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路軍馬各不下五六萬,朝廷罄力供億,而邊臣但言兵少,每路欲更增十萬人,亦未見功效。 且兵無節制一弊,無奇正二弊,無應援三弊,主將不一四弊,兵分勢弱五弊。 有此五弊,如驅市人而戰,雖有百萬,亦無益於事。 四也。 古人教習,須三年而後成,今之用兵已三年矣,將帥之材孰賢孰愚,攻守之術孰得孰失,累年敗衄,而居邊要者未知何謀。 使更數年未罷兵,國用民力,何以克堪。 若因之以饑饉,加之以他寇,則安危之策,未知如何。 五也。 今言邊事者甚眾,朝廷或即奏可,或再詳究以聞,或付有司。 前條方行,後令即變,胥史有鈔錄之勞,官吏無商略之暇,邊防軍政,一無定製。 六也。 夏竦、陳執中皆朝廷大臣,凡有邊事,當付之不疑。 今但主文書、守詔令,每有宣命,則翻錄行下;如諸處申稟,則令候朝旨。 如是,則何必以大臣主事?七也。 前河北用兵,減冗官以省費,今陝西日以增員,如制置青白鹽使副、招撫蕃部使臣十餘員,所占兵士千餘人,請給歲約萬緡。 復有都大提舉馬鋪器甲之類,諸州並募克敵、致勝、保捷、廣鋭、宣毅等兵,久未曾團結訓練,但費軍廩,無益邊備。 八也。 今軍有手藝者,管兵之官,每一指揮,抽占三之一。 如延州諸將不出,即有兵二萬,除五千守城之外,其餘止一萬五千。 若有警急,三日內不能團集,況四十里外便是敵境,一有奔突,何以備之?九也。 陝西教集鄉兵,共十餘萬人。 市井無賴,名掛尺籍,心薄田夫,豈無姦盜雜于其中?苟無措置,他日為患不細。 十也。 既而復請面陳利害,不報。 會元昊益熾,以兵圍河外。 康德輿無守禦才,屬戶豪乜囉叛去,導夏人自後河川襲府州,兵至近道才覺,而蕃漢民被殺掠已眾。 攻城不能下,引兵屯琉璃堡,縱遊騎鈔麟、府間,二州閉壁不出。 民乏飲,黃金一兩易水一杯。 時豐州已為夏人所破,麟、府勢孤,朝廷議棄河外守保德軍未果,徙亢為並代都鈐轄、管勾麟府軍馬事。 單騎叩城,出所授敕示城上,門啟,既入,即縱民出採薪芻汲澗谷。 然夏人猶時出鈔掠,亢以州東焦山有石炭穴,為築東勝堡;下城旁有蔬畦,為築金城堡;州北沙坑有水泉,為築安定堡,置兵守之。 募人獲于外,腰鐮與衛送者均得。 其時禁兵皆敗北,無鬥志,乃募役兵敢戰者,夜伏隘道,邀擊夏人遊騎。 比明,有持首級來獻者,亢以錦袍賜之,禁兵始慚奮曰:「我顧不若彼乎?」又縱使飲博,方窘乏幸利,咸願一戰。 亢知可用,始謀擊琉璃堡,使諜伏敵砦旁草中,見老羌方炙羊髀占吉凶,驚曰:「明當有急兵,且趣避之。 」皆笑曰:「漢兒皆藏頭膝間,何敢!」亢知無備,夜引兵襲擊,大破之。 夏人棄堡去,乃築宣威砦于步駝溝捍寇路。 時麟州饋路猶未通,敕亢自護賞物送麟州。 敵既不得鈔,遂以兵數萬趨柏子砦來邀。 亢所將才三千人,亢激怒之曰:「若等已陷死地,前鬥則生,不然,為賊所屠無餘也。 」士皆感厲。 會天大風,順風擊之,斬首六百餘級,相蹂踐赴崖谷死者不可勝計,奪馬千餘匹。 乃修建寧砦。 夏人數出爭,遂戰于兔毛川。 亢自抗以大陣,而使驍將張岊伏短兵強弩數千于山後。 亢以萬勝軍皆京師新募市井無賴子弟,罷軟不能戰,敵目曰「東軍」,素易之,而怯虎翼軍勇悍。 亢陰易其旗以誤敵,敵果趣「東軍」,而值虎翼卒,搏戰良久,伏發,敵大潰,斬首二千級。 不逾月,築清塞、百勝、中候、建寧、鎮川五堡,麟、府之路始通。 亢復奏:「今所通特一徑爾,請更增並邊諸柵以相維持,則可以廣田牧,壯河外之勢。 」議未下,會契丹欲渝盟,領果州團練使、知瀛州。 葛懷敏敗,遷四方館使、涇原路經略安撫招討使、知渭州,亢聞詔即行,及至,敵已去。 鄭戩統四路,亢與議不合,遷引進使,徙並代副都總管。 御史梁堅劾亢出庫銀給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奪引進使,為本路鈐轄。 及夏人與契丹戰河外,復引進使、副都總管,知代州兼河東沿邊安撫事。 范仲淹宣撫河東,復奏亢前所增廣堡砦,宜使就總其事。 詔既下,明鎬以為不可,屢牒止之。 亢曰:「受詔置堡砦,豈可得經略牒而止耶?坐違節度,死所甘心,堡砦必為也。 」每得牒,置案上,督役愈急。 及堡成,乃發封自劾,朝廷置不問。 蕃漢歸者數千戶,歲減戍兵萬人,河外遂為並、汾屏蔽。 復知瀛州,因言:「州小而人眾,緩急無所容,若廣東南關,則民居皆在城中。 」夏竦前在陝西,惡亢不附己,特沮其役,然卒城之。 加領眉州防禦使,復為涇原路總管、知渭州。 會給郊賞,州庫物良而估賤,三司所給物下而估高,亢命均其直,以便軍人。 轉運使奏亢擅減三司所估。 會竦為樞密使,奪防禦使,降知磁州。 御史宋禧繼言亢嘗以庫銀市易,復奪引進使,為右領衛大將軍、知壽州。 後陝西轉運使言亢所易庫銀非自入者,改將作監、知和州。 坐失舉,徙筠州。 久之,復為引進使、果州團練使,又復眉州防禦使、真定府路副都總管。 遷客省使,以足疾知衛州,徙懷州。 坐與鄰郡守議河事,會境上經夕而還,降曹州鈐轄。 改河陽總管,以疾辭,為秘書監。 未幾,復客省使、眉州防禦使、徐州總管,卒。 亢好施輕財,凡燕犒饋遺,類皆過厚,至遣人貿易助其費,猶不足。 以此人樂為之用。 同學生為吏部,亢憐其老,薦為縣令。 後既為所累,出筠州,還,所薦者復求濟,亢又贈金帛,終不以屑意。 馭軍嚴明,所至有風跡,民圖像祠之。 奎字仲野,先亢中進士。 歷並、秀州推官,監衢州酒。 徐生者毆人至死,系婺州獄,再問輒言冤。 轉運使命奎復治。 奎視囚籍印窾偽,深探之,乃獄吏竄易,卒釋徐生,抵吏罪,眾驚伏。 同時薦者三十九人,改大理寺丞,知合淝縣,徙南充縣。 以殿中丞通判瀘州,罷歸。 會秦州鹽課虧緡錢數十萬,事連十一州。 詔奎往按,還奏三司發鈔稽緩,非諸州罪。 因言:「鹽法所以足軍費,非仁政所宜行。 若不得已,令商人轉貿流通,獨關市收其征,上下皆利。 孰與設重禁壅閼之為民病?」於是悉除所負。 未幾,知江州,徙楚州,遷太常博士,召為殿中侍御史、知滑州,徙邢州。 母病,輒割股肉和藥以進,母遂愈。 其後母卒,廬于墓,自負土植松柏。 服終,授度支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以侍御史為河東轉運使,進刑部員外郎、知御史雜事。 安撫京東,募民充軍凡十二萬,奏州縣吏能否數十人。 還為戶部副使。 及分陝西為四路,擢天章閣待制、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知慶州,以父名餘慶辭,不許。 歷陝西都轉運使、知永興軍、河東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澶、青、徐、揚等州,再遷吏部郎中。 時李宥知江寧府,府廨盡焚。 諫官言金陵始封之地,守臣視火不謹,宜擇才臣繕治之。 遷右諫議大夫、知江寧府。 奎簡材料工,一循舊制,不逾時復完。 還,判吏部流內銓,徙審官院、知河南府。 河南宮闕歲久頗摧圮,奎大加興葺。 又按唐街陌,分榜諸坊。 初,全義守洛四十年,洛人德之,有生祠。 及見奎偉儀觀,曰:「真齊王孫也。 」因復興齊王祠。 歲余,以能政聞,遷給事中,歸朝。 京東盜起,加樞密直學士、知鄆州,數月,捕諸盜,悉平。 第4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中》
第4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