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使王全、高景山來賀生辰,口傳亮悖慢語,欲得淮南地,索將相大臣議事。 於是召三衙大將趙密等議舉兵,侍從、台諫集議。 宰臣陳康伯傳上旨:「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 」遣成閔為京、湖制置使,將禁衛五萬禦襄、漢上流。 允文曰:「兵來不除道,敵為虛聲以分我兵,成其出淮奸謀爾。 」不聽,卒遣閔。 七月,金主亮徙汴,允文復語康伯:「閔軍約程在江、池,宜令到池者駐池,到江者駐江。 若敵兵出上流,則荊湖之軍捍于前,江、池之軍援于後;若出淮西,則池之軍出巢縣,江州軍出無為,可為淮西援,是一軍而兩用之。 」康伯然其說,而閔軍竟屯武昌。 九月,金主命李通為大都督,造浮梁于淮水上。 金主自將,兵號百萬,氈帳相望,鉦鼓之聲不絶。 十月,自渦口渡淮。 先是,劉錡措置淮東,王權措置淮西。 至是,權首棄廬州,錡亦回揚州,中外震恐。 上欲航海,陳康伯力贊親征。 是月戊午,樞臣葉義問督江、淮軍,允文參謀軍事。 權又自和州遁歸,錡回鎮江,盡失兩淮矣。 十一月壬申,金主率大軍臨採石,而別以兵爭瓜洲。 朝命成閔代錡、李顯忠代權,錡、權皆召。 義問被旨,命允文往蕪湖趣顯忠交權軍,且犒師採石,時權軍猶在採石。 丙子,允文至採石,權已去,顯忠未來,敵騎充斥。 我師三五星散,解鞍束甲坐道旁,皆權敗兵也。 允文謂坐待顯忠則誤國事,遂立招諸將,勉以忠義,曰:「金帛、告命皆在此,待有功。 」眾曰:「今既有主,請死戰。 」或曰:「公受命犒師,不受命督戰,他人壞之,公任其咎乎?」允文叱之曰:「危及社稷,吾將安避?」 至江濱,見江北已築高台,對植絳旗二、綉旗二,中建黃屋,亮踞坐其下。 諜者言,前一日刑白黑馬祭天,與眾盟,以明日濟江,晨炊玉麟堂,先濟者予黃金一兩。 時敵兵實四十萬,馬倍之,宋軍才一萬八千。 允文乃命諸將列大陣不動,分戈船為五,其二並東西岸而行,其一駐中流,藏精兵待戰,其二藏小港,備不測。 部分甫畢,敵已大呼,亮操小紅旗麾數百艘絶江而來,瞬息,抵南岸者七十艘,直薄宋軍,軍小卻。 允文入陣中,撫時俊之背曰:「汝膽略聞四方,立陣後則兒女子爾。 」俊即揮雙刀出,士殊死戰。 中流官軍亦以海鰍船沖敵,舟皆平沉,敵半死半戰,日暮未退。 會有潰軍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從山後轉出,敵疑援兵至,始遁。 又命勁弓尾擊追射,大敗之,殭屍凡四千餘,殺萬戶二人,俘千戶五人及生女真五百餘人。 敵兵不死於江者,亮悉敲殺之,怒其不出江也。 以捷聞,犒將士,謂之曰:「敵今敗,明必復來。 」夜半,部分諸將,分海舟縋上流,別遣兵截楊林口。 丁丑,果至,因夾擊之,復大戰,焚其舟三百,始遁去,再以捷聞。 既而敵遣偽詔來諭王權,似有宿約。 允文曰:「此反間也。 」仍覆書言:「權已置典憲,新將李世輔也,願一戰以決雌雄。 」亮得書大怒,遂焚龍鳳車,斬梁漢臣及造舟者二人,乃趨瓜洲。 漢臣,教亮濟江者也。 顯忠至自蕪湖,允文語之曰:「敵入揚州,必與瓜洲兵合,京口無備,我當往,公能分兵相助乎?」顯忠分李捧軍萬六千往京口,葉義問亦命楊存中將所部來會。 允文還建康,即上疏言:「敵敗於採石,將徼幸于瓜洲。 今我精兵聚京口,持重待之,可一戰而勝。 乞少緩六飛之發。 」 甲申,至京口。 敵屯重兵滁河,造三閘儲水,深數尺,塞瓜洲口。 時楊存中、成閔、邵宏淵諸軍皆聚京口,不下二十萬,惟海鰍船不滿百,戈船半之。 允文謂遇風則使戰船,無風則使戰艦,數少恐不足用。 遂聚材治鐵,改修馬船為戰艦,且借之平江,命張深守滁河口,扼大江之沖,以苗定駐下蜀為援。 庚寅,亮至瓜洲,允文與存中臨江按試,命戰士踏車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迴轉如飛,敵持滿以待,相顧駭愕。 亮笑曰:「紙船耳。 」一將跪奏:南軍有備,未可輕,願駐揚州,徐圖進取。 亮怒,欲斬之,哀謝良久,杖之五十。 乙未,亮為其下所殺。 初,亮在瓜洲,聞李寶由海道入膠西,成閔諸軍方順流而下,亮愈怒。 還揚州,召諸將約三日濟江,否則盡殺之。 諸將謀曰:「進有渰殺之禍,退有敲殺之憂,奈何?」有萬戴者曰:「殺郎主,與南宋通和歸鄉則生矣。 」眾曰:「諾。 」亮有紫茸細軍,不臨陣,恆以自衛,眾患之,有蕭遮巴者紿之曰:「淮東子女玉帛皆聚海陵。 」且嗾使往,細軍去而亮死。 丙申,敵人退屯三十里,遣使議和。 己亥,奏聞。 召入對,上慰藉嘉嘆,謂陳俊卿曰:「虞允文公忠出天性,朕之裴度也。 」詔免扈從,往兩淮措置。 允文至鎮江,奏收兩淮三策,不報。 明年正月,上至建康。 尋議迴鑾,詔以楊存中充江淮、荊襄路宣撫使,允文副之。 給、舍繳存中除命,於是允文充川陝宣諭使。 陛辭,言:「金亮既誅,新主初立,彼國方亂,天相我恢復也。 和則海內氣沮,戰則海內氣伸。 」上以為然。 允文至蜀,與大將吳璘議經略中原,璘進取鳳翔,復鞏州。 金治兵爭陝西新復州郡,蜀士欲棄之,允文持不可。 孝宗受禪,朝臣有言西事者,謂官軍進討,東不可過寶鷄,北不可過德順,且欲用忠義人守新復州郡,官軍退守蜀口。 允文爭之不得,吳璘遂歸河池,蓋用參知政事史浩議,欲盡棄陝西,台諫袁季、任古附和其說。 允文再上疏,大略言:「恢復莫先於陝西,陝西五路新復州縣又系于德順之存亡,一旦棄之,則窺蜀之路愈多,西和、階、成,利害至重。 」前後凡十五疏,且移書陳康伯,康伯牽于同列,不能回也。 上將召允文問陝西事,執政忌其來,以顯謨閣直學士知夔州,尋又命奏事。 隆興元年入對,史浩既素主棄地,及拜相,亟行之,且親為詔,有曰:「棄鷄肋之無多,免鋃心之未已。 」允文入對言:「今日有八可戰。 」上問及棄地,允文以笏畫地,陳其利害。 上曰:「此史浩誤朕。 」以敷文閣待制知太平州,尋除兵部尚書、湖北京西宣撫使,改制置使。 時朝廷遣盧仲賢使金議和,湯思退又欲棄唐、鄧、海、泗,手詔謂唐、鄧非險要,可置度外,允文五上疏力爭。 思退怒,即奏曰:「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 宗社大事,豈同戲劇。 」上意遂定。 思退陽請召允文,實欲去之也。 允文上印,猶以四州不可棄為請,乞致仕。 詔以顯謨閣學士知平江府。 思退竟決和議,割唐、鄧。 二年,金兵復至,思退貶,上悔不用允文言。 陳俊卿亦薦允文堪大用,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乾道元年,拜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 是秋,金遣完顏仲有所議,偃蹇不敬,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論,不果。 會錢端禮受李宏玉帶,事連允文,為御史章服所論,罷政,奉祠西歸。 三年二月,召至闕,除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吳璘卒,議擇代,上諭允文曰:「吳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軍事,無以易卿。 凡事不宜效張浚迂闊,軍前事,卿一一親臨之。 」即拜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尋詔依舊知樞密院事。 歸蜀一月,召至闕,不數月復使蜀。 太上賜禦書《聖主得賢臣頌》,上又為之制跋,陛辭,復以所禦雙履及甲冑賜焉。 第1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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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1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