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道二年,上以梁、雍宿兵,彌歲凶歉,心憂之,令宰相召守信問以天道咎證所在。 守信奏曰:「臣仰瞻玄象,及推驗太一經歷宮分,其荊楚、吳越、交廣並皆安寧。 自來五緯陵犯、彗星見及水神太一臨井鬼之間,屬秦、雍分及梁、益之地,民罹其災。 水神太一來歲入燕分,歲在房心,正當京都之地,自茲朝野有慶。 」詔付史館。 明年,真授少監。 咸平三年卒,年四十六。 子舜卿,為國子博士。 馬韶,趙州平棘人,習天文三式。 開寶中,太宗以晉王尹京,申嚴私習天文之禁,韶素與太宗親吏程德玄善,德玄每戒韶不令及門。 九年冬十月十九日,既夕,韶忽造德玄,德玄恐甚,詰其所以來,韶曰:「明日乃晉王利見之辰,韶故以相告。 」德玄惶駭,止韶一室,遽入白太宗。 太宗命德玄以人防守之,將聞于太祖。 及詰旦,太宗入謁,果受遺踐阼。 韶以赦獲免。 逾月,起家為司天監主簿。 太平興國二年,擢太仆寺丞,改秘書省著作佐郎。 歷太子中允、秘書丞,出為平恩令。 歸朝,復守舊任,與楚芝蘭同判司天監事,就遷太常博士。 淳化五年,坐事,出為博興令,移長山令。 秩滿歸鄉裡,卒於家。 楚芝蘭,汝州襄城人,初習《三禮》,忽自言遇有道之士,教以符天、六壬、遁甲之術。 屬朝廷博求方技,詣闕自薦,得錄為學生。 以占候有據,擢為翰林天文。 授樂源縣主簿,遷司天春官正、判司天監事。 占者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當於蘇州建太一祠。 芝蘭獨上言:「京師帝王之都,百神所集。 且今京城東南一舍地名蘇村,若于此為五福太一建宮,萬乘可以親謁,有司便于祗事,何為遠趨江外,以蘇台為吳分乎?」輿論不能奪,遂從其議,仍令同定本宮四時祭祀儀及醮法。 宮成,特遷尚書工部員外郎,賜五品服。 淳化初,與馬韶同判監,俱坐事,芝蘭出為遂平令。 卒,年六十。 錄其子繼芳為城父縣主簿。 韓顯符,不知何許人。 少習三式,善察視辰象,補司天監生,遷靈台郎,累加司天冬官正。 顯符專渾天之學,淳化初,表請造銅渾儀、候儀。 詔給用度,俾顯符規度,擇匠鑄之。 至道元年渾儀成,于司天監築台置之,賜顯符雜彩五十匹。 顯符上其《法要》十捲,序之云: 伏羲氏立渾儀,測北極高下,量日影短長,定南北東西,觀星間廣狹。 帝堯即位,羲氏、和氏立渾儀,定歷象日月星辰,欽授民時,使知緩急。 降及虞舜,測璇璣玉衡以齊七政。 《通占》又云:「撫渾儀,觀天道,萬象不足以為多。 」是知渾儀者,實天地造化之準,陰陽曆數之元,自古聖帝明王莫不用是精詳天象,預知差忒。 或鑄以銅,或飾以玉,置之內庭,遣日官近臣同窺測焉。 自伏羲甲寅年至皇朝大中祥符三年庚戌歲,積三千八百九十七年。 五帝之後訖今,明歷象之玄,知渾天之奧者,近十餘朝,考而論之,臻至妙者不過四五。 自余徒誇重於一日,不深圖于久要,致使天象無準,歷算漸差,占候不同,盈虛難定。 陛下講求廢墜,爰造渾儀,漏刻星躔,曉然易辨。 若人目窺于下,則銅管運于上,七曜之進退盈縮,眾星之次舍遠近,占逆順,明吉凶,然後修福俾順其度,省事以退其災,悉由斯器驗之。 昔漢洛下閎修渾儀,測《太初曆》云:「後五百年必當重制。 」至唐李淳風,果合前契。 貞觀初。 淳風又言前代渾儀得失之差,因令銅鑄。 七年,太宗起凝暉閣于禁中,俾侍臣占驗。 既在宮掖,人莫得見,後失其處所。 玄宗命沙門一行修《大衍歷》,蓋以渾儀為證。 又有梁令瓚造渾儀木式,一行謂其精密,思出古人,遂以銅鑄。 今文德殿鼓樓下有古本銅渾儀一,制極疏略,不可施用。 且歷象之作,非渾儀無以考真偽;算造之士,非占驗不能究得失。 渾儀之成,則司天歲上細行歷。 益可致其詳密。 其制有九,事具《天文志》。 自是顯符專測驗渾儀,累加春官正,又轉太子洗馬。 大中祥符三年,詔顯符擇監官或子孫可以授渾儀法者。 顯符言長子監生承矩善察躔度,次子保章正承規見知算造,又主簿杜貽范、保章正楊惟德皆可傳其學。 詔顯符與貽范等參驗之。 顯符後改殿中丞兼翰林天文。 六年卒,年七十四。 又詔監丞丁文泰嗣其事焉。 史序字正倫,京兆人。 善推步歷算,太平興國中,補司天學生。 太宗親較試,擢為主簿。 稍遷監丞,賜緋魚,隷翰林天文院。 雍熙二年,廷試中選者二十六人,而序為之首,命知算造,又知監事。 淳化三年,司天鄭昭宴言:「臣測金、火行度須有相犯。 今驗之天,而火行漸南,金度漸北,有若相避,遂不相犯。 」序又言:「木、火、金三星初夜在午,木在東,火在中,金最西,漸北行去火尺餘。 此國家欽崇天道,聖德所感也。 」 序後累遷夏官正、河西、環慶二路隨軍轉運、太子洗馬。 修《儀天歷》上之,又嘗纂天文曆書為十二卷以獻,改殿中丞,賜金紫,俄權監事。 景德二年遷權知少監,大中祥符初即真。 三年卒,年七十六。 序慎密勤職,在監三十年,未嘗有過,眾賴稱之。 周克明字昭文。 曾祖德扶,唐司農卿。 祖傑,開成中進士,解褐獲嘉尉,歷弘文館校書郎。 中和中,僖宗在蜀,傑上書言治亂萬餘言。 擢水部員外郎,三遷司農少卿。 傑精於歷算,嘗以《大衍歷》數有差,因敷衍其法,著《極衍》二十四篇,以究天地之數。 時天下方亂,傑以天文占之,惟嶺南可以避地,乃遣其弟鼎求為封州錄事參軍。 傑天復中亦棄官攜家南適嶺表。 劉隱素聞其名,每令占候天文災變。 傑自以年老,嘗策名中朝,恥以星曆事僭偽,乃謝病不出。 襲位,強起之,令知司天監事,因問國祚脩短。 傑以《周易》筮之,得《比》之《復》,曰:「卦有二土,土數生五,成於十,二五相比,以歲言之,當五百五十。 」大喜,賞賚甚厚。 以梁貞明三年僭號,至開寶四年國滅,止五十五年。 蓋傑舉成數以避害爾。 大有中,遷太常少卿,卒,年九十餘。 傑生茂元,亦世其學,事至司天少監,歸宋授監丞而卒,即克明之父也。 克明精於數術,凡律歷、天官、五行、讖緯及三式、風雲、龜筮之書,靡不究其指要。 開寶中授司天六壬,改台主簿,轉監丞,五遷春官正。 克明頗修詞藻,喜藏書。 景德初,嘗獻所著文十編,召試中書,賜同進士出身。 三年,有大星出氐西,眾莫能辨;或言國皇妖星,為兵凶之兆。 克明時使嶺表,及還,亟請對,言:「臣按《天文錄》、《荊州占》,其星名曰周伯,其色黃,其光煌煌然,所見之國大昌,是德星也。 臣在涂聞中外之人頗惑其事,願許文武稱慶,以安天下心。 」上嘉之,即從其請。 拜太子洗馬、殿中丞,皆兼翰林天文,又權判監事。 屬修兩朝國史,其天文律歷事,命克明參之。 大中祥符九年,坐本監擇日差互,例降為洗馬。 天禧元年夏,火犯靈台,克明語所親曰:「去歲太白犯靈台,掌歷者悉被降譴,上天垂象,深可畏也。 今熒惑又犯之,吾其不起乎!」八月,疽發背,卒,年六十四。 克明久居司天之職,頗勤慎,凡奏對必據經盡言。 及卒,上頗悼惜,遣內侍諭其婿直龍圖閣馮元,令主喪事,賜賻甚厚。 初,諸僭國皆有纂錄,獨嶺南闕焉。 惟胡賓王、胡元興二家纂述,皆不之備。 克明訪耆舊,采碑誌,孳孳著撰,裁十數卷,書未成而卒。 第4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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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4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