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興元年,進封魏國公,遷司空兼侍中。 輔臣會食資善堂,召議事,丁謂獨不預。 謂知得罪,頗哀請。 錢惟演遽曰:「當致力,無大憂也。 」拯熟視惟演,惟演踧茳。 及對承明殿,太后怒甚,語欲誅謂。 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 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 」太后怒少解。 謂既貶,拯代謂為司徒、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又為山陵使,奉安真宗禦容于西京。 尋在病告,帝賜白金五千兩,拯叩頭稱謝。 五上表願罷相,拜武勝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兼侍中、判河南府。 即臥內賜告及旌纛,遣內司賓撫問。 還,奏其家儉陋,被服甚質。 太后賜以衾裯錦綺屏,然拯平居自奉侈靡,顧禁中不知也。 既卒,贈太師、中書令,謚文懿。 拯氣貌嚴重,宦者傳詔至中書,不延坐。 工部尚書林特嘗詣第,累日不得通,白以咨事,使詣中書。 既至,又遣堂吏謂之曰:「公事何不自達朝廷?」卒不見,特大愧而去。 錢惟演營入相,拯以太后姻家力言之,遂出惟演河陽。 子行己、伸己。 行己字肅之,以父任為右侍禁、涇原路駐泊都監、知憲州,因治狀增秩。 歷石、保、霸、冀、莫五州,所至有能稱。 夏人既納款,疆候播言契丹治兵幽燕,大為戰具,議者欲解西備北,行己言:「遼、夏為與國,元昊入貢,容懷詭計,幽燕治兵,或為虛聲,邊鄙之虞,恐不在河朔也。 」 皇祐中,知定州,韓琦薦為路鈐轄。 徙知代州,管幹河東緣邊安撫事。 夏人掠麟州,蕃部且盜耕屈野河西田,遇官軍逴邏者,輒聚射。 詔行己計之。 行己言:「此奸民無忌憚,非君長過,不宜以細故啟大釁,但加戒戢足矣。 」 五台山寺調廂兵義勇繕葺,為除和糴谷三萬,行己謂不可損歲入之儲,以事不急之務。 進西上閣門使,四遷客省使,更高陽關、秦鳳、定州、大名府路馬步總管,以衛州防禦使致仕,預洛陽耆英之集。 元祐中,終金州觀察使,年八十四。 伸己字齊賢,以蔭補右侍禁。 累遷西頭供奉官,授閣門祗候、桂州兵馬都監。 轉運使俞獻可闢知廉州。 久之,安化蠻擾邊,獻可又薦知宜州。 天聖中,改桂、宜、融、柳、象沿邊兵馬都監,遂專溪峒事。 以禮賓使復知宜州。 代還,道改供備庫使、知邕州。 治舍有井,相傳不敢飲,飲輒死。 伸己日汲自供,終更無恙。 旁城數里,有金花木,土俗言花開即瘴起,人不敢近。 伸己故以花盛時酣燕其下,亦復無害。 明道恭謝,改東染院使、領榮州刺史、梓夔路兵馬鈐轄,遷洛苑使、知桂州兼廣西鈐轄。 道江陵,會安化蠻犯邊,官軍不利,仁宗遣中人趣伸己討之。 伸己日夜疾馳至宜州,繕器甲,募丁壯,轉糧餉,由三路以進。 伸己臨軍,單騎出陣,語酋豪曰:「朝廷撫汝甚厚,汝乃自取滅亡耶!今我奉天子命來,汝聽吾言則生,不則無噍類矣。 」眾仰泣羅拜曰:「不圖今日再見馮公也。 」明日,蠻渠棄兵械率眾降軍門。 初,部卒以覆將畏匿,伸己曰:「紀律不明,主將也,戰士何罪?」請于朝,貸其死。 以勞遷西上閣門使、知宜州。 樂善蠻寇武陽,伸己遣諭禍福,蠻大悅,悉還所掠。 又莫世堪負險強黠,抄劫邊戶,為疆場患。 伸己設伏擒捕,皆置於法。 遷果州團練使。 在宜二年,徙桂州,改右武衛大將軍,守本官分司西京,卒。 始,安化蠻叛,區希范應募擊賊。 賊平,希范詣闕,自言其功。 朝廷下宜州,伸己謂希范無功妄要賞,遂編管全州。 其後希范遁歸,謀為亂,欲殺伸己,嶺外騷然,議者皆罪伸己焉。 賈昌朝,字子明,真定獲鹿人。 晉史官緯之曾孫也。 天禧初,真宗嘗祈谷南郊,昌朝獻頌道左,召試,賜同進士出身,主晉陵簿。 賜對便殿,除國子監說書。 孫奭判監,獨稱昌朝講說有師法。 他日書路隨、韋處厚傳示昌朝曰:「君當以經術進,如二公。 」為潁川郡王院伴讀。 再遷殿中丞,歷知宜興、東明縣。 奭侍讀禁中,以老辭,薦昌朝自代,召試中書,尋復國子監說書。 上言:「禮,母之諱不出於宮。 今章獻太后易月制除,猶諱父名,非尊宗廟也。 」詔從之。 景祐中,置崇政殿說書,以授昌朝。 誦說明白,帝多所質問,昌朝請記錄以進,賜名《邇英延義記注》,加直集賢院。 太平興國寺災,是夕,大雨震雷。 朝廷議修復,昌朝上言:「《易·震》之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近年寺觀屢災,此殆天示警告,可勿繕治,以示畏天愛人之意。 」西域僧獻佛骨、銅像,昌朝請加賜遣還,毋以所獻示中外。 悉行其言。 天章閣置侍講,亦首命昌朝。 累遷尚書禮部郎中、史館修撰。 劉平為元昊所執,邊吏誣平降賊,議收其家。 昌朝曰:「漢族殺李陵,陵不得歸,而漢悔之。 先帝厚撫王繼忠家,終得繼忠用。 平事未可知,使收其族,雖平在,亦不得還矣。 」乃得不收。 擢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兼侍講。 初,銓法,縣令奉錢滿萬二千,乃舉令。 昌朝曰:「法如此,則小縣終不得善令。 」請概舉令,而與之奉如大縣。 」 進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遷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判國子監。 議者欲以金繒啖契丹使攻元昊,昌朝曰:「契丹許我有功,則責報無窮矣。 」力止之。 乃上言曰:「太祖初有天下,監唐末五代方鎮武臣、土兵牙校之盛,盡收其威權,當時以為萬世之利。 及太宗時,將帥率多舊人,猶能仗威靈,稟成算,出師禦寇,所向有功。 近歲恩幸子弟,飾廚傳,釣名譽,多非勛勞,坐取武爵,折衝攻守,彼何自而知哉?然邊鄙無事,尚得自容。 自西羌之叛,士不練習,將不得人,以屢易之將馭不練之士,故戰則必敗。 此削方鎮太過之弊也。 況親舊、恩幸,出即為將,素不知兵,一旦付以千萬人之命,是驅之死地矣。 此用親舊、恩幸之弊也。 今楊崇勛、李昭亮尚任邊鄙,望速選士代之。 方鎮守臣無數更易,刺史以上,宜慎所授,以待有功。 此救弊之一端也。 」又上備邊六事: 其一曰馭將帥。 自古帝王,以恩威馭將帥,賞罰馭士卒,用命則軍政行而戰功集。 太祖脫裘帽賜王全斌曰:「今日居此幄,尚寒不可禦,況伐蜀將士乎?」此馭之以恩也。 曹彬、李漢瓊討江南,太祖召彬至前,立漢瓊等於後,授以劍曰:「副將以下,不用命者得專戮之。 」漢瓊等股慄而退,此馭之以威也。 太祖雖削武臣之權,然一時賞罰及用財集事,皆聽其專,有功則賞,有敗則誅。 今每命將帥,必先疑貳,非近幸不信,非姻舊不委。 今陝西四路,總管而下,鈐轄、都監、巡檢之屬,悉參軍政,謀之未成,事已先漏,甲可乙否,上行下戾,主將不專號令,故動則必敗。 請自今命將,去疑貳,推恩惠,務責以大效,得一切便宜從事。 偏裨有不聽令者,以軍法論,此馭將之道也。 其二曰復土兵。 今河北河東強壯、陝西弓箭手之類,土兵遺法也。 河北鄉兵,其廢已久,陝西土兵,數為賊破,存者無幾。 臣以謂河北、河東強壯,已召近臣詳定法制,每鄉為軍。 其材能絶類者,籍其姓名遞補之。 陝西蕃落弓箭手,貪召募錢物,利月入糧奉,多就黥涅為營兵。 宜優復田疇,使力耕死戰,世為邊用,可以減屯戍、省供饋矣。 內地州縣,增置弓手,如鄉軍之法而閲試之。 第28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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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2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