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乃謀不出此,時日已多,肆然尚當非據,偃寢禁闥,若固有之。 群心狐疑,道路混澒,謂相公方挾強金,使人遊說康王,姑令南遁,為久假不歸之計。 上天難欺,下民可畏。 相公若以愚言粗知覺悟,及此改圖,猶可轉禍為福于匪朝伊夕之間。 過此以往,則相公包藏已深,志慮轉異,外飾事端,忄妻日待期,而陰結寇仇,合從為亂,九廟在天,萬無成理,伸必不能輔相公為宋朝叛臣也。 請先伏死都市,以明此心。 」 邦昌得書,氣沮謀喪。 明日,議迎哲宗後孟氏垂簾,追還偽赦,乃遣馮澥、李回等迎康王。 時王及之等猶請籍龍德宮寶貨,斥賣靈沼魚藕,以資官用。 伸復慨然引義檄之曰:「古者人臣去國,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君之禮臣如此,臣之報君宜如何?今二聖遠狩,猶未出境,天下之人方且北首,欲追輓而還之。 君之府藏燕遊,忍一朝而毀乎?爾等逆節甚矣!」力爭乃止。 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遷不能死,請就竄削。 上知其有忠力於國,擢殿中侍御史,撫諭荊湖、廣南,以誅邦昌及其黨王時雍等。 所過州縣,諏察吏之賢否與民利疚,以次列上于朝。 伸自湖、廣將入奏黃潛善、汪伯彥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廷方召孫覿、謝克家,乃先奏:「覿、克家趨操不正,在靖康間與王時雍、王及之等七人結為死黨,附耿南仲倡為和議,助成賊謀。 有不主和議者,則欲執送金人。 覿受金人女樂,草表媚之,極其筆力,乃負國之賊,宜加遠竄。 」不報。 伸又進疏曰: 陛下得黃潛善、汪伯彥以為輔相,委任不復疑。 然自入相以來,處事未嘗愜當物情,遂使女真日強,盜賊日熾,國本日蹙,威權日削。 且三鎮未服,汴都方危,前日遽下還都之詔,至今鑾輿未能順動。 其不謹詔命如此。 草茅對策不如式,考官罰金可矣,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覿、黃哲輩諸群小以掌誥命。 其黜陟不公如此。 吳給、張誾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緣上言遠竄。 其壅塞言路如此。 祖宗舊制,諫官御史有闕,御史中丞、翰林學士具名以進,三省不敢預,厥有深旨。 近擬用台諫,多取親舊,不過欲為己助。 其毀法自恣如此。 張慤、宗澤、許景衡公忠有才,皆可任重,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 其妨功害能如此。 或責以救焚拯溺之事,則曰難言,蓋謂陛下制之不得施設也。 或問陳東之死,則曰不知,蓋謂其事繇于陛下也。 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如此。 呂源狂橫,陛下逐去,不數月由郡守升發運。 其強狠自專如此。 禦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其所統,潛善、伯彥別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於眾兵。 其務收軍情如此。 廣市私恩,則多復祠官之闕;同惡相濟,則力庇王安中之罪。 摭其所為,豈不辜陛下倚任之重哉? 陛下隱忍不肯斥逐,塗炭遺民固已絶望,二聖還期在何時邪?臣每念此,不如無生。 歲月如流,時幾易失,望速罷潛善、伯彥政柄,別選賢者,共圖大事。 疏入,留中。 明日,改衛尉少卿。 伸以論事不行,辭不拜,錄其疏申御史台,且疊上章言:「臣言可採,即乞施行,若臣言非是,合坐誣罔之罪。 」移疾待命。 旬日,詔伸言事不實,送吏部責濮州監酒稅。 時用事者恚甚,必欲殺之,以濮迫寇境,故有是命。 趣使上道,伸怡然袱被而行,死道中。 或曰王淵在濮,潛善密嗾其不利於伸。 天下識與不識皆冤痛之。 明年,金人陷廣陵,伸言始驗,潛善、伯彥始以誤國竄殛。 於是台臣奏伸嘗論潛善等罪,乃復以衛尉少卿召,實未知其存亡也。 尋加直龍圖閣。 紹興初,胡安國上《時政論》,有曰:「伸言潛善、伯彥措置乖方,條其罪狀,凡舉一事,必立一證,皆眾所共知共見,不敢以無為有,以是為非。 而當時曾不從用,反以為言事不實而重責之,是罰沮忠讜,邪說何由而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遠貶,雖有詔命,邈無來期,君子閔焉。 賁以龍圖,猶未盡褒勸之典。 乞重加追獎,及其子孫,以承天意。 」詔贈諫議大夫。 伸天資純確,學問有原委,勇于為義,而所韞深厚,恥以自名。 建炎初,右正言鄧肅嘗論朝士臣邦昌者,例貶二秩,伸不辨也。 凡有建明,輒削其稿,人罕知之。 居官,晨興必整衣端坐,讀《中庸》一遍,然後出涖事。 每曰:「吾志在行道。 以富貴為心,則為富貴所累;以妻子為念,則為妻子所奪,道不可行也。 」故在廣陵,行篋一擔,圖書半之。 山東已擾,家尚留于鄆。 常稱:「孔子言:‘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 ’今日何日,溝壑乃吾死所也。 」 有何兌者,昭武人,受學于伸。 伸沒,兌嘗輯其事狀。 紹興中,為辰州通判,都郵報,秦檜自陳其存趙之功,謂它人莫預。 兌逕取所輯事狀達尚書省,檜大怒,下兌荊南詔獄,獄辭皆出吏手,兌坐削官竄真陽。 檜死始放還,復其官。 尋卒。 呂祖儉字子約,祖謙之弟也,受業祖謙如諸生。 監明州倉,將上,會祖謙卒。 部法半年不上者為違年,祖儉必欲終期喪,朝廷從之,詔違年者以一年為限,自祖儉始。 終更赴銓,丞相周必大語尚書尤袤招之,祖儉已調衢州法曹而後往見。 潘時經略廣東,欲闢為屬,祖儉辭。 尋以侍從鄭僑、張杓、羅點、諸葛庭瑞薦,召除籍田令。 中丞何澹所生父繼室周氏死,澹欲服伯母服,下太常百官雜議。 祖儉貽書宰相曰:「《禮》曰:‘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 ’今周氏非中丞父之妻乎?將不謂之母而謂之何?中丞為風憲首,而以不孝令,百僚何觀焉。 」除司農簿,已而乞補外,通判台州。 寧宗即位,除太府丞。 時韓侂冑浸用事,正言李沐論右相趙汝愚罷之。 祖儉奏:「汝愚亦不得無過,然未至如言者所云。 」侂冑怒曰:「呂寺丞乃預我事邪?」會祭酒李祥、博士楊簡皆上書訟汝愚,沐皆劾罷之。 祖儉乃上封事曰:「陛下初政清明,登用忠良,然曾未逾時,朱熹老儒也,有所論列,則亟使之去;彭龜年舊學也,有所論列,亦亟許之去;至于李祥老成篤實,非有偏比,蓋眾聽所共孚者,今又終於斥逐。 臣恐自是天下有當言之事,必將相視以為戒,箝口結舌之風一成而未易反,是豈國家之利邪?」 又曰:「今之能言之士,其所難非在於得罪君父,而在忤意權勢。 姑以臣所知者言之,難莫難於論災異,然言之而不諱者,以其事不關於權勢也。 若乃御筆之降,廟堂不敢重違,台諫不敢深論,給、舍不敢固執,蓋以其事關貴幸,深慮乘間激發而重得罪也。 故凡勸導人主事從中出者,蓋欲假人主之聲勢,以漸竊威權耳。 比者聞之道路,左右NJ禦,于黜陟廢置之際,間得聞者,車馬輻湊,其門如市,恃權怙寵,搖撼外庭。 臣恐事勢浸淫,政歸幸門,不在公室。 凡所薦進皆其所私,凡所傾陷皆其所惡,豈但側目憚畏,莫敢指言,而阿比順從,內外表裡之患,必將形見。 臣因李祥獲罪而深及此者,是豈矯激自取罪戾哉?實以士氣頽靡之中,稍忤權臣,則去不旋踵。 私憂過計,深慮陛下之勢孤,而相與維持宗社者浸寡也。 」 第3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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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3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