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字淵宗,起進士,為虔州觀察推官,攝吉州永新令。 兩州俗尚訟,先為辨枉直,皆得其平。 知信州、南安軍,撫楚州,歷利、梓、江東、淮南轉運使。 壽春民陳氏施僧田,其後貧弱,往丐食僧所而僧逐之,取僧園中筍,遂執以為盜。 先詰其由,奪田之半以還之。 所至治官如家,人目以俚語:在信為「錯安頭」,謂其無貌而有材也;在楚為「照天燭」,稱其明也。 楚有民迫于輸賦,殺牛鬻之。 裡胥白於官,先愍焉,但令與杖。 通判孫龍舒以為徒刑,毀其桉。 明日龍舒來,先引囚曰:「汝罪應杖,以通判貸汝矣。 」遣之出。 積官至秘書監致仕。 兄兌尚無恙,事之彌篤。 以子敘封,得太中大夫,閒居一紀卒,年八十三。 子庭玉,年六十即棄官歸養。 人賢其家法雲。 沈立,字立之,歷陽人。 舉進士,簽書益州判官,提舉商胡埽。 採摭大河事蹟、古今利病,為書曰《河防通議》,治河者悉守為法。 遷兩浙轉運使。 蘇、湖水,民艱食,縣戒強豪民發粟以振,立亟命還之,而勸使自稱貸,須歲稔,官為責償。 茶禁害民,山場、榷場多在部內,歲抵罪者輒數萬,而官僅得錢四萬。 立著《茶法要覽》,乞行通商法,三司使張方平上其議。 後罷榷法,如所請;立召為戶部判官。 奉使契丹,適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不則見于門。 立折之曰:「往年北使講見儀,未嘗令北使易冠服,況門見邪?」契丹愧而止。 遷京西北轉運使。 都水方興六塔河,召與議,立請止修五股等河及漳河,分殺水勢以省役,從之。 加集賢修撰、知滄州,進右諫議大夫、判都水監,出為江、淮發運使。 居職辦治,加賜金,數詔嘉之。 知越州、杭州、審官西院、江寧府。 初,立在蜀,悉以公粟售書,積卷數萬。 神宗問所藏,立上其目及所著《名山水記》三百卷。 徙宣州,提舉崇禧觀。 卒,年七十二。 張掞,字文裕,齊州歷城人。 父藴,咸平初,監淄州兵。 契丹入寇,遊騎至淄、青間,州人將棄城,藴拔刀遮止於門,力治守備,遊騎為之引去。 郡守愧,始謀掠為己功,反陷以罪,藴受而不校。 掞幼篤孝,藴病,刲股肉以療。 舉進士,知益都縣。 當督賦租,置裡胥弗用,而民皆以時入。 石介獻《息民論》,請以益都為天下法。 丁內艱,時隆寒,徒跣舉柩,叩首流血,與兄揆廬墓左。 明道中,京東饑,盜起,以御史中丞范諷薦,知萊州掖縣。 民訴旱于州,拒之,掞自薦奏聞,詔除登、萊稅。 通判永興軍,為集賢校理,四遷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成德軍。 宦者閻士良為鈐轄,多撓帥權,用危法中軍校,掞直之,而劾士良。 英宗登極,朝廷使來告,士良辭疾居家,宴客自若,奏抵其罪。 入判太常、司農寺,累官戶部侍郎致仕。 熙寧七年,卒,年八十。 掞忠篤誠慤,既老益康寧。 少從劉潛、李冠游,及其死,率裡人葬之,置田贍其孥。 事揆如父,理家必諮而行,為鄉黨矜式。 張燾,字景元,樞密直學士奎之子也。 舉進士,通判單州。 州卒謀亂,期有日,燾得告者,徐詣營取首惡,置諸法。 知沂、濰二州。 沂產布,濰產絹,而有司科賦相反,燾始革之。 濰多圭田,率計畝徵絹,而蠲河役,燾不肯踵例,廢法還其役,入損于舊五之四,且命吏曰:「吾知守己而已,無妨後人,汝勿著為式。 」 提點河北刑獄,攝領澶州,七日而商胡決。 燾拯溺救饑,所全活者十餘萬,猶坐免。 數年,復提點河東、陝西、京西刑獄,為鹽鐵判官、淮南轉運使、江淮發運副使。 泗州水,城且壞,燾悉力營護,詔寵其勞。 入為戶部副使。 京師賦曲于酒,人有常籍,毋問售不售,或蹶產以償。 燾請罷歲額,嚴禁令,隨所用曲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溢。 官修睦親宅,議取民居,燾言:「芳林園有餘地,宗室足自處,無庸起民居。 」從之。 孝嚴殿成,請圖乾興以來文武大臣像于壁。 遷天章閣待制、陝西都轉運使。 蒲津浮橋壞,鐵牛皆沒水中,燾以策列巨木于岸以為衡,縋石其秒,輓出之,橋復其初。 保安二土豪善騎射,為邊人所憚,故縱善馬誘使取之,而強以漢法。 燾按得其狀,俱以隷軍。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蜀人苦多盜,燾嚴保伍,使不得隱,而申其捕限。 南蠻寇黎、雅,討走之,罷磨刀崖戍卒。 改知瀛州。 母喪服闋。 故事,起執政以詔,近臣以堂帖;神宗特命賜詔。 判太常寺,知鄧、許二州,覆判太常,知通進、銀台司,提舉崇福宮,由給事中易通議大夫。 卒,年七十。 燾才智敏給,常從范仲淹使河東。 至汾州,民遮道數百趨訴,仲淹以付。 燾方與客弈,局未終,處決已竟。 英宗時,三司前奏事,帝詰鑄錢本末,皆不能對,燾悉論無隱。 帝是之,顧左右識其姓名,後欲以為觀察使守邊,曰:「卿家世事也。 」燾對曰:「臣叔父亢有大才,臣愚不可繼。 」遂止。 俞充字公達,明州鄞人。 登進士第。 熙寧中為都水丞,提舉沿汴淤泥溉田,為上腴者八萬頃。 檢正中書戶房,加集賢校理、淮南轉運副使,遷成都路轉運使。 茂州羌寇邊,充上十策禦戎。 神宗遣內侍王中正同經制,建三堡,復永康為軍,因詐殺羌眾以為中正功,與深相結,至出妻拜之。 中正還闕,舉充可任。 召判都水監,進直史館。 中書都檢正御史彭汝礪論其媚事中正,命遂寢。 河決曹村,充往救護,還,陳河防十餘事,概論「水衡之政不修,因循苟且,浸以成習。 方曹村決時,兵之在役者僅十餘人,有司自取敗事,恐未可以罪歲也。 」加集賢殿修撰、提舉市易,歲登課百四十萬。 故事當賜錢,充曰:「奏課,職也,願自今罷賜。 」詔聽之。 擢天章閣待制、知慶州。 慶陽兵驕,小繩治輒肆悖,充嚴約束,斬妄言者五人于軍門。 聞有病苦則巡撫勞餉,死不能舉者出私財以周其喪,以故莫不畏威而懷惠。 環州田與夏境犬牙交錯,每獲必遭掠,多棄弗理,充檄所部復以時耕植。 慕家族山夷叛,舉戶亡入西者且三百,充遣將張守約耀兵塞上,夏人亟反之。 充之帥邊,實王珪薦,欲以遏司馬光之入。 充亦知帝有用兵意,屢倡請西征,後言:「夏酋秉常為母梁所戕,或雲雖存而囚,不得與國政。 其母宣淫凶恣,國人怨嗟,實為興師問罪之秋也。 秉常亡,將有桀黠者起,必為吾患。 今師出有名,天亡其國,度如破竹之易。 願得乘傳入覲,面陳攻討之略。 」詔令掾屬入議,未及行,充暴卒,年四十九。 劉瑾,字元忠,吉州人,沆之子也。 第進士,為館閣校勘。 沆亡,得褒贈。 知制誥張瑰草詞,語涉譏貶,瑾泣涕不能食,闔門衰絰,邀宰相自言。 朝廷為改書命,黜瑰為州,瑾亦坐衰服入公門罷職。 沒喪不就官,丐守墳墓。 王素為請,以伸孝子之志。 詔復職,遷集賢校理、通判睦州,為淮南轉運副使。 召修起居注,加史館修撰、河北轉運使,拜天章閣待制、知瀛州。 坐與世居通問,徙明州。 未行,改鎮廣州。 與樞密院論戍兵不合,改虔州。 戰棹都監楊從先奉旨募兵不至,擅遣其子懋糾諸縣巡檢兵集郡下,瑾怒責之,遽發悖謬語,懋訴瑾于朝,遂廢于家。 踰年,復待制、知江州,歷福州、秦州、成德軍,卒。 瑾素有操尚,所蒞以能稱,然禦下苛嚴,少縱舍,好面折人短,以故多致訾怨。 第4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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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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