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縱人漁界河,又數通鹽舟,吏不敢禁,皆謂:與之校,且生事。 公亮言:「萌芽不禁,後將奈何?雄州趙滋勇而有謀,可任也。 」使諭以指意,邊害訖息。 英宗即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尋加戶部尚書。 帝不豫,遼使至不能見,命公亮宴于館,使者不肯赴。 公亮質之曰:「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 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處之安乎?」使者即就席。 神宗即位,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 熙寧二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 以老避位,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 明年,起判永興軍。 先是,慶卒叛,既伏誅,而餘黨越佚,自陝以西皆警備。 閲義勇,益邊兵,移內地租賦,人情騷然。 公亮一鎮以靜,次第奏罷之,專務裁抑冗費。 長安豪喜造飛語,聲言營卒怨減削,謀以上元夜結外兵為亂,邦人大恐。 或勸毋出遊,公亮不為動,張燈縱觀,與賓佐竟夕乃歸。 居一歲,還京師。 旋以太傅致仕。 元豐元年卒,年八十。 帝臨哭,輟朝三日,贈太師、中書令,謚曰宣靖,配享英宗廟庭。 及葬,禦篆其碑首曰「兩朝顧命定策亞勛之碑」。 公亮方厚莊重,沈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矩;然性吝嗇,殖貨至鉅萬,帝嘗以方張安世。 初薦王安石,及同輔政,知上方向之,陰為子孫計,凡更張庶事,一切聽順,而外若不與之者。 嘗遣子孝寬參其謀,至上前略無所異,於是帝益信任安石。 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寬至樞密以報之。 蘇軾嘗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世譏其持祿固寵雲。 子孝寬,從子孝廣、孝藴。 孝寬字令綽,以蔭知桐城縣。 選知咸平縣,民詣府訴雨傷麥,府以妄杖之。 孝寬躬行田,辨其實,得蠲賦。 除秘閣修撰、提點開封府界鎮縣。 保甲法行,民相驚言且籍為兵。 知府韓維上言,乞候農隙行之。 孝寬榜十七縣,揭賞告捕扇惑者,民兵不敢訴,維之言不得行。 入知審官東院、判刑部。 熙寧五年,遷樞密都承旨,承旨用文臣,自孝寬始。 擢拜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 丁父憂,除喪,以端明殿學士知河陽,徙鄆。 鄆有孟子廟,孝寬請于朝,得封鄒國公,配享孔子。 連徙鎮,以吏部尚書召,道卒,年六十六。 贈右光祿大夫。 孝廣字仲錫。 元豐末,為北外都水丞。 元祐中,大臣議復河故道,召孝廣問之,言不可,出通判保州。 久之,復為都水丞。 前此,班行使臣部木筏至者,須校驗無所失亡,乃得送銓,監吏領賕謝,不時遣。 孝廣治籍疏姓名,謹其去留,一歲中,歸選者百輩。 除京西轉運判官,入為水部員外郎。 河決內黃,詔孝廣行視,遂疏蘇村,鑿鉅野,導河北流,紓澶、滑、深、瀛之害。 遷都水使者。 洛水頻歲湓湧,浸嚙北岸,孝廣按河堤,得廢口遺蹟,曰:「此昔人所以殺水勢也。 」即日浚決之,累石為防,自是無水患。 出提點永興路刑獄,陝西、京西轉運副使,還為左司郎中,擢戶部侍郎,進尚書。 坐錢帛不給費,罷為天章閣待制、知杭州。 又以前聘契丹失奉使體,奪職。 尋復之,移知潭州,加顯謨閣直學士、知鄆州。 孝廣與胡安國、鄒浩善,皆大觀中忤時相,御史論之,復奪職知饒州。 踰年,徙廣州,歷成德軍、太原府,得故職以卒,年六十,贈正議大夫。 孝廣涖官以嚴稱,獲盜,輒碎其手焉。 孝藴字處善。 紹聖中,管幹發運司糶糴事,建言揚之瓜洲,潤之京口,常之SY牛,易堰為閘,以便漕運、商賈。 既成,公私便之。 提舉兩浙常平,改轉運判官,知臨江軍,召為左司員外郎,遷起居舍人。 時京邑有盜,徽宗怒,期三日不獲,坐尹罪。 孝藴奏:「求盜急則遁益遠,小緩當自出。 」從其言,得盜。 崇寧建殿中省,擢為監。 居數月,言者論其與張商英善,以集賢殿修撰出知襄州,徙江浙荊淮發運。 泗州議開直河,以避漲溢沙石之害,孝藴以淮、汴不相接,不可成。 既而工役大集,竟成之,策勛第賞,辭不受。 未幾,河果塞,召為戶部侍郎,帝嘗問右曹儲物幾何,疾作不能對。 徙工部,以顯謨閣待制知杭州。 其後坐累,連削黜,至貶安遠軍節度副使。 宣和二年,始復天章閣待制、知歙州。 方臘起青溪,孝藴約敕郡內,無得奔擾,分兵守厄塞,有避賊來歸者,獲罪,使出境,人稍恃以安。 會移青州,既行而歙陷,道改杭州,時賊已破杭,孝藴單車至城下。 城既克複,軍士多殺人,孝藴下令,脅從者得自首,無輒殺,皆束手不敢驁。 論功,進顯謨閣直學士,又加龍圖閣學士。 卒,年六十五,贈通議大夫。 陳升,之字昜叔,建州建陽人。 舉進士,歷知封州、漢陽軍,入為監察御史、右司諫,改起居舍人、知諫院。 時俗好藏去交親尺牘,有訟,則轉相告言,有司據以推詰。 升之謂:「此告訐之習也,請禁止之。 」又言:「三館為搢紳華途,近者用人益輕,遂為貴游進取之階,請嚴其選。 」詔自今臣僚乞子孫恩者,毋得除館閣。 著作佐郎王瓘遇殿帥郭承祐于道,訶怒不下馬,執送府。 升之言,京官不宜為節度使下馬,因劾承祐驕恣,解其任。 張堯佐緣後宮親,為三司使,尋為宣徽使;內侍王守忠領兩鎮留後,求升正班;御史張昪補郡,久不召;彭思永論事,令窮問所從來;唐介擊宰相,斥嶺南:升之皆極諫。 遷侍御史知雜事。 凡任言責五年,所上數十百事,然持論不堅,以故不盡施用。 擢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知瀛州、真定府,加龍圖閣直學士,復知諫院。 上言:「天下州縣治否,朝廷不能周知,悉付之轉運使。 今選用不精,又無考課,非暗滯罷懦,則凌肆刻薄,所以疾苦愁嘆,雍圩上聞。 必欲垂意元元,宜從此始。 」乃詔翰林學士承旨孫抃、權御史中丞張昪,與升之同領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功務。 升之初為諫官時,嘗請抑絶內降,詔許有司執奏勿下。 至是,申言之。 詔委三省劾正其罪,仍揭于朝堂。 文彥博乞罷相,升之慮樞密使賈昌朝復用,疏論其邪,昌朝卒罷去。 遷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 歲余,拜樞密副使。 於是諫官御史唐介、范師道、呂誨、趙抃、王陶交章論升之陰結宦者,故得大用。 仁宗以示升之,升之丐去。 帝謂輔臣曰:「朕選用執政,豈容內臣預議邪。 」乃兩罷之。 以升之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徙太原府。 治平二年,復拜樞密副使。 神宗立,以母老請郡,為觀文殿學士、知越州。 熙寧元年,徙許,中道改大名府,過闕,留知樞密院。 故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併置。 時文彥博、呂公著既為使,帝以升之三輔政,欲稍異其禮,故特命之。 明年,同制置三司條例司,與王安石共事。 數月,拜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升之既相,遂請免條例司,其說以為宰相無所不統,所領職事,豈可稱司。 安石曰:「古之六卿,即今之執政,有司馬、司徒、司空,各名一職,何害於理?」升之曰:「若制置百司條例則可,但今制置三司一官,則不可。 」由是忤安石,稱疾歸臥逾十旬,帝數敦諭,乃出。 會母喪,去位;終制,召為樞密使。 足疾不能立朝,七年,冬祀,又不能相禮。 拜鎮江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揚州,封秀國公。 卒,年六十九。 贈太保、中書令,謚曰成肅。 第39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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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3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