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馬在告,力求去,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勤約有惠政。 提舉洞霄宮,復參知政事,病羸,艱拜起,力辭,上曰:「老者不以筋力為禮,孟享禮繁,特免卿。 」諫官論其子毆人至死,奉祠鎸秩。 起知婺州,禁民屠牛,捐屬縣稅十三萬三千緡。 復知紹興府,進資政殿大學士,再奉祠,進觀文殿學士。 紹熙元年,致仕。 家居凡十載,自奉澹約,食才米數合。 室無姬媵,蕭然永日,與州縣了不相聞。 薨,年八十一,贈少保,謚忠文。 子沐,慶元中,與一時台諫排趙汝愚,善類一空,公論醜之。 范成大,字致能,吳郡人。 紹興二十四年,擢進士第。 授戶曹,監和劑局。 隆興元年,遷正字。 累遷著作佐郎,除吏部郎官。 言者論其超躐,罷,奉祠。 起知處州。 陛對,論力之所及者三,曰日力,曰國力,曰人力,今盡以虛文耗之,上嘉納。 處民以爭役囂訟,成大為創義役,隨家貧富輸金買田,助當役者,甲乙輪第至二十年,民便之。 其後入奏,言及此,詔頒其法于諸路。 處多山田,梁天監中,詹、南二司馬作通濟堰在松陽、遂昌之間,激溪水四十里,溉田二十萬畝。 堰歲久壞,成大訪故跡,疊石築防,置堤閘四十九所,立水則,上中下溉灌有序,民食其利。 除禮部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 乾道《令》以絹計臟,估價輕而論罪重,成大奏:「承平時絹匹不及千錢,而估價過倍。 紹興初年遞增五分,為錢三千足。 今絹實貴,當倍時直。 」上驚曰:「是陷民深文。 」遂增為四千,而刑輕矣。 隆興再講和,失定受書之禮,上嘗悔之。 遷成大起居郎,假資政殿大學士,充金祈請國信使。 國書專求陵寢,蓋泛使也。 上面諭受書事,成大乞並載書中,不從。 金迎使者慕成大名,至求巾幘效之。 至燕山,密草奏,具言受書式,懷之入。 初進國書,詞氣慷慨,金君臣方傾聽,成大忽奏曰:「兩朝既為叔侄,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 」搢笏出之。 金主大駭,曰:「此豈獻書處耶?」左右以笏標起之,成大屹不動,必欲書達。 既而歸館所,金主遣伴使宣旨取奏。 成大之未起也,金庭紛然,太子欲殺成大,越王止之,竟得全節而歸。 除中書舍人。 初,上書崔寔《政論》賜輔臣,成大奏曰:「禦書《政論》,意在飭綱紀,振積敝。 而近日大理議刑,遞加一等,此非以嚴致平,乃酷也。 」上稱為知言。 張說除簽書樞密院事,成大當制,留詞頭七日不下,又上疏言之,說命竟寢。 知靜江府。 廣西窘匱,專藉鹽利,漕臣盡取之,於是屬邑有增價抑配之敝,詔復行鈔鹽,漕司拘鈔錢均給所部,而錢不時至。 成大入境,曰:「利害有大於此乎?」奏疏謂:「能裁抑漕司強取之數,以寬郡縣,則科抑可禁。 」上從之。 數年,廣州鹽商上書,乞復令客販,宰相可其說,大出銀錢助之。 人多以為非,下有司議,卒不易成大說。 舊法馬以四尺三寸為限,詔加至四寸以上,成大謂互市四十年,不宜驟改。 除敷文閣待制、四川制置使,疏言:「吐蕃、青羌兩犯黎州,而奴兒結、蕃列等尤桀黠,輕視中國。 臣當教閲將兵,外修堡砦,仍講明教閲團結之法,使人自為戰,三者非財不可。 」上賜度牒錢四十萬緡。 成大謂西南諸邊,黎為要地,增戰兵五千,奏置路分都監。 吐蕃入寇之路十有八,悉築柵分戍。 奴兒結擾安靜砦,發飛山軍千人赴之,料其三日必遁,已而果然。 白水砦將王文才私娶蠻女,常導之寇邊,成大重賞檄群蠻使相疑貳,俄禽文才以獻,即斬之。 蜀北邊舊有義士三萬,本民兵也,監司、郡守雜役之,都統司又俾與大軍更戍,成大力言其不可,詔遵舊法。 蜀知名士孫松壽年六十餘,樊漢廣甫五十九,皆掛冠不仕,表其節,詔召之,皆不起,蜀士由是歸心。 凡人才可用者,悉致幕下,用所長,不拘小節,其傑然者露章薦之,往往顯于朝,位至二府。 召對,除權吏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兩月,為言者所論,奉祠。 起知明州,奏罷海物之獻。 除端明殿學士,尋帥金陵。 會歲旱,奏移軍儲米二十萬振饑民,減租米五萬。 水賊徐五竊發,號「靜江大將軍」,捕而戮之。 以病請閒,進資政殿學士,再領洞霄宮。 紹熙三年,加大學士。 四年薨。 成大素有文名,尤工于詩。 上嘗命陳俊卿擇文士掌內製,俊卿以成大及張震對。 自號石湖,有《石湖集》、《攬轡錄》、《桂海虞衡集》行于世。 論曰:劉珙忠義世家,迨屬纊,以未雪仇恥為深恨。 王蘭犯顏忠諫,剛腸嫉惡。 方趙鼎、張浚非罪遠謫,朋交絶蹤,大寶獨從之遊,逮斥權奸,了無顧忌。 安節拒秦檜,排淵、覿,堅如金石,孤立無黨,死生禍福,曾不一動其心。 當金兵犯大散關,剛中單騎星馳,夜起吳璘,一戰卻敵。 成大致書北庭,幾于見殺,卒不辱命。 俱有古大臣風烈,孔子所謂「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者歟?若祖舜奪楊願恩,褫秦熺秩,誅檜惡於既死,彥穎論事激烈,披露忠藎,直氣亦可尚已。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黃洽汪應辰王十朋吳芾陳良翰杜莘老 黃洽,字德潤,福州候官人。 隆興元年,以太學生試春官第二,詔循故事,未臨軒,賜第二人及第。 授紹興府觀察判官。 秩滿,就銓選,不用前名例謁廟堂。 宰相陳俊卿白於上,改宣義郎,除國子博士。 適有旨職事官無待次,改差浙東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 繼為太學國子博士,樞密院編修官,通判福州。 奉祠,召為太常丞。 請外,孝宗方厲精求治,曰:「黃洽厚德,方任以事。 」不許。 當對,奏三事:備事莫若儲才,士卒當練其心,軍政必預為謀。 上矍然,洽徐奏:「願戒飭州郡,毋煩擾以致寇,毋輕易以玩寇。 寇擾而後定,傷根本多矣。 」繇秘書郎遷著作郎。 上諭詞臣:「秘閣儲英俊為異時公卿用,行黃洽詞,可及之。 」 除右正言,首奏:「諫臣非具員,職在諫爭,朝政有闕,所當盡言。 」上亦以為端士,許其盡言無隱。 除侍御史。 會水旱頻仍,因祠祭上言:「此事全在一念,陛下夙興默想,專精在民,身雖法宮,心則壇壝,洋洋左右,理非漠然。 幾歲荒歉之由,必有未盡契神示之心者。 」一日特詔:「諸路奉行荒政不虔,差官按視安集。 」洽亟奏:「使者一出,官吏必須知畏。 其常平一司,所職何事?淮、浙、江東見有使,以五使分五路,尚慮不周知。 今遣一人兼二三路,不過閲圖帳戶口多寡,地裡遼邈,安能遍歷乎?若專責常平,名正而職舉,事分而察精。 」又奏:「藝祖懲藩鎮偏重之失,不欲兵民之權聚于一夫之手。 今使主兵官兼郡寄,是合兵民權為一,且屬邊徼,偏重尤甚。 」上皆嘉納。 洽所論列,未嘗捃摭細故他慝以累其終身。 除右諫議大夫。 上方鋭志肄武,洽因風諫,言:「《頤》之大象:‘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言語飲食猶謹節之,況其他乎?凡筋力喘息之間,一有過差,皆非所以養其身也。 」上曰:「卿言無非仁義忠孝,可為萬世臣子之法,朕常念之。 」洽在經筵,言:「宰相代天理物,要在為國得人。 人主之命相,任則勿疑。 宰相重則朝廷尊,朝廷尊則廟社安。 宰相掄才任職,當盡公心。 君子進則庶職舉,庶職舉則天下治。 」上首肯再三,乃曰:「卿如良金美玉,渾厚無瑕,天其以卿為朕弼耶?」 第13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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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1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