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中,舉賢良方正科,策入等,除秘書丞、通判信州。 東封泰山,獻《殊祥錄》,改太常博士、直集賢院。 祀汾陰,幸亳州,命修《車駕所過圖經》,獻《宋雅》一篇,遷尚書祠部員外郎。 坐發國子監諸科非其人,降監潁州稅。 數月,召還。 久之,判三司磨勘司。 上言:「官物在籍,而三司移文釐正,或其數細微,輒歷年不得報,徒擾州縣。 自今官錢百、谷鬥、帛二尺以下,非欺紿者除之。 」真宗雅眷詞臣,其典掌誥命,皆躬自柬拔。 擢知制誥、判登聞鼓院、糾察在京刑獄。 累遷左司郎中,為翰林學士, 儤直未滿,卒。 仁宗憐之,召其妻盛氏至禁中,賜以冠帔。 易才學瞻敏過人,數千百言,援筆立就。 又善尋尺大書行草,及喜觀佛書,嘗校《道藏經》,著《殺生戒》,有《金閨》、《瀛州》、《西垣制集》一百五十捲,《青雲總錄》、《青雲新錄》《南部新書》、《洞微志》一百三十捲。 子彥遠、明逸,相繼皆以賢良方正應詔。 宋興以來,父子兄弟制策登科者,錢氏一家而已。 彥遠字子高,以父蔭補太廟齋郎,累遷大理寺丞。 舉進士第,以殿中丞為御史台推直官。 通判明州,遷太常博士。 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知潤州。 上疏曰: 陛下即位以來,內無聲色之娛,外無畋漁之樂,而前歲地震,雄、霸、滄、登,旁及荊湖,幅員數千里,雖往昔定襄之異,未甚于此。 今復大旱,人心嗷嗷,天其或者以陛下備寇之術未至,牧民之吏未良,天下之民未安,故出譴告以示之。 苟能順天之戒,增修德業,宗社之福也。 今契丹據山後諸鎮,元昊盜靈武、銀、夏,衣冠車服,子女玉帛,莫不有之。 往時,元昊內寇,出入五載,天下騷然。 及納款賜命,則被邊長吏,不復銓擇,高冠大裾,恥言軍旅,一日契丹負恩,乘利入塞,豈特元昊之比耶?湖、廣蠻獠劫掠生民,調發督斂,軍須百出,三年于今,未聞分寸之效。 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講長久之計,以上答天戒。 時旱蝗,民乏食,彥遠發常平倉賑救之。 部使者詰其專且搉價,彥遠不為屈。 召為右司諫,請勿數赦,擇牧守,增奉入以養廉吏,息土木以省功費。 遷起居舍人、直集賢院、知諫院。 會諸路奏大水,彥遠言陰氣過盛,在《五行傳》「下有謀上之象」,請嚴宮省宿衛。 未幾,有挾刃犯謻門者。 特賜五品服。 又上疏曰: 農為國家急務,所以順天養財,禦水旱,制蠻夷之原本也。 唐開元戶八百九十餘萬,而墾田一千四百三十餘萬頃。 今國家戶七百三十餘萬,而墾田二百一十五萬餘頃,其間逃廢之田,不下三十餘萬,是田疇不闢,而游手者多也。 勸課其可不興乎? 本朝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而徒有虛文,無勸導之實。 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為佐,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 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屋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於籍,然後設法勸課,除害興利。 歲終農隙,轉運司考校之,第其賞罰。 楊懷敏妄言契丹主宗真死,乃除入內副都知;內侍黎用信以罪竄海島,赦歸,遽得環衛官致仕;許懷德、慎鏞高年未謝事;楊景宗、郭承祐闟冗小人,宜廢不用:歷舉劾之,多見聽納。 彥遠性豪邁,其任言職,數有建明。 卒於官。 明逸字子飛。 繇殿中丞策制科,轉太常博士。 為呂夷簡所知,擢右正言。 首劾范仲淹、富弼:「更張綱紀,紛擾國經。 凡所推薦,多挾朋黨。 乞早罷免,使奸詐不敢效尤,忠實得以自立。 」疏奏,二人皆罷;其夕,杜衍亦免相。 明逸蓋希章得象、陳執中意也。 石元孫與夏人戰沒,以死事褒贈,既而生歸,朝廷釋不問。 明逸請正其僨軍之罪,乃竄之遠方而奪其恩。 進同修起居注、知制誥,擢知諫院,為翰林學士。 自登科至是,才五年。 加史館修撰、知開封府。 妄人冷青自稱皇子,捕至府,明逸方正坐,青七曰:「明逸安得不起?」明逸為起,坐尹京無威望;又獄吏榜婦人酇氏墮足死,罷為龍圖閣學士、知蔡州。 歷揚、青、鄆、曹州、應天府,還,判流內銓、知通進銀台司,復出知成德軍、渭州。 加端明殿學士、知秦州。 先是,于闐入貢,道邈川,唃廝囉留不遣。 會其妻亡,前帥張方平請因而恤之,且誘其般次入貢,詔賻絹千匹。 明逸言:「朝廷撫唃氏至厚,頃以招馬為名,賂繒縕;邀請六事,既徇其五,而猶觖望。 今壅遏荒服之貢,固有罪矣,豈可復加賜以辱國體?」從之。 而于闐使與般次亦皆至。 廝囉有子質于秦,別子木征居河州。 殿侍程從簡私與之盟,令過洮河,許以官,且歸其質子。 事不驗,木征怒,留貢使。 明逸械從簡往詰,因斬之。 木征惶懼,悉遣所留者。 治平初,復為翰林學士。 神宗立,御史論其傾險憸薄,頃附賈昌朝、夏竦以陷正人,文辭淺繆,豈應冒居翰院?乃罷學士。 久之,知永興軍。 熙寧四年,卒,年五十七。 贈禮部尚書,謚曰修懿。 藻字醇老,明逸之從子也。 幼孤,刻厲為學。 第進士,又中賢良方正科,為秘閣校理。 慈聖後臨朝,藻三上書乞還政。 同修起居注、知制誥。 加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 平居樂易無崖岸,而居官獨立守繩墨,為政簡靜有條理,不肯徇私取顯。 數求退,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官東院。 卒,年六十一。 神宗知其貧,賻錢五十萬,贈太中大夫。 景諶,景臻之從兄也。 繇殿直巡轄兩京馬遞,中進士第。 初赴開封解試,時王安石得其文,以為知道者。 既薦送之,又推譽于公卿間,自是執弟子禮。 安石提點府界,景諶為屬主簿,又以文薦之。 執喪居許,聞安石得政,喜,因事來京師謁之。 方盛夏,安石與僧智緣臥于地,一最親者袒坐其側。 顧景諶褫服脫帽,未及它語,卒然問曰:「青苗、助役如何?」景諶曰:「利少害多,異日必為民患。 」又問:「孰為可用之人?」曰:「居喪不交人事,而知人尤難事也。 」遂辭出。 後調官復來,安石已作相,又往詣之。 安石令先與弟安國相見。 安國亦與之善,謂景諶曰:「相君欲以館閣相處而任以事。 」景諶曰:「百事皆可為,所不知者新書、役法耳。 」及見安石,安石欲令治峽路役書,且委以戎、滬蠻事。 景諶曰:「峽路民情,仆固不能知;而戎、滬用兵,系朝廷舉動、一路生靈休戚,願擇知兵愛人者。 」安石大怒,坐上客數十人,皆為之懼。 退就謁舍,賞激之與詆以為矯者參半。 景諶笑曰:「自古以來,好利者眾,而顧義者寡,故天下萬事,皆由人而不在於己。 苟為利所動,而由於人,則盜亦可為也。 夫盜之所以為盜者,利勝於義,而不知所以為之者耳。 吾又何憾焉?」遂與安石絶。 熙寧末,從張景憲闢知瀛州,終身為外官,僅至朝請郎而卒。 勰字穆父,彥遠之子也。 生五歲,日誦千言。 十三歲,制舉之業成。 熙寧三年試應,既中秘閣選,廷對入等矣,會王安石惡孔文仲策,遷怒罷其科,遂不得第。 以蔭知尉氏縣,授流內銓主簿。 判銓陳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 襄曰:「此非臣所能,主薄錢勰為之耳。 」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 安石使弟安禮來見,許用為御史。 勰謝曰:「家貧母老,不能為萬里行。 」安石知不附己,命權鹽鐵判官,歷提點京西、河北、京東刑獄。 元豐定官制,勰方居喪。 帝于左司郎中格自書其姓名,須終制日授之。 第4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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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4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