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 王安石用事,患正論盈庭,引升之自助。 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為相。 甫得志,即求解條例司,又時為小異,陽若不與之同者。 世以是譏之,謂之「筌相」。 升之初名旭,避神宗嫌名,改焉。 吳充,字沖卿,建州浦城人。 未冠舉進士,與兄育、京、方皆高第。 調谷熟主簿,入為國子監直講、吳王宮教授。 等輩多與宗室狎,充齒最少,獨以嚴見憚,相率設席受經。 充作《六箴》以獻,曰視,曰聽,曰好,曰學,曰進德,曰崇儉。 仁宗命繕寫賜皇族,英宗在藩邸,書之坐右。 除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 選人胡宗堯者,翰林學士宿之子,坐小累,不得改京官。 判銓歐陽修為之請,仇家譖修以為黨宿,詔出修同州。 充言:「修以忠直擢侍從,不宜用讒逐。 若以為私,則臣願與修同貶。 」於是修復留,而充改知太常禮院。 張貴妃薨,治喪越式,判寺王洙命吏以印紙行文書,不令同僚知。 充移開封治吏罪,忤執政意,出知高郵軍。 還為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歷知陝州,京西、淮南、河東轉運使。 英宗立,數問充所在,會入覲,語其為吳王宮教授時事,嘉勞之。 尋權鹽鐵副使。 熙寧元年,知制誥。 神宗諭以任用意,曰:「先帝知卿久矣。 遂同知諫院。 言:「士大夫親沒,或藁殯數十年,傷敗風化,宜限期使葬。 」詔著為令。 河北水災、地震,為安撫使。 使還,王安石參知政事,充子安持,其婿也,引嫌解諫職,知審刑院,權三司使,為翰林學士。 三年,拜樞密副使。 王韶取洮州,蕃酋木征遁去,充請招還故地,縻以爵秩,使自領所部,永為外臣,無庸列置郡縣,殫財屈力。 時方以開拓付韶,充言不用。 八年,進檢校太傅、樞密使。 充雖與安石連姻,而心不善其所為,數為帝言政事不便。 帝察其中立無與,欲相之,安石去,遂代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 充欲有所變革,乞召還司馬光、呂公著、韓維、蘇頌,乃薦孫覺、李常、程顥等數十人。 光亦以充可告語,與之書曰:「自新法之行,中外洶洶。 民困于煩苛,迫于誅斂,愁怨流離,轉死溝壑。 日夜引領,冀朝廷覺悟,一變敝法,幾年于茲矣。 今日救天下之急,苟不罷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息征伐之謀,而欲求成效,猶惡湯之沸,而益薪鼓橐也。 欲去此五者,必先別利害,以悟人主之心。 欲悟人主之心,必先開言路。 今病雖已深,猶未至膏肓,失今不治,遂為痼疾矣。 」充不能用。 王珪與充並相,忌充,陰掣其肘。 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鈎致充語,帝獨明其亡他。 及確預政,充與議變法于前,數為所詘。 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復置獄。 充既數遭同列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益侵。 元豐三年三月,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 逾月,卒,年六十。 贈司空兼侍中,謚曰正憲。 充內行修飭,事兄甚謹。 為相務安靜。 性沉密,對家人語,未嘗及國家事,所言于上,人莫知者。 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干朝廷,帝益悲之。 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知不可而弗能勇退也。 子安詩、安持。 安詩在元祐時為諫官、起居郎。 安持為都水使者,遷工部侍郎,終天章閣待制。 安詩子儲、安持子侔,官皆員外郎,坐與妖人張懷素通謀,誅死。 王珪,字禹玉,成都華陽人,後徙舒。 曾祖永,事太宗為右補闕。 吳越納土,受命往均賦,至則悉除無名之算,民皆感泣。 使還,或言其多弛賦租。 帝詰之,對曰:「使新附之邦,蒙天子仁恩,臣雖得罪,死不恨。 」帝大悅。 珪弱歲奇警,出語驚人。 從兄琪讀其所賦,唶曰:「騏驥方生,已有千里之志,但蘭筋未就耳。 」舉進士甲科,通判揚州。 吏民皆少珪,有大校嫚不謹,捽置之法。 王倫犯淮南,珪議出郊掩擊之,賊遁去。 召直集賢院,為鹽鐵判官、修起居注。 接伴契丹使,北使過魏,舊皆盛服入。 至是,欲便服,妄雲衣冠在後乘。 珪命取授之,使者愧謝。 遂為賀正旦使。 進知制誥、知審官院,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 遭母憂,除喪,復為學士,兼侍讀學士。 先是,三聖並侑南郊,而溫成廟享獻同太室。 珪言:「三後並配,所以致孝也,而瀆乎饗帝。 後宮有廟,所以廣恩也,而僭乎饗親。 」於是專以太祖侑于郊,而改溫成廟為祠殿。 嘉祐立皇子,中書召珪作詔,珪曰:「此大事也,非面受旨不可。 」明日請對,曰:「海內望此舉久矣,果出自聖意乎?」仁宗曰:「朕意決矣。 」珪再拜賀,始退而草詔。 歐陽修聞而嘆曰:「真學士也。 」帝宴寶文閣,作飛白書分侍臣,命珪識歲月姓名。 再宴群王,又使為序,以所御筆、墨、箋、硯賜之。 英宗立,當撰先帝謚,珪言:「古者賤不誄貴,幼不誄長,故天子稱天以誄之,制謚于郊,若雲受之於天者。 近制,唯詞臣撰議,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 請令兩制共議。 」從之。 濮王追崇典禮,珪與侍從、禮官合議宜稱皇伯,三夫人改封大國,執政不以為然。 其後三夫人之稱,卒如初議。 始,珪之請對而作詔也,有密譖之者。 英宗在位之四年,忽召至蕊珠殿,傳詔令兼端明殿學士,錫之盤龍金盆,諭之曰:「秘殿之職,非直器卿于翰墨間,二府員缺,即出命矣。 曩有讒口,朕今釋然無疑。 」珪謝曰:「非陛下至明,臣死無日矣。 」神宗即位,遷學士承旨。 珪典內外製十八年,最為久次,嘗因展事齋宮,賦詩有所感,帝見而憐之。 熙寧三年,拜參知政事。 九年,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元豐官制行,由禮部侍郎超授銀青光祿大夫。 五年,正三省官名,拜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以蔡確為右仆射。 先是,神宗謂執政曰:「官制將行,欲新舊人兩用之。 」又曰:「御史大夫,非司馬光不可。 」珪、確相顧失色。 珪憂甚,不知所出。 確曰:「陛下久欲收靈武,公能任責,則相位可保也。 」珪喜,謝確。 帝嘗欲召司馬光,珪薦俞充帥慶,使上平西夏策。 珪意以為既用兵深入,必不召光,雖召,將不至。 已而光果不召。 永樂之敗,死者十餘萬人,實珪啟之。 八年,帝有疾,珪白皇太后,請立延安郡王為太子。 太子立,是為哲宗。 進珪金紫光祿大夫,封岐國公。 五月,卒於位,年六十七。 特輟朝五日,賻金帛五千,贈太師,謚曰文恭。 賜壽昌甲第。 珪以文學進,流輩咸共推許。 其文閎侈瑰麗,自成一家,朝廷大典策,多出其手,詞林稱之。 然自執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率道諛將順。 當時目為「三旨相公」,以其上殿進呈,雲「取聖旨」;上可否訖,雲「領聖旨」;退諭稟事者,雲「已得聖旨」也。 紹聖中,邢恕謗起,黃履、葉祖洽、劉拯交論珪元豐末命事,以為當時兩府大臣,嘗議奏請建儲,珪輒語李清臣云:「他自家事,外庭不當管。 」恕又誘教高遵裕子士京上奏,言珪欲立雍王,遣士京故兄士充,傳道言語于禁中。 珪由是得罪,追貶萬安軍司戶參軍,削諸子籍。 徽宗即位,還其官封。 蔡京秉政,復奪贈謚。 政和中,又復之。 珪季父罕,從兄琪。 第3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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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3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