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不守,車駕至金帥營,恪曰:「計失矣。 一入,將不得還。 」既而還宮,恪迎拜道左,請入覲,慄不可。 二年正月,復幸,恪曰:「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及金人逼百官立張邦昌,令吳開、莫儔入城取推戴狀,恪既書名,仰藥而死。 李邦彥,字士美,懷州人。 父浦,銀工也。 邦彥喜從進士游,河東舉人入京者,必道懷訪邦彥。 有所營置,浦亦罷工與為之,且復資給其行,由是邦彥聲譽弈弈。 入補太學生,大觀二年,上舍及第,授秘書省校書郎,試符寶郎。 邦彥俊爽,美風姿,為文敏而工。 然生長閭閻,習猥鄙事,應對便捷;善謳謔,能蹴鞠,每輟街市俚語為詞曲,人爭傳之,自號李浪子。 言者劾其游縱無檢,罷符寶郎,復為校書郎。 俄以吏部員外郎領議禮局,出知河陽,召為起居郎。 邦彥善事中人,爭薦譽之,累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承旨。 宣和三年,拜尚書右丞;五年,轉左丞。 浦死,贈龍圖閣直學士,謚曰宣簡。 邦彥起複,與王黼不協,乃陰結蔡攸、梁師成等,讒黼罷之。 明年,拜少宰,無所建明,惟阿順趨諂充位而已,都人目為「浪子宰相」。 徽宗內禪,命為龍德宮使,升太宰。 知眾議不與,外患日逼,抗疏丐宮祠。 金人既薄都城,李綱、种師道罷,邦彥堅主割地之議。 太學生陳東數百人伏宣德門上書,言邦彥及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乂之徒為社稷之賊,請斥之。 邦彥退朝,群指而大詬,且欲毆之,邦彥疾驅得免。 乃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充太一宮使。 不旬日,吳敏為請,復起為太宰。 人皆駭愕,言者交論之。 出知鄧州,遂請持余服,提舉亳州明道宮。 建炎初,以主和誤國,責建武軍節度副使,潯州安置。 方蔡京、王黼用事,附麗者多援引入政府,若余深、薛昂、吳敏、王安中、趙野,史皆逸其事,因附著于此雲。 余深,福州人。 元豐五年,進士及第。 崇寧元年,為太常博士、著作佐郎,改司封員外郎,拜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試闢雍司業。 累官御史中丞兼侍讀。 治張懷素獄,事連蔡京,與開封尹林攄曲為掩覆,獄辭有及京者輒焚之。 京遂力引深與攄驟至執政。 大觀二年,以吏部尚書拜尚書左丞。 三年,轉中書侍郎;四年,轉門下侍郎。 京既致仕,深不自安,累疏請罷,乃以資政殿學士知青州。 政和二年,京復赴都堂治事,於是深復入為門下侍郎。 七年,拜少宰。 宣和元年,為太宰,進拜少保,封豐國公。 再封衛國,加少傅。 時福建以取花果擾民,深為言之,徽宗不悅。 遂請罷,出為鎮江軍節度使、知福州。 靖康初,加恩特進、觀文殿大學士。 故事,凡仆射、使相、宣徽使皆判州府,深以少傅、節度知福州,有司失之也。 深諂附蔡京,結為死黨。 京奸謀詭計得助多者,深為首,攄次之。 言者累章劾深,深益懼,丐致仕。 建炎二年,降中大夫,臨江軍居住。 尋以渡江赦恩,還鄉裡,卒。 子日章,亦以言者罷徽猷閣待制。 薛昂,杭州人,登元豐八年進士第。 崇寧初,歷太學博士、校書郎、著作佐郎,為殿中侍御史,試起居郎,改中書舍人兼侍講,升給事中兼大司成。 昂寡學術,士子有用《史記》、《西漢》語,輒黜之。 在哲宗時,常請罷史學,哲宗斥為俗佞。 拜翰林學士,以不稱職改刑部尚書,轉兵部。 大觀三年,拜尚書左丞。 明年,請補外,出知江寧,徙河南。 久之,提舉嵩山崇福宮。 政和三年,蔡京復用事,昂復自尚書右丞為左丞,遷門下侍郎。 尋請罷,授彰化軍節度使、佑神觀使,改特進,充資政殿大學士、知應天府。 昂與余深、林攄始終附會蔡京,至舉家為京諱。 或誤及之。 輒加笞責,昂嘗誤及,即自批其口。 靖康初,言者斥其罪,詔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 杭州軍亂,昂不請命領州事,責徽州居住。 昂主王氏學,嘗在安石坐,圍棋賭詩,局敗,昂不能作,安石代之,時人以為笑雲。 吳敏,字元中,真州人。 大觀二年,闢雍私試首選。 蔡京喜其文,欲妻以女,敏辭。 因擢浙東學事司干官,為秘書省校書郎,京薦之充館職。 中書侍郎劉正夫以敏未嘗過省,不可,京乃請御筆特召上殿,除右司郎官。 御筆自此始,違者以大不恭論,繇是權幸爭請御筆,而繳駁之任廢矣。 升中書舍人、同修國史,改給事中。 敏為蔡京所引,鄭居中方秉政,敏數言其失,居中銜之。 坐駁盜當死者,罷為右文殿修撰、提舉南京鴻慶宮。 久之,復為給事中、權直學士院兼侍講。 徽宗將內禪,蔡攸探知上意,引敏入對。 宰臣執政皆在,敏前奏事,且曰:「金人渝盟,舉兵犯順,陛下何以待?」上蹙然曰:「奈何!」時東幸計已定,命戶部尚書李梲先出守金陵。 敏退,詣都堂言曰:「朝廷便為棄京師計,何理也?此命果行,須死不奉詔。 」宰執以為言,梲遂罷行。 皇太子除開封尹,上去意益決,敏因奏對得請,遂薦李綱。 綱嘗語敏以上宜傳位,如唐天寶故事,故薦之,冀上或有所問也。 明日,宰臣奏事,徽宗獨留李邦彥,語敏所對。 命除門下侍郎,輔太子。 敏駭曰:「臣既畫計,當從陛下巡幸。 陛下且傳位,而臣受不次之擢,臣曷敢?」上曰:「不意卿乃爾敢言。 」於是命敏草傳位詔。 欽宗既立,上皇出居龍德宮,敏與蔡攸同為龍德宮副使,遷知樞密院事,拜少宰。 敏主和議,與太宰徐處仁議不合,紛爭上前。 御史中丞李回劾之,與處仁俱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 頃之,言者論其芘蔡京父子,出知揚州,再貶崇信軍節度副使,涪州安置。 建炎初,移柳州。 俄用范宗尹薦,起知潭州,敏辭免,丐宮祠,乃提舉洞霄宮。 紹興元年,復觀文殿大學士,為廣西、湖南宣撫使,卒於官。 王安中,字履道,中山陽曲人。 進士及第,調瀛州司理參軍、大名縣主簿,歷秘書省著作郎。 政和間,天下爭言瑞應,廷臣輒箋表賀,徽宗觀所作,稱為奇才。 他日,特出制詔三題使具草,立就,上即草後批:「可中書舍人。 」未幾,自秘書少監除中書舍人,擢御史中丞。 開封邏卒夜跡盜,盜脫去,民有驚出與卒遇,縛以為盜;民訟諸府,不勝考掠之慘,遂誣服。 安中廉知之,按得冤狀,即出民,抵吏罪。 有徐禋者,以增廣鼓鑄之說媚于蔡京,京奏遣禋措置東南九路銅事,且令搜訪寶貨。 禋圖繪坑冶,增舊幾十倍,且請開洪州嚴陽山坑,迫有司承歲額數十兩。 其所烹煉,實得銖兩而已。 禋術窮,乃妄請得希世珍異與古之寶器,乞歸書藝局,京主其言。 安中獨論禋欺上擾下,宜令九路監司覆之,禋竟得罪。 時上方鄉神仙之事,蔡京引方士王仔昔以妖術見,朝臣戚裡寅緣關通。 安中疏請自今招延山林道術之士,當責所屬保任,宣召出入,必令察視其所經由,仍申嚴臣庶往還之禁;並言京欺君僭上、蠹國害民數事。 上悚然納之。 已而再疏京罪,上曰:「本欲即行卿章,以近天寧節,俟過此,當為卿罷京。 」京伺知之,大懼,其子攸日夕侍禁中,泣拜懇祈。 上為遷安中翰林學士,又遷承旨。 第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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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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