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辰連乞補外,遂知福州。 未幾,升敷文閣待制,舉朱熹自代。 在鎮二年,會朝廷謀蜀帥,乃以敷文閣直學士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 陛辭,特降詔撫諭。 入境,以書與宣撫使吳璘,令以撫諭詔申嚴號令。 既至,免利路民餉運,徙沿邊戍兵就糧內郡,縱保勝義士復業,存左藏所解白契二百萬以備不虞,悉奏行之。 有謂蜀中綱馬驛程由梁、洋、金、房,山路峻險,宜浮江而下,詔吳璘措置。 執政、大將皆主其說,應辰與夔帥王十朋力言其不便,遂得中止。 二稅勘合,每貫取二十錢,乾道詔旨嘗減三之一,有欲增之者,應辰與兩漕臣列奏,言:「勘合不以鈔計,而以貫石匹兩計,是陽為減而陰實增之也。 以成都一路計之,歲入三十萬,今以所增為六十萬,計以四路,不知幾倍。 雖非興利者所便,而民受其賜多矣。 」 璘時駐蜀口武興,精兵為天下冠,既老且病,應辰密奏以關陝大將系國安危,所當預圖。 於是執政傳旨,若璘不起,令制司暫領其任。 暨璘死,應辰遂攝宣撫之職,蜀道晏然。 虞允文尋以知樞密院事宣撫四川,應辰援張浚例,乞罷制司,不許。 總所牒委官核四川匿契稅,應辰奏:「其不便者四,曰妨農廢業,曰縱吏擾民,曰違法害教,曰長奸起訟。 比戶部已令人自首,州縣收並已不少,其未盡者,有見行法令,不宜為此煩擾。 」上曰:「論極有理,速罷止之。 」 蜀大旱,詔問救荒之策,應辰奏:「利、閬、綿、梓軍馬糧料,隨民力均敷,官雖支糴錢,民不得半價,若選官就歲熟處糴之,可以寬民力,第無錢束手,乞給度牒。 」上曰:「汪應辰治蜀甚有聲,且留意民事如此。 」給度牒四百,永為糴本振濟,遂移書諸路漕臣,亟救荒,且以綿、劍和糴告之,而全蜀蒙惠。 劉珙拜同知樞密院事,進言曰:「汪應辰、陳良翰、張栻學行才能,臣所不及。 」已,得旨召還。 邛之安仁年饑,挻起為盜,害及旁郡,即具奏,且檄茶馬使招捕。 旬月間,誅其渠魁,余悉撫定。 或白之虞允文曰:「汪帥得無掩盜事不上聞乎?」宣司乃密奏,使人紿應辰曰:「邛寇事未敢奏,不審制司如何?」應辰以奏檢報之,允文內愧。 將行,代納成都一府激賞絹估三萬三千九百八十四匹。 冬,入覲,陛對,以畏天愛民為言。 上曰:「卿久在蜀,寬朕西顧憂,軍政民事革弊殆盡,蜀中除虛額,民間當被實惠。 」應辰奏:「虛額去則州縣寬,尚有兩事,曰預借,曰對糴。 預借乃州縣累歲相仍,對糴則以補州縣闕乏,民輸米一石,即就糴一石,或半價,或不支,且多取贏。 陛下近捐百萬除預借之弊,對糴患止數州,願併除之,則弊革無餘矣。 」 除吏部尚書,尋兼翰林學士並侍讀。 論愛民六事,廟堂議不合,不悅者眾。 一日,陳良佑登對,上告以「汪應辰言卿在蜀多誕謾。 」良佑奏:「臣與應辰昨同從班,應辰請外,得衢州,臣惜其去,同奏留之。 時邊奏方急,臣不知應辰將為便私計也。 奏既上,應辰以此大憾,乃為是說以中臣耳。 」上曰:「乃爾邪!」 應辰在朝多革弊事,中貴人皆側目。 德壽宮方甃石池,以水銀浮金鳧魚于上,上過之,高宗指示曰:「水銀正乏,此買之汪尚書家。 」上怒曰:「汪應辰力言朕置房廓與民爭利,乃自販水銀邪?」應辰知之,力求去。 會復出發運均輸之旨,嘆曰:「吾不可留矣,但力辨群枉,則補外之請自得。 」乃力論其事有害無利,遂以端明殿學士知平江府。 韓玉被旨揀馬,過郡,應辰簡其禮。 玉歸,譖之於上曰:「臣所過州縣,未有若平江之不治者。 」上怪之。 平江米綱至,有折閲,事上,連貶秩。 力疾請祠,自是臥家不起矣,以淳熙三年二月卒於家。 應辰接物溫遜,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有七年。 檜死,始還朝,剛方正直,敢言不避。 少從呂居仁、胡安國游,張栻、呂祖謙深器許之,告以造道之方。 嘗釋克己之私如用兵克敵,《易》懲忿窒慾,《書》剛制於酒,懲窒、剛制皆克勝義,可不常省察乎?其義理之精如此。 好賢樂善,出於天性,尤篤友愛,嘗以先疇遜其兄衢,雖無屋可居不顧也。 子達,繼登進士第,仕至吏部尚書、端明殿學士。 王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 資穎悟,日誦數千言。 及長,有文行,聚徒梅溪,受業者以百數。 入太學,主司異其文。 秦檜死,上親政,策士,諭考官曰:「對策中有陳朝政切直者,並置上列。 」十朋以「權」為對,大略曰:「攬權者,非欲衡石程書如秦皇,傳餐聽政如隋文,強明自任、不任宰相如唐德宗,精於吏事、以察為明如唐宣宗,蓋欲陛下懲既往而戒未然,威福一出於上而已。 嘗有鋪翠之禁,而以翠羽為首飾者自若,是豈法令不可禁乎?抑宮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于外乎?法之至公者莫如選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 往歲權臣子孫、門客類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願陛下正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採兼聽以收其效。 」幾萬餘言。 上嘉其經學淹通,議論醇正,遂擢為第一。 學者爭傳誦其策,以擬古晁、董。 上用其言,嚴銷金鋪翠之令,取交址所貢翠物焚之。 詔:「十朋乃朕親擢。 」授紹興府簽判。 既至,或以書生易之,十朋裁決如神,吏奸不行。 時以四科求士,帥王師心謂十朋身兼四者,獨以應詔。 召為秘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 先是,教授入講堂居賓位,十朋不可,皇孫特加禮而位教授中坐。 金將渝盟,十朋輪對,言:「自建炎至今,金未嘗不內相殘賊,然一主斃,一主生,曷嘗為中國利?要在自備如何。 禦敵莫急於用人,今有天資忠義、材兼文武可為將相者,有長於用兵、士卒樂為之用可為大帥者,或投閒置散,或老于藩郡,願起而用之,以寢敵謀,以圖恢復。 」蓋指張浚、劉錡也。 又言:「今權雖歸於陛下,政復出于多門,是一檜死百檜生也。 楊存中以三衙而交結北司,以盜大權。 漢之禍起於恭、顯,王氏之相為終始;唐之禍起於北軍,藩鎮之相為表裡。 今以管軍位三公,利源皆入其門,陰結諸將,相為黨援。 樞密本兵之地,立班甘居其後。 子弟親戚,佈滿清要。 台諫論列,委曲庇護,風憲獨不行于管軍之門,何以為國!至若清資加于噲五;高爵濫于醫門;諸軍承受,威福自恣,甚于唐之監軍;皇城邏卒,旁午察事,甚于周之監謗;將帥剝下賂上,結怨三軍;道路捕人為卒,結怨百姓;皆非治世事。 」上嘉納,戢邏卒,罷諸軍承受,更定樞密、管軍班次,解楊存中兵權,其言大略施行。 秦檜久塞言路,至是十朋與馮方、胡憲、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生為《五賢詩》述其事。 除著作郎。 三十一年正月,風雷雨雪交作,十朋以為陽不勝陰之驗,遣陳康伯書,冀以《春秋》災異之說力陳于上,崇陽抑陰,以弭天變。 遷大宗正丞,亟請祠歸。 金犯邊,起劉錡為江、淮、浙西制置,張浚帥金陵,悉如其言。 第1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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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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