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萬安縣丞。 時江右大侵,郡檄視旱,徒步阡陌,親與民接,凡所蠲除,具得其實。 州議減常平米直,清之曰:「此惠不過三十里內耳,外鄉遠民勢豈能來?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餒死者。 今有粟之家閉不肯糶,實窺伺攘奪者眾也。 在我有政,則大家得錢,細民得米,兩適其便。 」乃請均境內之地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鄉,官為主之。 規畫防閒,民甚賴之。 帥龔茂良以救荒實跡聞于朝,又偕諸公薦之。 發運使史正志按部至筠,俾清之拘集州縣畸零之賦,清之不可。 清之有同年生在幕中,謂曰:「侍郎因子言,謂子愛民特立,將薦子矣,其以閥閲來。 」清之貽之以書曰:「所謂贏資者,皆州縣侵刻於民,法所當禁。 縱有贏資,是所謂羨餘也,獻之自下而詔止之,今則止而求之,乃自上焉。 不奪不饜,其弊有不可勝言者。 願侍郎自請于朝,姑歸貳卿之班,主大農經費,以佐國家。 如此,則士孰不願出侍郎之門?不然,某誠不敢玷侍郎知人之鑒。 」以薦者兩有審察之命,清之竟不見丞相,詣吏部銓,得知宜黃縣。 茂良入為參知政事,與丞相周必大薦清之於孝宗。 召入對,首論:「民困兵驕,大臣退托,小臣苟偷。 願陛下廣覽兼聽,並謀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綱而力行之。 古今未有俗不可變、弊不可革者,變而通之,亦在陛下方寸之間耳。 」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賢否。 謂道義之臣,大者可當經綸,小者可為儀刑。 功名之士,大者可使臨政,小者可使立事。 至于專謀富貴利達而已者下也。 二曰正名實。 今百有司職守不明,非曠其官,則失之侵逼。 願詔史官考究設官之本意,各指其合主何事,制旨親定,載之命書,依開寶中差諸州通判故事,使人人曉然知之而行賞罰焉。 三曰使材能。 謂軍旅必武臣,錢谷必能吏,必臨之以忠信不欺之士,使兩人者皆得以效其所長。 四曰聽換授。 謂文武之官不可用違其才,然不當許之自列,宜令文武臣四品以上,各以性行材略及文武藝,每歲互舉堪充左右選者一人,于合入資格外,稍與優獎。 」 改太常寺主簿。 丁內艱,服除,通判鄂州。 鄂大軍所駐,兵籍多偽,清之白郡及諸司,請自通判廳始,俾偽者以實自言而正之。 州有民妻張以節死,嘉祐中,詔封旌德縣君,表其墓曰「烈女」,中更兵火,至是無知其墓者,清之與郡守羅願訪而祠之。 鄂俗計利而尚鬼,家貧子壯則出贅,習為當然,而尤謹奉大洪山之祠,病者不藥而聽于巫,死則不葬而畀諸火,清之皆諭止之。 差權發遣常州,改衡州。 衡自建炎軍興,有所請大軍月樁過湖錢者,歲送漕司,無慮七八萬緡,以四邑所入曲引錢及郡計畸零苗米折納充之。 舊法,民有吉凶聚會,許買引為酒麴,謂之曲引錢,其後直以等第敷納。 衡有五邑,獨敷其四。 取民之辭不正,良民遍受其害,而黠民往往侮易其上,乃並與常賦不輸。 雖得曲引錢四五萬緡,而常賦之失,不啻數萬緡矣。 清之請于朝,願與總領所酌損補移,漸圖蠲減。 不報。 遂戒諸邑:董常賦,緩雜征,閣舊逋,戒預折,新簿籍,謹推收,督勾銷,明逋負,防帶鈔,治頑梗,柅吏奸,擾戶長,費用有節,滲漏有防,稽考有政,補置有漸。 先是,郡飾廚傳以事常平、刑獄二使者,月一會集,互致折饋。 清之嘆曰:「此何時也?與其取諸民,孰若裁諸公。 吾之所以事上官者,惟究心于所職,無負于吾民足矣。 豈以酒食貨財為勤哉?」清之自常祿外,悉歸之公帑,以佐經用。 至之日,兵無糧,官無奉,上供送使無可備。 已而郡計漸裕。 民力稍蘇。 或有報白,手自書之,吏不與焉。 嘗作《諭民書》一編,首言畏天積善,勤力務本,農工商賈莫不有勸,教以事親睦族,教子祀先,謹身節用,利物濟人,婚姻以時,喪葬以禮。 詞意質直,簡而易從。 邦人家有其書,非理之訟日為衰息。 念士風未振,每因月講,復具酒餚以燕諸生,相與輸情論學,設為疑問,以觀其所向,然後從容示以先後本末之序。 來者日眾,則增築臨蒸精舍居之。 其所講,先正經,次訓詁音釋,次疏先儒議論,次述今所繹之說,然後各指其所宜用,人君治天下,諸侯治一國,學者治心治身治家治人,確然皆有可舉而措之之實。 為閲武場。 凡禁軍役於他所,隱于百工者,悉按軍籍俾詣訓閲。 作朱陵道院,祠張九齡、韓愈、寇準、周敦頤、胡安國于左,祠晉死節太守劉翼、宋死節內史王應之於右。 雅儒吉士日相周旋其間,而參佐謀論多在焉。 劉孝昌者,摯之孫也,貧不自立,清之買田以給之。 部使者以清之不能媚己,惡之,貽書所厚台臣,誣以勞民用財,論罷,主管雲台觀。 歸,築槐陰精舍以處來學者。 胡晉臣、鄭僑、尤袤、羅點皆力薦清之於上。 光宗即位,起知袁州,而清之疾作,猶貽書執政論國事。 諸生往候疾,不廢講論,語及天下,孜孜嘆息,若任其責者。 病且革,為書以別向浯、彭龜年,賦二詩以別朱熹、楊萬里。 取高氏《送終禮》以授二子曰:「自斂至葬,視此從事。 」周必大來視疾,謂曰:「子澄其澄慮。 」清之氣息已微,云:「無慮可澄。 」遂卒。 初,清之既舉進士,欲應博學宏詞科。 及見朱熹,盡取所習焚之,慨然志于義理之學。 呂伯恭、張栻皆神交心契,汪應辰、李燾亦敬慕之。 母不逮養,每展閲手澤,涕泗交頤。 從兄肅流落新吳,族父曄寓丹陽、艾寓臨川,皆迎養之。 從祖子僑為邵州錄事參軍,死吳錫之亂,清之遣其孫晉之致書邵守,得其遺骨歸葬焉。 族人自遠來,館留之,不忍使之遽去。 嘗序范仲淹《義莊規矩》,勸大家族眾者隨力行之。 本之家法,參取先儒禮書,定為祭禮行之。 高安李好古以族人有以財為訟,見清之豫章,清之為說《訟》、《家人》二卦,好古惕然,遽舍所訟,市程氏《易》以歸,卒為善士。 所著有《曾子內外雜篇》、《訓蒙新書外書》、《戒子通錄》、《墨莊總錄》、《祭儀》、《時令書》、《續說苑》、文集、《農書》。 真德秀,字景元,後更為希元,建之浦城人。 四歲受書,過目成誦。 十五而孤,母吳氏力貧教之。 同郡楊圭見而異之,使歸共諸子學,卒妻以女。 登慶元五年進士第,授南劍州判官。 繼試,中博學宏詞科,入閩帥幕,召為太學正,嘉定元年遷博士。 時韓侂冑已誅,入對,首言:「權臣開邊,南北塗炭,今茲繼好,豈非天下之福?然日者以行人之遣,金人欲多歲幣之數,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臣之首,而吾亦曰可與。 往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明流徙之民,皆承之唯謹,得無滋嫚我乎?抑善謀國者不觀敵情,觀吾政事。 今號為更化,而無以使敵情之畏服,正恐彼資吾歲賂以厚其力,乘吾不備以長其謀,一旦挑爭端而吾無以應,此有識所為寒心。 」又言:「侂冑自知不為清議所貸,至誠憂國之士則名以好異,於是忠良之士斥,而正論不聞,正心誠意之學則誣以好名,於是偽學之論興,而正道不行。 今日改弦更張,正當褒崇名節,明示好尚。 第3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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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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