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祐元年,差知南劍州。 會峽陽寇作,擒渠魁八人斬之。 余釋不問。 父老或相語曰:「侯不來,我輩魚肉矣。 」郡有延平書院,率郡博士會諸生親為講說。 民訟,率呼至以理化誨,多感悅而去。 輸苗聽其自概,闔郡德之。 丁母憂去官,眾遮道跪留。 既免喪,授侍左郎官。 言敵國外患,乞以宗社為心。 言錢塘駐蹕,驕奢莫尚,宜抑文尚質。 兼崇政殿說書,每入講,必先期齋戒。 嘗進仁宗詔內降指揮許執奏及台諫察舉故事為戒,語多切宮壺。 拜將作監,進楊雄《大匠箴》,陳古節儉。 時天久不雨,轉對,極論《洪範》天人感應之理及古今遇災修省之實,辭益忠懇。 丞相史嵩之丁父憂,有詔起複,中外莫敢言,惟學校叩閽力爭。 元傑時適輪對,言:「臣前日晉侍經筵,親承聖問以大臣史嵩之起複,臣奏陛下出命太輕,人言不可沮抑。 陛下自盡陛下之禮,大臣自盡大臣之禮,玉音賜俞,臣又何所容喙。 今觀學校之書,使人感嘆。 且大臣讀聖賢之書,畏天命,畏人言。 家庭之變,哀戚終事,禮制有常。 臣竊料其何至于忽送死之大事,輕出以犯清議哉!前日昕庭出命之易,士論所以凜凜者,實以陛下為四海綱常之主,大臣身任道揆,扶翊綱常者也。 自聞大臣有起複之命,雖未知其避就若何,凡有父母之心者莫不失聲涕零,是果何為而然?人心天理,誰實無之,興言及此,非可使聞于鄰國也。 陛下烏得而不悔悟,大臣烏得而不堅忍?臣懇懇納忠,何敢詆訐,特為陛下愛惜民彞,為大臣愛惜名節而已。 」疏出,朝野傳誦,帝亦察其忠亮,每從容訪天下事,以筵益申前議。 未幾,夜降御筆黜四不才台諫,起複之命遂寢。 元老舊德次第收召,元傑亦兼右司郎官,拜太常少卿,兼給事中、國子祭酒,權中書舍人。 杜范入相,復延議軍國事。 為書無慮數十,所言皆朝廷大政,邊鄙遠慮。 每裁書至宗社隱憂處,輒閣筆揮涕,書就隨削稿,雖子弟無有知者。 六月朔,輪當侍立,以暴疾謁告。 特拜工部侍郎,隨乞納,詔轉一官致仕。 夜四鼓。 遂卒。 先,元傑未死之一日,方謁左丞相范鐘歸,又折簡察院劉應起,將以冀日奏事。 是夕,俄熱大作,詰朝不能造朝,夜煩愈甚,指爪忽裂,以死。 朝紳及三學諸生往弔,相顧駭泣。 訃聞,帝震悼曰:「徐元傑前日方侍立,不聞有疾,何死之遽耶?」亟遣中使問狀,賻贈銀絹二百計。 已而太學諸生伏闕訴其為中毒,且曰:「昔小人有傾君子者,不過使之自死於蠻煙瘴雨之鄉,今蠻煙瘴雨不在領海,而在陛下之朝廷。 望奮發睿斷,大明典刑。 」於是三學諸生相繼叩閽訟冤,台諫交疏論奏,監學官亦合辭聞于朝。 二子直諒、直方乞以恤典充賞格。 有旨付臨安府逮醫者孫志寧及常所給使鞫治。 既又改理寺,詔殿中侍御史鄭采董之,且募告者賞緡錢十萬、官初品。 大理寺正黃濤謂伏暑證,二子乞斬濤謝先臣。 然獄迄無成,海內人士傷之,帝悼念不已,賜官田五百畝、緡錢五千給其家。 賜謚忠愍。 孫子秀,字元實,越州餘姚人。 紹定五年進士。 調吳縣主簿。 有妖人稱「水仙太保」,郡守王遂將使治之,莫敢行,子秀奮然請往,焚其廬,碎其像,沈其人于太湖,曰:「實汝水仙之名矣。 」妖遂絶。 日詣學宮與諸生討論義理。 闢淮東總領所中酒庫,檄督宜興縣圍田租。 既還,白水災,總領恚曰:「軍餉所關,而敢若此,獨不為身計乎?」子秀曰:「何敢為身計,寧罪去爾。 」力爭之,遂免。 調滁州教授,至官,改知金壇縣。 嚴保伍,厘經界,結義役,一切與民休息。 訟者使賫牒自詣裡正,並鄰證來然後行,不實者往往自匿其牒,惟豪黠者有犯,則痛繩不少貨。 淮民流入以萬計,振給撫卹,樹廬舍,括田使耕,拔其能者分治之。 崇學校,明教化,行鄉飲酒禮。 訪國初茅山書院故址,新之,以待遠方遊學之士。 通判慶元府,主管浙東鹽事。 先是,諸場鹽百袋附五袋,名「五厘鹽」,未幾,提舉官以為正數,民困甚,子秀奏蠲之。 闢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 衢州冠作,水冒城郭,朝廷擇守,屬子秀行。 子秀謂捕賊之責,雖在有司,亦必習土俗之人,乃能翦其憑依,裁其奔突。 乃立保伍,選用土豪,首旌常山縣令陳謙亨、寓士周還淳等捍禦之勞,且表於朝,乞加優賞,人心由是競勸。 未幾,盜復起江山、玉山間,甫七日,而眾禽四十八人以來。 終子秀之任,賊不復動,水潦所及,則為治橋樑,修堰閘,補城壁,浚水原,助葺民廬,振以錢米,招通鄰糴。 奏蠲秋苗萬五千石有奇,盡代納其夏稅,併除公私一切之負;坍溪沙壅之田,請于朝,永蠲其稅,民用復甦。 南渡後,孔子裔孫寓衢州,詔權以衢學奉祀,因循踰年,無專饗之廟。 子秀撤廢佛寺,奏立家廟如闕裡。 既成,行釋菜禮。 以政最遷太常丞,以言罷。 未幾,遷大宗正丞,遷金部郎官。 金部舊責州郡以必不可辨之泛數,吏顛倒為奸欺。 子秀日夜討論,給冊轉遞以均其輸,人人如債切身,不遣一字而輸足。 遷將作監、淮東總領,辭。 改知寧國府,辭。 為左司兼右司,再兼金部。 與丞相丁大全議不合,去國。 差知吉州,尋鎸罷。 時嬖倖朱熠凡三劾子秀。 開慶元年,為浙西提舉常平。 先是,大全以私人為之,盡奪亭民鹽本錢,充獻羡之數;不足,則估籍虛攤。 一路騷動,亭民多流亡。 子秀還前政鹽本錢五十餘萬貫,奏省華亭茶鹽分司官,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於是流徙復業。 徙浙西提點刑獄兼知常州。 淮兵數百人浮寓貢院,給餉不時,死者相繼,子秀請于朝,創名忠衛軍,置砦以居,截撥上供贍之。 盜劫吳大椿,前使者諱其事,誣大椿與兄子焴爭財,自劫其家,追毀大椿官,編置千里外,徙黥其臧獲。 子秀廉得實,乃悉平反之。 尋以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臬事。 擊貪舉廉,風采凜然,犴獄為清。 進大理少卿,直華文閣、浙東提點刑獄兼知婺州。 婺多勢家,有田連阡陌而無賦稅者,子秀悉核其田,書諸牘,勢家以為厲己,嗾言者罷之。 尋遷湖南轉運副使,以迎養非便辭,移浙西提點刑獄。 子秀冒暑周行八郡三十九縣,獄為之清。 安吉州有婦人訴人殺其夫與二仆,郡守捐賞萬緡,逮系考掠十餘人,終莫得其實。 子秀密訪之,乃婦人賂宗室子殺其夫,仆救之,並殺以滅口。 一問即伏誅,又釋偽會之連逮者,遠近稱為神明。 初,獄訟之滯,皆由期限之不應。 使者下車,或親書戒州縣勿違,而違如故,則怒之。 怒之,改匣,又違則又重怒之,至再三。 而專卒四出,巡尉等司繳限抱匣費不貲,則其勢必違。 子秀與州縣約,到限者徑詣庭下,吏不得要索,亦無違者。 其後創循環總匣屬各州主管官,凡管內諸司報應皆併入匣,一日一遣,公移則又總實于匣以往。 於是事無小大,纖悉畢具,而風聞者反謂專卒凌州縣,劾罷之,子秀笑而已。 移江東提點刑獄。 度宗即位,進太常少卿兼右司,尋兼知臨安府,以言罷。 起知婺州,卒。 子秀少從上虞劉漢弼游,磊落英發,抵掌極談,神采飛動。 與人交久而益親,死生患難,營救不遺力。 聞一善則手錄之。 第28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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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2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