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六月,淫雨,詔求直言。 陵言:「金人累歲侵軼,生靈塗炭,怨氣所積,災異之來,固不足怪。 惟先格王,正厥事,則在我者其可忽邪?臣觀廟堂無擅命之臣,惟將帥之權太盛;宮閫無女謁之私,惟宦寺之習未革。 今將帥擁兵自衛,浸成跋扈,苗、劉竊發。 勤王之師一至,凌轢官吏,莫敢誰何?此將帥之權太盛有以干陽也。 宦寺縱橫,上下共憤,卒碎賊手,可為戒矣。 比聞復召藍珪,黨與相賀,聞者切齒,此宦寺之習未革有以干陽也。 《洪範》休征曰,肅時雨若,謀時寒若;咎徵曰',狂恆雨若,急恆寒若。 自古天子之出,必載廟主行,示有尊也。 前日倉卒迎奉,不能如禮。 既至錢塘,置太廟于道宮,薦享有闕;留神禦于河滸,安奉後時。 不肅之咎,臣意宗廟當之。 比年盜賊例許招安,未幾再叛,反墮其計。 忠臣之憤不雪,赤子之冤莫報,不謀之咎,臣意盜賊當之。 道路之言謂鑾輿不久居此,自臣臆度,決無是事,假或有之,不幾于狂乎?軍興以來,既結保甲,又改巡社,既招弓手,又募民兵,民力竭矣,而猶誅求焉,不幾于急乎?此皆陰道太盛所致。 」帝嘉納之。 時除梁揚祖為發運使,給事中劉寧止言其不可,乃以起居郎綦崇禮權給事中,書讀,陵封還錄黃。 又言:「防秋已迫,願陛下先定兵衛及扈從之臣,萬一敵勢猖獗,便當整駕親按營壘,召諸道兵以為援,留將相大臣,相率死守,勿效前日百官跣足奔竄,以扈蹕為名,棄城池以予敵,使生靈墮塗炭,財用填溝壑。 」 時張浚為川、陵等路宣撫處置使,陵論其太專,忤旨,罷為徽猷閣待制、知太平州,未行,落職與祠。 數月,復職,除知溫州,又改中書舍人,皆力辭。 范宗尹薦其才,命知臨安府,復為中書舍人。 入對,言:「事有可深慮者四,尚可恃者一:大駕未有駐蹕之地,賢人皆無經世之心,兵柄分而將不和,政權去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詔迴鑾。 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經營關、陝。 以今觀之,孰得孰失?惟揚之變,朝廷不及知而功歸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將帥,是致此曹有輕朝士之心。 黃潛善好自用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不知任賢。 自張慤、許景衡飲恨而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 今天下不可謂無兵,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 然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耳。 周望在浙西,人能言之;張浚在陝右,無敢言者。 夫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詔書,得無竊命之嫌邪?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乃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邪?以至賜姓氏,改寺額,此皆傷于太專,臣恐自陝以西不知有陛下矣。 惟祖宗德澤在人心未忘,所望以中興者此耳,陛下宜有以結之。 今欲薄斂以裕民財,而用度方闕;輕徭以紓民力,而師旅方興。 罪己之詔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寧切至,終莫之信。 臣謂動民以行不以言,陛下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理,天下不心服者未之有也。 」 朱勝非除江西帥,未行。 陵言:「金人往年休士馬于燕山,次年移河北,又次年移京東,今寓淮甸,無復去意,患在朝夕,可謂急矣。 若頤浩既去,勝非未至,金人南向,兵不素練,糧不素積,又不設險,何以禦之?臣願陛下更擇賢副,預為經畫以待。 今日非論安危,實論存亡,朝謀夕行,當如拯溺,豈可不惜分陰。 」詔劉洪道趣往池州,措置防江。 除戶部侍郎。 范宗尹嘗仕偽楚,故凡受偽命者皆錄用。 陵因上疏曰:「前日士大夫名節不立,論事者皆喜攻之,瑕疵既彰,不復可用,縱加抆拭,攻者踵來,雖君相制命,亦不能為之地。 臣試舉其罪大者言之,崇寧、大觀以來,黨助巨奸,由詭道以饕寵榮者不知幾何人?邦昌亂朝,不能死節者不知幾何人?苗、劉專殺,拱手受制不知幾何人?以義責之固不容誅,以情恕之亦不幸耳。 弄筆墨者,文致其罪,既得惡名,誰敢引薦。 臣願明詔宰執,于罪戾中選擇實能,量付以事,勿因一眚廢其終身,仍詔台諫為國愛人,勿復言。 」詔榜其疏於朝堂。 侍御史沈與求劾陵承望宰執風旨,罷官,提舉杭州洞霄宮。 紹興元年,復右文殿修撰。 二年,詔內外官言事。 陵言:「軍興以來,朝廷誥牒,非強以予民則莫售;師旅糧草,非強取於民則莫給。 舊例和買,無本可支者久矣,新行和糴,能償其直幾何?」一遇軍興,事事責辦,有不足者,預借後年之賦。 雖名曰‘和」,實強取之;雖名曰’借',其實奪之。 兵將衣食不取其飽暖,取其豐美;器械不取其堅利,取其華好。 務末勝本,初無鬥心,賊至則偽言退保,賊去則盛言收復,遇敗以千為一,遇勝以一為千。 今乘輿服禦之費十去七八,百官有司之費十去五六,猶無益於國者,軍太冗也。 張浚一軍以川、陝贍之,劉光世一軍以淮、浙贍之,李綱一軍以湖廣贍之,上供之物得至司農、太府者無幾。 夫強兵不在冗食,今統領家口隨行,一聞賊至,擇精鋭者護送老小,其自隨者祗辦走耳,當議者一。 虜掠婦女,軍中多有,養既不足,寧免作過,當議者二。 所至州軍,邀求犒賞,守令憚生事,竭取民以奉之,當議者三。 詭名虛券,隨在批請,枉費官物,當議者四。 或假關節,或行賄賂,寄名軍籍,規冒功賞,當議者五。 願詔有司專意講求,革因循以作士氣,則軍政立。 」復徽猷閣待制,帥廣。 先是,惠州有狂男子聚眾數千,僭號作亂。 陵入境,誘其徒曾袞,令以功贖罪,不旬日擒之。 在官三年卒,年五十五,贈中大夫。 有文集十捲。 陵善言事,奏疏可觀。 然附范宗尹,則謂凡受偽命者皆當進用,台諫不當復以為言;攻張浚,則謂在蜀失于太專,自陝以西將不知有陛下。 君子皆不謂然也。 幸醫王繼先授榮州防禦使,陵草其制,時論亦以此少之。 盧知原,字行之,湖州德清人。 以父任知歙縣,因近臣薦,赴都堂審察,累遷梓州路轉運副使。 時承平既久,戎備皆弛,知原招補兵籍,築城亙二十餘里。 王黼當國,費出無藝,知原因疏言之,黼怒,罷去。 久之,起提點京東刑獄,改江西轉運副使,過闕入奏,徽宗勉之曰:「卿在蜀道,功效甚休。 」遂賜三品服。 先是,綱運阻于重江,吏卒並緣為奸。 知原悉意經理,故先諸道上京師,進一官,尋除直秘閣,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升秘閣修撰,提舉河北。 以言者劾,褫職歸吏部。 高宗即位,復龍圖閣、知溫州。 時葉濃陷建州,揚勍陷處州,知原繕甲兵,增城浚隍,聲勢隱然。 帝東幸,知原繇海道轉粟及金繒士余萬至台州。 召見,稱獎,擢右文殿修撰、管內安撫使。 在郡四年,民繪像祠之。 王師討范汝為,召為添差兩浙轉運使。 罷,提舉太平觀。 都督孟庾闢為參謀,改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 諫官唐輝言:「知原為政乖謬。 」詔復為都督府參謀官。 章再上,遂以舊職奉祠。 紹興十一年十月卒。 弟法原。 法原字立之。 自知雍丘縣積官太府少卿,賜同上捨出身。 使遼還,遷司農卿,賜三品服。 為吏部尚書,以官秩次第履歷總為一書,功過殿最,開捲了然,吏不能欺。 坐王黼累,罷為顯謨閣待制。 第10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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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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