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咸平、天聖間,父子兄弟以功名著聞于時者,于陳堯佐、宋庠見之。 省華聲聞,由諸子而益著。 堯佐相業雖不多見,世以寬厚長者稱之。 堯叟出典方州,入為侍從,課布帛,修馬政,減冗官,有足稱者。 庠明練故實,文藻雖不逮祁,孤風雅操,過祁遠矣。 君子以為陳之家法,宋之友愛,有宋以來不多見也,嗚呼賢哉! 列傳第四十四 ○陳執中劉沆馮拯子行己伸己賈昌朝弟昌衡從子炎伯祖父琰梁適孫子美 陳執中,字昭譽,以父恕任,為秘書省正字,累遷衛尉寺丞、知梧州。 上《復古要道》三篇,真宗異而召之。 帝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執中進《演要》三篇,以蚤定天下根本為說。 翌日,帝以他疏示輔臣,皆贊曰「善」。 帝指其袖中曰:「又有善於此者。 」出之,乃《演要》也。 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擢右正言。 逾月,遂立皇太子。 明年,坐考禦試進士卷差謬,貶衛尉寺丞、監岳州酒務。 稍復殿中丞、通判撫州,復右正言。 曹利用婿盧士倫除福建運使,憚遠不行,利用為請,乃改京東。 執中嘗劾奏之,利用挾私忿,出執中知漢陽軍。 及利用得罪,乃召為群牧判官、權三司鹽鐵判官、知諫院、提舉諸司庫務,以尚書工部員外郎兼御史知雜、同判流內銓,遷三司戶部副使。 明道中,安撫京東,進天章閣待制。 使還,知應天府,徙江寧府、揚州,再遷工部郎中,改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元昊寇延州,手詔咨訪輔臣攻守方略,執中既上對,退,復奏疏曰:「元昊乘中國久不用兵,竊發西垂,以遊兵困勁卒、甘言悅守臣,一旦連犯亭障,延安幾至不保。 此蓋范雍納詭說,失于戒嚴;劉平輕躁,喪其所部。 上下紛攘,遠近震駭。 自金明李士彬族破,而並邊籬落皆大壞。 塞門、金明相距二百里,宜列修三城,城屯兵千人,益募弓箭手。 寇大至則退保,小至則出鬥。 選閣門祗候以上為寨主、都監,以諸司使為盧關一路都巡檢,以兵二千屬之,使為三砦之援。 熟羌居漢地久者,委邊臣拊存之;反覆者,破逐之。 至于新拊黠羌,如涇原康奴、滅臧、大蟲族,久居內地,常有叛心,不肆翦除,恐終為患。 今軍須之出,民已愁嘆,復欲遍修城池如河北之制,及夏須成,使神運之猶恐不能,民力其堪此乎?」陝西地險,非如河北,惟涇州、鎮戎軍勢稍平易,若不責外守而勞內營,非策之上也。 宜修並邊城池,其次如延州之鄜、同,環慶之邠、寧,不過五七處,量為營葺,則科率減、民力蘇矣。 今賊勢方張,宜靜守以驕其志,蓄鋭以挫其鋒,增土兵以備守禦,省騎卒以減轉餉。 然後徐議蕩平,改張節度,更須主張,將臣橫議不入,則忠臣盡節而捐軀矣。 」 既而議刺土兵,久不決,罷知青州。 又以資政殿學士知河南府,改尚書工部侍郎、陝西同經略安撫招討使。 與夏竦同知永興軍,議邊事多異同,詔令互出巡邊,乃屯涇州,令諸部曰:「寇籍吾水草,鈔邊圖利,不除,且復至。 」命悉焚之。 表解兵柄,以為兵尚神密,千里稟命,非所以制勝,宜屬四路各保疆圉。 朝議善之,就知陝州,復徙青州。 於是請城傅海諸州,朝廷重興役,有詔不許。 執中不奉詔,卒城之。 明年,沂卒王倫叛,趣淮南,執中遣巡檢傅永吉追至采石磯,捕殺之。 召拜參知政事。 諫官孫甫、蔡襄極論不可,帝遣使馳賜敕告。 踰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 西夏納款,與宰相賈昌朝請解樞密。 七年春,旱,昌朝罷,執中降給事中。 已而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逾月復官。 皇祐初,以足疾辭位,自陳不願為使相、大學士,學士孫抃當制,遂以尚書左丞知陳州。 宰相文彥博、宋庠以為禮薄,帖麻改兵部尚書。 遷吏部、觀文殿大學士。 久之,拜集慶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 河決商胡,走大名,程琳欲為堤,不果成而去。 執中乘年豐調丁夫增築二十里,以障橫潰。 以吏部尚書復拜同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 每朝退,閉中書東便門,以防漏泄。 三司勾當公事及監場務官,權勢所引者,皆奏罷之,內外為之肅然。 會張貴妃薨,治喪皇儀殿,追冊為後。 王洙、石全彬務以非禮導帝意,執中隨輒奉行,至以洙為員外翰林學士,全彬領觀察使,給留後奉。 久之,嬖妾笞小婢出外捨死,御史趙抃列八事奏劾執中,歐陽修亦言之。 至和三年春,旱,諫官范鎮言:「執中為相,不病而家居。 陛下欲弭災變,宜速退執中,以快中外之望。 」既而御史中丞孫抃與其屬郭申錫、毋湜、范師道、趙抃請合班論奏,詔令輪日入對,卒罷執中為鎮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 踰年辭節,改尚書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封英國公,徙河南府,又徙曹州,皆不赴。 過都,以疾賜告,就第拜司徒、岐國公致仕,卒,贈太師兼侍中。 執中在中書八年,人莫敢幹以私,四方問遺不及門,惟殿前都指揮使郭承祐數至其家,為御史所言,遂詔中書、樞密自今非聚廳無見賓客。 及議謚,禮官韓維曰:「執中以公卿子,遭世承平,因緣一言,遂至貴顯。 天子以後宮之喪,問所以葬祭之禮,執中位上相,不能總率群司考正儀典,知治喪皇儀非嬪禦之禮,追冊位號于宮闈有嫌,建廟用樂逾祖宗舊制,皆白而行之,此不忠之大者。 閨門之內,禮分不明,夫人正室疏薄自絀,庶妾賤人悍逸不制,其治家無足言者。 宰相不能秉道率禮,正身齊家,方杜門深居,謝絶賓客,曰:‘我無私也,我不黨也。 ’豈不陋哉?謚法:‘寵祿光大曰榮’,‘不勤成名曰靈’。 執中出入將相,以一品就第,寵祿光大矣;得位行政,賢士大夫無述焉,不勤成名矣;請謚曰榮靈。 」後改謚恭襄,詔謚曰恭。 帝篆其墓碑曰「褒忠之碑」。 子世儒,官至國子博士,妻李與群婢殺世儒所生母,世儒與謀,皆棄市。 劉沆,字沖之,吉州永新人。 祖景洪,始,楊行密得江西,衙將彭玕據州自稱太守,屬景洪以兵,欲脅眾附湖南,景洪偽許之。 復以州歸行密,退居不仕。 及徐溫建國,以禮聘之,不起,官其子煦為殿直都虞候。 父素,不仕,以財雄裡中,喜賓客。 景洪嘗告人曰:「我不從彭玕,幾活萬人,後世當有隆者。 」因名所居北山曰後隆山。 山有牛僧孺讀書堂,即故基築台曰聰明台。 沆母夢衣冠丈夫曰牛相公來,已來有娠,乃生沆。 及長,倜儻任氣。 舉進士不中,自稱「退士」,不復出,父力勉之。 天聖八年,始擢進士第二,為大理評事、通判舒州,有大獄歷歲不決,沆數日決之。 章獻太后建資聖浮圖,內侍張懷信挾詔命,督役嚴峻,州將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罷懷信。 再遷太常丞、直集賢院,出知衡州。 大姓尹氏欺鄰翁老子幼,欲竊取其田,乃偽作賣券,及鄰翁死,遂奪而有之。 其子訴于州縣,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復訴之。 尹氏持積歲稅鈔為驗,沆曰:「若田千頃,歲輸豈特此耶?爾始為券時,嘗如敕問鄰乎?其人固多在,可訊也。 」尹氏遂伏罪。 遷太常博士,歷三司度支、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擢右正言、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 奉使契丹,館伴杜防強沆以酒,沆沾醉,拂袖起,因罵之,坐是出知潭州。 又降知和州,改右諫議大夫、知江州。 第2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中》
第2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