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之父為郡小吏,給事通判廳,勤謹無失,歲滿當代,不聽去。 後通判至,復留用之,因致豐饒。 夫妻俱近五十,無子,其妻資遣之往臨安置妾。 既得妾,察之有憂色,且以麻束髮,外以彩飾之。 問之,泣曰:「妾故趙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歿家貧,故鬻妾以為歸葬計耳。 」即送還之。 其母泣曰:「計女聘財猶未足以給歸費,且用破矣,將何以酬汝?」徐曰:「賤吏不敢辱娘子,聘財盡以相奉。 」且聞其家尚不給,盡以囊中貲與之,遂獨歸。 妻迎問之曰:「妾安在?」告以其故,且曰:「吾思之,無子命也。 我與汝周旋久,若有子,汝豈不育,必待他婦人乃育哉?」妻亦喜曰:「君設心如此,行當有子矣。 」明年生韶。 危稹,字逢吉,撫州臨川人。 舊名科,淳熙十四年舉進士,孝宗更名稹。 時洪邁得稹文,為之賞激。 調南康軍教授。 轉運使楊萬里按部,驟見嘆獎,偕游廬山,相與酬倡。 調廣東帳司,未上,服父喪,免,調臨安府教授。 倪思薦之,且語人曰:「吾得此一士,可以報國矣。 」丁母憂,免,幹辦京西安撫司公事。 入為武學諭,改太學錄。 明年,遷武學博士,又遷諸王宮教授。 稹謂以教名官,而實未嘗教,請改創宗子學,立課試法如兩學,從之。 嘉定九年,新學成,改充博士,其教養之規,稹所論建。 遷秘書郎、著作佐郎,兼吳益王府教授。 升著作郎兼屯田郎官。 稹始進對,請敘復軍功之賞以立大信,抆拭功臣之罪以厲忠節,置局以立武事,遣使以省邊防,厚賞以精間諜。 次論和、戰、守利害,而請顓意于守。 是歲春至夏不雨,稹應詔言:「安邊所徵斂之害,與無罪而籍沒之害;楮幣之改,以一奪二;鹽鈔之更,以新廢舊;至于沮格軍賞,放散死士,皆足以召怨而致旱。 」 明年又論:「謀國者欲以安靖為安靖,憂國者欲以振厲為安靖,自二議不合,是以國無成謀,人無定志。 願詔大臣合二議共圖之,且欲下兩淮帥臣,講明守禦之備。 」最後言:「事無成規者,皆不可為。 意向不明,無以一眾聽;信誓不立,無以結人心;報應不亟,無以趨事機;賞罰不果,無以作士氣。 」 番易柴中行去國,稹賦詩送之,迕宰相,出知潮州。 尋以通金華徐僑書論罷,提舉千秋鴻禧觀。 久之,知漳州。 漳俗視不葬親為常,往往棲寄僧剎,稹命營高燥地為義塚三,約期責之葬,其無主名、若有主名而力弗給者,官為葬之,凡二千三百有奇,刻石以識。 郡有臨漳台,據溪山最勝處,作龍江書院其上。 既成,橫經自講,人用歆動。 邑令有賄聞者,劾去之,籍其財以還民。 郡有經、總制無名錢歲五千緡,厲民為甚,前守趙汝讜奏蠲五之二,稹疏於朝,悉罷之。 會常平使有言,稹不欲辯,即自請以歸。 久之,提舉崇禧觀,與鄉裡耆艾七人為真率會。 卒,年七十四。 稹性至孝,父疾,願損己算益親年,疾尋愈。 真德秀登從班,舉稹自代,沒,又為銘其墓。 所著有《巽齋集》,諸經有講義、集解,諸魏、晉、唐詩文皆有編,輯先賢奏議曰《玉府》、曰《藥山》。 弟和,字祥仲。 開禧元年進士,為上元主簿,大闢祠宇祀程顥,真德秀為記之。 知德興,振荒有惠政。 有《蟾塘文集》。 程公許,字季與,一字希穎,敘州宣化人。 少知孝敬,大母侯疾,公許不交睫者數月,病革,嘗其痰沫,既卒,哀毀逾制。 嘉定四年舉進士,調溫江尉,未上,丁母憂。 服除,授華陽尉,再調綿州教授。 制置使崔與之大加器賞,改秩知崇寧縣,蠲預借,免抑配,人甚德之。 差通判簡州。 改隆州,未上。 會金人犯閬中,制置使桂如淵遁,三川震動,朝廷擢李代之,闢公許通判施州,行戶房公事。 當兵將奔潰之後,公許儘力佐之,節浮費,疏利原,民不增賦而用自足。 時諸將乘亂抄劫,事定自危,以重賂結幕府。 大將和彥威懷金寶以獻,公許正色卻之,彥威慚而退。 吳彥者,緘僧牒于書尾以進,公許卷還之而責其使,聞者畏服。 有獻議招秦、鞏大姓于者,眾多從臾,獨公許謂山東覆轍未遠,反覆論難,從之。 其後趙彥吶開閫,復行其策。 未幾,金人搗成都,大姓者實導之,始服公許先見。 端平初,授大理司直,遷太常博士。 秋祀明堂,雷雨,應詔言事。 嘉熙元年,御史杜范論執政李鳴復,不行,徙右史,竟拂衣東歸,鳴復坐政府自若。 公許輪對,言:「志士仁人,嬰逆鱗,賈眾怒,不過為陛下通耳目,為朝廷立綱紀而已。 今也假以職而棄其諫,幸其退而優其遷,則是自裂其綱紀,自蔽其耳目,遂使居是職者雖被親擢,言不得行,始焉固辭而弗從,終焉強留而飲愧。 臣恐自此同類沮失,各起遐心,來者相戒,以為容默,陛下愈孤立無助矣。 」 夏,行都大火,殿中侍御史蔣峴逢君希寵,創為邪說,禁錮言者。 公許應詔曰:「群臣忠告者眾,而聖意確不可回;聖意不可回,而言者不免于激。 陛下宜以大舜無藏怒宿怨為心,而參酌于漢文帝之待淮南厲王、我太宗待秦邸之故事,以召和氣,弭眚災,特在一念轉移之頃耳。 」遷秘書丞兼考功郎官,竟為峴劾去,差主管雲台觀、和衢州,未上。 改江東宣撫司參議官,不赴。 李宗勉入相,以著作佐郎召,兼權尚左郎官兼直舍人院,遷著作郎。 時諫官郭磊卿以論事不報出關,徐榮叟亦抗章引去,公許奏:「乞還言官,俾安厥位。 」既而史嵩之自江上入相,台諫謝方叔、王萬及磊卿相繼他徙,公許又奏:「外難憑陵,國勢岌若綴旒,朝廷上自為弗靖,陽為遷除,陰奪言職,此中外所以怏怏。 」 遷將作少監。 大旱,應詔疏時事四條。 又言:「儲極虛位,天下寒心。 」時朝廷令侍從、台諫條具易楮利害,尋降旨以新造十八界折五行使。 公許繳申省,謂:「廟堂決意更革,本欲重十八界,亦當令十六界、十七界稍有分別,若一時皆以五折一,安保將來十七界與十八界並行而不折閲乎。 曷若將十七界且以三兌一,使民間尚知寶此一界,不至一旦貿易不行,令三界各有等第,庶幾公私兩便。 」嵩之格不行,徑揭黃榜。 公許謂:「不經鳳閣鸞台,不得為敕。 朝廷出令而宰相擅行如此,則掖垣可廢。 」累上奏牘,徑欲引去,宗勉及參知政事游似面奏留之,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 淳祐元年,遷秘書少監,輪對,言蜀事十條。 兼直學士院,拜太常少卿,力請外,為右正言濮斗南之所論罷。 尋以直寶謨閣知袁州,請蠲和糴之半。 改命郡吏部總所綱運,而厚其貲,免募平民,民甚便之。 新周敦頤祠,葺張栻書院,聘宿儒胡安之為諸生講說。 杜范薦于上,召拜宗正少卿,再遷起居舍人。 濮斗南繳還,疏有「臣等恥與為伍」之語,遂以舊職提舉玉局觀。 范見疏曰:「程季與肯與汝為伍耶?」 退處二年,召赴行在,屬嵩之以父憂去位,經營起複,益憚公許,密柬韓祥嗾殿中侍御史王贊奏寢召命。 帝雖曲從而意不悅。 及逐不才台諫,擢公許起居郎兼直學士院。 公許入奏不可不堅凝者七。 帝語之曰:「卿一去三年,今用卿,出自朕意。 」是日晚命下,嵩之罷起複,相范鐘及范,三制皆公許為之。 兼權中書舍人。 第24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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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2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