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春二月,雷雪之沴交作,詔求直言,疏八事:去蔽諛,親講讀,伸論駁,崇氣節,省用度,惜名器,拔材武,飭戎備。 擢為右正言,建言:「都城之民,安居憚徙。 宗戚營繕浸廣,每建一第,撤民居數百,咨怨者多。 」時親王方更造樓觀未已,聞之,亟令罷役。 浙漕沈詵見逢吉,謝曰:「非正言,漕計殆不可支。 」初,工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潘景珪結貴幸以進,司諫鄧馹屢疏其罪,景珪反以計傾之,除馹匠監。 逢吉曰:「優遷其官而罷言職,後來者且以言為戒。 」兩疏乞收馹新命,不報;並劾景珪脅持台諫,蔑視朝綱,景珪遂罷。 在諫垣七十日,章二十上,詞旨剴切,皆人所難言者。 改國子司業,求去,為湖南提刑。 以秘書監召,兼吏部侍郎。 俄為孝宗攢宮按行事。 朱熹在經筵持論切直,小人共不便,潛激上怒,中批與祠。 劉光祖與逢吉同在講筵,吏請曰:「今日某侍郎輪講,以疾告,孫侍郎居次,請代之。 」逢吉曰:「常所講《論語》,今安得即有講義?」已而問某侍郎講義安在,取觀之,則講《詩權輿篇》刺康公與賢者有始而無終,與逐朱熹事相類,逢吉欣然代之講。 因于上前爭論甚苦。 上曰:「朱熹言多不可用用。 」逢吉曰:「熹議祧廟與臣不合,他所言皆正,未見其不可用。 」浸失上意。 會彭龜年論韓侂冑專僭,出補郡。 逢吉入疏曰:「道德崇重,陛下所敬禮者無若朱熹,志節端亮,陛下所委信者無若彭龜年。 熹既以論侂冑去,龜年復以論侂冑絀,臣恐賢者皆無固志。 陛下所用皆庸鄙憸薄之徒,何以立國?」侂冑見而惡之。 丞相趙汝愚既罷,侂冑專國。 一日從臣扈從重華宮,上行禮畢,駕興,扈從者出宮門上馬,忽傳呼侂冑至,扈從者卻入,斂板甚恭。 逢吉曰:「既出復入揖,臣子事君父之禮當如是耶?」不揖而去。 會部中會食,吏密報優人王喜除閣職。 逢吉即言:「于上前效朱侍講進趨以儒為戲者,豈可令污閣職?」即抗疏力爭之。 同列密以告侂冑。 時王喜之命實未出,遂以誣詆,出知太平州。 丐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起知贛州,已屬疾,卒,謚獻簡。 弟逢年、逢辰,皆有文學行義,時稱「孫氏三龍。 」 章穎,字茂獻,臨江軍人。 以兼經中鄉薦。 孝宗嗣服,下詔求言,穎為萬言書附驛以聞,禮部奏名第一,孝宗稱其文似陸贄。 調道州教授,作周敦頤祠。 會宜章寇為亂,郡僚相繼引去,穎獨留。 寇平,郡守以功入為郎,奏穎有協贊之功,可大用。 乃召對,除太學錄。 禮部正奏第一人,初任即召對者自穎始。 時樞密都承旨王抃以言者奉外祠。 穎復言其風金使過求,欲己任調護以為功。 孝宗謂其言太訐,久之不遷。 及奏考試官,孝宗曰:「章穎可。 」乃知上猶記其讜論也。 頃之,遷太學博士。 丁內艱,服闋,添差通判贛州,除太常博士。 御史中丞何澹聞繼母訃,引不逮事之文,穎定議解官,澹猶未決去,乞下侍從朝列集議。 太學諸生攻之曰:「朝廷專設奉常,議禮之所由出也。 今不從議禮所由出之地,反以議禮不公,而欲侍從朝列集議,豈將啟逢迎希合,而為苟留進身之計乎?」除左司諫,時左相留正去,右相葛邲當國,穎論邲不足任大事,凡二十餘疏。 從官議欲超除穎,俾去言職,庶可兩留。 光宗曰:「是好諫官,何以遷之?」邲始出。 穎屢疏請上問安重華宮,悉焚其稿。 寧宗即位,除侍御史兼侍講,尋權兵部侍郎。 韓侂冑用事,穎侍經幃。 上曰:「諫官有言及趙汝愚者,卿等謂何?」同列謾無可否,穎奏言:「天地變遷,人情危疑,加以敵人嫚侮,國勢未安,未可容易進退大臣,願降詔宣諭汝愚,無聽其去。 」不報。 奏請待罪,與郡;御史劾穎阿黨,罷。 太學生周端朝等六人伏闕,辨汝愚被誣,且謂章穎言發於忠,首遭斥逐。 端朝等皆被罪,自是黨論遂起矣。 穎家居久之,起知衢州,侍御史林行可劾罷之。 尋知贛州,御史王益祥復劾,寢其命,再祠,需次知建寧府。 侂冑誅,除集英殿修撰。 累遷刑部侍郎兼侍講,對延和殿,上嘆曰:「卿為權臣沮抑甚久。 」穎乞修改《甲寅龍飛事蹟》誣筆。 除吏部侍郎,尋遷禮部尚書,升侍讀。 詔穎以紹熙、慶元譙令憲《玉牒辨誣》,余端禮、趙彥逾《甲寅龍飛記》及趙汝愚當時所記事,考訂削誣,從實上之。 丐去,奉祠。 以嘉定十一年卒,年七十八。 穎操履端直,生平風節不為窮達所移。 雖仕多偃蹇,而清議與之。 方黨論之興,朱熹遣以書,略曰:「世道反覆,已足流涕;而握其事者怒猶未已,未知終安所至極耶?然宗社有靈,公論未泯,異日必有任是責者,非公吾誰望耶?」贈光祿大夫,謚文肅。 商飛卿,字翬仲,台州臨海人。 淳熙初,由太學登進士第,任無為軍教授,累官至工部郎官。 時韓侂冑柄國,氣焰薰灼,飛卿既至,未嘗輒一造請,逾月即丐去,提舉福建路常平茶鹽事。 擢監察御史,以言事迕侂冑,罷為奉常。 請外,以秘閣修撰為荊湖南路轉運判官。 後改司農卿,總領江東、淮西軍馬錢糧。 金陵故有帥、漕治所,合戎騎二帥、留鑰、內侍,號六司,宴飲饋遺,費動萬計。 飛卿以身率儉,節縮浮苛,糧餉時斂散,稍稍以裕聞。 開禧中,就擢戶部侍郎。 侂冑將舉師,嘗問餉計豐約,飛卿以實告。 比調遣浩繁,不克支,屬有旨俾飛卿軍前傳宣撫勞,值金兵大至,幾不免,以憂卒。 劉穎,字公實,衢州西安人。 紹興二十七年進士,調溧陽主簿。 時張浚留守建康,金師初退,府索民租未入者,穎白浚言:「師旅之後,宜先撫摩,當盡蠲逋賦。 」浚喜,即奏閣免,由是知之,遣其子栻與游。 教授全州,改官知鉛山縣,以外艱去。 再知常熟縣,簽判潭州。 王佐為帥,負其能,盛氣以臨僚吏,穎約以中道,多屈而改為。 及陳峒反,所擒賊多穎計策,帥上其功,曰:「簽判宜居臣上。 」召監進奏院,進太常寺主簿,遷丞,兼兵部郎官。 提舉浙西常平茶鹽,還澱山湖,以泄吳松江,二水禁民侵築,毋使逼塞大流,民田賴之。 就遷提刑,以洗冤澤物為任,間詣獄,察不應系者縱遣之。 御史以介僻劾罷。 除江西運判。 江州德化縣田逃徙太半,守乞蠲稅,不報。 穎以見種之稅均于荒萊,民願耕者第減之,上供自若,而逃田盡復。 除直秘閣、淮東轉運副使。 初,水敗楚州城,修補未竟,劉超欲移築,穎因接伴金國使,入對言:「國家何苦捐百萬緡為軍帥幸賞地邪?」光宗從之。 除戶部郎中、淮東總領。 務場以額鈔抵賞,陰耗餉計,二十年無知此弊者,穎究核得之,以所賣數論賞而總餉增羡,遷司農少卿、淮西總領。 前主計者請自為都釀,抱淨息而利贏餘,其後稍虧,反以大軍錢佐之,邀糴江、淮,回易如負販狀。 穎以為失王人之體,遂罷之。 內府宣限既迫,每移供軍錢以應歲輸。 穎搜吏弊,汰冗員,分月綱解,自是不復那移。 第2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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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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