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萬載縣,大修學舍,招俊秀治其業,旌其通經飭行者以勸。 歲歉,棄孩滿道,乃下令恣民收養,所棄父母不得復問,全活甚眾。 葉夢得列其行事,風厲余邑。 通判道州。 入監行在榷貨務,遷登聞鼓檢院。 - 景定元年,奉使督餉江上,還,知德慶府。 前守政不立,縱豪吏漁獵,峒獠遂大為變,逼城六十里而營。 應澄未入境,馳檄諭之曰:「汝等不獲已至此,新太守且上,轉禍為福,一機也。 脅從影附,亦宜早計去就,不然不免矣。 」獠感悟欲自歸,惑謀主不果,眾稍引去,應澄知其勢解,即厲士馬,出不意一鼓擒之,縱遣歸農,猶千餘人,乃請諸監司,歸郡之避難留幕府者,誅豪吏之激禍者。 初經略雷宜中意應澄必以濟師來請,及是歎服,亟上其事,薦應澄可大用。 屬縣租賦,諉道阻久不至郡,應澄為之期曰:「首輸者與減分,末至則償所減。 」民惟恐後,不一月訖事。 凡諸綱官廩稍軍券,前政積不得者悉補還之,上下欣附。 應澄亦極力摩撫,與為簡便。 期年報政,奏罷抑配鹽法及乞用楮券折銀綱等五事,以紓民力,詔就升本道提舉常平兼轉運使,俾行其說。 首劾守令貪橫不法十餘人,列郡肅然。 最聞,加直秘閣。 時經略使陳宗禮入為參知政事,帝問誰可代卿者,宗禮以應澄對,旋召為都官郎官,未行,就升直寶章閣、知廣州,主管廣南東路經略安撫司公事、馬步軍都總管,領漕、庾如故。 五司叢劇,應澄即分時理務,不擾不倦,常曰:「治官事當如家事,惜官物當如己物。 方今國計內虛,邊聲外震,吾等受上厚恩,安得清談自高以誤世。 陶士行、卞望之吾師也。 」自聞襄、樊受圍,日繕器械,裕財粟,以備倉卒,後卒賴其用,屢平大寇,未嘗輕殺,笞杖以降,亦加審慎,至其臨事輒斷,雖勢要不為撓奪。 後卒於家。 曹叔遠,字器遠,溫州瑞安人。 少學于陳傅良。 登紹熙元年進士第。 久之,李壁薦為國子學錄,迕韓侂冑,罷。 通判涪州,後守遂寧,營卒莫簡苦總領所侵刻,相率稱亂,勢張甚,入遂寧境,輒戢其徒無肆暴,曰:「此江南好官員也。 」入朝,為工部郎,出知袁州。 以太常少卿召,權禮部侍郎,遇事獻替,多所裨益。 終徽猷閣待制,謚文肅。 嘗編《永嘉譜》,識者謂其有史才。 子觱,孫邰,皆登進士第。 族子豳。 豳字西士,少從錢文子學,登嘉泰二年進士第,授安吉州教授。 調重慶府司法參軍,郡守度正欲薦之,豳辭曰:「章司錄母老,請先之。 」正敬嘆。 改知建昌縣,復故尚書李常山房,建齋舍以處諸生。 擢秘書丞兼倉部郎官。 出為浙西提舉常平,面陳和糴折納之敝,建虎丘書院以祀尹焞。 移浙東提點刑獄,寒食放囚歸祀其先,囚感泣如期至。 召為左司諫,與王萬、郭磊卿、徐清叟俱負直聲,當時號「嘉熙四諫」。 上疏言:「立太子、厚倫紀,以弭火災」。 又論餘天錫、李鳴復之過,迕旨,遷起居郎。 進禮部侍郎,不拜,疏七上,進古詩以寓規正。 久之,起知福州,再以侍郎召,為台臣所沮而止。 遂守寶章閣待制致仕,卒謚文恭。 子愉老,亦登進士第。 王萬,字處一,家世婺州,父游淮間,萬因生長濠州。 少忠伉有大志,究心當世急務,尤精於邊防要害。 登嘉定十六年進士第,調和州教授。 端平元年,主管尚書吏部架閣文字,遷國子學錄。 明年,添差通判鎮江府。 時金初滅,當路多知其人豪也,咨問者旁午。 鄭清之初謀乘虛取河洛,萬謂當急為自治之規。 已而大元兵壓境。 三邊震動,理宗下罪己詔,吳泳起草,又以咨萬,萬謂:「兵固失矣,言之甚,恐亦不可。 今邊民生意如發,宜以振厲奮發,興感人心。 」為條具沿邊事宜,遍告大臣要官,謂:「長淮千里,中間無大山澤為限,擊首尾應,正如常山蛇勢,首當並兩淮為一制閫之命是聽。 兩淮惟濠州居中。 濠之東為盱眙,為楚,以達鹽城,淮流深廣,敵所難度。 濠之西為安豐,為光,以達信陽,淮流淺澀,敵每揭厲以涉之。 法當調揚州北軍三千人,自淮東搗虛,常往來宿、亳間,使敵無意于東,而我併力淮西。 淮西則又惟合肥居江、淮南北之中,法當建制置司合肥,而以濠梁、安豐、光州為臂,以黃岡為肘後緩急之助。 又必令荊、襄每候西兵東來,輒尾之,使淮、襄之勢亦合,而後大規模可立。 」 論用兵,則謂:「當以五千人為屯,每屯一將、二長,一大將一路,又合一大將而併合于制置為總統。 淮東可精兵三萬,光、黃可二萬,東西夾擊,而沿江制司會合肥兵共二萬,以牽制其中。 行則給營陣,止則依城壘;行則賫乾糧,止則就食州縣。 」論屯田,則謂:「當於新復州軍,東則海、邳,所依者水之險,西則唐、鄧,所依者山之險,畫此無地無田不耕,則歸附新軍流落余民亦有固志。 」 又謂:「戎司舊分地戍守,殿步兵戍真、揚、六合,鎮江兵戍揚、楚、盱眙,建康馬司兵戍滁、濠、定遠,都統司兵戍廬、和、安豐,以至池司兵戍舒、蘄、巢縣,江司兵戍蘄、黃、浮光,地勢皆順,皆以統制部之出外,而皆常有帥臣居內,以本軍財賦葺營柵,撫士卒,備器械,以故軍事常整辦。 遇警急則帥臣親統重兵以行。 比乃有以建康馬帥而知黃州者,都統而知光州者,以池司都統而在楚州,以鎮江都統而在應天者,將不知兵,兵不屬將,往往以本軍之財,資他處之用,以致營柵壞而莫修,士卒貧而莫給,器械鈍而莫繕,宜與盡還舊制。 」及請寬邊民,請團民兵,請援浮光,請邊民之能捍邊者,常厚其賞而小其官,使常得其力。 其後兵興用窘,履畝之令行,則又言之廟堂曰:「今名更化,可反為故相之所不為乎?」其他敷陳,往往累數萬言,其自任之篤,切于當世如此。 三年。 授樞密院編修官。 嘉熙六年,兼權屯田郎中,因轉對,言:「天命去留原于君心,陛下一一而思之,凡惻然有觸於心而未能安者,皆心之未能同乎天者也。 天不在天,而在陛下之心,苟能天人合一,永永勿替,天命在我矣。 」差知台州,至郡日,惟蔬飯,終日坐廳事,事至立斷,吏無所售,往往改業散去,民亦化之不復訟,上下肅然,郡以大治。 才五月,乞祠去。 三年,遷屯田員外郎兼編修,轉對,言:「君臣上下盡克私心,以服人心,以回天心。 」遷尚右郎官,尋兼崇政殿說書。 四年,擢監察御史。 首論史宅之,故相之子,曩者弄權,不當復玷從班。 上命丞相再三諭旨,迄不奉詔。 上不得已,出宅之知平江府。 又論之,疏凡五上,史嵩之自江上董師入相,萬又首論之,謂其「事體迫遽,氣象傾搖,太學生欲趣其歸,則賄賂之跡已形。 近或謂有族人發其私事,肆為醜詆者,以相國大臣而若此,非書之所謂大臣矣」。 然當時論相之事已決,疏入,遷大理少卿。 萬即日還常熟寓舍。 遷太常少卿,辭。 差知寧國府,辭。 召赴行在奏事,出為福建提點刑獄,加直煥章閣、四川宣諭司參議官,皆力辭,乞休致。 詔特轉朝奉郎,守太常少卿致仕,卒。 嵩之罷相,眾方交論其非,上思萬先見,親賜禦札,謂萬「立朝蹇諤,古之遺直,為郡廉平,古之遺愛。 聞其母老家貧,朕甚念之,賜新會五千貫,田五百畝,以贍給其家。 」 第2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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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2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