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丞相史嵩之柄國,斯得遇對,空臆盡言。 冬雷,斯得應詔上封事,乞擇才並相,由是迕嵩之意。 遷太常寺主簿,仍兼史館校勘。 時斯得叔父定子以禮部尚書領史事,時人以為美談。 會太學博士劉應起入對,拄嵩之,嵩之恚,使其黨言叔父兄子不可同朝,以斯得添差通判紹興府。 淳祐二年,四朝《帝紀》書成,上之。 嵩之妄加毀譽於理宗、濟王,改斯得所草《寧宗紀》末卷,斯得與史官杜范、王遂辨之。 范報書亦有「奸人剿入邪說」之語,然書已登進矣。 心傳藏斯得所草,題其末曰「前史官高某撰」而已。 踰年,添差通判台州。 范既入相,召為太常博士,遷秘書郎。 六年正月朔,日有食之,斯得應詔上封事,言:「大奸嗜權,巧營奪服,陛下奮獨斷而罷退之,是矣。 諫憲之臣,交疏其惡,或請投之荒裔,或請勒之休致。 陛下苟行其言,亦足昭示意向,渙釋群疑。 乃一切寢而不宣,歷時既久,人言不置,然後黽勉傳諭,委曲誨奸,俾于襲絰之時,妄致掛冠之請,因降祠命,苟塞人言,又有奸人陰為之地。 是以訛言並興,善類解體,謂聖意之難測,而大奸之必還,莽、卓、操、懿之禍,將有不忍言者。 」時監察御史江萬里及它台諫累疏論嵩之罪惡,竟不施行,第因嵩之致仕,予祠而已,故斯得封事首及之。 又言:「大臣貴乎以道事君,今乃獻替之義少而容悅之意多,知恥之念輕而患失之心重。 內降當執奏,則不待下殿而已行;濫恩當裁抑,則不從中覆而遽命。 嫉正而庇邪,喜同而惡異,任術而詭道,樂媮而憚勞。 陛下虛心委寄,所責者何事,而其應乃爾。 」時范鐘獨當國,過失日章,故斯得及之。 又言:「便嬖側媚之人,尤足為清明之累,腐夫巧讒而使傳幾搖,妖監外通而魁邪密主,陰奸伏蠱,互煽交攻,陛下之心至是其存者幾希矣。 陛下之心,大化之本也。 洗濯磨淬,思所以更之,乃徒立為虛言無實之名,而謂之更化,此天心之所以未當,大異之所以示儆也。 」言尤切直,帝嘉納焉。 又言:「群臣厖雜,宮禁奇邪,黷貨外交,豈可坐視而不之問!顧乃并包兼容之意多,別邪辨正之慮淺,憂讒避謗之心重,直前邁往之志微,遂使眾臣爭衡,大權旁落,養成積輕之勢,以開窺覬之漸。 設有不幸,變故乘之,上心一移,凶渠立至,使宗社有淪亡之憂,衣冠遭魚肉之禍,生靈罹塗炭之厄。 當是時也,能潔身以去,其能逃萬世之清議乎?」於是群憸悚懼,或泣訴上前,或上章求去,合力排擯,斯得遂求補外。 在告幾百餘日,於是差知嚴州,斯得三請乞祠,不許。 嚴環山為郡,雖豐歲猶仰它州。 夏旱,斯得蠲租發廩,招糴勸分,請于朝,得米萬石以振濟。 遷浙東提點刑獄,遂劾知處州趙善瀚、知台州沈暨等七人倚勢厲民,疏上,不報。 改江西轉運判官,斯得具辭免,上奏曰:「臣劾奏趙善瀚等七人,未聞報可,固疑必有黨與營救,惑誤聖聽,今奉恩除,乃知中臣所料。 善瀚者,侍御史周坦之婦翁也,臓吏之魁,錮于聖世,鄭清之與之有舊,復與州符。 沈塈者,同簽書樞密院事史宅之妻黨也。 祖宗以來,未有監司按吏一不施行者,壞法亂紀,未有甚此。 臣身為使者,劾吏不行,反叨易節,若貪榮冒拜,則與世之頑頓無恥者何異?乞並臣鎸罷,以戒奉使無狀者。 」章既上,坦自謂己任台諫而反見攻,遍懇同列論斯得,同列難之,計急,自上章劾罷斯得新任,未幾,坦亦罷,七人竟罷去。 移湖南提點刑獄,薦通判潭州徐經孫等六人。 攸懸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食資強賊,劫殺平民。 斯得至,有訴其事者,首吏受賕而左右之,衡老造庭,首吏拱立。 斯得發其奸,械首吏下獄,群胥失色股慄。 於是研鞫具得其狀,乃黥配首吏,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錄其家。 會諸邑水災,衡老願出米五萬石振濟以贖罪。 衡老婿吳自性,與衡老館客太學生馮煒等謀中傷斯得盜拆官櫝。 斯得白於朝,復正其罪,出一篋書,具得自性等交通省部吏胥情狀。 斯得並言于朝,下其事天府,索出賕銀六萬餘兩,黥配自性及省寺高鑄等二十餘人。 初,自性厚賂宦者言於理宗曰:「斯得以緡錢百萬進,願易近地一節。 」理宗曰:「高某硬漢,安得有是。 」而斯得力求去,清之以書留之。 又薦李晞顏等五人。 加直秘閣、湖南轉運判官,改尚右郎官,未至,改禮部郎中。 上疏極論時事,改權左司,力辭,內批兼侍立修注官。 言水災曰:「願陛下立罷新寺土木,速反迕旨諸臣,遏絶邪說,主張善良,謹重刑闢,愛惜士類,抑遠佞臣,絶其干撓,則天意可回,和氣可召矣。 」會斥左司徐霖,帝慮給事中趙汝騰爭逐霖事,乃徙汝騰翰林學士,汝騰聞命即去國。 斯得言:「汝騰一世之望,宗老之重,飄然引去,陛下遂亦棄之有如弁髦,中外驚怪,將見賢者力爭不勝而去,小人踴躍增氣而來。 陛下改紀僅數月,初意遽變,臣深惜之。 」 時上封事言得失者眾,或者惡其訁雚詉,遂謂「空言徒亂人聽,無補國事。 」斯得因轉對,言:「諸臣之言,上則切劘聖主,下則砥礪大臣,內則摧壓奸邪,外則銷遏寇虐,顧以為無補于實政乎?空言之譏,好名之說,欲一網君子而盡去之,其言易入,其禍難言,此君子去留之機,國家安危之候,不可不深留聖慮者也。 」監察御史蕭泰來論罷。 踰年,以直寶文閣知泉州,力辭,遷福建路計度轉運副使。 朝廷行自實田,斯得言:「按《史記》,秦始皇三十一年,令民自實田。 主上臨禦適三十一年,而異日書之史冊,自實之名正與秦同。 」丞相謝方叔大愧,即為之罷。 董槐入相,召為司農卿。 程元鳳入相,改秘書監。 丁大全入相,監察御史沈炎論斯得以閩漕交承錢物,下郡吏天府,榜死數人。 先是,吳自性之獄,高鑄為首惡黥配廣州,捐資免行,至是為相府監奴,嗾炎發其端。 京尹顧岩傅會其獄,安吉守何夢然奉行其事,陵鑠甚至,斯得不少挫,竟無所得。 大全既謫,朝廷罪其委任非人,遂斬鑄。 斯得既拜浙西提點刑獄之命,炎,浙西人,泣于上前,乞更之,移浙東提舉常平。 命下,給事中章鑒繳還。 斯得杜門不出,著《孝宗系年要錄》。 彗星見,應詔上封事,曰:「陛下專任一相,虛心委之,果得其人,宜天心克享,災害不生。 而庚申、己未之歲,大水為災,浙西之民死者數百千萬。 連年旱,田野蕭條,物價翔躍,民命如綫。 今妖星突出,其變不小。 若非大失人心,何以致天怒如此之烈。 」封事之上也,似道匿不以聞。 度宗即位,召為秘書監,又論罷。 復遷秘書監,屢辭不許,擢起居舍人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兼侍講。 進讀之時,每于天命去留之際,人心得失之因,前代治亂之故,祖宗基業之難,必反覆陳之。 兼權工部侍郎,遂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仍兼侍講。 進《高宗系年要錄綱目》,帝善之。 大元軍下襄陽,斯得疏論言事,最為切要,帝嘉納,遷工部侍郎。 屢求補外,以顯文閣待制、知建寧府。 第2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下》
第2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