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初,拜天章閣待制、河東都轉運使。 西人入寇,以師中知秦州。 詔賜以《班超傳》,師中亦以持重總大體自處。 前此多屯重兵于境,寇至則戰,嬰其鋭鋒,而內無以遏其入。 師中簡善守者列塞上,而使善戰者中居,令諸城曰:「即寇至,堅壁固守;須其去,出戰士尾襲之。 」約束既熟,常以取勝。 王韶築渭、涇上下兩城,屯兵以脅武勝軍,撫納洮、河諸部。 下師中議,遂言:「今修築必廣發兵,大張聲勢,及令蕃部納土,招弓箭手,恐西蕃及洮、河、武勝軍部族生疑。 今不若先招撫青唐、武勝及洮、河諸族,則西蕃族必乞修城砦,因其所欲,量發兵築城堡,以示斷絶夏人鈔略之患,部人必歸心。 唐于西域,每得地則建為州,其後皆陷失,以清水為界。 大抵根本之計未實,腹心之患未除,而勤遠略、食土地者,未有不如此者。 」詔師中罷帥事。 韶又請置市易,募人耕緣邊曠土,師中奏阻其謀。 王安石方主韶,坐以奏報反覆罪,削職知舒州。 徙洪、登、齊,復待制、知瀛州。 又乞召司馬光、蘇軾等置左右。 師中言時政得失,又自稱薦曰:「天生微臣,蓋為聖世,有臣如此,陛下其舍諸。 」呂惠卿易攵其語,以為罔上,遂貶和州團練副使安置。 還右司郎中,卒,年六十六。 師中始仕州縣,邸狀報包拯參知政事,或雲朝廷自此多事矣。 師中曰:「包公何能為,今鄞縣王安石者,眼多白,甚似王敦,他日亂天下,必斯人也。 」後二十年,言乃信。 其志尚甚高,每進見,多陳天人之際、君臣大節,請以進賢退不肖為宰相考課法。 在官不貴威罰,務以信服人,至明而恕。 去之日,民擁道遮泣,馬不得行。 杜衍、范仲淹、富弼皆薦其有王佐才。 然好為大言,以故不容于時而屢黜,氣未嘗少衰。 陸詵,字介夫,餘杭人。 進士起家,簽書北京判官。 貝州亂,給事不乏興;賊平,又條治其獄,無濫者。 加集賢校理、通判秦州。 范祥城古渭,詵主饋餉,具言:「非中國所恃,而勞師屯戍,且生事。 」既而諸羌果怒爭,塞下大擾,經二歲乃定。 判太常禮院、吏部南曹,提黠開封縣鎮。 咸平龍騎軍皆故群盜,牢廩不時得,毆蒞給官,還營不自安,大校柴元煽使亂。 詔詵往視,許元以不死,命取始禍者自贖,眾皆帖然。 提點陝西刑獄。 時鑄錢法壞,議者欲變大錢當一,詵言:「民間素重小銅錢而賤大鐵錢,他日以一當三猶輕之,今減令均直,大錢必廢。 請以一當二,則公私所損亡幾,而商賈可以通行;兼盜鑄者計其直無贏,將必自止。 」從之。 徙湖南、北轉運使,直集英院,進集賢殿修撰、知桂州。 奏言:「邕去桂十八驛,異時經略使未嘗行飭武備,臣願得一往,使群蠻知省大將號令,因以聲震南交。 」詔可。 自儂徭定後,交人浸驕,守帥常姑息。 詵至部,其使者黎順宗來,偃蹇如故態。 詵絀其禮,召問折諭,導以所當為,懾伏而去。 詵遂至邕州,集左、右江四十五峒首詣麾下,閲簡工丁五萬,補置將吏,更鑄印給之,軍聲益張。 交人滋益恭,遣使入貢。 召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命張田代之,英宗戒以毋得改詵法。 道除知延州,趣入覲,帝勞之曰:「卿在嶺外,施設無不當者。 鄜延最當敵要,今將何先?」對曰:「邊事難以隃度,未審陛下欲安靜邪,將威之也?」帝曰:「大抵邊陲當安靜。 昨王素為朕言,惟朝廷與帥臣意如此;至如諸將,無不貪功生事者。 卿謂何如?」詵曰:「素言是也。 」諒祚寇慶州,以敗還,聲言益發人騎,且出嫚辭,復攻圍大順城。 詵謂由積習致然,不稍加折誚,則國威不立。 乃留止請時服使者及歲賜,而移宥州問故。 帝喜曰:「固知詵能辦此。 」諒祚聞之大沮,盤旋不敢入,乃報言:「邊吏擅興兵,今誅之矣。 」朝廷遣何次公持詔書諭告,詵以為未可。 明年,又乞留賜冬服及大行遺留二使,而自以帥牒告之故。 諒祚始因詵謝罪,共貢職。 銀州監軍嵬名山與其國隙,扣青澗城主種諤求內附,諤以狀聞,遂欲因取河南地。 詵曰:「數萬之眾納土容可受,若但以眾來,情偽未可知,且安所置之。 」戒諤毋妄動。 諤持之力,詔詵召諤問狀,與轉運使薛向議撫納。 詵、向言:「名山誠能據橫山以捍敵,我以刺史世封之,使自為守,故為中國之利。 今無益我而輕啟西,非計也。 」乃共畫三策,令幕府張穆之入奏,而穆之陰受向指,詭言必可成。 神宗意詵不協力,徙知秦鳳。 諤遂發兵取綏州,詵欲理諤不稟節制之狀,未及而徙。 詵馳見帝,請棄綏州而上諤罪,帝愈不懌,罷知晉州。 既諤抵罪,向、穆之皆坐貶,以詵知真定,改龍圖閣學士、知成都。 青苗法出,詵言:「蜀峽刀耕火種,民常不足。 今省稅科折已重,其民輕侈不為儲積,脫歲儉不能償逋,適陷之死地,願罷四路使者。 」詔獨置成都府一路。 熙寧三年,卒,年五十九。 子師閔。 師閔以父任為官。 熙寧末,李稷提舉成都路茶場,闢干當公事;不三年,提舉本路常平,遂居稷職。 在蜀茶額三十萬,稷既增而五之,師閔又衍為百萬。 稷死,師閔訟其前功,乞賜之土田。 詔賜稷十頃,進師閔都大提舉成都、永興路榷茶,位視轉運使。 又兼買馬、監牧,事權震川,建請無不遂志,所行職事,他司莫預聞。 茶禍既被于秦、蜀,又欲延荊、楚、兩河,神宗不許。 元祐初,用御史中丞劉摯言,遣黃廉入蜀訪察。 右司諫蘇轍論其六害,謂:「李稷引師閔共事,增額置場,以金銀貨拘民間物折博,賤取而貴出之,其害過于市易。 自法始行,至今四變,利益深,民益困。 立法之虐,未有甚于此者。 」廉奏至,如轍所陳。 乃貶師閔主管東嶽廟。 久之,起知蘄州。 會復置常平官,李清臣在中書,即以師閔使河北。 尋加直秘閣,復領秦、蜀茶事,於是一切如初。 又使掾屬詣闕奏券馬事,安壽、韓忠彥議頗異,獨曾布以為然,曰:「但行之一年,而以較綱馬,利害即可見矣。 」師閔遂詳令蕃漢商人願持馬受券者,于熙、秦兩路印驗價給之,而請直于太仆,若此券盛行,則買馬場可罷。 既用其策,明年,太仆會綱馬之籍,死者至什二,而券馬所損才百分一。 詔獎之,賜以金帛。 改陝西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知秦州。 諸道方進築被爵賞,師閔在秦無所事,怏怏不釋。 曾布議使督本部兵赴熙河共攻,師閔承命踴躍,集兵四萬以待。 而章惇陰諷熙帥鐘傳先出塞,敕師閔聽傳節制,築淺井,又築羅,皆不成而還。 傳更檄會兵于耳關,未至復卻。 秦鳳之師再出再返,勞且弊,言者乞加責,不聽。 旋進寶文閣待制,召為戶部侍郎。 未及拜,坐秦州詐增首虜事,落職知鄞。 未幾,還之。 歷河南、永興軍、延安府,卒。 趙禼,字公才,邛州依政人。 第進士,為汾州司法參軍。 郭逵宣撫陝西,闢掌機宜文字。 種諤擅納綏州降人數萬,朝廷以其生事,議誅諤,反故地歸降人,以解仇釋兵。 禼上疏曰:「諤無名興舉,死有餘責。 若將改而還之,彼能聽順而亡絶約之心乎?不若諭以彼眾餓莩,投死中國,邊臣雖擅納,實無所利,特以往年俘我蘇立、景詢輩爾。 可遣詢等來,與降人交歸,各遵紀律,而疆場寧矣。 如其蔽而不遣,則我留橫山之眾,未為失也。 第4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中》
第4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