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禹錫,字唐卿,許州郾城人。 中進士第,為道州司理參軍。 試身言書判第一,改大理寺丞,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并州。 擢知廬州,未行,丁度薦為侍御史,上疏請嚴備西羌。 時議舉兵,禹錫引周宣薄伐為得,漢武遠討為失;且建畫增步卒,省騎兵。 舊法,薦舉邊吏,貪臓皆同坐。 禹錫奏謂:「使貪使愚,用兵之法也。 若舉邊吏必兼責士節,則莫敢薦矣。 材武者孰從而進哉?」後遂更其法。 出提點河東刑獄。 杜衍薦,召試,為集賢校理,改直集賢院兼崇文院檢討。 歷三司度支判官、判理欠司、同管勾國子監。 歷判司農、太常寺。 數考試開封國學進士,命題皆奇奧,士子憚之,目為「難題掌公」。 遷光祿卿,改直秘閣。 英宗即位,自秘書監遷太子賓客。 禦中劾禹錫老病不任事,帝憐其博學多記,令召至中書,示以彈文。 禹錫惶怖自請,遂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卒。 禹錫矜慎畏法,居家勤儉,至自舉几案。 嘗預修《皇祐方域圖志》、《地理新書》,奏對帝前,王洙推其稽考有勞,賜三品服。 及校正《類篇》、《神農本草》,載藥石之名狀為《圖經》。 喜命術,自推直生日,年庚寅,日乙酉,時壬午,當《易》之《歸妹》、《困》、《震》初中末三卦。 以世應飛伏納五甲行軌析數推之,卦得二十五少分,三卦合七十五年約半,祿秩算數,盡于此矣。 著《郡國手鑒》一卷,《周易集解》十捲。 好儲書,所記極博,然迂漫不能達其要。 常乘駑馬,衣冠污垢,言語舉止多可笑,僚屬或慢侮之,過閭巷,人指以為戲雲。 蘇紳,字儀甫,泉州晉江人。 進士及第。 歷宜、復、安三州推官,改大理寺丞。 母喪,寓揚州。 州將盛度以文學自負,見其文,大驚,自以為不及,由是知名。 再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通判洪州,徙揚州。 歸,上十議,進直史館,為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判官。 時眾星西流,並代地大震,方春而雷,詔求直言,紳上疏極言時事。 安化蠻蒙光月率眾寇宜州,敗官軍,殺鈐轄張懷志等六人。 紳上言曰: 國家比以西北二邊為意,而鮮復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患,誠不可不慮也。 臣頃從事宜州,粗知本末。 安化地幅員數百里,持兵之眾,不過三四千人。 然而敢肆侵擾,非特恃其險絶,亦由往者守將失計,而國家姑息之太過也。 向聞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蠻人騷動,朝廷興兵討伐。 是時,唯安撫都監馬玉勒兵深入,多殺所獲。 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逞。 蠻人畏伏其名,至今言者猶惜之。 使當時領兵者皆如玉,則蠻當殄滅,無今日之患矣。 至使乘隙蹂邊,屠殺將吏,其損國威,無甚于此。 朝廷儻不以此時加兵,則無以創艾將來,而震疊荒裔。 彼六臣者,雖不善為馭,自致喪敗,然銜冤負恥,當有以刷除。 臣觀蠻情,所恃者地形險厄,據高臨下,大軍難以併進。 然其壤土磽確,資蓄虛乏,刀耕火種,以為餱糧。 其勢可以緩圖,不可以速取;可以計覆,不可以力爭。 今廣東西教閲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軍,皆慣涉險阻。 又所習兵器,與蠻人略同。 請速發詣宜州策應,而以他兵代之。 仍命轉運使備數年軍食,今秋、冬之交,嵐氣已息,進軍據其出路,轉粟補卒,為曠日持久之計。 伺得便利,即圖深入,可以傾蕩巢穴,杜絶蹊逕。 縱使奔迸林莽,亦且壞其室廬,焚其積聚,使進無鈔略之獲,退無攻守之備。 然後諭以國恩,許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其土地,募民耕種,異時足以拓外夷為屏蔽也。 仍詔旁近諸蠻,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為聲援;如獲首級,即優賞以金帛。 計若出此,則不越一年,逆寇必就殄滅。 況廣西溪峒、荊湖、川峽蠻落甚多,大抵好為騷動。 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數十年無俶擾之虞矣。 朝廷施用其策,遣馮伸己守桂州經制之,蠻遂平。 又陳便宜八事: 一曰重爵賞。 先王爵以褒德,祿以賞功,名以定流品,位以民才實。 未有無德而據高爵,無功而食厚祿,非其人而受美名,非其才而在顯位者。 不妄與人官,非惜寵也,蓋官非其人,則不肖者逞。 不妄賞人,非愛財也,蓋實非其人,則徼幸者眾。 非特如此而已,則又敗國傷政,納侮詒患。 上干天氣,下戾人心,災異既興,妖孽乃見。 故漢世五侯同日封,天氣赤黃,及丁、傅封而其變亦然。 楊宣以為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 二曰慎選擇。 今內外之臣,序年遷改,以為官濫,而復有論述微效,援此希進者。 朝臣則有升監司,使臣則有授橫行。 不問人材物望,可與不可,並甄祿之。 不三數年,坐致清顯。 如此不止,則異日必以將相為賞矣。 三曰明薦舉。 今有位多援親舊,或迫于權貴,甚非薦賢助國,為官擇人之道。 若要官闕人,宜如祖宗故事,取班簿親擇五品以上清望官,各令舉一二人,述其才能德業,陛下與執政大臣,參驗而擢之。 試而有效,則先賞舉者,否則黜責之。 如此,則人人得以自勸。 又選人條約太嚴。 舊制,三人保者,得選京官,今則五人。 舊轉運使、提點刑獄率當三人,今止當一人。 舊大兩省官歲舉五人,今才舉三人;升朝官舉三人,今則舉一人。 舊不以在任及所統屬皆得奏舉,今則須在任及統屬方許論薦。 驅馳下僚,未免有賢愚同滯之歡也。 四曰異服章。 朝班中執技之人與丞郎清望同佩金魚,內侍班行與學士同服金帶,豈朝廷待賢才、加禮遇之意?宜加裁定,使采章有別,則人品定而朝儀正矣。 五曰適纔宜。 古者自黃、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專去留。 今審官院、流內銓,則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兵部。 不問官職之閒劇,才能之長短,惟以資歷深淺為先後,有司但主簿籍而已。 欲賢不肖有別,不可得也。 太宗皇帝始用趙普議,置考課院以分中書之權,今審官是也,其職任豈輕也哉?宜擇主判官,付之以事權,責成其選事。 若以為格例之設久,不可遽更。 或有異才高行,許別論奏,如寇準判銓,薦選人錢若水等三人,並遷朝官為直館。 其非才亦許奏殿,如唐盧從願為吏部,非才實者並令罷選,十不取一是也。 六曰擇將帥。 漢制邊防有警,左右之臣,皆將帥也。 唐室文臣,自員外、郎中以上,為刺史、團練、防禦、觀察、節度等使,皆是養將帥之道,豈嘗限以文武?比年設武舉,所得人不過授以三班官,使人監臨,欲圖其建功立事,何可得也?臣僚舉換右職者,必人才弓馬兼書算策略,亦責之太備。 宜使有材武者居統領之任,有謀畫者任邊防之寄,士若素養之,不慮不為用也。 七曰辨忠邪。 夫忠賢之嫉奸邪,謂之去惡,惡不去則害政而傷國。 奸邪陷忠良,謂之蔽明,明不蔽,則無以稔其慝而肆其毒矣。 忠邪之端,惟人主深辨之。 自古稱帝之聖者,莫如唐堯,然而四凶在朝,圮毀善類。 好賢之甚者,莫如漢文,然而絳、灌在列,不容賢臣。 願監此而不使譽毀之說得行,愛憎之徒逞志,則忠賢進而邪慝消矣。 第3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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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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