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符二年,谷竟往,至梅州遺轍書曰:「我萬里步行見公,不意自全,今至梅矣,不旬日必見,死無恨矣。 」轍驚喜曰:「此非今世人,古之人也。 」既見,握手相泣,已而道平生,逾月不厭。 時谷年七十三,瘦瘠多病,將復見軾于海南,轍愍而止之曰:「君意則善,然循至儋數千里,當復渡海,非老人事也。 」谷曰:「我自視未即死也,公無止我。 」閲其橐中無數千錢,轍方睏乏,亦強資遣之。 舟行至新會,有蠻隷竊其橐裝以逃,獲于新州,谷從之至新,遂病死。 轍聞,哭之失聲,恨不用己言而致死,又奇其不用己言而行其志也。 徐積,字仲車,楚州山陽人。 孝行出於天稟。 三歲父死,旦旦求之甚哀,母使讀《孝經》,輒淚落不能止。 事母至孝,朝夕冠帶定省。 從胡翼之學。 所居一室,寒一衲裘,啜菽飲水,翼之饋以食,弗受。 應舉入都,不忍舍其親,徒載而西。 登進士第,舉首許安國率同年生入拜,且致百金為壽,謝卻之。 以父名「石」終身不用石器,行遇石則避而不踐,或問之,積曰:「吾遇之則怵然傷吾心,思吾親,故不忍加足其上爾。 」母亡,水漿不入口者七日,悲慟嘔血。 廬墓三年,臥苫枕塊,衰絰不去體,雪夜伏墓側,哭不絶音。 翰林學士呂溱過其廬適聞之,為泣下曰:「使鬼神有知,亦垂涕也。 」甘露歲降兆域,杏兩枝合為干。 既終喪,不徹筵几,起居饋獻如平生。 中年有聵疾,屏處窮裡,而四方事無不知。 客從南越來,積與論嶺表山川險易、鎮戍疏密,口誦手畫,若數一二。 客嘆曰:「不出戶而知天下,徐公是也。 」自少及老,日作一詩,為文率用腹稿,口占授其子。 嘗借人書策,經宿還之,借者紿言中有金葉,積謝而不辨,賣衣償之。 鄉人有爭訟,多就取決。 州以行聞,詔賜粟帛。 元祐初,近臣合言:「積養親以孝著,居鄉以廉稱,道義文學,顯于東南。 今年過五十,以耳疾不能出仕。 朝廷方詔舉中外學官,如積之賢,宜在所表。 」乃以揚州司戶參軍為楚州教授。 每升堂,訓諸生曰:「諸君欲為君子,而勞己之力,費己之財,如此而不為,猶之可也;不勞己之力,不費己之財,何不為君子?鄉人賤之,父母惡之,如此而不為,可也。 鄉人榮之,父母欲之,何不為君子?」又曰:「言其所善,行其所善,思其所善,如此而不為君子者,未之有也。 言其不善,行其不善,思其不善,如此而不為小人者,未之有也。 」聞之者斂衽敬聽。 居數歲,使者又交薦之,轉和州防禦推官,改宣德郎,監中嶽廟。 卒,年七十六。 政和六年,賜謚節孝處士,官其一子。 曾叔卿,建昌南豐人,鞏族兄也。 家苦貧,即心存不欺。 嘗買西江陶器,欲貿易於北方,既而不果行。 有從之轉售者,與之。 既受直矣,問將何之,其人曰:「欲效君前策耳。 」叔卿曰:「不可。 吾聞北方新有災饉,此物必不時泄,故不以行。 余豈宜不告以誤子。 」其人即取錢去。 居鄉介潔,非所宜受,一介不取。 妻子困于饑寒,而拊庇孤煢,唯恐失其意。 起家進士,至著作佐郎。 熙寧中,卒。 劉永一,陝州夏縣人。 孝友廉謹。 熙寧初,巫鹹水溢入縣城,民多溺死。 永一持竿立門前,見他人物流入者輒擿出之。 有僧寓錢數萬于其室,無何而僧死,永一詣縣自言,請以錢歸其弟子。 鄉人負債不肯償,立焚其券。 行事類此。 兄大為,醫助教。 居親喪,不飲酒食肉,終三年。 司馬光傳之,以為今士大夫所難。 列傳第二百一十九列女 朱娥張氏彭列女郝節娥朱氏崔氏趙氏丁氏項氏王氏二婦徐氏榮氏何氏董氏譚氏劉氏張氏師氏陳堂前節婦廖氏劉當可母曾氏婦王袤妻徐端友妻詹氏女劉生妻謝泌妻謝枋得妻王貞婦趙淮妾譚氏婦吳中孚妻呂仲洙女林老女童氏女韓氏女王氏婦劉仝子妻毛惜惜附 古者天子親耕,教男子力作,皇后親蠶,教女子治生。 王道之本,風俗之原,固有在矣。 男有塾師,女有師氏,國有其官,家有其訓,然而詩書所稱男女之賢,尚可數也。 世道既降,教典非古,男子之志四方,猶可隆師親友以為善;女子生長環堵之中,能著美行垂于汗青,豈易得哉。 故歷代所傳列女,何可棄也?考宋舊史得列女若干人,作《列女傳》。 朱娥者,越州上虞朱回女也。 母早亡,養于祖媼。 娥十歲,裡中朱顏與媼競,持刀欲殺媼,一家驚潰,獨娥號呼突前,擁蔽其媼,手輓顏衣,以身下墜顏刀,曰:「寧殺我,毋殺媼也。 」媼以娥故得脫。 娥連被數十刀,猶手輓顏衣不釋,顏忿恚,斷其喉以死。 事聞,賜其家粟帛。 其後,會稽令董皆為娥立像于曹娥廟,歲時配享焉。 張氏,鄂州江夏民婦。 裡惡少謝師乞過其家,持刀逼欲與為亂,曰:「從我則全,不從則死。 」張大罵曰:「庸奴!可死,不可它也。 」至以刃斷其喉,猶能走,擒師乞,以告鄰人。 既死,朝廷聞之,詔封旌德縣君,表墳曰「列女之墓」,賜酒帛,令郡縣致奠。 彭列女,生洪州分寧農家。 從父泰入山伐薪,父遇虎,將不脫,女拔刀斫虎,奪其父而還。 事聞,詔賜粟帛,敕州縣歲時存問。 郝節娥,嘉州娼家女。 生五歲,母娼苦貧,賣于洪雅良家為養女。 始笄,母奪而歸,欲令世其娼,娥不樂娼,日逼之,娥曰:「少育良家,習織作組紃之事,又輒精巧,粗可以給母朝夕,欲求此身使終為良,可乎?」母益怒,且箠且罵。 洪雅春時為蠶叢祠,娼與邑少年期,因蠶叢具酒邀娥。 娼與娥徐往,娥見少年,倉皇驚走,母輓捽不使去。 不得已留坐中,時時顧酒食輒唾,強飲之,則嘔噦滿地,少年卒不得侵凌。 暮歸,過鷄鳴渡,娥度他日必不可脫,陽渴求飲,自投于江以死。 鄉人謂之「節娥」雲。 朱氏,開封民婦也。 家貧,賣巾屨簪珥以給其夫。 夫日與俠少飲博,不以家為事,犯法徒武昌。 父母欲奪而嫁之,朱曰:「何迫我如是耶?」其夫將行,一夕自經死,且曰:「及吾夫未去,使知我不為不義屈也。 」吳充時為開封府判官,作《阿朱詩》以道其事。 崔氏,合淝包繶妻。 繶,樞密副使拯之子,早亡,惟一稚兒。 拯夫婦意崔不能守也,使左右嘗其心。 崔蓬垢涕泣出堂下,見拯曰:「翁,天下名公也。 婦得齒賤獲,執瀚滌之事幸矣,況敢污家乎!生為包婦,死為包鬼,誓無它也。 」 其後,稚兒亦卒。 母呂自荊州來,誘崔欲嫁其族人,因謂曰:「喪夫守子,子死孰守?」崔曰:「昔之留也,非以子也,舅姑故也。 今舅歿,姑老矣,將舍而去乎?」呂怒,詛罵曰:「我寧死此,決不獨歸,須爾同往也。 」崔泣曰:「母遠來,義不當使母獨還。 然到荊州儻以不義見迫,必絶于尺組之下,願以屍還包氏。 」遂偕去。 母見其誓必死,卒還包氏。 趙氏,貝州人。 父嘗舉學究。 王則反,聞趙氏有殊色,使人劫致之,欲納為妻。 趙日號哭慢罵求死,賊愛其色不殺,多使人守之。 趙知不脫,乃紿曰:「必欲妻我,宜擇日以禮聘。 」賊信之,使歸其家。 家人懼其自殞,得禍于賊,益使人守視。 賊具聘帛,盛輿從來迎。 趙與家人訣曰:「吾不復歸此矣。 」問其故,答曰:「豈有為賊污辱至此,而尚有生理乎!」家人曰:「汝忍不為家族計?」趙曰:「第亡患。 」遂涕泣登輿而去。 至州廨,舉簾視之,已自縊輿中死矣。 尚書屯田員外郎張寅有《趙女詩》。 第4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下》
第4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