶裝纓絡為飾,脛股皆露,躡革履,無襪。 婦人亦腦後撮髻,無笄梳,其服及拜揖與男子同。 王每日午坐禪椅。 官屬謁見膜拜一而止,白事畢復膜拜一而退。 或出遊,看象、採獵、觀漁,皆數日方還。 近則乘軟布兜,遠則乘象,或乘一木杠,四人舁之,先令一人持檳榔盤前導,從者十餘輩,各執弓箭刀槍手牌等,其民望之膜拜一而止。 日或一再出。 每歲稻熟,王自刈一把,從者及群婦女競割之。 其王或以兄為副王,或以弟為次王。 設高官凡八員,東西南北各二,分治其事,無奉祿,令其所管土俗資給之。 別置文吏五十餘員,有郎中、員外、秀才之稱,分掌資儲寶貨等事,亦無資奉,但給龜魚充食及免調役而已。 又有司帑廩者十二員,主軍卒者二百餘員,皆無月奉。 勝兵萬餘人,月給粳米二斛,冬夏衣布各三匹至五匹。 每夕,唯王升床而臥,諸臣皆寢于地蓐。 親近之臣見王即胡跪作禮,稍疏遠者但拱手而已。 第5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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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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