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二年,遂以為使。 前使者多漁市南物,因奏計京師,持遺權貴。 鼎一無所市,獨悉意精吏事,事無大小,必出於己。 凡調發綱吏,度漕路遠近,定先後為成法,於是勞逸均,吏不能為重輕。 官舟禁私載,舟兵無以自給,則盡盜官米為奸。 有能居販自贍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償所逋。 鼎為移州縣督償之,舟人有以自給,不為奸,而所運米未嘗不足也。 入為三司鹽鐵副使。 數與包拯爭議,不少屈。 拯素強,然無如之何。 遷刑部郎中、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徙使河東,卒。 鼎性廉不欺,嘗任其子,族人欲增年以圖速仕,鼎不可。 父死,分諸子以財,鼎悉推與其弟。 嘗知臨邛縣,轉運使選攝新繁,新繁多職田,鬥粟不以自入。 奉使契丹,得千縑,散之族人,一日盡。 所至不擾,唯市飲食日用物,增直以償。 事繼母孝,教育孤侄甚至,自奉養儉約。 當官明敏,強直不可撓。 所薦士多知名,有終身不識者。 然性猜忌,其行部,至于藥餌,皆手自扃鐍。 至潞州八義館,疾作,不知人事,左右遑遽,發藥奩,悉無題識,莫敢進,以迄于卒。 初,鼎與弟豫皆有才氣,好上書言事,仁宗稱之,以為豫孟浪,鼎所言多可用。 豫為人不事覊檢,以大理寺丞知伊闕縣,有異政。 棄官浮游江、湖間,殖貨自給以卒。 杜杞,字偉長。 父鎬,蔭補將作監主簿,知建陽縣。 強敏有才。 閩俗,老而生子輒不舉。 杞使五保相察,犯者得重罪。 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知橫州。 時安化蠻寇邊,殺知宜州王世寧,出兵討之。 杞言:「嶺南諸郡,無城郭甲兵之備,牧守非才。 橫為邕、欽、廉三郡咽喉,地勢險阻,可屯兵為援。 邕管內製廣源,外控交阯,願擇文臣識權變練達嶺外事者,以為牧守,使經制邊事。 」改通判真州,徙知解州,權發遣度支判官。 盜起京西,掠商、鄧、均、房,焚光化軍,授京西轉運、按察使。 居數月,賊平。 會廣西區希范誘白崖山蠻蒙趕反,有眾數千,襲破環州、帶溪普義鎮寧砦,嶺外騷然。 擢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廣南西路轉運按察安撫使。 行次真州,先遣急遞以書諭蠻,聽其自新。 次宜州,蠻無至者。 杞得州校,出獄囚,脫其械,使入洞說賊,不聽。 乃勒兵攻破白崖、黃坭、九居山砦及五峒,焚燬積聚,斬首百餘級,復環州。 賊散走,希范走荔波洞,杞遣使誘之,趕來降。 杞謂將佐曰:「賊以窮蹙降我,威不足制則恩不能懷,所以數叛,不如盡殺之。 」乃擊牛馬,為曼陀羅酒,大會環州,伏兵發,誅七十餘人。 後三日,又得希范,醢之以遺諸蠻,因老病而釋者,才百餘人。 御史梅摯劾杞殺降失信,詔戒諭之,為兩浙轉運使。 明年,徙河北,拜天章閣待制、環慶路經略安撫使、知慶州。 杞上言:「殺降者臣也,得罪不敢辭。 將吏勞未錄,臣未敢受命。 」因為行賞。 蕃酋率眾千餘內附,夏人以兵索酋而劫邊戶,掠馬牛,有詔責杞。 杞言:「彼違誓舉兵,酋不可與。 」因移檄夏人,不償所掠,則酋不可得,既而兵亦罷去。 杞性強記,博覽書傳,通陰陽數術之學,自言吾年四十六死矣。 一日據廁,見希范與趕在前訴冤,叱曰:「爾狂僭叛命,法當誅,尚敢訴邪!」未幾卒。 有奏議十二卷。 兄植,以文雅知名,累任監司,終少府監。 弟樞,亦強敏,為比部員外郎。 有張彥方者,溫成皇后母越國夫人客也。 坐奸利論死,語連越國夫人。 開封不敢窮治,執政以後故,亦不復詰。 獄上,中書遣樞慮問,樞揚言將駁正;亟改用諫官陳升之,權幸切齒于樞。 前此,御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論張堯佐除宣徽使,樞嘗出班問其故。 至是,蓋累月矣,坐是罪樞,絀監衡州稅,卒。 楊畋〈字樂道,保靜軍節度使重勛之曾孫。 進士及第,授秘書省校書郎、并州錄事參軍,再遷大理寺丞、知岳州。 慶歷三年,湖南徭人唐和等劫掠州縣,擢殿中丞、提點本路刑獄,專治盜賊事。 乃募才勇,深入峒討擊。 然南方久不識兵,士卒多畏懾。 及戰孤漿峒,前軍衄,大兵悉潰,畋踣岩下,藉淺草得不死。 卒厲眾平六峒,以功,遷太常博士。 未幾,坐部將胡元戰死,降知太平州。 歲余,賊益肆。 帝遣御史按視,還言:「畋嘗戰山下,人樂為用,今欲殄賊,非畋不可。 」乃授東染院使、荊湖南路兵馬鈐轄。 賊聞畋至,皆恐畏,逾嶺南遁。 又詔往韶、連等州招安之。 乃約賊使出峒,授田為民,而轉運使欲授以官與貲,納質使還。 畋曰:「賊剽攻湖、廣七年,所殺不可勝計,今使飽貲糧、據峒穴,其勢不久必復亂。 」明年春,賊果復出陽山。 畋即領眾出嶺外,涉夏、秋,凡十五戰,賊潰,畋感瘴疾歸。 蠻平,願還舊官,改尚書屯田員外郎、直史館、知隨州。 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奉使河東。 丁父憂,會儂智高陷邕州,召至都門外,辭以喪服不敢見。 仁宗賜以服飾禦巾,入對便殿。 即日,除起居舍人、知諫院、廣南東西路體量安撫、經制賊盜。 畋至韶州,會張忠戰死,智高自廣州回軍沙頭,將濟。 畋令蘇緘棄英州,蔣偕焚糧儲,及召開贇、岑宗閔、王從政退保韶州。 賊勢愈熾,畋不能抗,遂殺蔣偕、王正倫,敗陳曙,復據邕州。 畋坐是落知諫院、知鄂州,再降為屯田員外郎、知光化軍。 明年,又降為太常博士,歲終,徙邠州。 復起居舍人,為河東轉運使。 入為三司戶部副使,遷吏部員外郎。 奉使契丹,以曾伯祖業嘗陷虜,辭不行。 河北舊以土絹給軍裝,三司使張方平易以他州絹。 畋既同書奏聞,外議籍籍,又密陳其不可。 久之,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判吏部流內銓。 上言:「願擇宗室之賢者,使侍膳禁中,為宗廟計。 」 嘉祐三年冬,河北地震。 明年,日食正旦。 覆上疏曰:「漢成帝時,日食地震,哀、平之世,嫡嗣屢絶,此天所以示戒也。 陛下宜早立皇嗣,以答天意。 」改知制誥。 李珣自防禦使遷觀察,劉永年自團練使遷防禦,畋當草制,封還詞頭。 因言:「祖宗故事,郭進戍西山,董遵誨、姚內斌守環、慶,與強寇對壘,各十餘年,未嘗轉官移鎮,重名器也。 今珣等無尺寸功,特以外戚故除之,恐非祖宗意。 」不報,詔他舍人草制。 而范鎮言:「朝廷如以畋言為是,當罷珣等所遷官;倘以為非,乞復令畋命詞。 」不允。 進龍圖閣直學士,復知諫院。 嘉祐六年,京師大水,畋上言:「《洪範五行傳》:‘簡宗廟則水不潤下。 ’又曰:‘聽之不聰,厥罰常水。 ’去年夏秋之交,久雨傷稼,澶州河決,東南數路,大水為沴。 陛下臨禦以來,容受直諫,非聽之不聰也。 以孝事親,非簡于宗廟也。 然而災異數見,臣愚殆以為萬機之聽,必有失于審者;七廟之享,必有失于順者,惟陛下積思而矯正之。 」乃下其章禮官並兩制考議,咸言南郊三聖並侑,溫成皇后立廟,皆違經禮。 於是詔:「自今南郊以太祖皇帝定配,改溫成廟為祠殿。 」 舊制,內侍十年一遷官。 樞密院以為僥倖,乃更定歲數倍之。 畋言:「文臣七遷,而內侍始得一磨勘,為不均。 宜如文武官僚例,增其歲考。 」遂詔南班以上仍舊制,無勞而嘗坐罪徒者,即倍其年。 議者謂畋以士人比閹寺為失。 卒,贈右諫議大夫。 第3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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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3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