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更法度,核吏治,昌衡數以利害聞,神宗獎其論奏忠益。 召為戶部副使、提舉市易司,課羡,增秩右諫議大夫,加集賢殿修撰、知河南府,歷陳、鄆、應天府、鄧州。 以正議大夫致仕,卒。 從子炎。 炎字長卿,以昌朝蔭,更歷筦庫,積遷至工部侍郎。 政和中,以顯謨閣待制知應天府,徙鄆州、永興。 初,陝西行鐵錢久,幣益輕。 蔡京設法盡斂之,更鑄夾錫錢,幣稍重。 京去相,轉運使李譓、陳敦復見所斂已多,遽請罷鑄。 鐵錢既復行,其輕加初,自關以西皆罷市,民不聊生。 炎獨一切弛禁,聽從其便。 其後,宣徽使童貫又以兩者重輕相形,遂盡廢夾錫不得用,民益以為苦。 炎徙知延安,因表言:「錢法屢變,人心愈惑。 今人以為利者,臣見其害;以為是者,臣見其非。 中產之家,不過畜夾錫錢一二萬,既棄不用,則惟有守錢而死耳。 邊氓生理蕭條,官又一再變法,鄜延去敵迫近,民殊不安。 民不安則邊不可守,願得內郡以養母。 」乃命為潁州,未行,復留。 又與貫制疆事不合,貫沮之,改河陽,又改鄧州。 加直學士、知永興。 入對,留為工部侍郎。 貫簽書樞密院河西、北兩房,侍從邀炎俱往賀,炎曰:「故事無簽書兩房者,彼非執政,何賀為?」會以疾卒,年五十八。 贈銀青光祿大夫。 昌朝伯祖父琰。 琰字季華,晉中書舍人、給事中緯之子也。 以蔭授臨淄、雍丘主簿,歷通判澧州。 太宗尹京,奏以為開封府推官,加左贊善大夫。 及即位,超拜左正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未幾,擢三司副使。 太平興國二年,卒。 琰風神峻整,有吏干,佐太宗居幕府凡五年,勤於所職。 昆弟五人,琰最幼,及琰歷官而諸兄相繼死。 琰拊循孤幼,聚族凡百口,分給衣食,庭無間言,士大夫以此稱之。 琰子湜、汾。 湜至軍器庫使。 交阯黎桓之篡丁璿也,朝廷以孫全興將兵討焉。 湜與王僎同掌軍事,黎桓偽降,全興信之,軍遂北,湜、僎並坐失律誅。 汾至殿中丞。 湜子昌符,賜同學究出身。 汾子昌齡,第進士,為屯田員外郎。 梁適,字仲賢,東平人,翰林學士顥之子也。 少孤,嘗輯父遺文及所自著以進,真宗曰:「梁顥有子矣。 」授秘書省正字。 為開封工曹,知崑山縣。 徙梧州,奏罷南漢時民間折稅。 更舉進士,知淮陽軍,又奏減京東預買百三十萬。 論景祐赦書不當錄朱梁後,仁宗記其名,尋召為審刑詳議官。 梓州妖人白彥歡依鬼神以詛殺人,獄具,以無傷讞。 適駁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可拒乎?是甚于刃也。 」卒論死。 有鳥似鶴集端門,稍下及庭中,大臣或倡以為瑞,適曰「此野鳥入宮庭耳,何瑞之雲?」 嘗與同院燕肅奏何次公案,帝顧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 」肅不能對,適進曰:「蓋寬饒、黃霸皆字次公。 」帝悅,因詢適家世,益器之。 他日宰相擬適提點刑獄,帝曰:「姑留之,俟諫官有闕,可用也。 」遂拜右正言。 林瑀由中旨侍講天章閣,適疏其過。 又言:「夏守贇為將無功,不宜復典宥密。 」會婦黨任中師執政,以嫌改直史館,修起居注。 奉使陝西,與范仲淹條邊機十餘事。 進知制誥、權發遣開封府。 歲余,出知兗州。 萊蕪冶鐵為民病,當役者率破產以償,適募人為之,自是民不憂冶戶,而鐵歲溢。 再遷樞密直學士、知延州。 告歸治葬,過京師,得入見,自言前為朋黨擠逐,留為翰林學士。 御史交劾之,以侍讀學士知澶州,徙秦州。 入知審刑院,擢樞密副使。 張堯佐一日除四使,言者爭之力,帝頗怒。 適曰:「台諫論事,職耳。 堯佐恩實過,恐非所以全之。 」遂奪二使。 儂智高入寇,移嫚書求邕、桂節度,帝將受其降。 適曰:「若爾,嶺外非朝廷有矣。 」乃遣狄青討之。 賊平,帝曰:「向非適言,南方安危,未可知也。 」遷參知政事。 契丹欲易國書稱南北朝,適曰:「宋之為宋,受之於天,不可改也。 契丹亦其國名,自古豈有無名之國哉?」遂止。 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大璫王守忠求為節度使,適持不可;張貴妃治喪皇儀殿,又以為不可。 將以適為園陵使,適言國朝以來無此制,由是浸與陳執中不合。 適曉暢法令,臨事有膽力,而多挾智數,不為清議所許。 御史馬遵、吳中復極論其貪黷怙權,罷知鄭州。 京師茶賈負公錢四十萬緡,鹽鐵判官李虞卿案之急,賈懼,與吏為市,內交于適子弟,適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 及罷,帝即還虞卿三司。 復加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 古渭初建砦,間為屬羌所鈔,益兵拒守,羌復驚疑。 適具牛酒,召諭其種人,且罷所益兵,羌不為患。 徙永興軍。 夏人盜耕屈野河西田累年,朝廷欲正封,以適為定國軍節度使、知并州,至則悉復侵地六百里。 還,知河陽,領忠武、昭德二鎮、檢校太師,復為觀文殿大學士,以太子太保致仕,進太傅。 熙寧三年,卒,年七十。 贈司空兼侍中,謚曰莊肅。 孫子美,紹聖中,提舉湖南常平。 時新復役法,子美先諸路成役書,就遷提點刑獄。 建中靖國初,除尚書郎中,中書舍人鄒浩封還之,改京西轉運副使。 諫議大夫陳次升又言:「子美緣章惇姻家,連使湖外,承迎其旨意,一時逐臣在封部者,多被其虐,不宜使在近畿。 」及徙成都路,累遷直龍圖閣、河北都轉運使,傾漕計以奉上,至捐緡錢三百萬市北珠以進。 崇寧間,諸路漕臣進羨餘,自子美始。 北珠出女真,子美市于契丹,契丹嗜其利,虐女真捕海東青以求珠。 兩國之禍蓋基于此,子美用是致位光顯。 宣和四年,以疾罷為開府儀同三司、提舉嵩山崇福宮,卒,贈少保。 子美為郡,縱侈殘虐,然有幹才,所至辦治雲。 論曰:此五人者,皆以文吏為宰相。 執中建儲一言,適契上意,不然,何超遷之驟也。 然與劉沆皆寡學少文,希世用事。 馮拯議論多迎合王意,昌朝明經術而尚阿私,梁適曉法令而挾智術,斯君子所不與也。 若執中不受私謁,沆臨事強果,拯從容一言免謂于誅死,此又足稱者焉。 列傳第四十五 ○魯宗道薛奎王曙子益柔蔡齊從子延慶 魯宗道,字貫之,亳州譙人。 少孤,鞠于外家。 諸舅皆武人,頗易宗道,宗道益自奮厲讀書。 袖所著文謁戚綸,綸器重之。 舉進士,為濠州定遠尉,再調海鹽令。 縣東南舊有港,導海水至邑下,歲久湮塞,宗道發鄉丁疏治之,人號「魯公浦」。 改歙州軍事判官,再遷秘書丞。 陳堯叟闢通判河陽。 天禧元年,始詔兩省置諫官六員,考所言為殿最,首擢宗道與劉燁為右正言。 諫章由閣門始得進而不賜對,宗道請面論事而上奏通進司,遂為故事。 嘗言:「守宰去民近,而無以區別能否。 今除一守令,雖資材低下,而考任應格,則左司無擯斥,故天下親民者黷貨害政,十常二三,欲裕民而美化,不可得矣。 漢宣帝除刺史守相,必親見而考察之。 今守佐雖未暇親見,宜令大臣延之中書,詢考以言,察其應對,設之以事,觀其施為才不肖,皆得進退之。 吏部之擇縣令放此,庶得良守宰宣助聖化矣。 」真宗納之。 宗道風聞,多所論列,帝意頗厭其數。 後因對,自訟曰:「陛下用臣,豈欲徒事納諫之虛名邪?臣竊恥尸祿,請得罷去。 」帝撫諭良久,他日書殿壁曰:「魯直」,蓋思念之也。 尋除戶部員外郎兼右諭德。 踰年,遷左諭德、直龍圖閣。 第2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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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2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