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即位,除左司員外郎,辭;未幾,起直龍圖閣、知潭州。 明年,張浚調兵潭州,以炳懦怯不能,罷之,尋以起居舍人召,辭。 紹興二年,復以侍御史召。 首言今日公道壅塞,風俗頽薄,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請諭大臣勿廢都堂公見之禮。 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炳言:「艱危多事之時,冗食之官無益,當罷。 」從之。 蘇、湖地震,下詔求言。 炳言:「大臣無畏天之心,何事不可為?」其言甚峻,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炳劾罷頤浩。 知樞密院事張浚召赴行在,炳論其敗事誤國,浚坐落職。 除御史中丞。 時方遣使議和,炳方言:「金人無信,和議不可恃,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 」以疾請外,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漳州,未赴而卒。 詔:炳任中執法,操行清修,今其雲亡,貧無以葬,賜銀帛賻其家,贈通議大夫。 論曰:秦檜晚薦士以收人望,然一時知名之士,亦豈盡可籠絡者哉!朱倬論事輒不合,王綸代言辭合體要,若尹穡、王之望人品雖不同,其附和議則一爾。 徐俯末與赴鼎爭辨,沮抑岳飛,異哉。 沈與求止和親之議,翟汝文善料事,而檜以為異己。 王庶論都荊州,當時諸臣之慮皆不及此。 考夫祈寬之事,庶蓋忠義人也。 辛炳雅志清修,又豈多見也歟。 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朱弁鄭望之張邵洪皓子適遵邁 朱弁,字少章,徽州婺源人。 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 既冠,入太學,晁說之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 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弁游其中,聞見日廣。 靖康之亂,家碎于賊,弁南歸。 建炎初,議遣使問安兩宮,弁奮身自獻,詔補修武郎,借吉州團練使,為通問副使。 至雲中,見粘罕,邀說甚切。 粘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 弁復與書,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金人忽遣宇文虛中來,言和議可成,當遣一人詣元帥府受書還,虛中欲弁與正使王倫探策決去留,弁曰:「吾來,固自分必死,豈應今日覬倖先歸。 願正使受書歸報天子,成兩國之好,蚤申四海之養于兩宮,則吾雖暴骨外國,猶生之年也。 」倫將歸,弁請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今無節有印,印亦信也。 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 」倫解以授弁,弁受而懷之,臥起與俱。 金人迫弁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 」弁曰:「豫乃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 」金人怒,絶其餼遺以困之。 弁固拒驛門,忍饑待盡,誓不為屈。 金人亦感動,致禮如初。 久之,復欲易其官,弁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 」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 」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要當捨生以全義爾。 」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於我幸矣。 」眾皆泣下,莫能仰視。 弁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 王倫還朝,言弁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 會粘罕等相繼死滅,弁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 」遣李發等間行歸報。 其後,倫復歸,又以弁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嘆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 」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 帝謂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 」八年,金使烏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弁忠節,詔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弁得歸。 入見便殿,弁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之運無已;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 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惟無形也,故動微而難見。 陛下與金人講和,上返梓宮,次迎太母,又其次則憐赤子之無辜,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 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鑒未兆。 盟可守,而詭詐之心宜嘿以待之;兵可息,而銷弭之術宜詳以講之。 金人以黷武為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 若時與幾,陛下既知于始,願圖厥終。 」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 弁又以金國所得六朝禦容及宣和禦書畫為獻。 秦檜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 有司校其考十七年,應遷數官。 檜沮之,僅轉奉議郎。 十四年,卒。 弁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 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 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弁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 及歸,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舟、五台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勣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來者。 有《聘游集》四十二卷、《書解》十捲、《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文》一卷。 鄭望之,字顧道,彭城人,顯謨閣直學士僅之子也。 望之少有文名,山東皆推重。 登崇寧五年進士第,自陳留簿累遷樞密院編修官,歷開封府儀、工、戶曹,以治辦稱。 臨事勁正,不受請託。 宦寺有強占民田者,奏歸之。 蔡京子欲奪人妾,使人諭意,望之拒不受。 除駕部員外郎兼金部。 靖康元年,金人攻汴京,假尚書工部侍郎,俾為軍前計議使。 既還,金人遣吳孝民與望之同入見。 望之言金人意在金幣,且要大臣同議,乃命同知樞密院事李梲與望之再使,斡離不以朝廷受歸朝官及賜平州張覺手詔為辭,遣蕭三寶奴偕梲等還,以書求割三鎮,欲得宰相交地,親王送大軍過河。 時高宗在康邸慷慨請行,遂與張邦昌乘筏渡濠,自午至夜分,始達金砦。 又除望之戶部侍郎,同梲再至金營,仍以珠玉遺金人。 金人拘留望之逾旬。 會姚平仲夜劫砦不克,斡離不以用兵詰責諸使者,邦昌恐懼涕泣,王不為動。 金人遂不欲留王,更請肅王,乃以兵送望之詣國王砦詰問。 會再遣宇文虛中持割地詔至,望之得還,因盛言敵勢強大,我兵削弱,不可不和。 既而金兵退,朝廷以議和非策,罷望之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初,李綱以望之張皇敵勢,沮損國威,以致禍敗,責海州團練副使,連州居住。 綱罷,詔望之為戶部侍郎,尋轉吏部侍郎。 論王雲之冤,帝為感動,復雲元官,與七子恩澤。 尋兼主管禦營司參贊軍事。 論航海不便,忤旨,以集英殿修撰再領亳州明道宮。 起知宣州,踰年,以言章罷。 紹興二年,會赦,復徽猷閣待制致仕。 七年,落致仕,召赴行在。 望之以衰老辭,帝謂大臣曰:「望之,朕故人也。 」於是升徽猷閣直學士,復致仕。 三十一年,卒,年八十四。 贈中大夫。 張邵,字才彥,烏江人。 登宣和三年上舍第。 建炎元年,為衢州司刑曹事。 會詔求直言,邵上疏曰:「有中原之形勢,有東南之形勢。 今縱未能遽爭中原,宜進都金陵,因江、淮、蜀、漢、閩、廣之資,以圖恢復,不應退自削弱。 」 第8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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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