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集賢殿修撰、知應天府,徙江寧。 召還,判太常寺兼禮儀事。 神宗即位,判吏部流內銓、太常寺。 選人得官,待班謝辭,率皆留滯。 鼎臣奏易為門謝辭,甚便之。 明堂議侑帝,或雲以真宗,或雲以仁宗。 鼎臣曰:「嚴父莫大於配天,未聞以祖也。 」乃奉英宗配。 王安石侍講,欲賜坐。 事下禮官,鼎臣言不可,安石不悅。 求補外,知袞州。 是時,諸道方田使者希功賞,概取稅虛額及嘗所蠲者,加舊籍以病民。 鼎臣獨按籍差次為十等,一無所增,袞人德之。 改吏部,提舉西京崇福宮。 覆判太常寺,留守南京。 陛辭,神宗顧語移晷,喜曰:「人言卿老不任事,精明乃爾,行且用卿矣。 」 時河決曹村,流殍滿野,鼎臣勞來振拊,歸者不勝計。 拜諫議大夫、京東東路安撫使、知青州,改太中大夫,請老,提舉亳州太清宮。 尋以正議大夫致仕,年七十七,元祐元年卒。 鄭穆,字閎中,福州侯官人。 性醇謹好學,讀書至忘櫛沐,進退容止必以禮。 門人千數,與陳襄、陳烈、周希孟友,號「四先生」。 舉進士,四冠鄉書,遂登第,為壽安主簿。 召為國子監直講,除編校集賢院書籍。 歲滿,為館閣校勘,積官太常博士。 乞納一秩,先南郊追封考妣,從之。 改集賢校理,求外補,通判汾州。 熙寧三年,召為岐王侍講。 嘉王出閣,改諸王侍講。 府僚闕員,御史陳襄請擇人,神宗曰:「如鄭穆德行,乃宜左右王者。 」凡居館閣三十年,而在王邸一紀,非公事不及執政之門。 講說有法,可為勸戒者,必反覆擿誦,岐、喜二王咸敬禮焉。 元豐三年,出知越州,加朝散大夫。 先是,鑒湖旱干,民因田其中,延袤百里,官籍而稅之。 既而連年水溢,民逋官租積萬緡,穆奏免之。 未滿告老,管勾杭州洞霄宮。 元祐初,召拜國子祭酒。 每講益,無問寒暑,雖童子必朝服廷接,以禮送迎。 諸生皆尊其經術,服其教訓。 故人張景晟者死,遣白金五百兩,托其孤,穆曰:「恤孤,吾事也,金于何有?」反金而收其子,長之。 三年,揚王、荊王請為侍講,罷祭酒,除直集賢院,復入王府。 荊王薨,為揚王翊善。 太學生乞為師,復除祭酒,兼徐王翊善。 四年,拜給事中兼祭酒;五年,除寶文閣待制,仍祭酒。 六年,請老,提舉洞霄宮。 敕過門下,給事中范祖禹言:「穆雖年出七十,精力尚強。 古者大夫七十而致仕,有不得謝,則賜之几杖。 祭酒居師資之地,正宜處老成,願毋輕聽其去。 」不報。 太學之士數千人,以狀詣司業,又詣宰相請留,亦不從。 於是公卿大夫各為詩贈其行。 空學出祖汴東門外,都人觀者如堵,嘆未嘗見。 明年卒,年七十五。 子璆,軍事推官。 席旦,字晉仲,河南人。 七歲能詩,嘗登沉黎嶺,得句警拔,觀者驚異。 元豐中,舉進士,禮部不奏名。 時方求邊功,旦詣闕上書言:「戰勝易,守勝難,知所以得之,必知所以守之。 」神宗嘉納,令廷試賜第。 歷齊州司法參軍、鄭州河陽教授、敕令所刪定官。 徽宗召對,擢右正言,遷右司諫。 御史中丞錢遹率同列請廢元祐皇后而冊劉氏為太后,旦面質為不可。 遹劾旦陰佐元祐之政,左轉吏部員外郎。 改太常少卿,遷中書舍人、給事中。 新建殿中省,命為監,俄拜御史中丞兼侍講。 內侍郝隨驕橫,旦劾罷之,都人誦其直。 帝以其章有「媚惑先帝」之語,嫌為指斥,旋改吏部侍郎,以顯謨閣待制知宣州。 召為戶部侍郎,還吏部。 郝隨復入侍,乃以顯謨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自趙諗以狂謀誅後,蜀數有妖言,議者遂言蜀土習亂。 或導旦治以峻猛,旦政和平,徙鄭州。 入見,言:「蜀人性善柔,自古稱兵背叛,皆非其土俗,願勿為慮。 」遂言:「蜀用鐵錢,以其艱于轉移,故權以楮券,而有司冀贏羡,為之益多,使民不敢信。 」帝曰:「朕為卿損數百萬虛券,而別給緡錢與本業,可乎?」對曰:「陛下幸加惠遠民,不愛重費以救敝法,此古聖王用心也。 」自是錢引稍仍故。 坐進對淹留,黜知滁州。 久之,帝思其治蜀功,復知成都。 朝廷開西南夷,黎州守詣幕府白事,言雲南大理國求入朝獻,旦引唐南詔為蜀患,拒卻之。 已而威州守焦才叔言,欲誘保、霸二州內附。 旦上章劾才叔為奸利斂困諸蕃之狀,宰相不悅,代以龐恭孫,而徙旦永興。 恭孫俄罪去,加旦述古殿直學士,復知成都。 時郅永壽、湯延俊納土,樞密院用以訹旦,旦曰:「吾以為朝廷悔開疆之禍,今猶自若邪?」力辭之。 卒於長安,年六十二,贈太中大夫。 旦立朝無所附徇,第為中丞時,蔡王似方以疑就第,旦糾其私出府,請推治官吏,議者哂之。 子益,字大光,紹興初,參知政事。 喬執中,字希聖,高郵人。 入太學,補《五經》講書,五年不謁告。 王安石為群牧判官,見而器之,命子弟與之遊。 擢進士,調須城主簿。 時河役大興,部役者不得人。 一夕,噪而潰,因致大獄。 執中往代,終帖然。 富民賂吏,將創橋所居以罔市利,執中疏其害,使者入吏言使成之,執中曰:「官可去,橋不可創也。 」卒不能奪。 王安石為政,引執中編修《熙寧條例》,選提舉湖南常平。 章惇討五溪,檄執中取大田、離子二峒。 峒路險絶,期迫,執中但走一校諭其酋,即相率歸命。 錄功當遷秩,辭以及父母。 就徙轉運判官,召為司農丞、提點開封縣鎮。 諸縣牧地,民耕歲久,議者將取之,當夷丘墓,伐桑柘,萬家相聚而泣。 執中請于朝,神宗詔復予民。 改提點京西北路刑獄。 時河決廣武,埽危甚,相聚莫敢登。 執中不顧,立其上,眾隨之如蟻附,不日埽成。 元祐初,為吏部郎中,請選人由縣令、錄事參軍致仕者,升朝籍,得封其親。 兼徐王府侍講、翊善,遷起居舍人、起居郎,權給事中。 有司以天下讞獄失出入者同坐,執中駁之曰:「先王重入而輕出,恤刑之至也。 今一旦均之,恐自是法吏不復肯與生比,非好生洽民之意也。 」進中書舍人。 邢恕遇赦甄復,執中言:「恕深結蔡確,鼓唱扇搖,今復其官,懼疑中外。 」遷給事中、刑部侍郎。 紹聖初,上官均摭執中為呂大防所用,以寶文閣待制知鄆州。 執中寬厚有仁心,屢典刑獄,雪活以百數。 明年,夢神人畀以騎都尉,詰旦為客言之,少焉,談笑而逝,年六十三。 論曰:宋之人才,自祖宗涵養,至于中葉,盛矣。 顏復、鄭穆醇然儒者,宜居師表。 龔鼎臣、喬執中始終不渝厥守,豈易得哉。 章衡欲復山後八州,為國啟釁;孫升以蘇軾比王安石為人;韓川詆張舜民之言不可行;席旦以蔡王見疑,因而擠之。 然瑕不掩瑜,它善蓋亦有可稱者。 古稱「才難不其然」者,其斯之謂歟? 列傳第一百七 ○傅楫沈畸蕭服附徐勣張汝明黃葆光石公弼張克公附毛注洪彥升鐘傅陶節夫毛漸王祖道張莊趙遹 傅楫,字元通,興化軍仙遊人。 少自刻厲,從孫覺、陳襄學。 第進士,調揚州司戶參軍,攝天長令,發擿隱伏,奸猾屏跡。 轉福清丞,知龍泉縣。 孫覺為御史中丞,語之曰:「朝廷欲用君,盍少留?」楫曰:「仕宦所以樂居中者,免外台督責耳,今俯首權門,觡外台奚擇?且外官,己所當得也。 」遂去不顧。 第5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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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5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