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堤沒,水為民患。 覺易以石,高丈餘,長百里,堤下化為良田。 徙廬州,改右司諫。 以祖母喪求解官,下太常議,不可。 詔知潤州,覺已持喪矣。 服除,知蘇州,徙福州。 閩俗厚于婚喪,其費無藝。 覺裁為中法,使資裝無得過百千。 令下,嫁娶以百數,葬埋之費亦率減什伍。 連徙亳、揚、徐州。 徐多盜,捕得殺人者五,其一僅勝衣,疑而訊之,曰:「我耕于野,與甲遇,強以梃與我,半夜挾我東,使候諸門,不知其他也。 」問吏:「法何如?」曰:「死。 」覺止誅其首,後遂為例。 知應天府,入為太常少卿,易秘書少監。 哲宗即位,兼侍講,遷右諫議大夫。 時諫官、御史論事有限,毋得越職。 覺請申《唐六典》及天禧詔書,凡發令造事之未便,皆得奏陳。 論宰相蔡確、韓縝進不以德,確自訟有功無罪,覺隨所言折之,確竟去。 縝白遷覺給事中,辭曰:「間者,執政畏人議己,則遷官以餌之,願與縝俱罷。 」逾月,縝去。 進吏部侍郎,領右選,在選萬五千員,闕才五之二,至有三年不得調者。 覺請自軍功、保甲進者補指使,宗室袒免從員外置,一日得闕數千。 改主左選,請磨勘歲以百人為限。 擢御史中丞,數月,以疾請罷,除龍圖閣學士兼侍講,提舉醴泉觀,求舒州靈仙觀以歸。 哲宗遣使存勞,賜白金五百兩。 卒,年六十三。 覺有德量,為王安石所逐。 安石退居鐘山,覺枉駕道舊,為從容累夕;迨其死,又作文以誄,談者稱之。 紹聖中,以覺為元祐黨,奪職追兩官。 徽宗即位,復官職。 有《文集》、《奏議》六十捲,《春秋傳》十五卷。 弟覽。 覽字傅師。 擢第,知尉氏縣。 有屯將遇下虐,士卒謀因大閲殺之以叛。 覽聞之,馳往,士猶群語不顧,覽呼諭之曰:「將誠無狀,然天子何負汝輩,乃欲致族滅邪?」皆感謝去就列。 屯將徐至,覽命吏趣具奏,眾意遂安。 神宗壯其材,以為司農主簿。 舒亶判寺且兼諫院,欲引覽自助,覽拒不答。 亶怒,用帳籍違事劾之。 出提舉利州、湖南常平,改京西轉運判官,入為右司員外郎。 荊湖開疆,命往相其便。 覽言:「沅州所招溪洞百三十,宜從本郡隨事要束,勿建官置戍以為民困。 自誠州至融江口,可通西廣鹽,以省北道餉饋。 」悉從之。 使還,為河東、河北轉運副使,加直龍圖閣,歷知河中應天府、江淮發運使。 進寶文閣待制,由桂徙廣,又改渭州。 夏人入邊,檄大將苗履禦之,履稱疾移告,立按正其罪,竄諸房陵,轅門肅然。 召知開封府,至則拜戶部侍郎。 與蔡京論役法不合,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太原。 夏人據橫山,並河為寨,秦、晉之路皆塞。 覽謀復取葭蘆戍,阻險不得前。 夏人數萬屯境上,覽下令吾兵少,須滿五萬。 及西夏人聞而濟師,覽不為動,相持益久,忽令具糗糧,嚴兵械,曰:「敵至矣!」居數日,果大入,覽奮擊敗之,遂城葭蘆而還。 策勛,加樞密直學士。 覽雖立邊功,議論多觸執政,屢遭絀削,歷知河南、永興,徙成都。 辭不行,降為寶文閣待制。 卒,年五十九。 李常,字公擇,南康建昌人。 少讀書廬山白石僧舍。 既擢第,留所抄書九千卷,名舍曰李氏山房。 調江州判官、宣州觀察推官。 發運使楊佐將薦改秩,常推其友劉琦,佐曰:「世無此風久矣。 」並薦之。 熙寧初,為秘閣校理。 王安石與之善,以為三司條例檢詳官,改右正言、知諫院。 安石立新法,常預議,不欲青苗收息。 至是,疏言:「條例司始建,已致中外之議。 至于均輸、青苗,斂散取息,傅會經義,人且大駭,何異王莽猥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安石見之,遣所親密諭意,常不為止。 又言:「州縣散常平錢,實不出本,勒民出息。 」神宗詰安石,安石請令常具官吏主名,常以非諫官體,落校理,通判滑州。 歲余復職,知鄂州,徙湖、齊二州。 齊多盜,論報無虛日。 常得黠盜,刺為兵,使在麾下,盡知囊括處,悉發屋破柱,拔其根株,半歲間,誅七百人,奸無所匿。 徙淮南西路提點刑獄。 元豐六年,召為太常少卿,遷禮部侍郎。 哲宗立,改吏部,進戶部尚書。 或疑其少幹局,慮不勝任,質于司馬光。 光曰:「用常主邦計,則人知朝廷不急於征利,聚斂少息矣。 」常轉對,上七事,曰崇廉恥,存鄉舉,別守宰,廢貪臓,審疑獄,擇儒師,修役法。 時役法差、免二科未定,常謂:「法無新陳,便民者良;論無彼己,可久者確。 今使民俱出貲則貧者難辦,俱出力則富者難堪,各從其願,則可久爾。 」乃折衷條上之。 赦恩,蠲市易逋負不滿二百緡者,常請息過其數亦勿取。 拜御史中丞,兼侍讀,加龍圖閣直學士。 論取士,請分詩賦、經義為兩科,以盡所長。 初,河決小吳,議者欲自孫村口導還故處,及是,役興,常言:「京東、河北饑困,不宜導河。 」詔罷之。 諫官劉安世以吳處厚繳蔡確詩為謗訕,因力攻確。 常上疏論以詩罪確,非所以厚風俗。 安世並劾常,徙兵部尚書,辭不拜,出知鄧州。 徙成都,行次陝,暴卒,年六十四。 有文集、奏議六十捲,《詩傳》十捲,《元祐會計錄》三十捲。 常長孫覺一歲,始與覺齊名,俱受知于呂公著。 其論議趣舍,大略多同;所終官職又同;其死,先後一夕雲。 孔文仲,字經父,臨江新喻人。 性狷直,寡言笑,少刻苦問學,號博洽。 舉進士,南省考宮呂夏卿,稱其詞賦贍麗,策論深博,文勢似荀卿、楊雄,白主司,擢第一。 調餘杭尉。 恬介自守,不事請謁。 轉運使在杭,召與議事,事已,馳歸,不詣府。 人問之,曰:「吾于府無事也。 」再轉檯州推官。 熙寧初,翰林學士范鎮以制舉薦,對策九千餘言,力論王安石所建理財、訓兵之法為非是,宋敏求第為異等。 安石怒,啟神宗,禦批罷歸故官。 齊恢、孫固封還禦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言文仲不當黜,五上章,不聽。 范鎮又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 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 」亦不聽。 蘇頌嘆曰:「方朝廷求賢如饑渴,有如此人而不見錄,豈其論太高而難合邪,言太激而取怨邪?」 吳充為相,欲置之館閣,又有忌之者,僅得國子直講。 學者方用王氏經義進取,文仲不習其書,換為三班主簿,出通判保德軍。 時征西夏,眾數十萬皆道境上,久不解,邊人厭苦。 文仲陳三不便,曰:「大兵未出,而丁夫預集;河東顧夫,勞民而損費;諸路出兵,首尾不相應。 虞、夏、商、周之盛,未嘗無外侮,然懷柔制禦之要,不在彼而在此也。 」 元祐初,哲宗召為秘書省校書郎,進禮部員外郎。 有言:「皇族唯楊、荊二王得稱皇叔,余宜各系其祖,若唐人稱諸王孫之比。 」文仲曰:「上新即位,宜廣惇睦之義,不應疏間骨肉。 」議遂寢。 遷起居舍人,擢左諫議大夫。 日食七月朔,上疏條五事,曰邪說亂正道,小人乘君子,遠服侮中國,斜封奪公論,人臣輕國命,宜察此以消厭兆祥。 論青苗、免役,首困天下,保甲、保馬、茶鹽之法,為遣螫留蠹。 改中書舍人。 第5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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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5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