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元年,子之衡由御史、檢法出守廣德軍,當陛辭,對便殿,問:「卿父學士安否?」撫勞再三,臨退復謂曰:「卿歸侍,為朕致此意。 」旋遣閣門祗候蘇曦至家宣問,拜端明殿學士,賜銀絹四百匹。 四年,上表告老,以資政殿學士致仕,卒,年八十,贈光祿大夫,謚曰靖文。 章容狀魁碩,以周密自守,出入兩朝,被顧遇,未嘗泄禁中一語。 沈作賓,字賓王,世為吳興歸安人。 以父任入仕,監饒州永平監,冶鑄堅致,又承詔造雁翎刀,稱上意,連進兩資。 中刑法科,歷江西提刑司檢法官,入為大理評事。 改秩,通判紹興府。 帥守丘崇遇僚吏剛嚴,作賓從容裨贊,每濟以寬。 秩滿,知台州,首訪民疾苦,弛鹽禁,寬租期,均徭役,更酒政,決滯獄,五十日間盡除前政之不便民者,邦人胥悅;而前守嫉其勝己,巧媒櫱之,罷去。 民請于朝,借留不遂,為立「留賢碑」。 除大理正,親嫌,改太府丞,遷刑部郎。 慶元初,歷官至淮南轉運判官,以治辦聞。 直華文閣,因其任。 擢太府少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繼升為卿。 尋除直龍圖閣,帥浙東,知紹興府。 入對,奏:「徽州、南康軍月樁不如期,朝廷科降額,比年曰‘權免一次’,來年督促如初,適足啟吏奸、重民害,乞明詔示。 又楚州武鋒一軍已招三千五百餘人,朝廷初欲減戍,數年未就紀律:一,主將望輕;二,郡守節制不為禮;三,訓練不盡其能。 願令本州少假借,責之練習,期以歲月,考績用成否,上于朝而黜陟之。 」上嘉納。 韓侂冑方用事,族有居越者,私釀公行,作賓逮捕置於獄,而竄其奴。 又論紹興府和買事,語在《食貨志》。 除兩浙轉運副使。 入對,奏:「欑宮一司,歲拔經、總制錢為緡率四萬有奇,丹雘未弊,加之塗飾,牆壁具存,從而創易,妄費固不足計,亡謂驚黷,非所以妥神靈、彰聖孝。 今後有合營繕,聞于朝,下守臣稽核,畫旨而後興役。 」上首肯再三,而修奉者不樂也。 除權工部侍郎,繼兼戶部侍郎。 奏請修紹興三十一年以前故事,復敕令所刪修官五員以待選人有才者,又乞申嚴保伍法。 以言者罷歸,起知鎮江府,除集英殿修撰,改知寧國府,除寶謨閣待制,知潭州,除戶部侍郎兼詳定敕令官。 奏湖北當儲粟,湖南當增兵。 未幾,除龍圖閣待制,知平江府,請得節制許浦水軍,詔可。 郡有使臣,故海盜也,作賓使招誘其黨,既至,慰勉之,錫衣物,又得強勇者幾千人,置將以統之,號曰「義士」;復募郡城內外惡少亦幾千人,號曰「壯士」。 衣糧器械皆視官軍,而輕捷善鬥過之,於是海道不警,市井無嘩。 尋命參贊督府,兼權鎮江府。 請留戍兵千人,又欲以江、閩新軍二千人易舊軍千人,備不虞。 朝廷難之,遂請祠。 言者繼及之,復召為戶部侍郎。 軍興之餘,國力殫耗,見存金谷,僅支旬日。 作賓考逋負,柅吏奸,閲三月即有半年之儲。 充館伴使,兼權工部尚書。 會臨安闕知府事,時相欲奏用作賓,力辭。 除權戶部尚書,以母憂解,服闋,授顯謨閣直學士、知建寧府。 入覲,乞申嚴詭戶之禁。 除寶謨閣學士、江西安撫兼知隆興府。 奏部內南安、南康、龍泉三縣,迫近溪峒,三縣令尉及近峒之砦曰秀洲,曰北鄉,曰蓮塘,並永新縣之勝鄉砦,宜就委帥、憲兩司擇才闢置,量加賞格。 又乞詔諸道監司分詣州郡,選禁軍,精練閲,改刺其懦弱者為廂軍。 在郡撙錢二十餘萬緡,僚屬請獻諸朝,作賓謂平生未嘗獻羡,以半歸帥司犒師,半隷本府。 除煥章閣學士、提舉隆興府玉隆萬壽宮,進顯謨閣學士致仕,卒於家,贈金紫光祿大夫。 論曰:李衡進退雍容,幾于聞道。 王自中、家願奇邁危言,摧折弗悔,咸有可稱。 嘗考宋之立國,元氣在台諫。 崇寧、大觀而後,奸佞擅權,爵賞冒濫,馴至覆亡。 高、孝重繩糾封駁之司,張綱抑令SK恩,大經劾韓俁、斥董璉,人人振揚風采,正氣稍伸矣。 時則有若洸、濛、淙、章、作賓,班班有善,同傳亦宜。 列傳第一百五十 ○周必大留正胡晉臣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鄭州管城人。 祖詵,宣和中卒廬陵,因家焉。 父利建,太學博士。 必大少英特,父死,鞠于母家,母親督課之。 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 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 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掌制手也。 」守秘書省正字。 館職復召試自此始。 兼國史院編修官,除監察御史。 孝宗踐祚,除起居郎。 直前奏事,上曰:「朕舊見卿文,其以近作進。 」上初禦經筵,必大奏:「經筵非為分章析句,欲從容訪問,裨聖德,究治體。 」先是,左右史久不除,並記注壅積,必大請言動必書,兼修月進。 乃命必大兼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又兼權中書舍人。 侍經筵,嘗論邊事,上以蜀為憂,對曰:「蜀民久困,願詔撫諭,事定宜寬其賦。 」應詔上十事,皆切時弊。 權給事中,繳駁不闢權幸。 翟婉容位官吏轉行礙止法,爭之力,上曰:「意卿止能文,不謂剛正如此。 」金索講和時舊禮,必大條奏,請正敵國之名,金為之屈。 曾覿、龍大淵得幸,台諫交彈之,並遷知閣門事,必大與金安節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于二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 」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為人鼓扇,太上時小事,安敢爾!」必大入謝曰:「審爾,則是臣不以事太上者事陛下。 」退待罪,上曰:「朕知卿舉職,但欲破朋黨、明紀綱耳。 」旬日,申前命,必大格不行,遂請祠去。 久之,差知南劍州,改提點福建刑獄。 入對,願詔中外舉文武之才,區別所長為一籍,藏禁中,備緩急之用。 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兼領史職。 鄭聞草必大制,上改竄其末,引漢宣帝事。 必大因奏曰:「陛下取漢宣帝之言,親制贊書,明示好惡。 臣觀西漢所謂社稷臣,乃鄙樸之周勃,少文之汲黯,不學之霍光。 至于公孫弘、蔡義、韋賢,號曰儒者,而持祿保位,故宣帝謂俗儒不達時宜。 使宣帝知真儒,保至雜伯哉?願平心察之,不可有輕儒名。 」上喜其精洽,欲與之日夕論文。 德壽加尊號,必大曰:「太上萬壽,而紹興末議文及近上表用嗣皇帝為未安。 按建炎遙拜徽宗表,及唐憲宗上順宗尊號冊文,皆稱皇帝。 」議遂定。 趙雄使金,賫國書,議受書禮。 必大立具草,略謂:「尊卑分定,或較等威;叔侄親情,豈嫌坐起!」上褒之曰:「未嘗諭國書之意,而卿能道朕心中事,此大才也。 」 兼權兵部侍郎。 奏請重侍從以儲將相,增台諫以廣耳目,擇監司、郡守以補郎官。 尋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一日,詔同王之奇、陳良翰對選德殿,袖出手詔,舉唐太宗、魏徵問對,以在位久,功未有成,治效優劣,苦不自覺,命必大等極陳當否。 退而條陳:「陛下練兵以圖恢復而將數易,是用將之道未至;擇人以守郡國而守數易,是責實之方未盡。 諸州長吏,倏來忽去,婺州四年易守者五,平江四年易守者四,甚至秀州一年而四易守,吏奸何由可察,民瘼何由可蘇!」上善其言,為革二弊。 江、湖旱,請捐南庫錢二十萬代民輸,上嘉之。 第1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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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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