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吉明習文法,清白勤事。 至道初,擢度支員外郎、度支副使。 時以堂後官著作佐郎楊文質為秘書丞、提點五房事,上召見,謂曰:「汝見擢用欒崇吉否?當自勖勵。 」崇吉俄加祠部郎中。 真宗時,累擢為江南轉運使。 代還,判刑部兼鼓司、登聞院。 後遷司農少卿、知洪州。 有司歲斂民財造舟,崇吉至,奏罷之。 以疾徙濠州,遷衛尉少卿,以將作監致仕,卒。 子二人:源,虞部員外郎。 沂,殿中丞。 袁逢吉,字延之,開封鄢陵人。 曾祖儀,仕唐,以軍功至黃州刺史。 祖光甫,尉氏令。 父蟾,大理評事。 逢吉四歲,能誦《爾雅》、《孝經》,七歲兼通《論語》、《尚書》。 周太祖召見,發篇試之,賜束帛以賞其精習。 開寶八年,擢《三傳》第,釋褐清江尉。 知州王明薦其能,就除豐城令。 明年,又與轉運使張去華條上治狀,以《春秋》博士召。 端拱初,遷國子博士、度支推官。 又判戶部勾院、度支、憑由理欠司。 淳化中,改戶部判官。 歷水部、司門員外郎。 出為西京轉運使,轉水部郎中。 宰相呂蒙正稱其有經術,宜任學官。 會蜀叛,方籍其吏資授西川轉運使。 至道初,徙荊湖北路。 時賊方平,夔、峽猶聚官軍,供饋出於荊楚,逢吉憚涉遠,不赴軍前計度,坐乏糧餉,罷職知夔州。 會遣使川、陝採訪,因條上知州、通判有治跡者七人,逢吉與朱協、李虛己、薛顏、邵曄、查道、劉檢預焉,皆賜詔褒諭。 歷司門、庫部二郎中。 咸平中,復為京東轉運使,連知福、江、陳、襄四州。 大中祥符中,權西京留司御史台,徙知汝州,以逮事太祖,拜鴻臚少卿。 七年,卒,年六十九。 逢吉性修謹,練達時務。 初,鄆州牧馬草地侵民田數百頃,牒訴連上,凡五遣使按視,不決。 逢吉受命往,則悉還所侵田,民咸德之。 兄及甫,歷京東、峽路轉運副使,至駕部郎中。 逢吉子成務,至比部員外郎、京東轉運副使。 從子楚材,至虞部員外郎。 韓國華,字光弼,相州安陽人。 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瀘州,就遷右贊善大夫。 代還,除彰德軍節度判官。 遷著作佐郎、監察御史。 雍熙中,假太常少卿使高麗。 時太宗將北征,以高麗接遼境,屢為其所侵,命賫詔諭之,且令發兵西會。 既至,其俗頗獷驁,恃險遷延,未即奉詔。 國華移檄,諭以朝廷威德,宜亟守臣節,否則天兵東下,無以逃責。 於是俯伏聽命。 使還,賜緋魚。 雍熙三年,改右拾遺、直史館,判鼓司、登聞院,俄充三司開拆推官。 四年,判本司,遷左司諫,充鹽鐵判官。 淳化二年,契丹請和,朝議疑其非實,遣國華使河朔以察之。 既至,盡得其詐以聞。 每歲後苑賞花,三館學士皆得預。 三年春,國華與潘太初因對,自言任兩省清官兼計司職,不得侍曲宴,願兼館職,即日命並直昭文館。 後二日,陪預苑宴。 三司屬官兼直館,自國華等始。 未幾,授刑部員外郎,歷判三司勾院,復為鹽鐵判官,又為左計判官,尋都判三勾,賜金紫,改兵部員外郎、屯田郎中、京東轉運使,徙陝西路。 舊制,川、陝官奉緡悉支鐵錢,資用多乏,國華奏增其數。 加都官郎中,入判大理寺,改職方郎中。 以詳定失中,命梁顥代之。 知河陽、潞州,轉運使言其善綏輯,供億幹辦,詔獎之。 景德中,假秘書監使契丹,又為江南巡撫,入權開封府判官。 真宗朝陵,魏咸信自曹州召入扈從,命國華權州事。 俄改太常少卿、出知泉州。 大中祥符初,遷右諫議大夫。 四年,代還,至建州,卒於傳舍,年五十五。 賜其子珫出身。 國華偉儀觀,性純直,有時譽。 子琚、璩、琦,併進士及第。 琦相英宗、神宗,自有傳。 何蒙,字叔昭,洪州人。 少精《春秋左氏傳》。 李煜時,舉進士不第,因獻書言事,署錄事參軍。 入宋,授洺州推官。 太平興國五年,調遂寧令。 時太宗親征契丹還,作詩以獻。 召見賞嘆,授右贊善大夫,三遷至水部員外郎、通判廬州。 時郡中火燔廨舍,榷務俱盡。 蒙假民器,貸鄰郡曲米為酒,既而課增倍。 戶部使上其狀,詔SS緡錢獎之。 稍遷司門。 巡撫使潘慎修薦其材敏,驛召至京,因面對,訪以江、淮茶法,蒙條奏利害稱旨,賜緋魚及錢十萬。 後二日復對,又上淮南酒榷便宜,特改庫部,復賜錢二十萬,因命至淮右提總其事,自是歲有羡利。 使還,知溫州,未行,留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求外任,覆命知溫州。 坐舉人不當,削一官。 真宗即位,復前資,因上言請開淮南鹽禁。 時卞袞、楊允恭輩方以禁鹽為便,共排抑之,出知梧州。 頃之,改水部郎中,上所著《兵機要類》十捲。 時審官擬知漢陽軍,及引對,改知鄂州。 大中祥符初,轉庫部。 四年,加太府少卿。 未幾,知太平州,又知袁州。 州民多採金,蒙建議請以代租稅。 上曰:「若此則農廢業矣。 」不許。 俄徙濠州。 六年,上表謝事,授光祿少卿致仕,命未下,卒,年七十七。 慎知禮,衢州信安人。 父溫其,有詞學,仕錢俶,終元帥府判官。 知禮幼好學,年十八,獻書干俶,署校書郎。 未幾,命為掌書記。 宋初,介俶子惟濟入覲,歸,署營田副使。 太平興國三年,從俶歸朝,授鴻臚卿。 歷知陳州、興元府。 知禮母年八十餘,居宛丘,懇求歸養。 退處十年,縉紳稱其孝。 及母服除,表請納祿。 至道三年,以工部侍郎致仕。 知禮自幼至白首,歲讀《五經》,周而後止。 每開卷,必正衣冠危坐,未嘗少懈焉。 咸平初卒,年七十一。 子從吉。 從吉字慶之,錢俶之婿也。 為元帥府長史。 歸宋,歷將作少監。 會擇朝士有望者補少列,改太子右庶子。 真宗升儲,換衛尉少卿。 真宗即位,復為右庶子,遷詹事。 從吉自歸朝,居散秩幾三十年,頗以文酒自娛,士大夫多與之遊。 景德初,上言求領事務,判刑部。 頗留意法律,條上便宜,天下所奏成案率多糾駁,取本司所積負犯人告身鬻之,以市什器。 大中祥符初,改授衛尉卿,糾察在京刑獄,拜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 初,選人試判多藉地而坐,從吉以公錢市莞席給之。 臨事敏速,勤心公家,所至務皦察,多請對陳事,上謂其無隱。 八年,改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既受命,召戒之曰:「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太緩則滯,惟須酌中耳。 請屬一無所受。 」才數月,有咸平縣民張斌妻盧氏,訴侄質被酒詬悖。 張素豪族,質本養子,而證左明白,質賄于吏。 從吉子大理寺丞鋭時督運石塘河,往來咸平,為請于縣宰,斷復質劉姓,第令與盧同居。 質洎盧迭為訟,縣聞于府。 從吉命戶曹參軍呂楷就縣推問。 盧之從叔虢略尉昭一賂白金三百兩于楷,楷久不決。 盧兄文質又納錢七十萬于從吉長子大理寺丞鈞,鈞以其事白從吉,而隱其所受。 盧又詣府列訴,即下其事右軍巡院。 昭一兄澄嘗以手書達錢惟演,雲寄語從吉,事逮鈞、鋭,請緩之。 從吉頗疑懼,密請付御史台。 即詔御史王奇、直史館梁固鞫之。 獄成,從吉坐削給事勒停,惟演罷翰林學士,楷、鈞免官,配隷衡、郢州,鋭、文質皆削一官,澄、昭一併決杖配隷。 第25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中》
第256頁