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軍取鄂州,始起為湖南提刑。 時郡縣盜擾,民多奔竄,芾令所部發民兵自衛,縣予一皂幟,令曰:「作亂者斬幟下。 」民始帖然。 乃號召發兵,擇壯士三千人,使土豪尹奮忠將之勤王,別召民兵集衡為守備。 未幾,似道兵潰蕪湖,乃復芾官,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時湖北州郡皆已歸附,其友勸芾勿行,曰:「無已,即以身行可也。 」芾泣曰:「吾豈昧于謀身哉?第以世受國恩,雖廢棄中猶思所以報者,今幸用我,我以家許國矣。 」時其所愛女死,一慟而行。 德祐元年七月,至潭,潭兵調且盡,遊騎已入湘陰、益陽諸縣。 倉卒召募不滿三千人,乃結溪峒蠻為聲援,繕器械,峙芻糧,柵江修壁,命劉孝忠統諸軍。 吳繼明自湖北至,陳義、陳元自戍蜀歸,芾奏請留之戍潭,推誠任之,皆得其死力。 大元右丞阿里海牙既下江陵,分軍戍常德遏諸蠻,而以大兵入潭。 芾遣其將於興帥兵禦之於湘陰,興戰死。 九月,再調繼明出禦,兵不及出,而大軍已圍城。 芾慷慨登陴,與諸將分地而守,民老弱亦皆出,結保伍助之,不令而集。 十月,兵攻西壁,孝忠輩奮戰,芾親冒矢石以督之。 城中矢盡,有故矢皆羽敗,芾命括民間羽扇,羽立具。 又苦食無鹽,芾取庫中積鹽席,焚取鹽給之。 有中傷者,躬自撫勞,日以忠義勉其將士。 死傷相藉,人猶飲血乘城殊死戰。 有來招降者,芾殺之以徇。 十二月,城圍益急,孝忠中炮,風不能起,諸將泣請曰:「事急矣,吾屬為國死可也,如民何?」芾罵曰:「國家平時所以厚養汝者,為今日也。 汝第死守,有後言者吾先戮汝。 」除夕,大兵登城,戰少卻,旋蟻附而登,衡守尹谷及其家人自焚,芾命酒酹之。 因留賓佐會飲,夜傳令,猶手書「盡忠」字為號。 飲達旦,諸賓佐出,參議楊震赴園池死。 芾坐熊湘閣召帳下沈忠遺之金曰:「吾力竭,分當死,吾家人亦不可辱于俘,汝盡殺之,而後殺我。 」忠伏地扣頭,辭以不能,芾固命之,忠泣而諾,取酒飲其家人盡醉,乃遍刃之。 芾亦引頸受刃。 忠縱火焚其居,還家殺其妻子,復至火所,大慟,舉身投地,乃自刎。 幕屬茶陵顧應焱、安仁陳億孫皆死。 潭民聞之,多舉家自盡,城無虛井,縊林木者纍纍相比。 繼明等以城降,陳毅潰圍,將奔閩,中道戰死。 事聞,贈端明殿大學士,謚忠節。 芾初至潭,遣其子裕孫出,曰:「存汝以奉祀也。 」其孫輔叔時亦親迎于溫,皆得不死。 二王悉詔入閩官之。 芾為人剛介,不畏強禦,臨事精敏,奸猾不能欺。 且強力過人,自旦治事至暮無倦色,夜率至三鼓始休,五鼓復起視事。 望之凜然猶神明,而好賢禮士,即之溫然,雖一藝小善亦惓惓獎薦之。 平生居官廉,及擯斥,家無餘貲。 尹谷,字耕叟,潭州長沙人。 性剛直莊厲,初處郡學,士友皆嚴憚之。 宋以詞賦取士,季年,惟閩、浙賦擅四方。 谷與同郡刑天榮、董景舒、歐陽逢泰諸人為賦,體裁務為典雅,每一篇出,士爭學之,由是湘賦與閩、浙頡頏。 中年登進士第。 調常德推官,知崇陽縣,所至廉正有聲。 丁內艱,居家教授,不改儒素。 日未出,授諸生經及朱氏《四書》,士雖有才思而不謹飭者擯不齒。 諸生隆暑必盛服,端居終日,夜滅燭始免巾幘,早作必冠而後出帷。 行市中,市人見其舉動有禮,相謂曰:「是必尹先生門人也。 」詰人果然。 晚入李庭芝制幕,用薦擢知衡州,需次於家。 潭城受兵,帥臣李芾禮以為參謀,共畫備禦策。 時城中壯士皆入衛臨安,所餘軍僅四百五十人,老弱太半。 芾糾率民丁,獎勵以義,人殊死戰,三月城不下。 大軍斷絶險要,援兵不至,谷知城危,與妻子訣曰:「吾以寒儒受國恩,典方州,誼不可屈,若輩必當從吾已耳。 」召弟岳秀使出,以存尹氏祀,岳秀泣而許之死。 乃積薪扃戶,朝服望闕拜已,先取歷官告身焚之,即縱火自焚。 鄰家救之,火熾不可前,但于烈焰中遙見谷正冠端笏危坐,闔門無少長皆死焉。 芾聞之,命酒酹谷曰:「尹務實,男子也,先我就義矣。 」務實,谷號也。 初,潭士以居學肄業為重,州學生月試積分高等,升湘西嶽麓書院生,又積分高等,升岳麓精捨生,潭人號為「三學生」。 兵興時,三學生聚居州學,猶不廢業。 谷死,諸生數百人往哭之,城破,多感激死義者。 楊霆,字震仲。 少有志節。 以世澤奏補將仕郎,銓試第一,授修職郎、桂嶺主簿,有能聲。 又五中漕舉,改鄂州教授,遷復州司理參軍,轉常、澧觀察推官,擢知監利縣。 縣有疑獄,歷年不決,霆未上,微服廉得其實,立決之,人稱神明。 闢荊湖制置司干官。 呂文德為帥,素慢侮士,常試以難事,霆倉卒立辦,皆合其意。 一日謂曰:「朝廷有密旨,出師策應淮東,誰可往者?」即對曰某將可。 又曰:「兵器糧草若何?」即對曰某營兵馬、某庫器甲、某處矢石、某處芻糧,口占授吏,頃刻案成。 文德大驚曰:「吾平生輕文人,以其不事事也。 公材幹如此,何官不可為,吾何敢不敬。 」密薦諸朝,除通判江陵府。 江陵大府,雄據上流,表裡襄、漢,西控巴蜀,南扼湖、廣。 兵民雜處,庶務叢集,霆隨事裁決,處之泰然。 暇日詣郡庠,與諸生講學,又取隷官閒田,增益廩稍。 選民之強壯,當農隙訓練之,時付以器械,雜兵行肄習,親閲試行賞以激勸之。 未幾,有能擐甲騎射者,遂皆獲其用,而兵不復擾民。 丁內艱,德祐初,起複奉議郎、湖南安撫司參議,與安撫使李芾協力戰守。 霆有心計,善出奇應變,帥府機務,芾一以委之。 城初被圍,日夜守禦,數日西北隅破,霆麾兵巷戰,抵暮增築月城,比旦城復完,策厲將士,以死守之。 城既破,霆赴水死,妻妾奔救無及,遂皆死。 趙卯發,字漢卿,昌州人。 淳祐十年,以上舍登第,為遂寧府司戶、潼川簽判、宣城宰。 素以節行稱。 中被論罷。 咸淳七年,起為彭澤令。 十年,權通判池州。 大兵渡江,池守王起宗棄官去,卯發攝州事,繕壁聚糧,為守禦計。 夏貴兵敗歸,所過縱掠,卯發捕斬十餘人,兵乃戢。 明年正月,大兵至李王河,都統張林屢諷之降,卯發忿氣填膺,瞠目視林不能言。 有問以禔身之道者,卯發曰:「忠義所以禔身也,此外非臣子所得言。 」林以兵出巡江,陰降,歸而陽助卯發為守,守兵五百餘,柄皆歸林。 卯發知不可守,乃置酒會親友,與飲訣,謂其妻雍氏曰:「城將破,吾守臣不當去,汝先出走。 」雍氏曰:「君為命官,我為命婦,君為忠臣,我獨不能為忠臣婦乎?」卯發笑曰:「此豈婦人女子之所能也。 」雍氏曰:「吾請先君死。 」卯發笑止之。 明日乃散其家資與其弟侄,仆婢悉遣之。 二月,兵薄池,卯發晨起書幾上曰:「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節義成雙。 」又為詩別其兄弟,與雍盛服同縊從容堂死。 卯發始為此堂,名「可以從容」,及兵遽,領客堂中,指所題扁曰:「吾必死於是。 」客問其故,曰:「古人謂'慷慨殺身易,從容就義難」,此殆其兆也。 」卯發死,林開門降。 大元丞相伯顏入,問太守何在,左右以死對。 即如堂中觀之,皆嘆息。 為具棺衾合葬于池上,祭其墓而去。 事聞,贈華文閣待制,謚文節,雍氏贈順義夫人,錄二子為京官。 第38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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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3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