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公綽在開封府,宰相龐籍外屬道士趙清貺受賂,杖脊道死。 至是,御史以為公綽受籍旨,杖殺清貺以滅口,左遷龍圖閣學士、知徐州。 方杖清貺時,實非公綽所臨。 頃之,公綽亦自辨,復侍讀學士,徙河陽,留侍經筵。 時久不雨,帝顧問:「何以致雨?」曰:「獄久不決,即有冤者,故多旱。 」帝親慮囚,已而大雨。 遷右司郎中,未拜,卒。 贈左諫議大夫。 公綽通敏有才,父執政時,多涉干請,喜名好進者趨之。 嘗漏泄除拜以市恩,時人比之竇申。 公弼字寶臣。 賜進士出身,積遷直史館、河北轉運使。 自寶元、慶歷以來,宿師備邊。 既西北撤警,而將屯如故,民疲饋餉。 公弼始通禦河,漕粟實塞下,冶鐵以助經費;移近邊屯兵就食京東;增城卒,給板築;蠲冗賦及民逋數百萬。 夷簡之亡也,仁宗思之,問知公弼名,識于殿柱。 至是,益材其為。 擢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瀛州,入權開封府。 嘗奏事退,帝目送之,謂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 」 改同群牧使,以樞密直學士知渭、延二州,徙成都府。 其治尚寬,人疑少威斷。 營卒犯法當杖,捍不受,曰:「寧以劍死。 」公弼曰:「杖者國法,劍汝自請。 」杖而後斬之,軍府肅然。 英宗罷三司使蔡襄,召公弼代之。 初,公弼在群牧時,帝居藩,得賜馬頗劣,欲易不可。 至是,帝謂曰:「卿曩歲不與朕馬,是時固已知卿矣。 蔡襄主計,訴訟不時決,故多留事。 卿繼其後,將何以處之?」公弼頓首謝,對曰:「襄勤於事,未嘗有曠失,恐言之者妄耳。 」帝以為長者。 拜樞密副使。 時言事者數與大臣異議去,公弼諫曰:「諫官、御史,為陛下耳目,執政為股肱。 股肱耳目,必相為用,然後身安而元首尊。 宜考言觀事,視其所以而進退之。 」彗出營室,帝憂之,同列請飭邊備。 公弼曰:「彗非小變,陛下宜側身修德,以應天戒,臣恐患不在邊也。 」 神宗立,司馬光劾內侍高居簡,帝未決。 公弼曰:「光與居簡,勢不兩立。 居簡,內臣耳,而光中執法,願陛下擇其重者。 」帝曰:「然則當奈何?」公弼曰:「遷居簡一官,而解其近職,光當無爭。 」從之進。 樞密使。 議者欲並環慶、鄜延為一路,公弼曰:「自白草西抵定遠,中間相去千里,若合為一路,猝有緩急,將何以應?」又欲下邊臣使議之,公弼曰:「廟堂之上不處決,而諉邊吏,可乎?」乃止。 王安石知政事。 嗛公弼不附己,白用其弟公著為御史中丞以逼之。 公弼不自安,立上章避位,不許。 陳升之建議,衛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減其牢廩,徙之淮南。 公弼以為非人情,帝曰:「是當退為剩員者,今故為優假,何所害?」對曰:「臣不敢生事邀名,正恐誤國耳。 既使去本土,又削其廩,儻二十萬眾皆反側,為之奈何?」韓絳議復肉刑,公弼力陳不可,帝皆為之止。 安石立新法,公弼數言宜務安靜,又將疏論之。 從孫嘉問竊其稿示安石,安石先白之,帝不樂,遂罷為觀文殿學士、知太原府。 韓絳宣撫秦、晉,將取囉兀城,令河東發兵二萬,趣神堂新路。 公弼曰:「虜必設伏以待我。 永和關雖回遠,可安行無患。 」乃由永和。 既而新路援兵果遇伏,詔褒之。 麟州無井,唯沙泉在城外,欲拓城包之,而土善陷,夏人每至圍城,人皆憂渴死。 公弼用其僚鄧子喬計,仿古拔軸法,去其沙,實以末炭,墳土于其上,板築立,遂包泉于中。 自是城堅不陷,而州得以守。 俄以疾,請知鄭州。 王韶取熙河,朝廷謀秦鳳帥,帝曰:「公弼在河東,方出師倉卒時,有緩禦之能,宜使往。 」乃拜宣徽西院使、判秦州。 帝疑其不肯行,公弼聞命即治裝,帝喜,召之入對,慰勞而遣之。 既赴鎮,羌董氈輒治書稱敕,公弼卻之,曰:「藩臣安得妄稱敕?」董氈懼,自是不復敢。 才旬月,復以疾求解,為西太一宮使。 薨,年六十七。 贈太尉,謚曰惠穆。 公孺字稚卿。 任為奉禮郎,賜進士出身,判吏部南曹。 占對詳敏,仁宗以為可用。 知澤、潁、廬、常四州,提點福建、河北路刑獄,入為開封府推官。 民鬻薪為盜所奪,逐之遭傷,尹包拯命笞盜。 公孺曰:「盜而傷主,法不止笞。 」執不從,拯善其守。 及使三司,而公孺為判官,事皆咨決之。 判都水監,未幾,改陝西轉運使。 神宗得綏州,遣使議守棄之便,久未決。 命公孺往,與郭逵議合,遂存綏州。 常平法行,公孺請以青苗、免役歸提刑司。 徙知渭州,再徙鄆州。 坐失人死刑,責知蔡州。 元豐初,帝召公孺,慰之曰:「長安謀帥,無以易卿。 」命知永興軍。 徙河陽,洛口兵千人,以久役思歸,奮斧鍤排關,不得入,西走河橋,觀聽洶洶。 諸將請出兵掩擊,公孺曰:「此皆亡命,急之,變且生。 」即乘馬東去,遣牙兵數人迎諭之曰:「汝輩誠勞苦,然豈得擅還?一度橋,則罪不赦矣!太守在此,願自首者止道左。 」皆佇立以俟。 公孺索倡首者,黥一人,余復送役所。 語其校曰:「若復偃蹇者,斬而後報。 」眾帖息。 乃自劾專命,詔釋之。 知審官東院,出知秦州。 李憲以詔出兵,欲盡駐原、渭,公孺不可,與憲相論奏,坐徙相州,更陳、杭、鄭、瀛四州。 元祐初,加龍圖閣直學士,復以為秦州,固辭,改秘書監。 遷刑部侍郎、知開封府,為政明恕。 幕人遷黼坐設,毀其角,法當徒,公孺請罪,數十人皆以杖免。 原廟亡珠,系治典吏久,公孺曰:「主者番代不一,曷嘗以珠數相授受,歲時諱日,宮嬪狎至,奈何顓指吏卒乎?」請之,得釋。 擢戶部尚書,以病,提舉醴泉觀。 卒,年七十。 贈右光祿大夫。 公孺廉儉,與人寡合。 嘗護曹佾喪,得厚餉,辭不受,談者清其節焉。 張士遜,字順之。 祖裕,嘗主陰城鹽院,因家陰城。 士遜生百日始啼。 淳化中,舉進士,調鄖鄉主簿,遷射洪令。 轉運使檄移士遜治郪,民遮馬首不得去,因聽還射洪。 安撫使至梓州,問屬吏能否,知州張雍曰:「射洪令,第一也。 」改襄陽令,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知邵武縣,以寬厚得民。 前治射洪,以旱,禱雨白崖山陸使君祠,尋大雨,士遜立廷中,須雨足乃去。 至是,邵武旱,禱歐陽太守廟,廟去城過一舍,士遜徹蓋,雨沾足始歸。 改秘書丞、監折中倉,歷御史台推直官。 翰林學士楊億薦為監察御史。 貢舉初用糊名法,士遜為諸科巡鋪官,以進士有姻黨,士遜請避去,真宗記名于禦屏,自是有親嫌者皆移試,著為令。 中書擬人充江南轉運使,再擬輒見卻,帝獨用士遜。 再遷侍御史,徙廣東,又徙河北。 河侵棣州,詔徙州陽信,議者患糧多,不可遷。 士遜視瀕河數州方艱食,即計余以貸貧者,期來歲輸陽信,公私利之。 仁宗出閣,帝選僚佐,謂宰臣曰:「翊善、記室,府屬也,王皆受拜。 今王尚少,宜以士遜為友,令王答拜。 」於是以戶部郎中直昭文館,為壽春郡王友,改升王府諮議參軍,遷右諫議大夫兼太子右庶子,改左庶子。 士遜言:「詣資善堂,升階列拜,而皇太子猶跪受,宜詔皇太子坐受之。 」帝不許。 詔士遜等遇太子侍駕出入許陪從。 判史館,知審刑院,以太子賓客、樞密直學士判集賢院。 既而二府大臣皆領東宮官,遂換太子詹事,擢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兼詹事,累遷尚書左丞,遂拜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第3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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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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