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聖元年,章惇為相,以翟思、張商英、周秩居言路,論公著更熙、豐法度,削贈謚,毀所賜碑,再貶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司戶參軍。 徽宗立,追復太子太保。 蔡京擅政,復降左光祿大夫,入黨籍,尋復銀青光祿大夫。 紹興初,悉還贈謚。 子希哲、希純。 希哲字原明,少從焦千之、孫復、石介、胡瑗學,復從程顥、程頤、張載游,聞見由是益廣。 以蔭入官,父友王安石勸其勿事科舉,以僥倖利祿,遂絶意進取。 安石為政,將置其子雱于講官,以希哲有賢名,欲先用之。 希哲辭曰:「辱公相知久,萬一從仕,將不免異同,則疇昔相與之意盡矣。 」安石乃止。 公著作相,二弟已官省寺,希哲獨滯管庫,久乃判登聞鼓院,力辭。 公著嘆曰:「當世善士,吾收拾略盡,爾獨以吾故置不試,命也夫!」希哲母賢明有法度,聞公著言,笑曰:「是亦未知其子矣。 」 終公著喪,始為兵部員外郎。 范祖禹,其妹婿也,言于哲宗曰:「希哲經術操行,宜備勸講,其父常稱為不欺暗室。 臣以婦兄之故,不敢稱薦,今方將引去,竊謂無嫌。 」詔以為崇政殿說書。 其勸導人主以修身為本,修身以正心誠意為主。 其言曰:「心正意誠,則身修而天下化。 若身不能修,雖左右之人且不能諭,況天下乎?」 擢右司諫,辭,未聽,私語祖禹曰:「若不得請,當以楊畏、來之邵為首。 」既而不拜。 會紹聖黨論起,御史劉拯論其進不由科第,以秘閣校理知懷州。 中書舍人林希又言:「呂大防由公著援引,故進希哲以酬私恩。 凡大防輩欺君賣國,皆公著為之倡;而公著之惡,則希哲導成之,豈宜污華職。 」於是但守本秩,俄分司南京,居和州。 徽宗初,召為秘書少監,或以為太峻,改光祿少卿。 希哲力請外,以直秘閣知曹州。 旋遭崇寧黨禍,奪職知相州,徙邢州。 罷為宮祠。 覊寓淮、泗間,十餘年卒。 希哲樂易簡儉,有至行,晚年名益重,遠近皆師尊之。 子好問,有傳。 希純字子進,登第,為太常博士。 元祐祀明堂,將用皇祐故事,並饗天地百神,皆以祖宗配。 希純言:「皇祐之禮,事不經見,嘉祐既已釐正。 至元豐中,但以英宗配上帝,悉罷從祀群神,得嚴父之義,請循其式。 」從之。 歷宗正、太常、秘書丞。 哲宗議納後,希純請考三代昏禮,參祖宗之制,博訪令族,參求德配。 凡世俗所謂勘婚之書,淺陋不經,且一切屏絶,以防附會。 遷著作郎,以父諱不拜。 擢起居舍人,權太常少卿。 宣仁太后崩,希純慮奸人乘間進說搖主聽,即上疏曰:「自元祐初年,太皇聽斷,所用之人皆宿有時望,所行之事皆人所願行。 唯是過惡得罪之徒,日伺變故,捭闔規利,今必以更改神宗法度為說。 臣以為先帝之功烈,萬世莫掩。 間有數事,為小人所誤,勢雖頗有損益,在於聖德,固無所虧。 且英宗、神宗何嘗不改真宗、仁宗之政,亦豈盡用慶祖、太宗之法乎?小人既誤先帝,復欲誤陛下,不可不察。 」未幾,拜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內侍梁從政、劉惟簡除內省押班,希純以親政之始,首錄二人,無以示天下,持不行。 由是閹寺側目,或于庭中指以相示曰:「此繳還二押班詞頭者也。 」 章惇既相,出為寶文閣待制、知亳州。 諫官張商英憾希純,攻之力。 又以外親嫌,連徙睦州、歸州。 自京東而之浙西,自浙西而上三峽,名為易地,實困之也。 公著追貶,希純亦以屯田員外郎分司南京,居金州。 又責舒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 建中靖國元年,還為待制、知瀛州。 徽宗聞其名,數稱之。 曾布忌希純,因其請覲,未及見,亟以邊,遽趣遣之。 俄改潁州,入崇寧黨籍。 卒,年六十。 論曰:公著父子俱位至宰相,俱以司空平章軍國事,雖漢之韋、平,唐之蘇、李,榮盛孰加焉。 夷簡多智數,公著則一切持正,以應天下之務,嗚呼賢哉。 其論人才,如權衡之稱物,故一時賢士,收拾略盡。 司馬光疾甚,諄諄焉以國事為托,當時廷臣,莫公著若也審矣。 追考其平生事業,蓋守成之良相也。 然知子之賢而不能薦,殆猶未免于避嫌,而有愧於從祖雲。 希哲、希純世濟其美,然皆隱于崇寧黨禍,何君子之不幸歟! 列傳第九十六 ○范鎮從子百祿從孫祖禹 范鎮,字景仁,成都華陽人。 薛奎守蜀,一見愛之,館于府舍,俾與子弟講學。 鎮益自謙退,每步行趨府門,踰年,人不知其為帥客也。 及還朝,載以俱。 有問奎入蜀何所得,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 」宋庠兄弟見其文,自謂弗及,與為布衣交。 舉進士,禮部奏名第一。 故事,殿廷唱第過三人,則首禮部選者,必越次抗聲自陳,率得置上列。 吳育、歐陽修號稱耿介,亦從眾。 鎮獨不然,同列屢趣之,不為動。 至第七十九人,乃從呼出應,退就列,無一言,廷中皆異之。 自是舊風遂革。 調新安主簿,西京留守宋綬延置國子監,薦為東監直講。 召試學士院,當得館閣校理,主司妄以為失韻,補校勘。 人為忿鬱,而鎮處之晏如。 經四年,當遷,宰相龐籍言:「鎮有異材,不汲汲於進取。 」超授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 擢起居舍人、知諫院。 上疏論:「民力困敝,請約祖宗以來官吏兵數,酌取其中為定製,以今賦入之數什七為經費,儲其三以備水旱非常。 」又言:「周以塚宰制國用,唐以宰相判鹽鐵、度支。 今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 財已匱,樞密益兵無窮;民已困,三司取財不已。 請使二府通知兵民大計,與三司同制國用。 」 契丹使至,虛聲示強,大臣益募兵以塞責,歲費百千萬。 鎮言:「備契丹莫若寬三晉之民,備靈夏莫若寬秦民,備西南莫若寬越、蜀之民,備天下莫若寬天下之民。 夫兵所以衛民而反殘民,臣恐異日之憂不在四夷,而在冗兵與窮民也。 」 商人輸粟河北,取償京師,而榷貨不即予鈔,久而鬻之,十才得其六。 或建議出內帑錢,稍增價與市,歲可得羡息五十萬。 鎮謂:「外府內帑,均為有司。 今使外府滯商人,而內帑乘急以牟利,至傷國體。 」仁宗遽止之。 葬溫成後,太常議禮,前謂之園,後謂之陵,宰相劉沆前為監護使,後為園陵使。 鎮曰:「嘗聞法吏舞法矣,未聞禮官舞禮也。 請詰前後議禮異同狀。 」集賢樣理刁約論壙中物侈麗,吳充、鞠真卿爭論禮,並補外,皆上章留之。 石全斌護葬,轉觀察使,他吏悉優遷兩官。 鎮言:「章獻、章懿、章惠三後之葬,推恩皆無此比。 乞追還全斌等告敕。 」副都知任守忠、鄧保吉同日除官,內臣無故改官者又五六人。 時有敕,凡內降非準律令者,並許執奏。 曾未一月,大臣輒廢不行。 鎮乞正中書、樞密之罪,以示天下。 帝天性寬仁,言事者競為激訐,至污人以帷箔不可明之事。 鎮獨務引大體,非關朝廷安危,生民利疚,則闊略不言。 陳執中為相,鎮論其無學術,非宰相器。 及嬖妾笞殺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 鎮言:「今陰陽不和,財匱民困,盜賊滋熾,獄犴充斥,執中當任其咎。 御史舍大責細,暴揚燕私,若用此為進退,是因一婢逐宰相,非所以明等級,辨堂陛。 」識者韙之。 第4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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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4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