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人。 蚤孤,事母孝。 資莊重,為文恢博有氣。 中紹興五年進士第。 知溫州瑞安縣。 俗號強梗,吏治尚嚴,良翰獨撫以寬,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競樂輸,聽訟鹹得其情。 或問何術,良翰曰:「無術,第公此心如虛堂懸鏡耳。 」殿中侍御史吳芾薦為檢法官,遷監察御史。 孝宗初元,金主褒新立,求和,而中原舊人多求歸,詔問何以處此,良翰言:「議和,復納降,皆非是。 必定計自治,而和不和,任之乃可。 」張浚軍淮、泗以規進取,而議者爭獻防江策,良翰言:「當固藩籬,專委任。 今舍淮防江,卻地奪便,朝廷過聽,使督府不得專閫外事,誤矣。 」除右正言。 金再移書求故疆,良翰言:「中原皆吾故土,況唐、鄧、海、泗又金渝盟後以兵取之,安得以故疆為言而歸之?」湯思退主遣小使盧仲賢、李栻,良翰言:「仲賢輕儇無恥,栻自北來難信。 」又言:「廟堂督府論議不同,邊奏上聞,皆陽唯諾而陰沮敗之。 萬一失事機,督府安得獨任其責?」上矍然稱善。 朝廷遣史正志至建康,與張浚議事乖牾,良翰劾之,上曰:「正志亦無罪。 」良翰言:「陛下使浚守淮,則任浚為重,一郎官為輕,且正志居中,浚必為去就。 」上悟,出正志為福建漕運。 楊存中為禦營使,總殿前軍,良翰言:「存中久擅兵柄,太上皇罷就第,奈何復假使名?宜慎履霜之戒。 」疏三上,存中竟罷。 李栻不敢涉淮,良翰奏奪其官。 仲賢至汴,輒許金人以疆土、歲幣而還,上大怒,下仲賢吏,欲誅之,宰相叩頭懇請得免。 復遣王之望、龍大淵,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不謂秦檜復見今日!且金要我罷四郡屯兵以歸之,是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 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猶有名。 今議未決而之望遂行,恐其辱國不止於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 」詔侍從、台諫議,多是良翰,遂以胡昉、楊由義為審議官,與敵議四郡不合,困辱而歸。 思退尚執前論,正言尹穡附思退以撼督府。 良翰為左司諫,疏論:「思退奸邪誤國,宜早罷黜,張浚精忠老謀,不宜以小人言搖之。 」孝宗曰:「思退前議固失,然朕愛其警敏,冀可效,卿其置之。 若魏公則今日孰出其右,朕豈容有此意?縱有之,亦豈不謀卿等?此殆言者有異意,卿為朕諭之。 」良翰頓首謝曰:「陛下言及此,天下幸甚。 宰相縱無全才,寧取樸實,緩急猶可倚賴。 思退庸狡,小黠大痴,將誤國,且‘警敏’二字,恐非明主卜相之法。 」既退,以上語諭同列,穡勃然變色,明日亦請對,遂罷良翰言職。 兩淮既撤備,金大入,孝宗始深悔。 太學生數百人伏闕,乞召用良翰、胡銓、王十朋而斬思退等,思退由是始敗。 良翰在諫省,成恭皇后受冊,官內外親屬二十五人,良翰論其冗,詔減七人。 知建寧府、福建轉運副使,提點江東刑獄,移浙西,召為宗正少卿、兵部侍郎,除右諫議大夫。 良翰言:「以蜀漢之師下關陝,以荊、襄、韓、魏,江、淮搗青、徐,此今日大計。 四川既命大臣,而荊、淮未有任責者,亦當擇重臣臨之。 」上稱善。 進給事中。 大將成閔冒請真奉,有司坐獲譴,閣門王抃矯詔遣妄人謝顯出境,顯既抵罪,置閔與抃不問,良翰皆駁議,請正典刑。 遂改禮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召為太子詹事,既見,上屬以調護之責。 一日,召對選德殿,出手書唐太宗與魏徵論仁德功利之說,俾極陳今日所未至者。 良翰退,上疏,略曰:「仁德治之本,功利治之效,務本而效自至。 今承天意,結民心,任賢能,退小人,擇將帥,收軍情,擇監司,吏久任,,皆行之有未至,誠能革此八弊,則仁德無累,功利自致矣。 」上為之嘉嘆,詔兼侍講。 未幾,以疾告老,除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 卒,年六十五。 光宗立,特謚獻肅。 杜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工部甫十三世孫也。 幼歲時,方禁蘇氏文,獨喜誦習。 紀興間,第進士,以親老不赴廷對,賜同進士出身。 授梁山軍教授,從游者眾。 秦檜死,魏良臣參大政,莘老疏天下利害以聞。 良臣薦之,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 彗星見東方,高宗下詔求言,莘老上書,論:「彗,盩氣所生,多為兵兆。 國家為民息兵,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 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 」因陳時弊十事。 時應詔者眾,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後省以莘老為首,進一階,遷敕令刪定官、太常寺主簿,升博士。 輪對,論:「金將敗盟,宜飭邊備,勿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 」上稱善再三。 南渡後,典秩散失,多有司所記省,至凶禮又諱不錄。 顯仁皇后崩,議禮有疑,吏皆拱手,莘老以古義裁定。 大斂前一日,宰相傳旨問含玉之制,莘老曰:「禮院故實所不載,請以《周禮》典瑞鄭玄《注》制之,其可。 」國立具奏,上覽之曰:「真禮官也。 」及虞祭,或謂上哀勞,欲以宰相行事。 莘老曰:「古今無是。 」卒正之。 遷秘書丞,論江、淮守備,上曰:「卿言及此,憂國深矣。 」擢監察御史。 遷殿中侍御史,入對,上曰:「知卿不畏強禦,故有此授,自是用卿矣。 」陳俊卿既解言職,力求去,莘老因奏事,從容曰:「多事之際,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必有補益。 」上以為然,俊卿乃復留。 金遣使致嫚書,傳欽宗凶問,請淮、漢地,指索大臣。 上決策親征,莘老疏奏贊上,且謂:「敵欺天背盟,當待以不懼,勿以小利鈍為異議所搖,諛言所惰,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 宜不限早暮,延見大臣、侍從,謀議國事;申敕侍從、台諫、監司、守臣,亟舉可用之才。 」又言:「親征有期,而禁衛才五千餘,羸老居半,至不能介冑者,願亟留聖慮」事皆施行。 帶禦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通北賈,大為奸利。 一日,見莘老,輒及朝政,語狂悖,莘老以聞,斥監嘉州稅。 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及嫚書至,聞金將盛兵犯邊,乃大恐,建言不必遣使。 莘老劾麟之:「挾奸罔上,避事辭難,恐懼至于掩泣,眾有‘哭殺富鄭公’之誚。 」尋與宮觀。 疏再上,乃責瑞州。 幸醫承宣使王繼先怙寵干法,富浮公室,子弟直延閣,居第僭擬,別業、外帑遍畿甸,數十年無敢搖之者,聞邊警,亟輦重寶歸吳興為避敵計。 莘老疏其十罪,上曰:「初以太后鉺其藥,稍假恩寵,不謂小人驕橫乃爾。 」莘老曰:「繼先罪擢髮不足數,臣所奏,其大概耳。 」上作而曰:「有恩無威,有賞無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 」詔繼先福州居住,子孫皆勒停。 籍其貲以千萬計,詔鬻錢入禦前激賞庫,專以賞將士,天下稱快。 內侍張去為取禦馬院西兵二百髡其頂,都人異之,口語籍籍。 莘老彈治,上疑其未審,不樂。 莘老執奏不已,竟罷去為禦馬院,致仕,而莘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 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劉珙封還制書,改司農少卿,尋請外,仍與遂寧。 第14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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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1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