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汝州,尋落職,提舉洞霄宮。 政和五年,起知蔡州,復龍圖閣直學士。 移帥潁昌府,發常平粟振民,常平使者劉寄惡之。 宦官楊戩用事,寄括部內,得常平錢五十萬緡,請糴粳米輸後苑以媚戩。 戩委其屬持御筆來,責以米樣如蘇州。 夢得上疏極論潁昌地力與東南異,願隨品色,不報。 時旁郡糾民輸鏹就糴京師,怨聲載道,獨潁昌賴夢得得免。 李彥括公田,以黠吏告訐,籍郟城、舞陽隱田數千頃,民詣府訴者八百戶。 夢得上其事,捕吏按治之,郡人大悅。 戩、彥交怒,尋提舉南京鴻慶宮,自是或廢或起。 逮高宗駐蹕揚州,遷翰林學士兼侍讀,除戶部尚書。 陳「待敵之計有三,曰形、曰勢、曰氣而已。 形以地理山川為本,勢以城池、芻粟、器械為重,氣以將帥士卒為急。 形固則可恃以守,勢強則可資以立,氣振則可作以用,如是則敵皆在吾度內矣」。 因請上南巡,阻江為險,以備不虞。 又請命重臣為宣總使,一居泗上,總兩淮及東方之師以待敵;一居金陵,總江、浙之路以備退保。 疏入,不報。 既而帝駐蹕杭州,遷尚書左丞,奏監司、州縣擅立軍期司掊斂民財者,宜罷。 上諭以兵、食二事最大,當擇大臣分掌。 門下侍郎顏岐、知杭州康允之皆嫉夢得,又與宰相朱勝非議論不協,會州民有上書訟夢得過失者,上以夢得深曉財賦,乃除資政殿學士、提舉中太一宮,專一提領戶部財用,充車駕巡幸頓遞使,辭不拜,歸湖州。 紹興初,起為江東安撫大使兼知建康府,兼壽春等六州宣撫使。 時建康荒殘,兵不滿三千。 夢得奏移統制官韓世清軍屯建康,崔增屯採石,閻皋分守要害。 會王才降劉豫,引兵入寇,夢得遣使臣張偉諭才降之,以其眾分隷諸軍。 濠、壽叛將寇宏、陳卞雖陽受朝命,陰與劉豫通,夢得諭以福禍,皆聽命。 及豫入寇,卞擊敗之,齊兵宵遁。 八年,除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 又奏防江措畫八事:一、申飭邊備,二、分佈地分,三、把截要害,四、約束舟船,五、團結鄉社,六、明審斥堠,七、措置積聚,八、責官吏死守。 又言建康、太平、池州緊要隘口、江北可濟渡去處共一十九處,願聚集民兵,把截要害,命諸將審度敵形,併力進討。 金都元帥宗弼犯含山縣,進逼歷陽,張俊諸軍遷延未發,夢得見俊,請速出軍,曰:「敵已過含山縣,萬一金人得和州,長江不可保矣。 」俊趣諸軍進發,聲勢大振,金兵退屯昭關。 明年,金復入寇,遂至柘皋,夢得團結沿江民兵數萬,分據江津,遣子模將千人守馬家渡,金兵不得渡而去。 初,建康屯兵歲費錢八百萬緡,米八十萬斛,榷貨務所入不足以支。 至是,禁旅與諸道兵咸集,夢得兼總四路漕計以給饋餉,軍用不乏,故諸將得悉力以戰。 詔加觀文殿學士,移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 海寇朱明猖獗,詔夢得挾禦前將士便道之鎮,或招或捕,或誘之相戕,遂平寇五十餘群。 然頗與監司異議,上章請老,特遷一官,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尋拜崇信軍節度使致仕。 十八年,卒湖州,贈檢校少保。 程俱,字致道,衢州開化人。 以外祖尚書左丞鄧潤甫恩,補蘇州吳江主簿,監舒州太湖茶場,坐上書論事罷歸。 起知泗州臨淮縣,累遷將作監丞。 近臣以詵述薦,遷著作佐郎。 宣和二年,進頌,賜上捨出身,除禮部郎,以病告老,不俟報而歸。 建炎中,為太常少卿、知秀州。 會車駕臨幸,賜對。 俱言:「陛下德日新,政日舉,賞罰施置,仰當天意,俯合人心,則趙氏安而社稷固;不然,則宗社危而天下亂,其間蓋不容發。 」高宗嘉納之。 金兵南渡,據臨安,遣兵破崇德、海鹽,馳檄諭降。 俱率官屬棄城保華亭,留兵馬都監守城。 朝廷命俱部金帛赴行在,既至,以病乞歸。 紹興初,始置秘書省,召俱為少監。 奏修日曆,秘書長貳得預修纂,自俱始。 時庶事草創,百司文書例從省記,俱摭三館舊聞,比次為書,名曰《麟台故事》上之。 擢中書舍人兼侍講。 俱論:「國家之患,在於論事者不敢盡情,當事者不敢任責,言有用否,事有成敗,理固不齊。 今言不合則見排于當時,事不諧則追咎于始議。 故雖有智如陳平,不敢請金以行間;勇如相如,不敢全璧以抗秦;通財如劉晏,不敢言理財以贍軍食。 使人人不敢當事,不敢盡謀,則艱危之時,誰與圖回而恢復乎?」 武功大夫蘇易轉橫行,俱論:「祖宗之法,文臣自將作監主簿至尚書左仆射,武臣自三班奉職至節度使,此以次遷轉之官也。 武臣自閣門副使至內客省使為橫行,不繫磨勘遷轉之列,其除授皆頒特旨。 故元豐之制,以承務郎至特進為寄祿官,易監主簿至仆射之名;武臣獨不以寄祿官易之者,蓋有深意也。 政和間,改武臣官稱為郎、大夫,遂並橫行易之為轉官等級,蓋當時有司不習典故,以開僥倖之門。 自改使為大夫以來,常調之官,下至皂隷,轉為橫行者,不可勝數。 且文臣所謂庶官者,轉不得過中大夫,而武臣乃得過皇城使,此何理也!夫官職輕重在朝廷,朝廷愛重官職,不妄與人,則官職重;反是則輕,輕則得者不以為恩,未得者常懷觖望,此安危治亂所關也。 」 徐俯為諫議大夫,俱繳還,以為:「俯雖才俊氣豪,所歷尚淺,以前任省郎,遽除諫議,自元豐更制以來,未之有也。 昔唐元稹為荊南判司,忽命從中出,召為省郎,使知制誥,遂喧朝聽,時謂監軍崔潭峻之所引也。 近聞外傳,俯與中官唱和,有‘魚須’之句,號為警策。 臣恐外人以此為疑,仰累聖德。 陛下誠知俯,姑以所應得者命之。 」不報。 後二日,言者論俱前棄秀州城,罷為提舉江州太平觀。 久之,除徽猷閣待制。 俱晚病風痹,秦檜薦俱領史事,除提舉萬壽觀、實錄院修撰,使免朝參,俱力辭不至。 卒,年六十七。 俱在掖垣,命令下有不安於心者,必反覆言之,不少畏避。 其為文典雅閎奧,為世所稱。 張嵲,字巨山,襄陽人。 宣和三年,上舍選中第。 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刑曹。 劉子羽薦于川、陝宣撫使張浚,闢利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以母病去官。 紹興五年,召對,嵲上疏曰:「金人去冬深涉吾地,王師屢捷,一朝宵遁,金有自敗之道,非我幸勝之也。 今士氣稍振,乘其鋭而用之;固無不可。 然兵疲民勞,若便圖進取,似未可遽。 臣竊謂為今日計,當築塢堡以守淮南之地,興屯田以為久戍之資,備舟楫以阻長江之險,以我之常,待彼之變。 又荊、襄、壽春皆古重鎮,敵之侵軼,多出此途。 願速擇良將勁兵,戍守其地,以重上流之勢。 」召試,除秘書省正字。 六年,地震。 嵲奏:「比年以來,賦斂繁重,徵求百出,流移者擠溝壑,土著者失常業,地震之異,殆或為此。 願深思變異之由,修政之闕,致民之安。 」 七年,遷校書郎兼史館校勘,再遷著作郎。 嵲因對言:「吳、蜀,唇齒之勢也。 蜀去朝廷遠,今無元帥一年矣。 蜀之利害,臣粗知之。 忠勇之人,使之捍外侮則可,至于撫循斯民,則非所能辦也。 宜于前宰執中,擇其可以任川事者委任之。 然川蜀系國利害,非腹心之臣不可,今早得一賢宣撫使為要。 」又言:「自駐蹕吳會以來,似未嘗以襄陽、荊南為意,今宜亟選儒臣有牧禦之才者為二路帥,使之招集流散,興農桑,治城壁,以為保固之資,益重上流之勢。 」 第3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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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3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