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已命文彥博經略涇原,帝以涇原傷夷,欲對徙仲淹,遣王懷德喻之。 仲淹謝曰:「涇原地重,第恐臣不足當此路。 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 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合秦鳳,環慶之兵,掎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為援。 臣當與琦練兵選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矣。 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 秦州委文彥博,慶州用滕宗諒總之。 孫沔亦可辦集。 渭州,一武臣足矣。 」帝採用其言,復置陝西路安撫、經略、招討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 仲淹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張亢帥渭。 仲淹為將,號令明白,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心接之不疑,故賊亦不敢輒犯其境。 元昊請和,召拜樞密副使。 王舉正懦默不任事,諫官歐陽修等言仲淹有相材,請罷舉正用仲淹,遂改參知政事。 仲淹曰:「執政可由諫官而得乎?」固辭不拜,願與韓琦出行邊。 命為陝西宣撫使,未行,復除參知政事。 會王倫寇淮南,州縣官有不能守者,朝廷欲按誅之。 仲淹曰:「平時諱言武備,寇至而專責守臣死事,可乎?」守令皆得不誅。 帝方鋭意太平,數問當世事,仲淹語人曰:「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 」帝再賜手詔,又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條對,仲淹皇恐,退而上十事: 一曰明黜陟。 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內外須在職滿三年,在京百司非選舉而授,須通滿五年,乃得磨勘,庶幾考績之法矣。 二曰抑僥倖。 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任子之法無冗濫矣。 三曰精貢舉。 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參考履行無闕者,以名聞。 進士先策論,後詩賦,諸科取兼通經義者。 賜第以上,皆取詔裁。 余優等免選注官,次第人守本科選。 進士之法,可以循名而責實矣。 四曰擇長官。 委中書、樞密院先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知州;次委兩制、三司、御史台、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知州通判舉知縣、令。 限其人數,以舉主多者從中書選除。 刺史、縣令,可以得人矣。 五曰均公田。 外官廩給不均,何以求其為善耶?請均其入,第給之,使有以自養,然後可以責廉節,而不法者可誅廢矣。 六曰厚農桑。 每歲預下諸路,風吏民言農田利害,堤堰渠塘,州縣選官治之。 定勸課之法以興農利,減漕運。 江南之圩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矣。 七曰修武備。 約府兵法,募畿輔強壯為衛士,以助正兵。 三時務農,一時教戰,省給贍之費。 畿輔有成法,則諸道皆可舉行矣。 八曰推恩信。 赦令有所施行,主司稽違者,重置於法;別遣使按視其所當行者,所在無廢格上恩者矣。 九曰重命令。 法度所以示信也,行之未幾,旋即厘改。 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刪去煩冗,裁為制敕行下,命令不至于數變更矣。 十曰減徭役。 戶口耗少而供億滋多,省縣邑戶少者為鎮,並使、州兩院為一,職官白直,給以州兵,其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民無重困之憂矣。 天子方信向仲淹,悉採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獨府兵法,眾以為不可而止。 又建言:「周制,三公分兼六官之職,漢以三公分部六卿,唐以宰相分判六曹。 今中書,古天官塚宰也,樞密院,古夏官司馬也。 四官散于群有司,無三公兼領之重。 而二府惟進擢差除,循資級,議賞罰,檢用條例而已。 上非三公論道之任,下無六卿佐王之職,非治法也。 臣請仿前代,以三司、司農、審官、流內銓、三班院、國子監、太常、刑部、審刑、大理、群牧、殿前馬步軍司,各委輔臣兼判其事。 凡官吏黜陟、刑法重輕、事有利害者,並從輔臣予奪:其體大者,二府僉議奏裁。 臣請自領兵賦之職,如其無補,請先黜降。 」章得象等皆曰不可。 久之,乃命參知政事賈昌朝領農田,仲淹領刑法,然卒不果行。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 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 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 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幸濫,考覈官吏,日夜謀慮興緻太平。 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 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 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會邊陲有警,因與樞密副使富弼請行邊。 於是,以仲淹為河東、陝西宣撫使,賜黃金百兩,悉分遺邊將。 麟州新罹大寇,言者多請棄之,仲淹為修故砦,招還流亡三千餘戶,蠲其稅,罷榷酤予民。 又奏免府州商稅,河外遂安。 比去。 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請罷政事,乃以為資政殿學士、陝西四路宣撫使、知邠州。 其在中書所施為,亦稍稍沮罷。 以疾請鄧州,進給事中。 徙荊南,鄧人遮使者請留,仲淹亦願留鄧,許之。 尋徙杭州,再遷戶部侍郎,徙青州。 會病甚,請潁州,未至而卒,年六十四。 贈兵部尚書,謚文正。 初,仲淹病,帝常遣使賜藥存問,既卒,嗟悼久之。 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 仲淹內剛外和,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 妻子衣食,僅能自充。 而好施予,置義莊裡中,以贍族人。 泛愛樂善,士多出其門下,雖裡巷之人,皆能道其名字。 死之日,四方聞者,皆為嘆息。 為政尚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 及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 四子:純祐、純仁、純禮、純粹。 純祐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 方十歲,能讀諸書;為文章,籍籍有稱。 父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師。 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 純祐尚未冠,輒白入學,齒諸生之末,盡行其規,諸生隨之,遂不敢犯。 自是蘇學為諸郡倡。 寶元中,西夏叛,仲淹連官關陝,皆將兵。 純祐與將卒錯處,鈎深擿隱,得其才否。 由是仲淹任人無失,而屢有功。 仲淹帥環慶,議城馬鋪砦,砦逼夏境,夏懼扼其沖,侵撓其役。 純祐率兵馳據其地,夏眾大至,且戰且役,數日而成,一路恃之以安。 純祐事父母孝,未嘗違左右,不應科第。 及仲淹以讒罷,純祐不得已,蔭守將作監主簿,又為司竹監,以非所好,即解去。 從仲淹之鄧,得疾昏廢,臥許昌。 富弼守淮西,過省之,猶能感慨道忠義,問弼之來公耶私耶,弼曰「公」。 純祐曰「公則可」。 凡病十九年卒,年四十九。 子正臣,守太常寺太祝。 純禮字彞叟,以父仲淹蔭,為秘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縣。 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于一路,獨永安不受令。 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范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 」他日,眾質之,純禮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 」琦是其對。 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 第4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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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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