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述,字紹明,遂州小溪人。 舉進士,調咸陽縣主簿,改大理寺丞,遷太常博士。 皇祐中,仁宗未有嗣,述上書曰:「生民之命,系于宗廟社稷,而繼嗣為之本。 匹夫有百金之產,猶能定謀托後,事出於素,況有天下者哉。 陛下承三聖之業,傳之千萬年,斯為孝矣。 宗廟社稷未有托焉,此臣所以夙夜徬徨而為陛下憂也。 謂宜慎擇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 」至和元年,覆上疏曰:「臣聞‘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四方’。 離為日,君象也。 二明相繼故能久照,東昇西沒,晝夜迭運,數之常也。 陛下禦天下且三紀矣,是日之正中也,而未聞以繼照為慮,臣竊疑之。 歷觀前世或令出宮闈,或謀起閽寺,或奸臣首議,利幼主以專政,假後宮以盜權,安危之機發於頃刻。 朝議恬然,曾不為計,此臣拳拳為陛下言也。 」述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仁宗終不以為罪。 述慷慨喜論事,歷通判延州,知泗州,皆有政跡。 後以尚書職方員外郎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路提點坑冶鐵錢事,行至萬州,道病卒。 黃震,字伯起,建州浦城人。 進士及第,累遷著作佐郎、通判遂州。 嘗給兩川軍士緡錢,詔至西川,而東川獨不及,軍士謀為變。 震白主者曰:「朝廷豈忘東川邪?殆詔書稽留爾。 」即開州帑給錢如西川,眾乃定,明日詔至。 累遷尚書都官員外郎、提點湖北路刑獄,還,判三司磨勘司,擢江、淮發運使。 先是,李溥自三司小吏為發運使十餘年,奸臓狼籍,丁謂黨之,無敢言者。 震將行,上書自陳,辭頗憤激,真宗知其意在溥也,諭之曰:「卿當與人和。 」震對曰:「廉正公忠,臣職也。 負陛下任使者,臣不敢與之和。 」既至,發溥奸臓數十事,溥坐廢;而震亦為溥訟,奪一官。 罷,畏謂權,不敢自直,及謂貶,乃復官,知饒州,徙廣東轉運使。 廣南歲進異花數千本,至都下枯死者十八九,道路苦其煩擾,震奏罷之。 震在真宗朝數論事,既卒,詔進其官一等。 胡順之,字孝先,原州臨涇人。 登進士第,試秘書省校書郎、知休寧縣。 民有汪姓者豪橫,縣不能制,歲租賦常不入,適以訟逮捕,不肯出。 順之曰:「令不行何以為政。 」命積薪環而焚之,豪大駭,少長趨出,叩頭伏辜,推其長械送州,致之法。 為青州從事。 高麗入貢,中貴人挾以為重,使州官旅拜于郊。 順之曰:「青,大鎮也。 在唐押新羅、渤海,奈何卑屈如此?」獨不拜。 大姓麻士瑤陰結貴侍,匿兵械,服用擬尚方,親黨仆使甚多,州縣被陵蔑,莫敢發其奸。 會士瑤殺兄子溫裕,其母訴于州,眾相視曰:「孰敢往捕者?」順之持檄徑去,盡得其黨。 有詔鞫問,士瑤論死,其子弟坐流放者百餘人。 改著作佐郎、知常熟縣,遷秘書丞,分司南京。 仁宗即位,遷太常博士。 天聖、明道間,再上宰相書,乞太后還政,宰相匿不以聞。 太后崩,順之附疾置自言,求其書,出宰相家。 仁宗嘉其忠,特遷尚書屯田員外郎。 其後數論朝廷事,仲淹愛其才,然挾術尚權,喜縱橫捭闔。 以目失明廢,州裡皆憚焉。 陳貫,字仲通,其先相州安陽人,後葬其父河陽,因家焉。 少倜儻,數上疏言邊事。 舉進士,真宗識貫名,擢置高第。 為臨安縣主簿,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為刑部詳覆官,改秘書丞,為審刑院詳議官,歷知衛州、涇州。 督察盜賊,禁戢不肖子弟,簿書筦庫,賦租出入,皆自檢核。 嘗謂僚屬曰:「視縣官物如己物,容有奸乎?」州人憚其嚴。 擢利州路轉運使。 歲饑,出職田粟賑饑者,又帥富民令計口占粟,悉發其餘。 徙陝西,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入為三司鹽鐵判官。 領河北轉運使,請疏徐、鮑、曹、易四水,興屯田。 徙河東,歷三司戶部、鹽鐵副使,以刑部郎中直昭文館,知相州。 還朝卒。 貫喜言兵,咸平中,大將楊瓊、王榮喪師而歸,貫上書曰:「前日不斬傅潛、張昭允,使瓊輩畏死不畏法,請自今合戰而奔者,主校皆斬;大將戰死,裨校無傷而還,與奔軍同。 軍衄城圍,別部力足救而不至者,以逗留論。 」真宗嘉納之。 又嘗上《形勢》、《選將》、《練兵論》三篇,大略言: 地有六害。 今北邊既失古北之險,然自威虜城東距海三百里,沮澤磽確,所謂天設地造,非敵所能輕入。 由威虜西極狼山不百里,地廣平,利馳突,此必爭之地。 凡爭地之利,先居則佚,後起則勞,宜有以待之。 昔李漢超守瀛州,契丹不敢視關南尺寸地。 今將帥大抵用恩澤進,雖謹重可信,卒與敵遇,方略何從而出邪?故敵勢益張,兵折于外者二十年。 方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賴廩給賜予而已,恬于休息,久不識戰,可以衛京師,不可以戍邊境。 請募土人隷本軍,籍丁民為府兵,使北捍契丹,西捍夏人。 敵之情偽,地勢之險易,彼皆素知,可不戰而屈人之兵矣。 後以疾卒。 著《兵略》,世頗稱之。 子安石。 安石字子堅,以蔭鎖廳及第。 嘉祐中,為夔、峽轉運判官。 民蓄蠱毒殺人,捕誅其魁並得良藥圖,由是遇毒者得不死。 提點陝西刑獄,攝帥鄜延,能用諜者,敵動靜輒先聞。 嘗敕邊民戒嚴,既而數萬騎奄至,無所獲而去,璽書嘉之。 歷使京西、河東、淮南、京東,知蘇州、邠州、河中府。 戶部副使韓絳鎮太原,議行鹽法,與監司多不合,加安石集賢殿修撰,為河東都轉運使,議始定。 謂其僚曰:「興事當有漸,急則擾。 」乃出鹽付民而俾之券,使隨所得貿易,鬻畢而歸券,私販為減。 進天章閣待制。 官軍西征時,遣縣令佐督餉,安石謂文吏畏怯,武人邀功,乃但取敢行者。 申約束以防眾潰,曰:「事不豫警,俟其犯而誅之,是罔民也。 」王中正帥東師而西,報安石持四十日糧,而師駐白草平彌月。 安石深念曰:「吾頓兵益久,而秦甲未至,倘不足於食,將以乏軍興罪我。 」即擅發民再餉,乃以聞。 李舜舉劾其專,詔置獄于潞,安石自麟州會逮,俄而他路饋糧多不繼,神宗察其無罪,赦之。 尚書省初建,召為戶部侍郎。 嘗與右曹李定同奏事,帝目留之曰:「卿豈非在淮南日不肯保李定持服者乎?」對曰:「詔問臣,臣不敢不以實奏。 」帝曰:「以實事君,朕所與也。 」進吏部侍郎。 選人將改京官,須次久,臨當引對,率困于刑寺審問,或沮以微文,則一跌不復。 安石則罷再問,以絶曩弊,遂為後法。 出知永興軍、鄧、襄、陳、鄭州、河陽,至龍圖閣直學士。 紹聖元年卒,年八十一。 范祥,字晉公,邠州三水人。 進士及第,自乾州推官稍遷殿中丞、通判鎮戎軍。 元昊圍城急,詳帥將士拒退之。 請築劉璠堡、定川砦,從之。 歷知慶、汝、華三州,提舉陝西銀銅坑冶鑄錢。 祥曉達財利,建議變鹽法,後人不敢易,稍加損益,人輒不便,語在《食貨志》。 提點本路刑獄,制置解鹽,累遷度支員外郎,權轉運副使。 古渭砦距秦州三百里,道經啞兒峽,邊城數請城之,朝廷以饋餉之艱不許。 祥權領州事,驟請修築,未報,輒自興役。 蕃部驚擾,青唐族羌攻破廣吳嶺堡,圍啞兒峽砦,官軍戰死者千餘人,坐削一官,知唐州。 後復官,提舉陝西緣邊青、白鹽,改制置解鹽使,卒。 第3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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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3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