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叛卒陳通作亂,權浙西提刑趙叔近招降之,請授以官。 景衡曰:「官吏無罪而受誅。 叛卒有罪而蒙賞,賞罰倒置,莫此為甚。 」卒奏罷之。 除尚書右丞。 有大政事,必請間極論。 潛善、伯彥以景衡異己,共排沮之。 或言正、二月之交,乃太一正遷之日,宜于禁中設壇望拜。 高宗以問景衡,曰:「修德愛民,天自降福,何迎拜太一之有?」 初,李綱議建都,以關中為上,南陽次之,建康為下。 綱既相,遂主南陽之議。 景衡為中丞,奏:「南陽無險阻,且密邇盜賊,漕運不繼,不若建康天險可據,請定計巡幸。 」潛善等傾綱使去,南陽之議遂格。 至是,諜報金人攻河陽、汜水,景衡又奏請南幸建康。 已而有詔還京,罷景衡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 至瓜洲,得暍疾,及京口卒,年五十七,謚忠簡。 景衡得程頤之學,志慮忠純,議論不與時俯仰。 建炎初,李綱議幸南陽,宗澤請還京,景衡乃請幸建康。 黃潛善等素惡其異己,暨車駕駐揚州,怵于傳聞,不得已下還京之詔,遂借渡江之議罪之,斥逐而死。 既沒,高宗思之曰:「朕自即位以來,執政忠直,遇事敢言,惟許景衡。 」詔賜景衡家溫州官舍一區。 張慤,字誠伯,河間樂壽人。 登元祐六年進士第。 累遷龍圖閣學士、計度都轉運使。 高宗為兵馬大元帥,募諸道兵勤王,慤飛輓踵道,建議即元帥府印給鹽鈔,以便商旅。 不閲旬,得緡錢五十萬以佐軍。 高宗器重之,命以便宜權大名尹兼北京留守、馬步軍都總管。 慤初聞二帝北行,率副總管顏岐等三上箋勸進。 最後,慤上書,極論中原不可一日無君,高宗為之感悟。 建炎改元,為戶部尚書,除同知樞密院事、措置戶部財用兼禦營副使。 建言:「三河之民。 怨敵深入骨髓,恨不殲殄其類,以報國家之仇。 請依唐人澤潞步兵、雄邊子弟遺意,募民聯以什伍,而寓兵于農,使合力抗敵,謂之巡社。 」為法精詳,前此論民兵者莫及也。 詔集為書行之。 遷尚書左丞,官至中書侍郎。 慤善理財,論錢谷利害,猶指諸掌。 在朝諤諤有大臣節,然論議可否,不形辭色,未嘗失同列之歡。 卒,謚忠穆。 上每念之,謂慤謀國盡忠,遇事敢諫,古之遺直也。 張所,青州人。 登進士第,歷官為監察御史。 高宗即位,遣所按視陵寢,還,上疏言:「河東、河北,天下之根本。 昨者誤用奸臣之謀,始割三鎮,繼割兩河,其民怨入骨髓,至今無不扼腕。 若因而用之,則可藉以守;不則兩河兵民,無所繫望,陛下之事去矣。 」且論還京師有五利,謂國之安危,在乎兵之強弱、將相之賢不肖,不在乎都之遷不遷。 又條上兩河利害。 上欲以其事付所,會所言黃潛善奸邪不可用,恐害新政。 乃罷所御史,改兵部郎中。 尋責所鳳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後李綱入相,欲薦所經略兩河,以其嘗言潛善故,難之。 一日,與潛善從容言曰:「今河北未有人,獨一張所可用,又以狂言抵罪。 不得已抆拭用之,使為招撫,冒死立功以贖過,不亦善乎?」潛善許諾,乃借所直龍圖閣,充河北招撫使。 賜內府錢百萬緡,給空名告千餘道;以京西卒三千為衛,將佐官屬,許自闢置,一切以便宜從事。 所入見,條上利害。 上賜五品服遣行,命直秘閣王圭為宣撫司參謀官佐之。 河北轉運副使張益謙附黃潛善意,奏所置司北京非是;且言自置招撫,河北盜賊愈熾,不若罷之,專以其事付帥司。 李綱言:「張所今留京師,招集將佐,尚未及行,益謙何以知其擾?朝廷以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故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乎?今京東、西群盜公行,攻掠郡縣,亦豈招撫司過耶?時方艱危,朝廷欲有所經理,益謙小臣,乃以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 」上乃命益謙分析,命下樞密院,汪伯彥猶用其奏詰責招撫司。 李綱與伯彥爭于上前,伯彥語塞。 所方招來豪傑,以王彥為都統制,岳飛為準備將,而李綱已罷相。 朝廷以王圭代之,所落直龍圖閣,嶺南安置。 卒於貶所。 子宗本,以岳飛奏補官。 陳禾,字秀實,明州鄞縣人。 舉元符三年進士。 累遷闢雍博士。 時方以傳註記問為學,禾始崇尚義理,黜抑浮華。 入對契旨,擢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蔡京遣酷使李孝壽窮治章綖鑄錢獄,連及士大夫甚眾,禾奏免孝壽。 京子壝為太常少卿,何執中婿蔡芝為將作監,皆疏其罪,罷之。 天下久平,武備寬弛,東南尤甚。 禾請增戍、繕城壁,以戒不虞。 或指為生事,格不下。 其後盜起,人服其先見。 遷左正言,俄除給事中。 時童貫權益張,與黃經臣胥用事,御史中丞盧航表裡為奸,搢紳側目。 禾曰:「此國家安危之本也。 吾位言責,此而不言,一遷給舍,則非其職矣。 」未拜命,首抗疏劾貫。 復劾經臣:「怙寵弄權,誇炫朝列。 每雲詔令皆出其手,言上將用某人,舉某事,已而詔下,悉如其言。 夫發號施令,國之重事,黜幽陟明,天子大權,奈何使宦寺得與?臣之所憂,不獨經臣,此涂一開,類進者眾,國家之禍,有不可遏,願亟竄之遠方。 」 論奏未終,上拂衣起。 禾引上衣,請畢其說。 衣裾落,上曰:「正言碎朕衣矣。 」禾言:「陛下不惜碎衣,臣豈惜碎首以報陛下?此曹今日受富貴之利,陛下他日受危亡之禍。 」言愈切,上變色曰:「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內侍請上易衣,上卻之曰:「留以旌直臣。 」翌日,貫等相率前訴,謂國家極治,安得此不詳語。 盧航奏禾狂妄,謫監信州酒。 遇赦,得自便還裡。 初,陳瓘歸自嶺外,居于鄞,與禾相好,遣其子正匯從學。 後正匯告京罪,執詣闕,瓘亦就逮。 經臣蒞其獄,檄禾取證,禾答以事有之,罪不敢逃。 或謂其失對,禾曰:「禍福死生,命也,豈可以死易不義耶?願得分賢者罪。 」遂坐瓘黨停官。 遇赦,復起知廣德軍,移知和州。 尋遭內艱,服除,知秀州。 王黼新得政,禾曰:「安能出黼門下?」力辭,改汝州。 辭益堅,曰:「寧餓死。 」黼聞而銜之。 禾兄秉時為壽春府教授,禾侍兄官居。 適童貫領兵道府下,謁不得入,饋之不受。 貫怒,歸而譖之,上曰:「此人素如此,汝不能容邪?」久之,知舒州,命下而卒,贈中大夫,謚文介。 禾性不苟合,立朝挺挺有風操。 有《易傳》九卷,《春秋傳》十二卷,《論語》、《孟子解》各十捲。 蔣猷,字仲遠,潤州金壇縣人。 舉進士。 政和四年,拜御史中丞兼侍讀,有直聲。 嘗論士風浮薄,廷臣伺人主意,承宰執風旨向背,以特立不回者為愚,共嗤笑之,此風不可長;輔臣奏事殿上,雷同唱和,略無所可否,非論道獻替之禮;內侍省不隷台察,紊元豐官制;楊戩不當除節度使;趙良嗣不宜出入禁中。 上皆嘉納,至揭其章內侍省,且詔自今無得規圖節鉞。 又疏孟昌齡、徐鑄等奸狀。 遷兵部尚書兼禮制局詳議官。 七年,知貢舉,改工部、吏部尚書。 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婺州。 明年,請祠歸。 宣和末,召為刑部尚書兼資善堂翊善。 靖康初,奉上表起居太上皇帝于淮陰,且特詔貶童貫。 猷奏貫得罪天下,願黜遠之。 太上以為然,亟令宣詔,趣貫赴貶所。 遂奉太上還京,移兵部尚書,累官正議大夫。 引疾,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 卒。 贈特進。 第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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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