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防,字智周,大名內黃人。 舉進士,為莫州軍事推官。 隨曹彬入契丹,授忠武軍節度推官。 括磁、相二州逃戶田,增租賦十餘萬。 因請均定田稅,又請縣有破逃五十戶者令佐降下考,百戶殿三選,二百戶停所居官,能招攜者旌賞之。 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通判潞州,遷秘書丞。 體量二浙民饑,建言逃戶田宜即召人耕種,使人不敢輕去甽畝,而官賦常在。 又請京師置折中倉,聽人入粟,以江、浙、荊湖物償之。 擢開封府推官,請與判官間三五日即府司軍巡院察冤獄。 出為陝路轉運副使。 先是沿江水遞,歲役民丁甚眾,頗廢農作,防悉以城卒代之。 會分川、陝為四路,徙防梓州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為三司戶部判官。 景德初,江南旱,詔與張知白分東、西路安撫。 上言:「秦羲嘗增江、淮、兩浙、荊湖榷酤錢,民頗煩擾。 江南以歲饑權罷,而淮南、荊湖未被德音。 」詔悉罷之,仍詔羲等毋得復增榷酤之利。 遂為江南轉運。 淮南舊不禁鹽,制置司請禁鹽而官自鬻之,使兵夫輦載江上,且多漂失之患。 防請令商人入錢帛京師,或輸芻糧西北邊,而給以鹽,則公私皆利,後採用之。 徙知應天府,鑿府西障口為斗門,泄汴水,淤旁田數百畝,民甚利之。 又徙興元府,入為三司鹽鐵判官,失舉免官。 後起通判河南府,徙知宿、延、亳三州,為利州路轉運使,累遷兵部郎中、糾察刑獄,擢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進給事中,復知延州,更耀、潞二州,卒。 防好建明利害,所至必有論奏,朝廷頗施行之。 其精力過人。 防在江南,晏殊以童子謁見,防命賦詩,使還薦之,後至宰相。 趙湘,字巨源,華州人。 進士甲科,歷彰武、永興、昭武三軍節度推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新繁縣。 以吏最,命知商州,徙隴州、興元府,再遷太常博士。 上《補政忠言》十篇,召判宗正寺,賜白金二百兩。 久之,上書言:「元德李太后母育聖躬,請祔太宗廟室。 」後用其說。 冊趙德明,假尚書禮部員外郎,為官告副使。 擢殿中侍御史,權判三司勾院,上言:「漢章帝以《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而無鞫獄斷刑之政,遂定令毋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 今季冬誕聖之月而決大闢不廢。 願詔有司,自仲冬留大闢弗決,俟孟春臨軒閲視,情可矜惻者貸之,他論如法。 」真宗曰:「此固善矣,然慮繫囚益淹久,吏或因緣為奸爾。 」湘又上書請封禪。 未幾,命管勾南宮北宅事。 東封泰山,為東京留守推官,禮成,遷侍御史。 升州火,命湘往致祠,兼問民疾苦。 還言轉運使劉炤弛職不按部,知洪州馬景病不任事,皆罷黜之。 糾察刑獄,改尚書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湘又言:「舊制文武常參官日趨朝,並赴待漏院俟禁門闢,今則辰漏上始放外朝,故朝者多後時乃入。 望敕正衙門主者察晚至,以懲其慢。 若風雨寒暑託病不朝者罪之。 」時帝親制五箴以自儆,湘因言:「宗室風化所本,宜有以訓厲,願特製銘以賜南北邸。 」帝悅,為制宗室座右銘,賜寧王元偓以下並及湘,且諭之曰:「卿宗姓也,故賜卿。 」 祀汾陰,為考制度副使,請如《周官》置土訓,錄所過州縣山川與俗好惡,日上奏禦。 兼判宗正寺。 歷三司戶部、度支副使。 祀太清宮,管勾留司三司事。 為鹽鐵副使,再遷工部郎中、直昭文館,出知河南府,徙河中府,為京西轉運使。 又徙鳳翔府、延州,遷太常少卿、知襄州。 又知應天府,進右諫議大夫,復知河南,為集賢院學士,以疾徙虢州,卒。 唐肅,字叔元,杭州錢塘人。 當錢俶時,始七歲,能誦《五經》,名聞其國中。 後與孫何、丁謂、曹商游,學者慕之。 舉進士,調郿縣主簿,徙泰州司理參軍。 有商人寓逆旅,而同宿者殺人亡去,商人夜聞人聲,往視之,血沾商人衣,為捕吏所執,州趣獄具。 肅探知其冤,持之,後數日得殺人者。 後守雷有終就闢為觀察推官。 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歷知聞喜、福昌縣,通判陝州。 召拜監察御史。 或薦肅為群牧判官,真宗曰:「朕欲別用肅。 」遂提點梓州路刑獄。 遷殿中侍御史,入為三司戶部判官,出知舒州。 遷侍御史,為福建路轉運使,判三司開拆司。 再遷工部郎中、知洪州。 尋為江南東路轉運使,擢三司度支副使。 奉使契丹,還,遷刑部。 為龍圖閣待制、登聞檢院,知審刑院,卒。 子詢。 詢字彥猷,以父任為將作監主簿。 天聖中,詔許天下士獻文章,應詔者百數,有司第其善者,詢數人而已,詔賜進士及第、知長興縣。 後以太常博士知歸州,用翰林學士吳育薦為御史,未至,喪母。 服除,育方參政事,宰相賈昌朝與詢有親嫌,育數與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御史,昌朝欲留詢,不得已,以知廬州。 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不用,比入見,中丞張方平乃奏留詢,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 昌朝雅不善育,詢希其旨上奏曰:「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茂才異等科,漢、唐皆不常置。 若天見災異,政有闕失,則詔在位薦之,不可與進士同時設科。 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當世要務,罷秘閣之試。 」育亦奏言:「三代以來,取士之盛,莫如漢、唐。 漢詔舉賢良文學直言極諫之士,非有災異而舉。 唐制科之盛,固不專于災異也。 況災異之出,或彌年所無,則此舉奚設?或頻歲而有,則於事太煩。 令禮部進士數年一舉,因以制科隨之,則事與時宜。 又從而更張之,使遺材絶望,非所以廣賢路也。 」仁宗是育言,詔禮部:「自今制科隨進士貢舉,其著為令。 」時育由制科進,帝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詆,意在育不在制科也。 育弟婦故駙馬都尉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 詢又奏育弟婦久寡不使更嫁,欲用此附李氏自進。 後詢終以故事罷御史,除尚書工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湖州,徙江西轉運使。 會詔淮南、江、浙、荊湖六路轉運司移文發運使如所屬,詢爭以為不可,乃移福建路。 還,為三司戶部判官,又判磨勘司,出為江東轉運使。 上言:「執政純取科名顯者修起居注,非故事。 」未幾,起居注闕人,帝特用詢,遂知制誥。 以參知政事曾公亮親嫌,出知蘇州,徙杭、青二州,進翰林侍讀學士,累遷右諫議大夫。 召還,勾當三班院,判太常寺,進給事中,卒,贈禮部侍郎。 有集三十捲。 詢少刻勵自修,已而不固所守,及知湖州,悅官妓取以為妾。 好畜硯,客至輒出而玩之,有《硯錄》三卷。 子坰,附王安石為監察御史裡行,自有傳。 論曰:宋承平日久,吏多以嚴刻為治。 昷之辨冤獄,配奸吏;瓘奏還婦女為傭者若干人;琰吏事不下于瓘,脫械縱囚,審知奸弊,何其明且決也。 宗諒、劉越以孤生立朝,請太后還政。 越年不逮用,聲名與宗諒同矣。 防請罷榷酤,興水利,湘廉問疾苦,按不稱職者;肅明於獄訟:皆不多見也。 然昷之以殺降而奪官,瓘以能置對而興謗,詢傅會喜進,竊非其據,雖列侍從,君子所不與也。 第3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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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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