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平元年,改授軍器監丞。 明年,入對,言:「陛下親覽大政,兩年于茲。 今不惟未睹更新之效,而或者乃有浸不如舊之憂。 夫致弊必有原,救弊必有本,積三四十年之蠹習,浸漬薰染,日深日腐,有不可勝救者,其原不過私之一字耳。 陛下固宜懲其弊原,使私意淨盡。 顧以天位之重而或藏其私憾,天命有德而或濫于私予,天討有罪而或制於私情,左右近習之言或溺于私聽,土木無益之工或侈于私費,隆禮貌以尊賢而用之未盡,溫辭色以納諫而行之惟艱,此陛下之私有未去也。 和衷之美不著,同列之意不孚,紙尾押敕,事不預知,同堂決事,莫相可否,集義盈庭而施行決於私見,諸賢在列而密計定於私門,此大臣之私有末去也。 君相之私容有未去,則教條之頒徒為虛文。 近者召用名儒,發明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之學,有好議論者,乃從而詆訾訕笑之,陛下一惑其言,即有厭棄儒學之意。 此正賢不肖進退之機,天下安危所繫,願以其講明見之施行。 」 改秘書郎,尋拜監察御史。 奏:「曩者權臣所用台諫,必其私人,約言已堅,而後出命。 其所彈擊,悉承風旨,是以紀綱蕩然,風俗大壞。 陛下親政,首用洪咨夔、王遂,痛矯宿弊,斥去奸邪。 然廟堂之上,奉制尚多。 言及貴近,或委曲回護,而先行丐祠之請;事有掣肘,或彼此調停,而卒收論罪之章。 亦有彈墨尚新而已頒除目,沙汰未幾而旋得美官。 自是台諫風采,昔之振揚者日以鑠;朝廷紀綱,昔之漸起者日以壞。 」理宗深然之。 又奏九江守何炳年老不足備風寒,事寢不行。 范再奏曰:「一守臣之未罷其事小,台諫之言不行其事大。 阻台諫之言猶可也,至于陛下之旨匿而不行,此豈勵精親政之時所宜有哉!」丞相鄭清之見之大怒,五上章丐去,有「危機將發,朋比禍作」之語;且謂范順承風旨,粉飾擠陷。 范遂自劾,言:「宰相之與台諫,官有尊卑而事關一體,但當同心為國,豈容以私而害公。 行之者宰相,言之者台諫。 行之者豈盡合於事宜,言之者或未免于攻詆,清明之朝,此特常事。 古者大臣欲扶持紀綱,故必崇獎台諫,聞有因言而待罪者矣,未聞有諱言而含怒者也。 曩者柄臣所用台諫,必其私人;陛下更新庶政,而台諫皆出於親擢。 若廟堂不欲臣言其親故,鉗其口,奪其氣,則與曩者之用私人何以異?不知所謂‘承順風旨’者何人?‘粉飾擠陷’者何事?乞檢臣前奏,賜之罷黜,以從臣退安田裡之慾。 」 時清之妄邀邊功,用師河、洛,兵民死者十數萬,資糧器甲悉委于敵,邊境騷然,中外大困。 范率合台論其事,並言制閫之詐謀罔上。 於是凡侍從、近臣之不合時望者,監司、郡守之貪暴害民者,皆以次論斥。 清之愈忌之,改太常少卿。 轉對言:「今日之病,莫大於賄賂交結之風。 名譽已隆者賈左右之譽以固寵,宦遊未達者惟梯級之求以進身。 邊方帥臣,黃金不行于反間,而以探刺朝廷;厚賜不優於士卒,而以交通勢要。 以致賞罰顛倒,威令慢褻,罪貶者拒命而不行,棄城者巧計以求免,提援兵者召亂而肆掠,當重任者怙勢而奪攘。 下至禁旅,驕悍難制,監軍群聚相剽劫。 慾望陛下毋以小恩廢大誼,毋以私情撓公法,嚴制宮掖,不使片言得以入于閫;禁約閹宦,不使讒諂得以售其奸。 」范自入台,屢丐祠,至是復五上歸田之請,皆不允。 遷秘書監兼崇政殿說書。 大元兵徇江陵,范乞屯兵蘄、黃以防窺江,且令沿江帥臣兼江、淮制置大使以重其權,令淮西帥臣急調兵撥糧以援江陵。 拜殿中侍御史,辭不獲,乃因講筵,奏:「臣嘗冒耳目之寄,輒忤宰相,至煩陛下委曲調護,今又使居向者負芒之地,豈以臣絶私比,而其言猶有可取耶?抑以臣巽懦之質,易於調護,而姑使之備數耶?昔人主之於諍臣,非樂而聽之,即勉而從之,否則疏而遠之,未聞有不用其言而復用其人者。 陛下自端平親政以來,召用正人以振台綱,未幾而有委曲調護之弊,其所彈擊,或牽制而不行,其所斥逐,復因緣以求進。 臣于入台之初,固已力言之,不惟不之革,而其弊滋甚,甚至節貼而文理不全,易寫而台印無有,中書不敢執奏,見者為之致疑。 不意聖明之時,其弊一至于此。 陛下以其言之不可用,又從而超遷之,則是台諫之官,專為仕途之捷徑。 陛下但知崇獎台諫為盛德,而不知阻抑直言之為弊政,則陛下外有好諫之名,內有拒諫之實,天下豈有虛可以蓋實哉。 」范始以不得其言不去為恨,至是遂極言台諫失職之弊。 時襄、蜀俱壞,江陵孤危,兩浙震恐,復言:「清之橫啟邊釁,幾危宗祀,及其子招權納賄,貪冒無厭,盜用朝廷錢帛以易貨外國,且有實狀。 」並言:「簽書樞密院事李鳴復與史寅午、彭大雅以賄交結,曲為之地。 鳴復既不恤父母之邦,亦何有陛下之社稷。 」帝以清之潛邸舊臣,鳴復未見大罪,未即行,范亦不入台。 帝促之,范奏:「鳴復不去則臣去,安敢入經筵?」方再奏之,鳴復抗疏自辨,言:「台臣論臣,不知所指何事,豈以臣嘗主和議耶?幸未斥退,則安國家、利社稷,死生以之;否則無家可歸,惟有扁舟五湖耳。 」范又極言其寡廉鮮恥,既而合台劾之,太學諸生亦上書交攻之。 鳴復將出關,帝又遣使召回,范復與合台奏:「鳴復為宰執,所交惟史寅午、彭大雅,此等相與陰謀,不過賂近習、蒙上聽,以陰圖相位。 臣近見自辨之章,見其交鬥邊臣以啟嫌隙,妄言和戰以肆脅持,且以蜀既破蕩而欲泛舟五湖,又以安國家、利社稷自任,不知鳴復久居政府,今又有何安利之策?欺君罔上,無所不至。 如臣等言是,即乞行之;所言若非,早賜罷斥。 」改起居郎,范奏:「臣論鳴復,未見施行,忽拜左史之命,則是所言不當,姑示優遷。 臣前者嘗奏台諫但為仕途之捷徑,初無益朝廷之紀綱,躬言之,躬蹈之,臣之罪大矣。 」即渡江而歸。 授江東提點刑獄,尋改浙西提點刑獄,范力辭之,而鳴復亦出守越。 嘉熙二年,差知寧國府。 明年至郡,適大旱,范即以便宜發常平粟,又勸寓公富人有積粟者發之,民賴以安。 始至,倉庫多空,未幾,米餘十萬斛,錢亦數萬,悉以代輸下戶糧。 兩淮饑民渡江者多剽掠,其首張世顯尤勇悍,擁眾三千餘人至城外。 范遣人犒之,俾勿擾以俟處分,世顯乃陰有窺城之意。 范以計擒斬之,給其眾使歸。 四年,還朝,首言: 旱薦臻,人無粒食。 楮券猥輕,物價騰踴。 行都之內,氣象蕭條,左浙近輔,殍死盈道。 流民充斥,未聞安輯之政,剽掠成風,已開弄兵之萌,是內憂既迫矣。 新興北兵,乘勝而善鬥,中原群盜,假名而崛起。 搗我巴蜀,據我荊襄,擾我淮堧,近又由夔、峽以瞰鼎、澧。 疆場之臣,肆為欺蔽,勝則張皇而言功,敗則掩覆而不言。 脫使乘上流之無備,為飲馬長江之謀,其誰與捍之?是外患既深矣。 人主上所事者天,下所恃者民。 近者天文示變,妖彗吐芒,方冬而雷,既春而雪,海潮衝突于都城,赤地幾遍于畿甸,是不得乎天而天已怒矣。 人死於干戈,死於饑饉,父子相棄,夫婦不相保,怨氣盈腹,謗言載路,「等死」一萌,何所不至,是不得乎民而民已怨矣。 內憂外患之交至,天心人心之俱失,陛下能與二三大臣安居于天下之上乎?陛下亦嘗思所以致此否乎? 第2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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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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